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秀

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秀

ID:614184

时间:2023-06-30 11:52:15

上传者:曹czj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秀篇一

    1.听指挥。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确保防控及时有力;一手抓运行保障,确保机关运行稳定顺畅。

    2.作表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一线,打头阵、作表率,为夺取疫情防控战全面胜利体现担当、彰显价值。加强宣传引导,消除恐慌情绪,传递全党全国决战决胜最强音。

    3.严排查。严格摸排登记本单位职工近期市外旅居史,每日统计职工流动情况及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全面实时准确掌握动态,遇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职工要服从相关部门要求开展防控工作,积极配合村(社区)筛查。如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就诊。

    5.勤消毒。每日开展办公区域清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卫生间、电梯间、门把手等重点区域做好消毒。会议保障部门要做好参会人员体温检测,强化会议环境、设备用品清洁消毒。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切实做好餐具消毒。设置废弃口罩收集桶和餐厨垃圾容器,定时收集处理。加强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严禁使用中央空调,定期清洗空调及通风设备滤网。

   6.严值守。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无缝衔接值班值守,严禁擅离职守、消极应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合理轮换值班备勤人员,确保人员保持战备状态。

   7.转方式。积极推行网络理政,加大线上办、预约办力度,减少窗口单位人员聚集。严格精简非紧要会议、活动、调研、考察,提倡电话、视频会议,大力推行无纸化、信息化办公,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确保运转有序高效。

    8.守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履职担当。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添堵、不添乱,切实减轻一线和基层负担。发扬斗争精神,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坚决抵制错误言论、虚假信息,带头维护舆论环境和社会秩序。

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秀篇二

一、迅速成立工作机构。在省民政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设立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省民政厅分管厅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统筹指导推动全省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各地要迅速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本地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最主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扛起责任,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为打赢全省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疫情面前,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冲锋在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动力,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四、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利用社会组织服务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媒体、报纸杂志等媒介加强宣传,稳定社会公众情绪、增强信心,不信谣、不传谣。对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要及时总结宣传,形成示范带动作用,营造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先进经验做法、典型事迹、工作建议可即时上报。

五、加强风险防范管控。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款物的监管,指导有关社会组织按照募捐方案及时使用捐赠款物,做好捐赠款物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及时回应社会对捐赠工作的关切。对借机非法敛财行为要坚决打击,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有效推动广大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积极作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1. 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和互联网平台,及时跟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群策群力、努力奋斗,就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2. 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勇于担当、狠抓落实、扎实工作,切实肩负起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践行初心使命、奋力担当作为、贡献智慧力量。

3. 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疫情安全防护工作。一是要制订完善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疫情防控具体方案,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明确防控责任和落实措施。二是要切实保障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好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物资。三是要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保障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卫生,有效保障前来办事群众以及窗口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四是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动员人民群众采取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尽量减少当面接触,降低疫情发生风险。五是窗口工作人员要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讲卫生、少聚会,在确保安全基础上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登记管理服务工作。

4. 妥善处理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与疫情安全防控的关系。一是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一般不召集社会组织参加各类研讨、培训、学习等人群聚集的活动,积极探索通过短信、微信、在线平台等方式传达相关精神和有关决策部署。二是对年检、评估、抽查检查等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各地可以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推迟办理时间、开通线上办理等方式予以灵活安排,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实时调整。三是对于在疫情发生期间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讹传讹,散布虚假信息,甚至顶风违纪违法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和处理处罚力度,从严从快予以依法查办。四是各地可以结合当地疫情发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全年工作计划和节奏安排。疫情解除前,可以适当聚焦内部建设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基础性工作,重点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疫情解除后,要迅速、全面地转入工作正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抢回工作时间,积极推动2020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5. 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自身疫情防控。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旗帜鲜明讲政治,全力以赴,主动应对,及时研究部署防控措施,把应对方案做实做细,积极有序地做好各项防控工作。要及时关注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情况通报,对当前形势保持清醒认识,始终保持科学理性的态度应对疫情。要坚持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坚持不信谣、不传谣。要做好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取消非必要外出,尽可能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人人尽到自己的卫生责任,为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积极应对疫情的良好氛围作出积极贡献。

6. 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加强党建引领、强化担当意识。会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做好本行业的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各项工作,引导广大会员和身边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夺取防控斗争胜利贡献力量。

7. 加大分类指导力度,推动社会组织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自身特长,依法有序参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积极做好会员引导和会员跨区域流动协调管理工作,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会员企业加急生产紧缺防控医药产品和设备,大力推动会员企业加强自律,坚决杜绝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学术类、科技类社会组织和专业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发挥自身凝聚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治宣传,加强科学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科学有序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社区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所在地区党委政府的号召,协助做好疫情排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网络社会组织要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引导网民正确认识疫情态势,加强疫情防控正面引导和宣传。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服务机构,要积极利用自身专长,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其他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有序参与和积极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

8. 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认真落实防护举措,保障社会组织自身安全。要组织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要求,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自觉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不擅自委派工作人员或发动组织志愿者进入湖北省和其他疫情严重地区;各类与防疫工作无关的会议以及探访、慰问、培训、论坛、展览、对外交流等人员聚集的活动尽量取消或者推迟至疫情响应结束后进行。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人群聚集的社会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的各项具体要求,将防控工作责任落实落紧落细。各社会组织要加强内部消毒清洁、疫情监测和人员排查,及时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种隐患,指导和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志愿者等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对社会组织中的疑似病例,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9. 组建工作小组。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民政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社会组织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综合处。各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处(室)也要组建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本地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强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10. 落实防控措施。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参照《实施方案》和当地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制定相关防控措施,并不折不扣的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广大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积极发挥作用。

11. 加强宣传引导。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开通“疫情防控”专栏,积极发挥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政务抖音平台宣传作用,持续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舆情信息监测。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积极发掘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形成示范带动作用,营造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不断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秀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安排及我市《关于延迟复工的通告》要求,现就我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要求,做到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全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疫情管控形势严峻的区镇,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可适当再延迟复工时间。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无新增返海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必须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经同意后,可以在维持原有生产规模且不新增加员工的基础上继续生产,同时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特殊情况且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需提前复工的企业,如涉及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必须向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南通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

企业在复工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1.机制建立到位。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返海前两周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认真填写《返岗员工行程登记表》(见附件1),签订《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凡来自或者有湖北、五汉、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的员工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来海。原则上,江苏省外员工不得回厂工作,如确需回厂工作的,经审核同意后,企业需安排实施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购置必需的防控物资,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必须有7天的使用量并动态保证;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属地政府(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4.涉稳评估到位。企业要对职工住宿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充分认清当前村、居实行封闭式管理背景下,职工难以进入村、居的实际,预先统筹安排职工住宿问题,严防发生员工来海后无地居住或与当地村居民发生冲突。凡稳评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复工。

5.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红外测温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复工前对工厂进行彻底消毒、复工后每天进行消毒;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实行消毒,注意食物安全卫生。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

6.宣传教育到位。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并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员工个人疫情防控意识。

各区镇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区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方案,落实防疫措施,力促早日复工。

2月10日前,企业复工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2号)精神,逐级进行审批;2月10日后,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核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手续,加快审批流程(见附件3)。规模以上企业由驻厂干部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提交《海门市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4-1)、《海门市企业复工责任状》(附件5)和《申请复工企业员工名单》(附件6);规模以下企业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安排驻厂人员向属地政府(管委会)报备,提交《海门市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4-2)、《海门市企业复工责任状》(附件5)和《申请复工企业员工名单》(附件6)。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六个到位”复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人员排查的全面性、现场防控的可靠性、应急预案(范本见附件7)的可行性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复工标准的企业,按规定流程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

1.健全工作机制。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实施检疫查验、健康防护、安全复工,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方面工作,确保企业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未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的`,不得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下设员工回流统计组、每日诊断隔离组、厂区宿舍消毒组、疫情宣传教育组、防护用品保供组、食堂食品安全组等6个小组,明确专人任小组长,对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复工。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企业要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2.落实防控措施。企业应在拟复工前,按照指南和复工标准做好信息告知、组织动员、健康排查、物资准备、方案制定,组织员工提前开展连续性的防控监测防疫工作,建立日报制度并形成台账(见附件8),复工后每日向属地政府报告,没有变化的实行“零报告”。参与复工生产的员工需追溯满14天每日监测无异常,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申报复工。企业应及早研判生产和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复工日期。2月10日前除防疫、安全必须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厂区,外地员工不提前返厂待命。企业应加强员工管理,组织员工执行防疫措施,下班后员工居家封闭管理,减少聚集性活动,做到活动轨迹清晰可控。

3.明确防控职责。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属地政府(管委会)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和员工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各区镇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企业将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企业复工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提请相关职能部门作出停产整改决定。各在产及复工企业要严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底线,不得违反或降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标准。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派驻联系复工企业制度加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对规模以上企业,从部门的机关干部中集中选派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驻厂上班;其余企业由各区镇负责派驻,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服务企业保障生产经营,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发改、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各区镇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发改、交通、住建、农业、商务、财政等部门要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秀篇四

立即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xxx同志任组长,xxx同志任副组长,组织部全体科级干部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于办公室)。领导小组对本部门疫情情况加强监测,对防范和应对工作加强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监测预警及时,防范措施得力,应对控制有效。

1.加强疫情监测管控。全区组织统全体机关干部要高度重视疫情的监测工作,于春节假期期间尽量减少自身及家人市外、省外出行,减少大型聚集活动,确保安全稳定。

2.加强假期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区管委部署的假期24小时值班制度,在值班过程中高度重视疫情监测防控工作,落实好疫情防控每日“零报告”制度,假期期间每天由当日值班人员于下午2时前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报送“零报告”。

3.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及舆论引导。全体机关干部应于近期重点关注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和宣传部门的有关消息发布,准确了解疫情信息。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家属、周边群众的积极疏导和正面引导工作,切实做到不造谣、不传不实传言。

4.加强职能工作落实。由社保中心负责,积极对接市医保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险方面有关工作,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1. 全体机关干部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充分做好疫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有效保障自己及家人健康安全。

2. 全体机构干部要保持冷静头脑和稳定心态,针对各类传言和消息要精准辨析,不得出现恐慌现象。

3. 全体机关干部在假期期间要保持通讯可联络状态,对有关工作部署要切实做到服从指挥、迅速反应、尽职尽责、落实到位。

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秀篇五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工业企业将陆续进入复工期,为做好我市企业的防控,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进行企业复工备案登记。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方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一)进行人员核准。

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

(二)指导工人做好返程防护。

对于返岗员工,倡导员工错峰返程,分批、有序出行。需全程佩戴口罩,乘坐火车、公交、地铁时,可以用携带的消毒用品(比如消毒液、消毒湿巾),对扶手、座椅等身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三)优化上下班方式。

提倡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交叉感染,优选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抵达公司或居住地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手液洗手。下班后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不去影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一)严格执行员工排摸、登记,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

严格执行员工摸排、登记,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对于来自重点地区不能劝返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测阴性后,方可正常上班。从其他地区返岗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二)加强消毒、安保人员防疫。

大厅接待、门岗检查等对外部接触人员,需注意自身防护安全,佩戴一次性用品包括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防止交叉感染,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三)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

企业应在单位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指导其就诊。

(四)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

确保员工防护到位,严格落实职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职工开展协作工作、公共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员工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存在化学毒物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员工应根据接触浓度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或面罩。

(五)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

员工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或腹泻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尽早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把企业工作区域入口关。

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接待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尚不满14天的,禁止其入内;对其他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后方可入内。

(一)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每日开始工作前,安排人员对门厅、通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更衣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区、扶手、会议室的话筒、桌面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每日至少1次,可根据人流量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毒频次。个人办公工位区域内,对办公桌椅、电脑等每日进行消毒清洗作业,保持工位整洁干净。

(二)空调系统定期消毒,加强工作场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建议控制在18—20度。建议加大过滤网更换频率,每2小时对所有空调滤网、热回收机组滤网、空调机房地漏等区域用酒精消毒一次。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三)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

大幅精简大型会议、集中培训、大型活动和大型外部接待等人员聚集活动。对于必须的会议,应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保持会场通风,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会议时保持间隔,尽量不使用公共杯具。会后用0.5%的84消毒液抹擦物体表面及地面。

(四)规范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

规范垃圾处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容器清洁,定期消毒处理。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毒。

(一)加大防疫知识宣传。

利用企业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企业网站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使员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二)进行员工心理干预。

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一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安排企业医务人员或专业心理干预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干预和辅导,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和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

服务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近期去过湖北,或者与病患接触人员禁止从事食堂服务。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食堂管理,提倡用餐分时段分餐制。

强化食堂管理,确认食堂的安全卫生。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用餐尽量采用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对于采取外送餐食、外部定点就餐的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管控。

(五)加强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管理。

每2小时进行一次消毒清洗作业,中午高峰期,每30分钟进行一次。所有洗手台保证足量的"肥皂或洗手液,张贴正确洗手方法,提供流水洗手,引导员工正确的洗手。

1、及时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者,企业应建议其立即就医并及时上报当地疾控中心,协助其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2、隔离有密切接触的员工

做好办公场所及感染员工污染表面的消毒工作,并咨询疾控中心,是否隔离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秀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参加2021年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及后续环节的考生。

 (一)来自低风险地区考生

 1、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防疫行程卡为绿色的可参加招聘考试。

 2、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需出具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排查记录,无排查记录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考生

 1、考试前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防疫行程卡为“黄码(卡)”的考生,需出具近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并提前报备(报备具体方式将在笔试公告中说明)。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未提前报备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备人员笔试当天由专业机构确定是否可以参加招聘考试。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3、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含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有封闭管控区域旅居史的、健康码或防疫行程卡为“红码(卡)”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4、考试前21天内的入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由专业机构确定能否继续参加考试。专业机构做出否定意见的,需退出此次招聘考试,并送至定点医院进行排查(费用自理)。

 1、招聘各个环节,考生须自备并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2、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提前1-2小时到达考场配合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并将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提前准备并截图,或彩色打印(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截图或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因人员较多,请考生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须自行打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见简章附件4)并如实填写,填写日期为疾病筛查当日,疾病筛查时需提交此表。

 4、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试当天考场均不提供考生停车,请广大考生不要开车前往考场。如自驾前往的,请预留时间寻找考场周边社会停车场停放。

 5、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6、对因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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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秀篇七

镇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镇结合本单位岗位职责,统筹考虑自身工作性质、办公特点、人员流动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人员管理

1.职工管理

(1)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与镇卫生院保持信息沟通,及时获得最新的防控方案、标准和要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卫计办)

(2)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出行,应全程佩戴口罩,外出返回后及时洗手、保持个人卫生。(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3)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时开展健康监测和服务,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定点集中、单间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到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对来自低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及时申报相关信息,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日常监测。(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卫计办)

(4)建立每日健康报告制度。职工健康状况每日登记,落实因病缺岗追踪,杜绝带病上岗。每日上、下午组织测量体温。职工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工作,联系120送至医院发热门诊。(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卫计办)

2.外来人员管理

(1)在镇政府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和临时隔离点,配备口罩、手持体温测量仪、酒精、消毒液等设施。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轮流执勤,工作人员戴一次性口罩、手套,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对镇为民服务大厅等办事人员较多的单位实行人流控制措施,在大厅门口摆放消毒液、酒精、湿纸巾等设施,群众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负责人:,责任部门:镇为民服务大厅)

对来自低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体温检测正常,要求其全程佩戴口罩,予以放行;发现发热等症状,要求其佩戴口罩在临时隔离点观察,立即上报;对来自武汉(湖北)及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求其佩戴口罩在临时隔离点观察,立即登记并上报,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定点集中、单间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

(2)在镇政府楼下合适场所设置带有专用标识的有盖垃圾桶,收集戴过的口罩及使用过的纸巾。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前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和其他垃圾一并清运处理。

       镇政府就餐实行错峰就餐,也可自备饭盒在食堂领取食物后返回各自区域就餐,减少人员接触。要求食堂工作人员落实防控措施,每天对食堂进行消毒。(负责人:,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一)提倡网上预约、网上业务办理和无纸化办公。窗口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人员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

(二)尽量减少集中办公、开会等聚集性活动,可以采用网上办公、工作指示板等形式。如需开会,人数不超过30人,人员之间隔两个位置坐开,并佩戴口罩参会。

(一)办公室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二)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保持清洁干爽,配备洗手液、快速手消毒剂、擦手纸等设施,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无人使用时开窗通风,每天4次对室内地面、墙面、蹲坑、小便池、马桶等采用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空间喷洒和表面擦拭消毒。

(三)每日2次对桌椅、台面、地面等可使用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表面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以清水抹布擦拭干净。对复印机、传真机、办公电话、电脑等精密贵重物品,可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

(四)对座机、电脑键盘、鼠标、电梯间及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人员接触频繁的公共物品增加消毒次数,每日不少于6次。

(一)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二)宣传“戴口罩、勤洗手、勤换衣物”等健康生活方式,减少前往超市、菜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倡导职工居家时开展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四)关注“疾控”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疾病防控知识。

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秀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广大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和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防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部署安排,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复工,有序生产,统筹防控”的方针,切实强化“疫情就是命令、疫情就是责任”的担当,坚持科学规划、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稳防稳控,全时监管、严防死守,把防控措施落实到各个岗位、每道工序、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尽快把疫情扩散蔓延的势头遏制住,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员工提供一个安全、有序、放心的复工复产环境。

成立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镇复工防控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防控办、应急办、经贸办、食安办、卫生办、卫生院、劳保所、民政办、派出所、林业站、畜牧站、党办、纪检监察办负责人组成。镇复工防控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镇域内复工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制定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以及应急处置办法,加强防疫措施落实的检查督导等。镇复工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并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镇复工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防控办,主任由镇防控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镇复工防控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做好与上级部门的信息互通、措施互动、力量统筹等,及时通报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立足于防大疫、抗反复、打硬仗,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每个企业,每个单位,要注意员工排查、监测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办公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等七个环节,全面贯彻落实镇复工防控领导小组指示要求,制定周密方案,细化工作流程,组织精干力量开展防控,强化系统内、部门间、镇域内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

(一)全面排查上报。机关企事业单位拟复工,需要及时向镇复工防控办报备,经审核允许后方可复工,复工单位考勤部门统计汇总员工预备到岗情况,对全体员工复工前半个月的活动轨迹进行详细排查,逐人登记造册,制定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填写行程登记表,签订承诺书,全面掌握员工是否离离开住(居)所地及前往地点、身体状态等信息。对近两周有疫区、疫点旅居史或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在疫情结束前暂不复工,已返回人员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和隔离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发现有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立即送诊就医。

(二)开展消毒消杀。复工前开展厂区(办公区)环境整治,对食堂、职工宿舍、车间、办公区、办事窗口、门卫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之后每三天一次;对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落实专人定期消毒,每日不少于2次;加强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减少使用暖风机,定期开窗通风、清洗空调,加强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在所有工作、生活场所设置洗手液及相关消毒用品。

(三)完善防控物资。在员工集体宿舍调整至少2个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单人单间,配套相关生活设施;做好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的统计、采购、储备及发放,做好防控物资保障。

(四)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站、宣传栏、横幅、电子屏、微信群、qq群等形式载体,开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向员工宣传防疫知识,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以车间、班组、办公室为单位,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宣讲;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员工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增强身体抵抗力。

(五)严格健康管理。建立员工晨检制度,落实专人对每位进厂区(办公区)上班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尽量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原则上不乘坐客运车,有发热症状者禁与他人乘车;建立健康申报制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主动申报,禁止入厂(办公区)并及时就医。每天下班后开展一次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每天不少于两次。

(六)强化个人防护。督促员工科学佩戴防护用品,规范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未佩戴者禁止乘坐车辆或禁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人群密集岗位。教育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部位遮蔽口鼻,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引导员工改变聚集方式,停止员工非必要出差,尽量采取远程视频会议、办公邮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大型集聚性的室内活动。

(七)加强厂区(办公区)管控。厂区(办公区)尽量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人员进入工厂(办公区)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厂(办公区)。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区、疫点等信息,并现场做好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督促员工下班后居家封闭管理,尽量减少外出,减少走亲访友。

(八)保证饮食安全。加强对厨师及服务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健康上岗和岗前卫生检查制度;加强食堂及餐具卫生管理,保持食堂整洁卫生,科学实行消毒清理,鼓励自带餐具。库房堆放整齐,防蝇、防尘、防鼠、灭蟑;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宰杀、采购、加工野生动物和生活畜禽,不供应冷食类、生食类等食物;尽量采取分餐、盒饭送餐制,避免多人聚集用餐,餐具统一回收,妥善销毁或处置。

(一)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容不得有丝毫松懈,必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心系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发展稳定的高度来认识疫情防控,切实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以更严更实更细的举措把各项工作落实下去,动员复工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坚决打赢全镇这场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二)尽职履责,强化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责任,坚守岗位、坚守阵地、坚守职责,做到守岗有责、守岗担责、守岗尽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真正全面主动担起责任,深入车间、深入班组、深入基层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及时组织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妥善应对,推动各项防控措施到点到位。

(三)加强检查,重点督导。镇复工防控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员工排查情况、重点部位防控情况、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把全体人员的精气神调动起来,群策群力、群管群防,共同做好复工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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