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文化艺术社工作计划精选

2023年文化艺术社工作计划精选

ID:2563264

时间:2023-08-20 18:08:05

上传者:WJ王杰 2023年文化艺术社工作计划精选

计划是人们在面对各种挑战和任务时,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自己的时间、资源和能力而制定的一种指导性工具。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文化艺术社工作计划精选篇一

第一阶段:加大图书馆开放时间,增加学生阅读量。

第二阶段:学生把阅读积累的材料进行整理。

第三阶段:在各班举行优秀作文展示与总结。

第四阶段:各班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在全校开展的“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优秀作文评比。

1.“红读”征文必须是围绕此项活动主题的读书心得或观后感,题材不限,要求内容真实,主题鲜明,语言规范,结构合理。

3.上交时间:6月17日

一等奖:6

二等奖:8

三等奖:10

2023年文化艺术社工作计划精选篇二

晚上好!

首届农民文化艺术节经过38天紧张的汇演巡演、展览展示、各项培训和比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获得了圆满的`成功,今天就要闭幕了,在此,我代表委、区政府向在本届农民艺术节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代表团队和个人表示祝贺,向为艺术节成功举办付出辛勤劳动和汗水的主办单位和各承办单位文化工作者、民警、参演团队及全体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参加今天闭幕式的观众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首届农民文化艺术节规模宏大、内容丰富、特色突出、精彩纷呈。期间有农民鼓乐队大巡游,大学生村官演讲比赛,优秀电影进农村、流动博物馆进村落,业余文艺团队负责人培训和小品、曲艺、小戏专场演出等一系列的活动,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今后,我们还要举办各种类似的群众参与广、文化影响大、社会效果好的文化活动,让人人沐浴文化的阳光,让文化的种子在大地上生根、开花、结果。现在,我宣布首届农民文化艺术节闭幕。

2023年文化艺术社工作计划精选篇三

女: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下午好

男:所有的河流都朝着东方,不拒细流浩浩荡荡,只是为了汇入大海汪洋。

女:所有的禾苗破土而出,不管酷暑还是严寒,都阻挡不住拔节向上。

男:我们一天天健康成长,从牙牙学语到小学学堂,身体和智慧一样茁壮。

女:有一种向善的力量

男:有一束指引的光芒

合:那就是成长的方向

男:“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女:参与,是我们成长的必经之路。

男:参与其中,快乐便触手可及。

女:我参与,我成长,这天,就让我们唱起来,跳起来,嗨起来。

合:xx小学20xx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演出此刻正式开始!

2023年文化艺术社工作计划精选篇四

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各位的光临,你们能够冒着严寒,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观看孩子们的表演,单单这一点,就是对xxxx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最大支持和鼓励。在此,我代表学校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承蒙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xxxx学校才得以不断地发展。在此,谨向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东风吹奏园丁曲,地迎来桃李歌",xxxx学校带着二十八年的办学硕果,带着二十八年的口碑和信誉一路走来。这些年,一个个天真可爱的孩子在这片沃土中快乐地成长着,一支支蓓蕾在校园里绽放着,作为学校和教师来说是怎样的一种欣喜!经过了一阶段的学习、训练,孩子们在xx、xx和xx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今天,我们搭建了这个展示一阶段成果的舞台,也许他们中有的表演还很稚嫩,但是是我们最可爱的孩子第一次登台,这需要的不仅是技巧,还有勇气,稍后让我们把赞许的目光和掌声送给他们。同学们,看到了吗?面前这个充满阳光的璀璨舞台就是为你们搭建的,希望你们不负众望,说的响亮,舞(武)的精彩,弹得悠扬,表演成功,为台下就坐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们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梦想,即将成为现实!孩子们,今天的舞台,属于你们,你们是最耀眼的明星。预祝xx学校首届艺术节汇报演出圆满成功!

2023年文化艺术社工作计划精选篇五

主办: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团委

策划承办:团委·社团部

活动主题

释放青春活力、繁荣社团文化

活动目的

携手社团风采,共谱青春华章

活动时间

__年5月9日——__年5月16日

活动简介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第五届社团文化艺术节在学院团委的关心和指导下,由团委社团部负责策划、组织、监督,并为各社团提供帮助与支持。

我们以“释放青春活力、繁荣社团文化”为本届社团文化艺术节的主题,旨在让大家见证我们蓬勃发展和不断创新的社团集体,用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带给全院师生全新的视觉盛宴和精神享受。

活动计划

体育类|篮球场及附近空地

文学类|动科楼前树林及空地

表演类|大礼堂旁广场

综合类|待定(在不与其他活动场地冲突的情况下,经团委社团部批准同意后可根据需求自由选择)

活动安排

1.活动前一周开始准备宣传工作

3.五月十日,各社团活动正式开展

活动注意事项

2023年文化艺术社工作计划精选篇六

大家好!在这鸟语花香、生意盎然的季节,我们迎来了首届艺术节。

校园有了文化,就有了深厚的文明底蕴;校园有了艺术,就有了灵动的精神升华。艺术节是校园文化的浓缩,是我学院风采的呈现,是全体同学魅力展现的一个平台,我相信经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将艺术节不断发展,不断为大家呈现我们所特有的精彩。同学们,艺术的魅力在于给人无限神往,艺术的内涵在于创新,艺术的价值在于给人无穷的力量,艺术的真谛在于永恒的追求,没有艺术便没有人类的今天。而艺术节为我们艺术创新、思想创新提供了机遇。水本无波,相荡而起涟猗;石本无华,相撞而起火花。能量在相荡相击中释放,艺术节的创造性活动就是这种结合的最好方式,使个体和群体能量迸发出来。

本次艺术节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将围绕……的主题开展活动。

我们相信,我院的艺术节,必将营造一种浓郁的氛围,有效地激发我们全体同学追求美好生活和艺术真谛的满腔热情,为每一位同学提供一个观察美、欣赏美、体验美、表现美、创造美的广阔天地。

在此,团委、学生会向广大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1、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举办艺术节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校园文化艺术节是推进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需要;是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文明和谐校园建设的需要;是展示学院形象,推进学院改革发展的需要。我们要通过艺术节各项活动的开展,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2、全院各级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各项活动的组织、宣传,充分调动全体学生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确保活动质量高、效果好。

3、全院广大同学要积极投身到艺术节的各项活动,力争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使自己的艺术修养和技能水平不断得到锻炼和提高。

让我们满怀主人翁精神,以高度自觉的态度,积极投入到首届艺术节中去。以最动感的青春在才艺展示的舞台上演绎,以最充分的自信在艺术作品展示中释放。用我们的热情为艺术节燃起最高的火炬,用我们的努力为艺术节添上最炫的色彩。预祝首届艺术节圆满成功。祝各位老师和同学在艺术节中收获快乐、收获精彩。

2023年文化艺术社工作计划精选篇七

希望可以从事与教育或者是文艺类的相关工作。

姓名:

性别: 女

年龄: 24

体重: 45

民族: 汉族

身高: 156 cm

户口所在地: 湖南 岳阳

婚姻状况: 未婚

出生日期:1990年1月7日

现工作地点:湖南 宁乡

工作年限:1年

希望职位: 期望职位一:文教类-文化艺术

期望职位二:文教类-职业/培训/家教

期望职位三:文教类-高等教育

工作地点: 希望工作地点一:湖南宁乡县

求职类型:全职/兼职

待遇要求:3000人民币/月 (可面议)

到岗时间:可随时到岗

教育培训

最高学历:本科

毕业学校:莆田学院

更新日期:2014年01月10日

专业类别:音乐类

专业名称:音乐教育 声乐

2008.9-2012.6福建莆田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专业)

获奖情况

2011年在莆田市“正荣杯”红歌演唱比赛中荣获“优秀歌手”称号

2012年在第四届福建省莆田市青年歌手大赛中获优秀奖

工作经验

技能专长

在大学期间接受四年的音乐教育,对声乐和钢琴有一定的技能基础。尤其是对美声和民族声乐很有研究,也曾经在学校和市比赛中取得过不错的.成绩。

自我评价

人性格开朗,为人大方热情,在学校学习的四年时间里与同学和老师相处融洽,具有进取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良好协调沟通能力,适应力强,反应快、积极、灵活,爱创新!学习上积极进取,态度端正,在校主修声乐专业,对音乐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在校期间多次参加学校组织的比赛活动并取得优异的成绩。连续三年的班级综合成绩排名前三。课余的时间里也多次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实习期间取得优秀的成绩。毕业后工作一年,主要是从事音乐教育工作和一些活动演出。

2023年文化艺术社工作计划精选篇八

关于开展“共同的校园 多彩的舞台”校园文化艺术节的活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弘扬民族团结、深入贯彻落实__重要讲话、自治区干部大会和自治区团委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昌吉州团委、县团委的工作部署安排,我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共同的校园 多彩的舞台”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

二、活动宗旨

旨在加强我校各民族师生之间的友好交流和精诚团结,展现多民族的特色文化,为各族师生营造更为广阔、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14年 4月中旬——5月中旬

四、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毕业班除外)

五、成立组织机构

1、宣传组:柳晨春主任、王璐老师负责

2、后勤组:徐新主任负责

负责文化艺术节所需物品、奖品的准备工作。

3、音响设备、摄影摄像负责人:赵治老师

负责艺术节期间的音响设备安装与调控及摄影和摄像工作,确保相关活动顺利进行。

4、才艺表演:张涛老师负责

负责艺术节才艺节目的通知、组织审核、编排、评比。

5、书画展:杨晓慧老师负责

负责艺术节书画类比赛的通知、评比。

6、体育竞赛:王平老师负责

负责艺术节体育比赛的通知、组织、评比。

六、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文艺汇演表彰)(5月10日)。对在艺术节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班级颁发奖状。本届艺术节将根据具体情况对个人和班级设立若干单项奖。

七、活动要求:

1.人人参与,班级为单位。实行活动管理责任制,各职能组和分项活动组,明确分工,周密筹划,各负其责。

2.充分挖掘学校的现有环境资源,积极营造校园文化艺术节的氛围(包括班级黑板报、学校宣传橱窗、广播、宣传横幅等)。

3充分发挥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以校园文化艺术节为契机,提高班级学生的管理水平。

4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特长,提倡以个人的才能为校园文化艺术节增添光彩。

5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申报、准备、演出及展示活动。

6.各班级要积极支持和推荐学生参加各项活动(包括辅导和排练),服从学校的整体安排。

7.加强环境卫生及校园秩序的管理和整治,以清新和谐、文明向上的校园风貌迎接文化艺术节的召开。

8.正确处理学习与开展活动的关系,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

学校团委、德育处2014年4月

2023年文化艺术社工作计划精选篇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全国。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是:为促进与繁荣少儿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用文化艺术形式陶冶少年儿童情操,募集专项基金,资助开展全国各地少年儿童的文化艺术事业。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贰佰壹拾万元整,来源于捐赠;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利息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文化部。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是: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外交公寓1号院12号院43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管理和规范地使用基金;

(二)设立少年儿童戏剧、歌舞、书画等儿童文化艺术教育专项基金;

(三)学术研究、专业培训、资料制作、咨询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开展国内外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六)表彰对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优异成绩的团体或个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 5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 5 年,任期届满,竟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拥护本会章程,热衷于公益事业,有加入本会意愿的;

(二)在本会的业务(行业或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三)积极为本会筹集基金、联系项目等。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注明: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基金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基金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基金会的活动,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执行基金会的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五)完成基金会交办的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资料。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机构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 2 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由 1/3 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 5 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第十六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 1 名。

第十七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 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 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一条 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 5 年的;(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 5 年的。

第二十五条 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四)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五)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六)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对大宗经费收支组织理事会审议监督。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拟定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条 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捐赠、组织募捐收入;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非公募基金会无此项〗、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一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募捐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三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四)设立专项基金,资助贫困地区有特殊艺术天才的少年儿童的培育。

第三十五条 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是指:

(二)建造全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培训基地;

(三)投资企业的经济实体,金额在人民币壹佰万以上。

第三十六条 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 10 %。

第三十八条 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三十九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一条 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二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上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当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

第四十四条 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检查。第四十六条 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检查后,将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七条 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四十八条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 15 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 15 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九条 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一)捐献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机构。

(二)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 15 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经年月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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