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退仲裁费申请书(实用5篇)

2023年退仲裁费申请书(实用5篇)

ID:4025835

时间:2023-10-01 19:10:30

上传者:文锋 2023年退仲裁费申请书(实用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退仲裁费申请书篇一

法定代表人:xx。联系电话:

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4320元。

申请人认为:

由于被申请人存在违法、违约的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且态度强硬,严重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引发了本次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的规定,为了捍卫国家法制的统一与尊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向东莞市道窖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 请贵仲裁委员会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

东莞市道窖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退仲裁费申请书篇二

申请不予执行事项:

淮安仲裁委员会淮仲裁(____)裁字第号裁决书违反仲裁法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执行该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根据合同第六条约定:“乙方同时协助甲方办理门面房、车库产权工作,甲方支付10万;剩余土地手续在甲方的通知下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办理结束3-10 日内一次性结清剩余款项”。可见,除了已付的106000____元外,只有在上述条件出现时,申请人才支付367050.35____元工程款。由于被申请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导致申请人至今没能办理门面房、车库的产权证以及土地手续,付款条件未成就,被申请人无权要求支付该款。

根据双方约定第五条:“乙方余欠工程款施工发票有甲方代扣代缴”。此前,申请人预付12860219____元工程款给被申请人,其中有641.34万____元没有发票,针对这个问题,双方约定由申请人代扣代缴税费。故即使被申请人有权主张工程款,申请人也必须要将相应的税款扣下并代为缴纳。

申请人先后预付12860219____元工程款给被申请人;____年4月,申请人按照协议约定又支付了106000____元给被申请人。付款中共有651.94万____元工程款被申请人没有提供正式发票,造成申请人无法及时入账。被申请人不出具正式发票,不仅严重违反了税法,还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的委托人先后于____年11月7日、____年7月7收到清河区人民法院(____)执字第5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被要求扣划工程款 20______元付给江苏兴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当时因代扣代缴的税款数额没有得到税务机关确认,经协商暂未扣划。____年5月24日,本案仲裁期间,被申请人再次收到清河区人民法院(____)执字第5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直接扣划申请人工程款26________元给付江苏兴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也无法直接支付工程款。

1、被申请人主张的367050.35____元工程款何时支付双方在协议中没有约定具体的日期,只是表述了付款的条件,因该条件没有成就,申请人有权不付,同时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2、基于上以第二、三、四条的因素,申请人也不应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3、申请人主张的违约金数额过高。

综上,淮安仲裁委员会淮仲裁(____)裁字第号裁决书具备《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一、二、四、五项可以申请不予执行的四种情形,恳请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此致

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退仲裁费申请书篇三

变更仲裁请求为: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1665元,并支付加倍赔偿金1665元;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14500元。

事实和理由:

贵仲裁委员会受理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上海……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劳动仲裁一案,申请人从20xx年起每月工资1450元。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自今年6月1日到7月15日的工资2175元,但仅于8月14日支付了510元,克扣申请人应得工资1665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之规定,被申请人按应付金额百分之百应加付赔偿金1665元。

从20xx年9月入职至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关系时止,申请人工作年限即将届满5年,被申请人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按合同解除前申请人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计付经济补偿金7250元(计算方法:1450元/月×5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14500元。

现根据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提出反请求若干规定》申请变更仲裁请求,盼准!

此致

重庆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9月13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8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24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25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提出反请求若干规定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提出反请求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提出反请求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案件及时审结,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充分行使,结合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请求事项中金钱给付数额提出变更的,应当在仲裁庭调查结束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该案仲裁员进行确认。

第三条 当事人依据申诉的事实增加、变更申诉请求的,应当在仲裁庭开庭前提出,由该案仲裁员予以审查。

增加的申诉请求符合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办理受理审批手续,并案审理。

第四条 开庭审理时或开庭审理后至裁决之前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提出反请求的,应另案申诉。

第五条 当事人提出反请求,应当在开庭审理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当事人提出的反请求由该案仲裁员予以审查,符合提出反请求条件的,办理立案审批手续,并案审理。

第六条 当事人依据申诉事实之外的其他事实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提出反请求的,另案申诉。

第七条 对方当事人对增加、变更的申诉请求或反请求的内容享有答辩期。仲裁案件的审理时限同时作相应顺延。

第八条 增加、变更的申诉请求或反请求不属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不予受理。

第九条 当事人依据本规定第二条 提出变更申诉请求的,应当根据请求数额增减情况被缴案件处理费或申请退还预缴的案件处理费。

第十条 当事人依据本规定第三条 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依据本规定第五条 提出反请求的,应当在办理受理手续时预缴案件受理费,或在办理立案审批手续时预缴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退仲裁费申请书篇四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申请人:

住所:

电话:

请求事项:撤销北京市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作出的京x劳仲字[]第ccc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本案事实是:x年x月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期限为y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于xx年xx月xx日到期。合同期满前,申请人提出维持原来的待遇,按原合同履行,被申请人不同意,并申请合同期满后辞职。x年xx月xx日,双方结清工资,办理交接手续后终止了劳动关系。

以上事实有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并经过质证的证据予以佐证,同时被申请人当庭也表明合同到期后无续约意向。但北京市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直接以申请人主张的事实“bbb不予认可,aaa公司未就其主张提交证据加以证明”为由对上述事实予以否定,导致认定事实严重错误。

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认定事实上的错误,导致适用法律上严重错误。在上述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项规定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外条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该条规定,申请人无须向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书,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存在严重错误,导致错误裁决,为此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贵院依法裁定撤销该裁决书。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退仲裁费申请书篇五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或外国人注明国籍):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

此致

__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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