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工作计划表(大全5篇)

巡查工作计划表(大全5篇)

ID:2862584

时间:2023-09-14 22:12:53

上传者:琴心月 巡查工作计划表(大全5篇)

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加有条理地进行工作和生活,提高效率和质量。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巡查工作计划表篇一

路产保护巡查队工作职责(草案)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明确安全生产^v^的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v^安全生产法》、《广东省乡镇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宝安区安全生产巡查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v^是指各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各社区居委会的安全生产^v^。

第三条^v^应该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v^应该按照规定的巡查区域和路线,对辖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督促、指导和协助隐患单位整改事故隐患。

第五条^v^应及时报告所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及时收集、报告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六条^v^在巡查中发现的一般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向被检查的单位指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对重大的应立即处理而又超出自身处理权限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向街道安监办(居委会)领导报告;街道安监办(居委会)领导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向街道分管领导报告。

第七条^v^在巡查过程中可通过摄像、摄影、制作讯问笔录、填写巡查登记表等形式保存巡查证据。制作的讯问笔录和巡查登记表须有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的有效签名。

第八条^v^在当日巡查完毕后,应将巡查情况向队长作简要汇报,队长应将掌握的情况及时向安监办(居委会)领导汇报。

第九条^v^应坚持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原则,对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等重点单位每个月巡查一次,其他一般单位每半年巡查一次。

第十条巡查队伍每星期要进行一次工作小结,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并形成工作纪要。

第十一条各巡查队须在每月3日前将上个月巡查工作情况向街道安监办汇报,安监办须在每月5日向区安监局汇报。

第十二条^v^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进行巡查,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报告和责令整改,没有监督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的,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巡查工作计划表篇二

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水事纠纷的发生,维护我市正常水事秩序,现根据《市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制订本年度全市水政巡查计划。

一、巡查目的

水政执法巡查工作是及时发现水事违法行为,提高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的有效手段。加强巡查,严格执法,是切实履行水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涉河建设、占用水域、取土和取水等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全市正常稳定的水事秩序。

二、巡查重点

4、正在实施的涉河(包括跨河、穿河、临河、穿堤)建设项目;

5、排污口的设置或扩大以及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

6、取水口的设置或扩大、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运行情况;

8、其他属于水政监察职责范围内处理的情况。

三、巡查安排

水政巡查结合防汛检查及日常水利工作,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要求,采取经常巡查与专题巡查结合、重点巡查与日常巡查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结合的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水政巡查工作。水政大队每月巡查不少于5次,各镇(街道)水政员监察员结合日常工作巡查,每月不少于4次。

集中联合巡查安排:

1、一季度:水政大队结合水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大队工作人员分片巡查,各镇(街道)水政员参加水法宣传活动。

2、二季度:汛期前,水政大队会同防汛办、海塘管理所、农水站、城防所组织开展对全市各主要行洪排涝河道、一线海塘、农村圩区、城防包围圈的大巡查。

3、三季度:水政大队组织对我市辖区内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涉河建设项目、水利工程项目、其他重点涉河工程等进行巡查,每个工程项巡查不少于二次,项目所在镇(街道)水政人员参加。

4、四季度:做好重点河道巡查、重点涉河项目巡查,做好年度巡查“回头看”工作。

5、积极配合上级水政部门组织的专项执法活动,进行水政巡查。

6、结合河道长效保洁监管工作,做好每月一次的全市各镇(街道)河道巡查,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结合河道保洁,做好日常巡查。

四、巡查要求

1、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要认真按照《市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和本巡查计划,根据辖区内的.水域、水工程等分布情况及重要程度,结合河道管理和水资源管理的实际,合理安排好辖区内的年度巡查工作。

2、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应填写巡查台帐,组织巡查次数和参加人次将列入年终水政岗位工作考核内容;水政巡查情况应列为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上报的年度水政工作总结内容。

3、开展执法巡查时,必须有2名以上水政监察员,并持证上岗。须严格遵守巡查纪律,规范巡查行为,提高服务意识和文明执法意识,树立水政监察队伍良好形象。

4、对水事违法行为,要按照合法、合理、合情原则进行处理。对有可能发生水事纠纷和水事违法行为的,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对巡查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经教育后违法当事人当场自觉改正的,可采取口头警告,免予处罚;对正在发生和已经发生的水事违法行为,如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可根据《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在调查取证后当场处理;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严重的行为,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在做好现场取证的同时,应及时上报水政大队,依法立案查处。

月份巡查内容

1月对全市辖区内擅自取水、擅自开采地下水、占用水域等行为进行巡查,并继续加大打击力度。

2月结合河道保洁工作,对节后全市各镇(街道)河道状况、水利设施等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发生。

3月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宣传为契机,做好辖区内河道的巡查和相关宣传工作,各镇(街道)农水中心积极配合做好水法宣传。

4月水政大队会同防汛办、海塘管理所、农水站、城防所组织开展对全市各主要行洪排涝河道、一线海塘、农村圩区、城防包围圈的大巡查,确保安全度汛。

5月结合防汛、河道保洁工作,对全市各镇(街道)河道进行巡查。

6月进一步加强汛期巡查,排除安全隐患。

7月对在建涉河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各镇(街道)农水中心做好对各自辖区内在建涉河工程的定期巡查和监督,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规范施工,安全度汛。

8月对水利工程、水利设施进行重点巡查。

9月对重点涉河工程,水利工程、水利设施进行集中巡查。

10月结合河道保洁工作,做好重点河道集中执法巡查。

11月对群众举报、市长电话交办单、上级水利部门组织的专项执法行动等事项进行回头看巡查。

12月对全市重大水事违法行为当事人的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全年度发现、处理完毕的水事案件进行再巡查。

巡查工作计划表篇三

一、指导思想

坚持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力求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我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检查范围各乡镇政府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2、根据*省财政厅布署和*市政府安排的市直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3、上级财政部门授权检查的驻我市外埠机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三、检查时限

以20*年财政收支业务为重点,个别检查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相关单位和个人。

四、检查依据

实施监督检查将依据《会计法》、《预算法》和《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性规定进行,对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具监督检查报告,做出基本评价,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

五、检查内容

(一)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

(二)预、决算的编审及预算调整情况;

(三)预(决)算的审核、批复及预算追加、追减情况;

(四)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收缴、退付、拨付等情况;

(五)财政集中支付执行情况;

(六)专项资金和国家债务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情况;

(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情况;

(八)对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情况;

(九)银行账户的管理及资金收付情况;

(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巡查工作计划表篇四

根据《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街道2014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一)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活动。

1.由街道安监部门牵头,重点对辖区危化单位、高层建筑、人密场所等重点防火区域开展监督检查。

2.配合消防支队、园区管委会、辖区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各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

4.督促指导辖区安置小区物管公司,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消防安全隐患。

(二)营造宣传氛围,提高辖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1.在重大节假日前夕开展消防安全“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单位”的五进宣传工作,并在xxx社区、xx花苑安置小区设立宣传站。

2.在辖区主要交通道路路口、小区大门(道路)悬挂宣传标语。

3.在居民小区和村宣传栏张贴消防宣传制品。

(三)加强街道、村(居)消防应急队伍建设,开展知识培训、演练。

1.组织街道员工及村(居)委会工作人员,邀请区消防支队、林业派出所领导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2.组织街道、村(居)应急队伍开展消防应急器材使用、处置火灾等培训及演练。

(一)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活动。2014年1月起—12月止。

(二)营造宣传氛围,提高辖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培训及演练。

年3月,组织街道员工及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年5月,组织街道应急队伍开展消防应急器材使用,火灾处置的培训。

年6月,组织村(居)应急队伍开展消防应急器材使用,火灾处置的培训。

年11月,组织辖区医疗、消防部队、街道、村(居)委会,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巡查工作计划表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

**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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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电影行业发展,指导全省电影放映场所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引。

(一)坚持属地管理,加强****。各地电影放映场所要严格按照属地*委和***部署,在各地电影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常态防控,健全应急机制。开放营业的电影放映场所,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做好防控方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并根据当地疾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三)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到精细化防控。电影放映场所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落实本场所防控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细化到个人。

(四)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对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员工上岗前要检查体温,出现发热(体温高于度)、呼吸道症状时,要暂停工作、及时报告并就医。

(五)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员工应当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放映单位应劝导员工春节期间避免离粤,并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

(六)严格岗位工作规范。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对员工用餐和工作会议的科学管理。

(七)配备防护用品。电影放映场所要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并在洗手间配备洗手液及消毒用品,为员工和观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八)保持良好通风。加强电影放映场所营业前和营业过程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保持电影放映场所空气清新。

(九)加强清洁消毒。

1.大堂、影厅、卫生间、走廊、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每日不少于2次喷雾消毒。

2.售取票机、商品售货区、自动贩卖机、公共区域座椅、入口闸机、卫生间等重点区域,每日不少于5次擦拭消毒。

3.影厅座椅扶手、3d眼镜等观众直接接触物品,每场消毒一次。

4.做好垃圾分类处理,防疫用品类垃圾应定点投放,日产日清。

(十)加强防疫宣传。电影放映场所应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使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映前公益广告片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和观众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识、**配合防控工作。

(十一)做好入场检测。电影放映场所应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扫验健康码,检查体温,未戴口罩和体温度以上者不得进入。在电影院入口配备手消毒剂,引导员工和观众做好手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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