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转让合同 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精选

普通合伙企业转让合同 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精选

ID:2640556

时间:2023-08-24 15:01:35

上传者:韩ll 普通合伙企业转让合同 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精选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普通合伙企业转让合同 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篇一

1、甲方同意将持有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大写:),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3、甲方应承担股权权利无瑕疵的保证义务,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5、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6、甲、乙双方之间的股份转让合同,经公司股东会股东过半数股东表决通过后,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7、因股份转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税费等)由承担。

8、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经公司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10、公司股东会关于甲、乙双方股份转让的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内容。

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普通合伙企业转让合同 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篇二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 址: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 公司(下称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元)。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五、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 % 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2)、

(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____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法律要求;

(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

(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九、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普通合伙企业转让合同 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篇三

转让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在本合同签订日,某公司(简称公司)是在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至今依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为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元。甲方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出资额为__元人民币(计占公司__%股权),甲方拟将持有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论证、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昭信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1、甲方依据本合同,将其持有公司的__元人民币出资额(计占公司__%的股权)及其依该出资额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转让的__元人民币的出资额(计占公司__%的股权),并在转让完成后,依据受让的出资额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支付

1、本合同下股权转让的价格为__元。

2、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如下:

(1)支付时间:

(2)支付方式:

第三条税费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如有按照法律规定各方应缴纳的税费,应由各方依法承担。

第四条保证及承诺

1、甲方承诺均未以拟转让股权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未在拟转让股权之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

2、甲方承诺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优先购买权,甲方保证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3、各方均保证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文件和信息已经全部向对方披露,已经提供给对方的文件和信息不含有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也未遗漏或隐瞒任何重要事实。

4、本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如订立有关股权转让的任何备忘录、协议、合同以及单方的声明、承诺、保证等各种文件,如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或相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第五条过渡期条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经工商变更登记完毕之日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各方应共同指定专人负责本次股权转让工作,尽快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同意,并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备案有关手续。

2、合同各方在过渡期内尽力维护公司生产经营、资产、人员等情况的稳定,维护公司的各项利益,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工商变更登记工作,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六条保密条款

合同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一切形式的商业文件、资料和信息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项,均应予以保密。

第七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以及其他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救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凡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三十日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以另行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登记备案。

4、本合同由各方于__年__月__日签订于某市。

(本文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普通合伙企业转让合同 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篇四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公司转让事宜达成下述一致意见。依据《xxx合同法》、《xxx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1、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2、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_

3、公司法定代表人:倪倩

5、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6、公司税务登记证号:

7、其他证件或物件: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

本协议公司转让时如涉及员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方式处理:员工由乙方安置,甲方协助进行协调。

1、甲方保证公司已通过本年度年检,未被主管部门依法注销或撤销。

2、甲方保证对公司拥有合法所有权和处置权。

3、甲方承诺公司转让变更前20_年3月15日之前的所有经营税费、员工工资等所有债务均由甲方承担并已经清偿完毕,产生的收益仍归甲方所有;20_年3月15日之后产生的费用、员工工资等由乙方承担,产生的所有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4、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企业名称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不会遭受任何第三人的追偿。

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以人民币10000(壹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并将位于西北新闻大厦a-9e+a-11d的租赁办公室以合同价合计54180(伍万肆仟壹佰捌拾)元转让给乙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总费用为64180(陆万肆仟壹佰捌拾)元,乙方分两次支付,首次支付34180(叁万肆仟壹佰捌拾)元,20_年3月15日前支付。尾款30000(叁万)元于20_年4月15日之前支付。

2、20_年3月16日——20_年4月15日之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转让取消,甲方概不退还首次支付的所有费用。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的变更登记。甲方将上述证件及变更证件所需资料交予乙方办理变更登记。若在变更期间需甲方提供或补交一些资料,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原在公司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企业名称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即拥有恒远教育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甲乙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协议后可即可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经甲乙双方约定,如因本次转让所产生的费用和税费由乙方承担。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乙方不履行协议的约定,则乙方无权要求返还首付款;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甲方不履行协议的约定,甲方应返还首付款。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协议;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未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协议,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普通合伙企业转让合同 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篇五

受让方:

一、转让方[]将其在上海ab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以其持有的股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的责、权、利。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由公司尽快完成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转让方、受让方各执一份,并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上海市[]。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普通合伙企业转让合同 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篇六

第一条依照《_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应自觉遵守本协议,本协议有关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六条合伙目的:

第七条合伙经营范围:

第八条合伙经营的期限为2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开始。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三个,分别是:

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九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如下:

1.合伙人:

以位于 土地及地上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2.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3.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缴足。

第十条以土地及地上厂房出资的合伙人,其必须保证对该土地拥有完全的使用权,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第三人不得向合伙企业就该土地及房屋主张权利。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负担方式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每半年结算一次,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六条合伙企业对与其无关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对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成立之前由其个人经营或合伙经营而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八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第十九条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二十三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每两个月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包括: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四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 的,当然退伙。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二十五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九条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十条退伙人退伙时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三十一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十二条的约定分担亏损。

第九章 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三十二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五条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十七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三十八条合伙人在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事后打不成仲裁协议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员;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四十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四十一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协议第是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四十二条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出现法律、法规和协议未明确之事项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确定。

第五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企业存一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合伙人:

年 月 日

合伙人:

年 月 日

合伙人:

年 月 日

普通合伙企业转让合同 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篇七

第一条 合伙人基本情况

1、.新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2、.原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本合伙是由上述原合伙人共同出资,以目的而结成的。合伙的期限为自签约之日起年。合伙已经在工商部门完成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由和作为合伙负责人按照授权处理日常合伙事务。

第三条 新合伙人出资情况

1、新合伙人的出资方式为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2、新合伙人的出资义务应在年月日前履行完毕,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的,。

第四条 合伙关系

新合伙人成为合伙人之日起,合伙各方应秉承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同承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 新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新合伙人的利润分配方法为:。

3、债务承担

(1)新合伙人同意对加入合伙之前的所有债务承担偿付义务。原合伙人需要将个人合伙的经营状况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对于未告知的债务,新合伙人不需要承担偿付义务。如新合伙人对外予以偿付的,则可以向其它合伙人进行追偿。

(2)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清偿,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以入伙日起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 退伙情形

(2)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 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转让出资的规定

允许新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新合伙人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同意受让的,新合伙人按退伙处理。

第八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_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4、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九条 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协议期限届满,各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年。

第十条 其他

1、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本协议经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签字生效。

2、本协议未规定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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