区县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区县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ID:1638583

时间:2023-08-01 20:08:01

上传者:曹czj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区县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一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 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 世纪80 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 年颁布的gb 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 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 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 年和1987 年颁布了gb 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x 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 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 世纪90 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 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xx 年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xx年和xx年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情况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 来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xx-xx年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xx年12月29日,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xx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x食安委发〔xx〕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xx年4月27日,xx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x食安委发[xx]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xx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xx)。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

区县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二

残疾人工作是民政科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为特殊群体服务的工作,全镇共有各类残疾人842人,其中:肢体残疾431人,智力和精神残疾233人,视力残疾68人,听力残疾99人,言语残疾11人。为更好的做好残疾人工作,按照县残联的要求,各村(居委会)都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并有一名残疾人为专职委员。为了提高专职委员的业务水平,专门对他们进行了业务培训,使他们对残疾人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使残联工作中的新政策、新精神及时落实到实处。

二、积极落实各项政策

维护残疾人合法权利为改善和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使他们共享发展成果,我镇积极贯彻落实关爱帮扶残疾人群体的各项政策,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1、根据年初下发的有关文件,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残疾人生活补助工作。我镇共有423名残疾人享受生活补助,其中残疾低保特困164人,农村重残94人,城镇重残26人,普通残疾139人,今年上半年共发放补助金约43万余元,不仅为他们的基本生活提供了保障,并大大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2、认真做好残疾人鉴定和听力基因筛查工作今年4月全镇共有110人申请残疾证办理,为此,组织这些人到指定地点进行残疾鉴定,并有50人顺利的拿到了残疾证,其中重残5人,其余均为各种不同程度、不同类型的残疾。6月组织听力残疾90人进行了听力基因筛查工作,为他们进行抽血化验,进行筛查,并为每位残疾人发放了纪念品,参与的残疾人特别高兴,政府真是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

3、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活动,丰富残疾人业余生活,不断提高残疾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开展了庆“五一”残疾人运动会活动,有3人分别获得了乒乓球一等奖,2人获得投掷一等奖,并对参加运动会的所有残疾人发放了纪念品,通过这次活动,激励残疾人参加社会活动,从而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4、积极组织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增强残疾人自强自立思想,通过培训,使他们了解就业知识和就业意识。

5、完成残疾人机动摩托车驾驶证年检和牌照置换工作。20xx年6月份,根据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和县残联的统一部署,镇残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集中为辖区内所有残疾人机动摩托驾驶员进行了驾照年检和牌照置换工作。为残疾驾驶员提供了方便。

6、做好北京市城乡低收入残疾人住房情况调查工作和残疾人就业状况普查工作。

区县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三

一、充分履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

始终坚持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平安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了单位和挂点帮扶村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本单位的综治工作充分履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定各项制度,下发各项综治工作方案都能亲自抓,使本单位的综治工作能与上级要求相符合。在综治宣传月、全国助残日、宪法日法治宣传等活动中,积极宣传《_残疾人保障法》、《xx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使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面得到扩大,影响更深刻。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强化内部监督,从制度上、源头上防治腐败,树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形象。

三、落实人民防线和反_工作。经常对干部职工宣传教育人民防线和反_工作,要求单位工作人员保守国家秘密,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活动,自觉抵制_侵入。

四、坚持信访接待日、领导接访制度。对残疾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用党的政策进行解释,并对他们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

五、为平安村建设尽职尽力。单位挂点阜田镇育贤村进行平安创建,克服了单位资金紧缺,工作人员少等困难,经常深入该村协调指导平安村创建活动。筹集资金两万元为该村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大喇叭。

六、落实民生工程残疾人项目。为完成好惠及残疾人的各项民生工程项目,我认真部署安排,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体育、维权、社会保障等工作逐项抓落实,一年来为348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发放了救助卡,特别为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预留了40个救助名额,为15名贫困残疾人进行了无障碍改造,为1882名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发放了护理补贴,为90名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开展了城乡职业技能培训,安置了140名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图书管理员,有利地改善了我县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维护了一方稳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抓好综治工作,及时化解残疾人的各种矛盾,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努力。

第二篇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明确任务。

年初,召开了单位干部职工综治工作会议,使大家对综治及安全工作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各个科室有任务,人人肩上有责任。做到凡是县综治委下发的文件及时组织综治干部学习,凡是综治委召开的会议及时回单位传达,凡是综治委开展的活动积极参加,凡是综治委下达的工作任务努力完成。严格落实了综合治理工作的例会制度、节假日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党员的义务巡访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建立和完善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以及健全了综合治理工作台账。为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还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专职综治工作,为综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分出轻重缓急,依法进行调解,及时化解了不稳定因素,真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营造了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是加强了残疾人信访的调处工作。残疾人的信访历来十分敏感,处理不当,就可能矛盾激化,引发集体访、越级访或赴京访。为使县残联真正起到“缓冲带”的作用,把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强化了信访工作的首问责任制和回访制,尤其对领导签办的信访件和各级转来的信访件,更是做到深入信访发生地调查了解,协调解决。今年以来,共计接待残疾人来信9件,来访11件,件件都得到了落实和解决。由于工作深入细致,一年来,我县没有发生残疾人或因残疾人的事件而引发的集体访、越级访或进京访的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从维稳的高度,多为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办好事做实事。我们注重发挥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工作站的作用,为残疾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并广泛开展了法律宣传、咨询,有力地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三、管好单位的人,看好单位的楼。

一年来,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学习党纪,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党纪,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也没有发生违法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发生干部职工参与_组织活动。加强了单位楼院的人防、物防、技防,改装了自动门,与单位楼院邻居和睦相处,发现问题及时通告。一年来,单位没有发生盗窃、失火等事故。

四、抓好民生工程残疾人项目工作。

xxxx年,为努力完成县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项目工作,我根据单位工作部署,认真负责的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体育、维权、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逐项抓落实,初步建立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两大体系,一年来为710名残疾人免费发放了残疾人辅助用具,为348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发放了救助卡,特别为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预留了40个救助名额,为15名贫困残疾人进行了无障碍改造,为1882名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发放了护理补贴,为90名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开展了城乡职业技能培训,安置了140名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图书管理员,并保证了每一笔民生工程项目资金都安全发放到位,有利地改善了我县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维护了一方稳定。

今后,我将继续在县综治委的正确指导下,总结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综治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篇

xxxx年,县残联按照县综治委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结合我县残疾人工作特点,以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工作出发点,全面落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决定,进一步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认真深入地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年初,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了确保一方平安,特别是维护农村残疾人的稳定,县残联成立了以理事长许胜康同志为组长,副理事长夏立新、蓝高成为副组长,周海根、曾燕青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一名工作人员为综治专干,由一把手负总责,开展好有关工作。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干部、职工进行法纪教育,将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到人,并建立健全“防_”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坚持至上而下,落实目标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形成真抓实干、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积极参与“综治宣传”和法治xx建设

区县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四

在年初,我镇就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监管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畜牧站、镇安办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村(居)委员村主任,并签订了2019年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由镇安办组织工商、派出所、畜牧站、学校对我镇辖区内的学校、超市、副食品店、饮食店、零售的水果副食摊点、销售猪饲料的摊点进行了三次食品安全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未发现有我镇饲料经销商非法瘦肉精和对用猪水喂养畜禽的情况。

副食品经销商没有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没有问题乳粉,只发现一家小卖部由十几袋儿童食品过期,检查组当即要求其整改,并没收其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镇聚集地开展了多次的食品安全法的宣传,镇政府开会时,多次组织干部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并要求各村进行宣传,讲解食品安全工作,并组织人民群众学习《食品安全法》,并进行了检查,了解人民群众对掌握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对《食品安全法》的掌握程度。

企业承包的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行留样、进货渠道、发票等,以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上是我镇今年对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各单位的认可,总体自评结果为优秀。

区县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五

根据上级文件和领导要求,为了确保学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xx镇中心幼儿园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自查。

xx镇中心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幼儿园,师生食堂是园里的自有食堂,直接受幼儿园领导,没有任何对外承租承包的现象。现在提供幼儿650余人、教职员工40余人的伙食。现有食堂安全管理员1人,炊事员4人。

食堂有专用主食储藏室一间,副食储藏室一间,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主副食分开存放。所有食材全部分类、定位、上架储藏。另有大型操作间一处,员工更衣室一处。

我园食堂内外环境比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幼儿园领导也把食堂的清洁卫生当成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一是对环境、餐具的卫生有明确要求,一切工作明确到人,做到餐厅环境清洁整齐,所有餐具清洁消毒专人负责,专人填写消毒记录。二是严格按照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不采购、不加工、不发放变质食物,不制作生冷食品和凉菜等,不采购加工四季豆。三是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每天定期检查,园长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所有检查都由专人记录存档,对于不足之处限期改正。四是严格按照学校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执行各项工作,由食堂管理员监督执行,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杜绝任何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幼儿园的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全部持健康证上岗,同时定期组织进行学习培训,掌握了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所有食材全部做到专人采购,专人验收,每笔采购都必须做到索证索票,杜绝一切不合格食品进入厨房。

3、所有食品全部要求烧熟煮透,不加工凉菜,不加工海鲜等食材。

4、所有食物在进入餐桌前都必须由专人留样,专门记录。

5、实行领导陪餐制,每天都由院长陪餐,一起吃饭,并由专人记录存档。

1、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工作,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意识,使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深入人心,自觉抵制一切违法违规行为,能够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进行操作加工。

2、加大食材采购的审验力度,严格实行双人签字,双人审核,专人记录食材进出库台账。

3、加强日常卫生管理,注意个人卫生、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各种不卫生的隐患和习惯及时进行处理和更新。

4、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采购、加工、供应、储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保障师生员工用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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