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名著读后感(汇总20篇)

文学名著读后感(汇总20篇)

ID:6392206

时间:2023-11-09 11:51:33

上传者:影墨 文学名著读后感(汇总20篇)

读后感的写作可以激发我们对于文学艺术和人生哲理的思考和探索。以下是一些读者对这本书的读后感,或许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不同的阅读角度和思考方法。

经典文学名著读后感

在今年的寒假里,我看了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我特别敬佩武力高强的赵云,奸诈无比的曹操,镇定自若的孙权······但是,让我学习的人是诸葛亮,因为他是一个既聪明又有智慧的人,让我记忆深刻的计谋是“空城计”。

那一天马谡丢了街亭,诸葛亮十分气恼,军中又传来司马懿带十万雄兵杀向西城,诸葛亮大惊,但马上又镇定了下来,他坐在城楼上,悠闲地弹琴。十万大军一到,便看见诸葛亮坐在城楼上弹琴,司马懿怕中了埋伏,不敢前进,犹豫了一会儿,便撤退了。

诸葛亮的足智多谋,令我佩服,我现在真想透视一下他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构造的。

下面我们来说说关羽,关羽有一次为了保护刘备的家眷,假降曹操了,曹操想让关羽为自己做事,于是便用金子和权力来诱惑,但是,关羽并不接招,关羽的这种行为经常会被看成是宁死不屈的光荣精神,但在我眼里,这种行为是不给面子,会遭到报应的,然而,关羽又不给孙权了一次面子,所以被孙权杀害了,活该!

但是关羽的武功可是很厉害的,他温酒斩华雄的事迹酷毙了。关羽提刀上马,出营战华雄,一会儿就把华雄斩下马来,他提着华雄的脑袋,回到军营,一下就把华雄的脑袋扔到地上,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军中上下无不惊叹。

我敬佩他的勇气,那可不是匹夫之勇,而是不因为别人的经历而害怕的勇气。

在三国的风云里,每一场战争都是一局棋,走错一步,这局棋就很难再扭转局势。

文学名著读后感800

有这样一本创造了奇迹的书,为什么说它创造了奇迹呢?因为它记载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生育和死亡,而且它创造于十八至十九世纪之间,在那个时期,昆虫学家的“田野实验”是不被认可的,昆虫学家们只是将昆虫做成标本,睁大眼睛观察,却不考虑真正的昆虫的习性与本能,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敢于冲破传统思想的昆虫学家——法布尔。

初看这本书的题目,还以为是一本科普读物或是观察记录什么的,所以并没有在意,只是漫不经心的去阅读它,可当我读了才不到一半的时候,我便被它深深的吸引了。

于是,昆虫的颜色是从哪里得到的?蝗虫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这些问题久久萦绕在脑海里,使我不得不如饥似渴的读完了它。

这本书使我受到了无数的启发。

蝉,这位大自然的歌唱家,虽然在炎炎夏日为我们带来了高昂的歌声,可人们似乎并不喜十分欢它。

法布尔抛开世人对蝉的看法,开始了他对蝉的研究。

很快,他便发现蝉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

反之,被人们授予极高荣誉的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它们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

这使我懂得看待问题时不能光依据别人对待此事的看法,而要自己去寻觅真正的答案,并且要从不同的角度去发现,钻研。

寄生虫,这种似乎被世界上所有人所唾弃的昆虫很快也成了法布尔的研究对象。

在人们看来,它们天生懒惰,靠夺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来维持自己的生存。

但法布尔在妥协此看法的同时也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

他认为从本质上来说寄生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行猎行为。

表面上是坐享其成,但实质上寄生虫付出了劳动。

他还举了几个例子来证明了这一观点。

为寄生虫家族洗去了千古罪名。

法布尔这种求真精神使我大受感动,他不论昆虫们曾经作了什么,只从自己的实验里去真正的了解他们。

法布尔的这部书,咋看起来是非常枯燥无味的,可当你深入去了解它,你便会发现,法布尔不仅是一位昆虫学家,还是一位作家!“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非常柔和而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

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

”如此一段优美的文字正是出自法布尔之手。

因此,人们赞誉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

总而言之,《昆虫记》这部书给了我无数的乐趣与无数的启发,我认为这是一部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的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体会和感想,一定会知道的更多。

《感悟父爱母爱》这本书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好大的震撼。

读过书中这些文本的我,难以抗拒他们的魅力,他们蕴含着的`深切的情感,让我心里感受到爱的力量,爱的伟大!

这本书围绕“父爱到永远”、“比血还浓的母爱”、“妈妈的心”、“父亲的高度”、“妈妈的纯净水”这五个题目,讲述了1个又1个感动天下所有人的小故事。

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的背》这篇文本。

文本首要描述了作者钟头间双腿残疾,从小就在父亲的背上长大。

父亲为了实现儿子的“音乐梦”,背着儿子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最后圆了儿子的梦。

对啊!

妈妈的爱承载了儿女对日常的希望和人生的梦想,如同宽广深厚的土地,默默地承受和奉献,孕育出人间最漂亮的花朵、丰硕的果实。

父爱重如山,母爱深似海。

书中的另1个关于母爱的故事——《人生的姿势》,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从文本的题目虽看不出与母爱相关,但资料却十分感人:一对夫妇为了庆祝小孩的生日,决定去登高达7000米的雪山。

在登山的途中他们遇上了危险,妈妈为了爱护自我的小孩,离开了人世。

读完这篇文本后,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想:世上还有比这更伟大的感情吗?爱,在好多时间往往表现为一种姿势。

父爱母爱的姿势总是那么令人感动。

坚信每个妈妈都有这种“爱的姿势”——雨中为儿女撑伞的姿势、厨房中精心做饭的姿势、在校园外等待着还在考试的小孩出来的姿势……妈妈用相异的姿势表达着对儿女的爱,而这种爱,作为儿女,几乎是无以回报的。

“妈妈的恩惠就不是恩惠吗?”这是书中的一句话,对这句话,我的理解很深:在日常中,妈妈是伞,我们是伞下的小孩;妈妈是豆荚,我们是荚里的豆子。

我们在妈妈的翅膀下长大,妈妈给了我们无穷无尽的爱,但是我们又有谁把妈妈的恩惠放在心上呢?他们养育我们的时间,我们在羡慕同伴手中的玩具;他们守护在我们病床前的时间,我们想的是外面世界的自由;他们为我们的失意而忙碌奔波的时间,我们在埋怨世道的不公……但是,我们很少认真地想想我们的妈妈在想什么、在为我们做些什么。

从现时开始,让我们把妈妈对我们的恩惠放在心上吧!

读了《感悟父爱母爱》这本精品美文,真的使我受益匪浅!我暗暗下定决心:今后,我务必要孝敬、回报自我的妈妈,用心领悟,做1个品德兼优、热爱祖国的好少年。

我爱我的妈妈!也愿天下人都爱自我的妈妈!

每个人都体会过父母的慈子和教诲。

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

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原因吧。

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傅雷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

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

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

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

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

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

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

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

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

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

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

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

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

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

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

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

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

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

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文学名著读后感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己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己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现在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

让我们永远热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文学名著读后感

文章中的叙事手法十分重要,因为这是让读者通晓文章中心思想的一扇窗户,在刘知几看来,文章最重要的是要“尚简”,用简单的话语表达深刻的思想。

在他看来过多的修饰铺垫反而不利于文章意旨的凸显,而简单的笔法如“省句”和“省字”两类则能将意思更好地表达出来。这对我们现在的文章创作也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在我看来,叙事并不需要长篇大论,要从细节入手,抓关键,看主流,把几个重要的地方把握好就行,没有必要去刻意追求文辞的华美,有时候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最终会将一篇好的文章的主旨淹没而无法表现。

文学名著的读后感

读书是唯一的娱乐。不把时间浪费于酒店、或任何一种恶劣的游戏,对于事业的勤劳,仍是按照必要,不倦不厌。为了大家学习方便,小编特地准备了文学名著的读后感5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欢迎借鉴学习!

今天的阅读课上,我阅读了《红楼梦》。第五回的“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是被我读过无数次的一部分。尤其是“金陵十二钗判词”。正册开篇即是一首写薛宝钗、林黛玉的诗,第一句是“可叹停机德”,毫无疑问,这是描画宝钗的诗句。“停机德”典出《乐羊子妻》,故事说的是乐羊子弃学回家,其妻见状立即剪断正在织的布匹,用一规劝乐羊子用功读书。于是后人用“停机德”来赞美封建恪守相夫教子的“妇道”的女子。用“停机德”来形容宝钗之德,恰倒好处。宝钗正是这样一个严格遵守封建礼法制度,并时常规劝宝玉走仕途经济之道的大家闺秀,贾府上下无不称赞她。然而曹雪芹在判词中却用了一个“叹”字,明显表达了对宝钗的否定态度。的确,按照曹雪芹民主、进步并带有资产阶级倾向的思想来看,这样一个封建没落贵族的维护者,应当作为民主进步思想的反例,给予否定。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待宝钗,她又是一个十分让人喜欢的人物形象。这个侧重点就是薛宝钗的人际交往能力。薛宝钗初入贾府不久,就博得了众多下人及其他贾府主子的一致交口称赞,这不是她生来就惹人喜爱,而是她出色的交际能力产生里她在众人心中的美好地位。

记得在几天前的军训中,我们听了沈主任的礼仪知识讲座,由讲座中提出的每一条标准来在薛宝钗的行为准则上做比较,会发现惊人的吻合。也就是说,薛宝钗的一言一行不仅在封建社会中符合礼法章程,并且在现代社会中,也有大量的相符之处。

当今的社会,是一个人文主义思想浓厚的社会,因此即将迈入社会的年青一代,能合理处理人际关系上十分重要的一条素质标准。因此,适当地在薛宝钗身上吸取一些正面的人际交往能力,也是可取的。现代思想越来越强调辨证看待问题,看待事物,因此,我们在否定应当否定的事物后,也应将有利的思想深入其中提取出来,合理利用。

第一次阅读《哈姆雷特》这部世界文学巨著,约估摸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父亲学外语出身、很喜欢外国文学名著,又对我管教极严,规定了阅读书目,当时就选择了这本书。现在重新拾卷,想到《王子复仇记》书籍本身讲述的就是王子为父报仇的历程,而身为读者的自己又是在父亲的启发下接触此书的,于是,在翻开书本时,不禁为这种奇妙的偶然而产生一种近乎“百感交集”的感受。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创作的四大悲剧之一,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在中世纪的北欧国家丹麦,故事的主人公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剧中人物也以丹麦王室和大臣及其家庭成员为主,讲述了王子哈姆雷特为父报仇的艰辛历程。

作品的开篇地点是厄尔锡诺的城堡露台,借士兵和哈姆雷特挚友霍拉旭之口讲出了举国戒备的原因——先王与挪威王依决斗获胜而获得土地,挪威王之子急于为父报仇、招兵买马,引发丹挪两国争端以致战争阴云密布,为丹麦先王鬼魂出现的原因——“前世孽障未尽”做了交代,鬼魂也随之出现,游走在城堡露台。与孤独的先王形成对比的是,先王的弟弟克劳狄斯在继承王位后迎娶了哈姆雷特的母亲、王后葛特露,举国欢庆新王大婚的盛景掩盖了先王逝世的悲痛。新婚之夜的宴会上,只有哈姆雷特一个人郁郁寡欢,为母亲的迅速改嫁而不满,“短短的一个月以前她还哭得像个泪人似的……她就改嫁给了我的叔父……”幽怨的情感溢于言辞之中。新王面对哈姆雷特的愁容,说出了“你是王位的直接继承者……我要给你尊荣与恩宠……”之类的话来安慰他,但无济于事。新王怀着对篡位的深深不安对哈姆雷特给予王位传承的许诺,妄图以此赢取哈姆雷特的忠诚,但实际对王子有着极大的担忧。而哈姆雷特对自己叔父的评价中也可以看出,对于功绩、德行远不如父亲并占有自己母亲的叔父,王子本人是极其蔑视和鄙夷的,这些情感中似乎也包含着对叔父取得王位合法性的某种怀疑。

在得知父亲鬼魂出现的消息后,哈姆雷特迫不及待地前往露台查证。果然遇见了鬼魂,而此前一直沉默的鬼魂的开了口:“必须替我报仇。”鬼魂向哈姆雷特讲述了先王遭到自己兄弟阴谋谋害、夺取王位和霸占爱人的可怕真相,悲剧就此埋下祸根。哈姆雷特心中的疑问得到了证实,复仇之路由此开始。

整部书是一个无比宽广的花园,而其中的每一节文字都是一个精妙的角落,随意翻到哪一页,都能找到你所赞叹不已的精妙文字。这就是本书的奇妙所在,浩瀚之中不失之于细节,天马行空而自有节奏。

这样的书,可以一遍又一遍地读,每一次读起,都会有新的收获,体会到新的精妙之处,这就是经典的魅力。

我看了一本书——《城南旧事》。是林海音所写的,讲述了她童年在城南时的故事。

在北京的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一家。在胡同里,英子的第一个朋友是常痴立在胡同口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后来,英子帮助秀贞找到了小桂子。与秀贞相认后,带她去找爸爸。后来英子一家迁居,英子又结识了个朋友。为供弟弟上学而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不知道他是不是好人。英子捡到个小铜佛,被警察发现,抓走了他,英子很难过。后来,兰姨娘来到林家,英子发现爸爸对她感情不对,很伤心,想了个办法,把兰姨娘介绍给德先叔,他们俩相爱后乘马车走了,爸爸很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奶妈的丈夫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掉进河里淹死了,而女儿被丈夫卖人了,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不管自己的孩子而来伺候别人,后来,宋妈被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

本书写了老北京形形色色,其间英子经历了成长,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走进故事:“疯女人”秀贞、好朋友妞儿、供弟弟上学而做小偷的哥哥、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教会她道理的人。书中,英子用自己的眼光去看这个社会。对那些人和事,她有着特别的理解和看法。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天空中升起来的。她身上有种宝贵的东西,就是有颗助人为乐的心。她为了让人一家团聚,竟把妈妈的手镯给他们做盘缠。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祖国渐渐强大,地主现在也没有了,大家都生活在幸福的生活中。在《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一篇中我悟出一些道理:遇到挫折时,不能向挫折低头,要勇敢地向前。像我们学生,如果一次考试考砸了,不要害怕,要努力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要好好读书,就能进步。

生命不在于长度,在于厚度!人生是美好的,会得到,也会失去。热爱学习,热爱生活,你会发现生活是美好的,就会发现人生的真谛!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狼王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之前读了很多小说,都是皆大欢喜的结局,而《狼王梦》,却是一个比较悲凉的故事。虽然它是悲剧,我却从中深深感受到一份坚强而伟大的母爱。

在尕玛尔大草原上,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大公狼黑桑的遗愿,希望能将自己三公一母的狼崽培养成狼王。而上天仿佛总跟她作对,不断地给这位母亲带来一连串的不幸。紫岚最疼爱的是大狼崽黑仔,然而他才刚过半岁,就在一次意外中,被从天而降的金雕抓走了。看到黑仔的离去,我的心也跟着难过起来,我对妈妈说黑仔真可怜,妈妈却告诉我说,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离开,紫岚才是伤心欲绝的人。她能不能面对这次打击呢?我继续读下去,紫岚并没有哭,她依然咬牙继续保护和抚养其他孩子,真是一位坚强的母亲!没过多久,二崽蓝魂又在一次学习捕猎中不幸踩到了冰冷的捕兽夹。母狼紫岚为了不让蓝魂惨死在猎人手中,她也相信比起失去自由,死亡才是狼的归宿,于是她带着巨大的悲痛,亲自咬住了蓝魂的脖颈,结束了他的生命。读到这里,我似乎都能感受到母狼内心的绝望。接连死去了两个孩子,紫岚却依然没有放弃,让她如此坚强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黑仔和蓝魂离去了,紫岚把希望都寄托在三崽双毛身上。双毛生性胆小软弱,要把他培养成狼王,需要投入更多的心血。紫岚采取了激将法,每天像对待奴隶一样对待双毛,不断刺激他、激怒他,终于,双毛被逼急了,他狠狠扑向紫岚,咬住她一条腿和她拼命。紫岚失去了一条腿,却带给了双毛战斗的胆量。但是,最终双毛还是在挑战狼王的战斗中失败了,惨死在狼群的围攻之下。

千辛万苦养大的三个公狼崽,全都死去了,但是紫岚却从未掉过眼泪,只是咬咬牙,将内心的苦涩放在心底,自己默默地承担。正是这种伟大的母爱,才让紫岚如此坚强。

文学名著读后感

不知道为何鲁迅把“往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但是是往事,反倒是新事、好事、伤心事。

无能否定,鲁迅的骂功是中国一绝,致使于骂狗、骂猫、写鼠也有人惶惶担忧,那顶带刺的高帽戴上了,也就取不下来了。难怪鲁迅先生爱骂“狗”,这“骂牲畜”不“犯罪”的好事,也只有他老人家占尽光,好歹比那杀猪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快乐拘束。

且不说那些“名人名教授”有没有狗血淋头,但这“不好惹”的“高帽”却戴牢了,冠冕堂皇地“以动机褒贬作品”,是人就看得出,那柄“匕首”是正中“要害”。

连一本薄薄的回想散文集中都充满着满腔生气之情,及见其余那些杂文、小说集的尖锐。嘲讽有魅力,自然,在鲁迅笔下,那叫艺术。

酸。确实,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落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前怕狼后怕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内心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挑唆作者大喊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动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乐喧杂,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抚上了独到的鲁氏桥,进了甜蜜的童年家乡。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家是苦,阿长、父亲的去世是苦,永其余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中国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残忍、惨淡、乌七八糟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一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保守权益的抨击与嘲讽是绝不留情。比方对陈、徐两人尖锐、薄情的嘲讽,进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泪水的滋味。朴素动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往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想,溅起的是读者沉思的心灵。

文学名著读后感

暑假里,我把四大篇历史小说。作者是罗贯中,号湖海散人。他所写的《三国演义》是我国的第一部长篇历史小说。小说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时期吴、蜀、魏三国之间的斗争和兴亡的一系列故事。里面的很多故事都非常精彩,把人物的形象描述的惟妙惟肖。其中我最喜欢桃园结义、三顾茅庐、火烧赤壁、三顾茅庐、空城计等等这几个故事。

《三国演义》里有很多很多的厉害人物,有被称为奸雄的曹操,东吴的主公孙权,还有以仁德得民心的刘备,也有小气妒忌的`周瑜,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赤胆忠心的赵云,义薄云天的关羽等等都是一些大人物。其中我最敬佩和最喜欢的是诸葛亮和赵云。关于他们的事迹,我读得最多了。也很清楚,诸葛亮的“空城计”“草船借箭”赵云的“单骑救主”现在我闭着眼睛都能说出来。

《三国演义》讲的是军事策略,讲的是如何统治自己的国家,一个国家,最需要的就是忠臣,一个臣民,就算有多大的本事,只要他不忠,也不会有利于自己的国家。就像人们所说的“一次不忠,百次不用”一个能为自己主公、国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人,就算不一定会给国家带来繁荣强盛。但也不会对自己国家不利。

读了这本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四大名著里的三国演义。正式认识了许多以前听说过的历史人物。残暴狡猾的曹操,义薄云天的关羽,机制多谋的孔明,仁义慈悲的刘备……他们在动荡的历史长河中尽显风采。小说中还描写了很多精彩的历史事件,如赤壁之战,草船借箭,诸葛亮舌战群儒,六出祁山等等,表现了古代人民的智慧和意志。三国演义这部长篇小说主要篇幅是用来描写战争和改朝换代的。残酷的战争对人民带来的灾难和伤害令我久久难以平静。

文学名著读后感

进了学校,觉察每本语文书上都有鲁迅的文章,几乎每一篇文章都选自一个好听的名字《朝花夕拾》。一碰到鲁迅的文章,老师都会细细地讲,课文下面的说明也老是密密丛丛。朝花夕拾》本来叫做“往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欢乐漂亮的童年,因为覆盖在那个封建社会,不时时显出些迂腐的气味,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忧如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生气藏得更深。

有人说娇嫩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或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批使用了比较和嘲讽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第一使用了很多鲜亮的文字记述在百草园无牵无挂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此后在三味书屋念书的无聊生活,表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衣着不拘细节的人,“这藤野先生,听闻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率领结;冬季是一件旧外衣,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悔过了;血管移了一点地点也要指出。这个比较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名贵质量,写出了鲁迅对他的仰募。其余,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同学忘餐废寝的教育及对同学的视同一律,这与日本同学对中国同学的小看态度形成了鲜亮的比较,表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实的君子.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即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对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存了很多迂腐的风俗,像在新年的清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起诉,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讨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欢的隐鼠。所以,“我”对她记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庸俗、保守的妇女形象。但是,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单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很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以为她“有弘大的神力”。

文学名著《海蒂》读后感

《海蒂》是瑞士的约翰娜。施皮里写的作品,我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翻开了这本书。

海蒂本来在爷爷家快乐地生活着,之后又被黛特姨妈强行带到了法兰克福泽塞曼先生的家里过着一天比一天痛苦的日子。海芝在那里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一天天消瘦下去,所以导致了她梦游的现象。法兰克福泽塞曼先生不得不把海蒂送回家乡,让她呼吸家乡的新鲜空气。海蒂就像只欢乐的小鸟一样重又回到了爷爷的家。

《海蒂》是一部以情动人的文学名著,在这部书里,始终贯穿一个浓缩于海蒂身上的“”的主题。作者通过优美的笔触,把一个无比可爱、充满爱心的海蒂栩栩如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使我们仿佛看到了一个爱的天使、爱的化身。海蒂虽然出身贫寒,但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的人格魅力,她的纯真善良,深深地感染着周围的人,使饱受磨难、离群索居的`爷爷重新回到了人们中间,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和感悟,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实现生命的价值。此外,长年与轮椅相伴的富家少女克拉拉,贪玩厌学的牧羊娃彼德,陷于丧女之痛的医生,在贫困和黑暗中艰难度日的瞎眼老奶奶,他们的生活都在海蒂的影响帮助下发生了这样或那样的变化,变得美好充满希望。

文学名著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没头脑和不高兴》。作者是任溶溶。

“没头脑”和“不高兴”是两个主人公的外号。“没头脑”不是不聪明,只是做事马虎,常常丢三落四;“不高兴”不是不会笑,而是固执任性,总不愿意与他人协调配合。“没头脑”当上工程师以后,设计了一座三百层的摩天大厦作少年宫,忘了设计电梯,到两百二十五层楼上去看场戏,得背上干粮、被褥,上下一次要一个月。“不高兴”呢,他跟人搭档演“武松打虎”,他扮演老虎,却总不高兴按照剧情的要求被武松打死,结果急熬了台下的小朋友。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太好笑了,害的我笑的刚长好的伤口都裂开来了。书里的主人公是两个小朋友,一个叫“没头脑”,一个叫“不高兴”,妈妈说这个“没头脑”有点像我。书中主要描述了“没头脑”因为粗心,“不高兴”因为坏脾气而发生的一些故事。“没头脑”和“不高兴”遇到了仙人,仙人把他们变成了大人,并让“没头脑”做了建筑工程师,“不高兴”做了演员。做了建筑工程师的.没头脑造了一做300层的少年宫,仅有楼梯没有电梯,最终只好走楼梯到225楼看“不高兴”表演武松打“虎”,爬了1个多月楼梯才到。“不高兴”演的是老虎,但他就是不高兴被打死,于是和武松大战了几天几夜,不明白是武松打虎,还是虎打武松,观众看的累死了,并且带的粮食也不够了。幸好“没头脑”认识到了他们俩的毛病,拽走“不高兴”找到仙人,求他把自我变回了小孩。从此,“没头脑”改掉了粗心的坏毛病,变成了一个细心的孩子。

看完这本书,我也深刻意识到“粗心”这个毛病要不得,联想到生活中,我常常因为粗心大意导致考试漏做题目或者丢分,妈妈说:“粗心的毛病必须要改,有些设计师,设计图上多一笔少一笔,往往会导致一幢大搂倒塌。医院的医生缝伤口的时候,多一针少一针,病人要多吃很多痛苦的。”妈妈还告诉我前几天有位妈妈倒车时,因为粗心把自我五岁的女儿给压死了。我真替那个宝宝和妈妈感到悲痛,我觉得粗心实在太可怕了,所以我必须要改掉这个坏毛病。从小养成做事认真细心的好习惯!我可不想等到我长大了因为粗心闯下大祸,所以和“没头脑”一样,趁着我还是小孩,认真对待每一件事,细心做好每一件事,和“粗心”说“再见”!

名著读后感

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回《西游记》,第一次读时,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后来再读,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的善良、调皮、机灵、法力无边、对各天神说话时的直率、打妖怪时的执着(尤其是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和对兄弟、师傅和猴子猴孙的情谊。在唐僧师徒四人中,孙悟空经常第一个发现妖怪,可是他的师傅唐僧却总是轻易地被那些装扮成好人的妖怪欺骗,而对打死妖怪的悟空念紧箍咒惩罚,甚至不顾他的解释把他赶走。悟空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听师傅的话,没有死皮赖脸地跟着师傅。但是当八戒又来找他帮忙时,他一听到师傅有难,就不记前嫌、义无返顾地跑去救师傅,没有半句怨言。他虽然天生比较冲动,性格比较火爆,有时会因为一时冲动而杀生,但是在我看来,那些人都是罪有应得的,都是些杀人无数的强盗啊,暴君啊等等,可是相信佛教的唐僧却不信,他不管怎么样都不让悟空杀人,却不去管那些恶人去害人,我总是觉得悟空很冤枉。唐僧在他们师徒四人中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他总是被妖怪抓走。

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悟空,我想,他一定已经去另外一个西天了。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不仅念紧箍咒,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不仅不要快速到达西天而不让悟空自己飞去取,甚至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也从没让悟空帮他飞过。唐僧在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他,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这是因为他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信念吧。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大肥猪,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就是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许多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回来却随便找个借口说个谎想敷衍过去,但总是被机灵的悟空识破,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上总是想这想那,而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

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作用,如:在师傅被白骨精抓住时,他来到花果山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了出来,最后,把师傅救了出来。所以我觉得八戒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也会有智慧的火花。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虽然没有悟空那么厉害,但是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而且,在师徒四人中,他是除了悟空以外最警觉的人,也可以提醒一下师傅。虽然《西游记》已经很老了,可是我相信它的魅力会经久不衰,因为这师徒四人,实在各有妙处,很吸引人。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

文学名著读后感

《茶花女》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玛格丽特是一个穷人的女儿,为生活所迫,沦为青楼女子。最初,她的生活一向放荡不羁、糜烂颓废。可是阿尔芒的感情改变了她,让她为感情宁愿放弃自我奢华的生活,为感情她甘于平淡。但她的完美愿望并未成真,最终,为了阿尔芒妹妹的幸福,她放弃了自我美满幸福的未来,不明真相的阿尔芒对她进行了无情的报复。最终,这位姑娘在贫病交加中死去。

《茶花女》中最为感人的地方是阿尔芒和玛格丽特之间的感情,这感情纯净如水、纯洁如雪,虽然发生在一个青楼女子身上,但它同任何伟大的感情一样值得人讴歌、赞美。玛格丽特在身体上是青楼女子,在精神上是贞女,她比其他人更高贵、更高尚、更纯洁。正因为如此,她才为感情宁愿改变自我,也为他人宁愿牺牲自我的感情。玛格丽特真正明了感情的真谛,那就是,牺牲、牺牲、再牺牲。

《茶花女》中最为悲惨的地方就是玛格丽特的惨死。她在贫病交加中死去,没有关怀,没有安慰,也没有金钱,仅有一个孤单无力的女友,她孤零零的走了,心中虽然有阿尔芒,但阿尔芒不在眼前。

书中最让人厌恶的是玛格丽特的陪伴,那个靠玛格丽特吃饭的女人,玛格丽特辉煌时她如影随形,玛格丽特贫困潦倒时她无影无踪,并且在玛格丽特死后还编派谎言,坑阿尔芒的钱。这个人是资本主义社会的金钱关系的表现,在当今社会中,我们也会找到这样的人,虽然不多,但绝不会绝迹。

另外,本书中对阿尔芒感情细节上的一些描述也十分成功,一个陷入感情中的男人的种种细腻感受使我们如同身受。阿尔芒是个纯洁的人,感情上也圣洁,但他不成熟,不懂得保护自我所爱的女人。事情发生后一味嫉妒,不择手段的报复,虽可理解,但过于偏狭。如果阿尔芒是另一种人,懂得成熟的处理问题,也许事情的结局不是这样。

最终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写的十分高尚,虽然写青楼女子,但写得十分干净,也十分高尚,也许这就是世界名著区别于其他作品的原因吧!

文学名著读后感

父母、老师常常教育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自从我读了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才更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写了海伦对光明那热切的渴望和对人生的感慨,让读过这本书的人和她一起分享海伦人生中的酸甜苦辣。书字里行间,无不洋溢海伦·凯勒对生活的热爱,她用热情的态度劝戒世人应该珍惜享有的一切。她希望拥有三天的光明去看尽世界的一切景观。海伦·凯勒想看的事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然而这只不过是一个梦。

"要是人把活著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然而人利用时间和享受时间却是有限的"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利用每一天的话,那这将会是一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情啊!三天光明,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人生中的短暂的一刻。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可及的。三天光明,对于那些碌碌无为的人,无非是在漫无目的地游玩著,他们追求的生活还不如那些乞丐,至少还知道去要饭。而目前青少年学生中也有这么一些人,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条件。但他们不是去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而是吃不得半点苦,把学习当成一大苦差,无心向学。对于学习,他们总是不屑一顾,不是以积极的态度去勤奋学习,努力拼搏,而是哀叹命运对于自己的不公,责怨上天没有赋予他们聪颖的天资、超人的智慧,让他们能一举成名天下知。现在的社会是靠知识才能生存的'社会,没有知识的人是不可能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如果我们可以好好学习,让学问把大脑给占据的话,就可以为以后的道路铺上一层石头了!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本值得读的好书。所谓闻名不如见面,前不久,我就读了这本好书。

儿童文学名著读后感

这个寒假里,爸爸从书店里给我买来了许多本《儿童文学》。翻开这些书,里边有很多吸引人的故事,我便对这些书爱不释手。

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文章是《回来吧,伙伴》。故事的大体内容是:主人公全子、明子、自成去采榛子了,三个小伙伴来到了茂密的榛子林里,明子被马峰蜇得看不清东西,迷路了,自成嫌明子走得慢,想丢下明子和全子一起走出山林,但全子坚决不同意,全子要陪伴在明子身边,自成离开了两个小伙伴,独自走出了山林。最后,全子为了保护明子,被狗熊吃掉了。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要助人为乐、为他人着想的道理。全子的这种精神是值得大家学习的,是会让人永记心间的。

《儿童文学》这些书,经常会登这样动人心弦的好故事!而且《儿童文学》每篇故事的作者都会将动作、神态和心理等描写的非常细致,把书中的人物写的好像就在我面前,使我学到了许多写作方法,我更爱看《儿童文学》了。

名著读后感

孤独年迈的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不舍不弃,只身驾船赶赴人迹罕至的墨西哥海湾,终于在第五天钓上一条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经过两昼夜的殊死捕斗,筋疲力尽的圣地亚哥最终降服了这条前所未见的大鱼,并把它绑在了小船的侧舷上。夜色降临,遍体鳞伤的圣地亚哥满怀喜悦地返航,却没料到,看似平静的海面上,一大群饿疯了的鲨鱼正循着血腥味尾随而来,老人费全身力气,筋疲力尽的把鲨鱼杀死,把死鲨鱼栓在小船后面,拖回来享受果实。展示了进取者与自然搏斗和人的不屈性格,胜利者的喜悦。然而,老人把鱼拖到岸边,死鲨鱼却剩下一架空骨头架子.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矗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经典文学名著读后感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

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

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文学名著读后感

《鲁滨逊漂流记》是“欧洲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晚年时代创作的一部小说。他塑造的鲁滨逊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一个理想化的英雄。他不仅赋予鲁滨逊种种人类优良的品质,像勇敢、坚强、聪明和热爱劳动,并使他具有一个“理想的”资产者的所应有的实干精神,宗教信仰和严谨等。作者用生协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列的真实感。

拜读这部小说后,我不仅对作者独特的写作手法和丰富的想象力大为赞叹,更对鲁滨逊这一人物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

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

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励,根本无法体会到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成天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只会空谈理想,缺乏认真扎实的奋斗精神。

在学习中,我常碰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碰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读过样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英雄的传奇生涯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文学名著读后感

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状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忙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齐劳动,共同生活。之后,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忙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回到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回到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应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应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持续一种用心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应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

名著读后感

有人曾经这样评价《红楼梦》:学医的人看它,可以从中悟出一些医道;学建筑的人看它,可以增长一些古代建筑知识;学烹饪的人看它,可以掌握一些烹饪的技术;学裁缝的人看它,可以懂得一些服饰方面的学问……读完《香菱学诗》(节选自《红楼梦》第四十八回,人教版九年级上册),我不仅感慨:黛玉是个好老师!我们应做黛玉那样的好老师。

黛玉在教香菱学诗的过程始终遵循“自主、合作、探究”的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当香菱想拜黛玉为师的时候,黛玉用“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其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对虚声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给香菱以学诗的信心和勇气,让香菱感觉到学诗的的门槛并不是很高,自己也完全可以跨过去。

当香菱有了信心和勇气后,黛玉并不急于把什么都教给香菱,因为她深知教育教学是一门“慢的艺术”,是急不来,只有慢慢地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打好底子,这样才可以水到渠成地达到教育目的。所以,她对香菱说:“你只听我说,你若真心要学,我这里有《王摩诘全集》,你且把他的五言律诗读一百首,细心揣摩透熟了,然后再读一二百首老杜的七言律,次再李青莲的七言绝句读一二百首。

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作了底子,然后再把陶渊明、谢、阮、庾、鲍等人的一看……”这番话蕴涵着作文教学的精髓:首先要养成阅读的习惯,没有量的积累就不会发生质的变化,而且作文教学不是举一反三,而是举十反一,甚至是举百举千才能反一;其次,阅读要选择经典作品;最后阅读经典不可以囫囵吞枣,一定要细嚼慢咽,要“信心揣摩透熟”;还有要先易后难。其实,这也就是“自主”学习的阶段。

当香菱读了王摩诘的诗后,又向黛玉换杜律的时候,黛玉强调“讲究讨论,方能长进”。于是香菱和黛玉一起探讨王摩诘“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日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和“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等名句。在这个合作探讨香菱学诗读后感的过程中,黛玉老师始终以香菱为主体,自己只是在关键时刻点拨一下,比如香菱“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时,黛玉不失时机地给予点拨,向她说明王摩诘的诗句是从陶渊明的“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翻出来的,让香菱有茅塞顿开之感,让香菱进一步明确阅读经典的意义。

有了一定的阅读积累后,香菱就有创作的欲望,当她经过苦思冥想终于写出第一首诗的时候,兴奋地去找黛玉,黛玉给了这样的评价:“意思却有,只是措词不雅。皆因你看的诗少,被他缚住了。把这首丢开,再作一首,只管放开胆子去作。”这个评价既给了香菱鼓励,有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诗作的毛病之所在,而且给香菱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并一再强调阅读的重要性。

如果说黛玉是个好老师,那么《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就是林黛玉的老师,这位老师用自己“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创作经历告诉读者好文章是怎样写出来的。也许,这就是我读《香菱学诗》的最大收获。“做黛玉那样的好老师”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

《芙蓉镇》是高中时候读了的小说,当时就是冲着追溯第一届茅盾文学奖去的,一边读一边嗅着那扑鼻的乡土气息一边心情起起落落,时代沉浮,命途多舛,人也是,镇也是,然而这种虚华的对于苦难的形容词在面对我们国家那个年代变革中百姓所受的剧痛总是显得贫乏无力,被批斗,被打压,被折磨,太多的文学作品在追溯这段历史的时候都有着不逊于《芙蓉镇》的描写。

余华《兄弟》里面那颗钉入脑门的长钉,张之路《第三军团》中红小兵的叫嚣痛殴,都以接近真相的方式让我们见到了所谓之革命的残酷性,“有命不去革,活着等于零”,那个年代,很狂热,很可怕。

然而风暴一来,什么都有了,成分一划便是忠奸乍现,大会一开就是黑白分明,然而这不是一种愚昧而粗鲁的鉴别,而是一种关乎信仰的辩论,当我们信仰的真理与国家意志所违背时,你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做什么样的人,各个说法各态人生,《芙蓉镇》都能寻到一些典型。

在政治立意上,古华采取了一种客观与理智的态度,如他在小说中所说:“中国大地上出现的这场现代迷信的洪水,是历史的产物,几千年封建愚昧的变态、变种。不能简单地归责于某一位革命领袖。不要超越特定的历史环境去大兴魏晋之芙蓉镇观后感风,高谈阔论。需要的是深入细致的、冷静客观的研究,找出病根,以图根治。”

比起那些愤怒的否定,这种态度颇有高瞻远瞩的肚量,这不仅体现在这段描述中,更蕴育于芙蓉镇本身的形象中,它历经巨变本色如故,吊脚楼并没因为曾藏污纳垢而拆,胡玉音也未被批斗折磨而毁,他们的存活,这种吹尽狂沙之后的留存,显得淡定,从容,高洁,这种平淡的背后,有对生命的顽强执着,也有与时间的漫长对峙。

按照作者的说法,《芙蓉镇》最初发端于一个寡妇平反昭雪的故事。自然,随着情节人物的犬齿交错,作品本身早已不局限于此。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一些话语,鼓励我们反抗命运,争做命运的主人,《芙蓉镇》不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他们的苦乐,他们的幸福,由外物赐予,由外物没收,在这种被动下,等待已经成为了最强的反抗。相较之下,杰克伦敦的《墨西哥人》以一种更壮烈的方式完成了个人英雄主义对这种规则的颠覆,对比来读,感触就更深切了。

芙蓉镇说的是湘乡故事,却是一曲放之四海皆准的严峻的乡村牧歌,严峻二字出自作者的自序,读完之后,所言非虚。

前些日子看了小崔说事里的姜文专访,姜文说最喜欢的两个导演都姓谢,其中的一位就是谢晋导演,姜文也在谢晋导演的《芙蓉镇》里出演主演。这引起了我的兴趣,用种子搜索神器(一般都用来下毛片)把这部芙蓉镇下了下来。其实前几天就下好了,却一直静不下心来,所以一直放着没看,我深知这种片子必须净下来看才能更懂其滋味。今天心态挺好就拿出来看了。

整部片子是从1963年开始一直写到1979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也就是中国历史上最疯狂时段。用片子中老谷的一句就是“叫癫子的没疯,他确疯了(说的是搞革命的王秋社)。”的时期。这部片子通过一个小镇的疯狂揭示了这个时期整个中国社会的疯狂。

片子的前半段给人的感觉就是气愤就是憋,恨不得上去把那个“李贱人”(名字忘了,看过片子的人肯定都知道说的谁)痛扁一顿。也因为前边段主要体现了女主角胡玉音的悲惨。辛辛苦苦自己挣钱盖了房子,用自己的血汗换来的新生活,却被有权又嫉妒心极强的李贱人打入了富农的黑五类的名单,然后没收了房子和钱,并且因为其男人想杀李贱人最后反被毙了,看得那是一个憋啊!但后来姜文饰演的秦书田的出现让片子开始不再像原来那么憋了。

主要是因为秦书田的态度才使得片子的改变,秦书田是文化人,很看得开,而且有良心,片子一开始就把他归为了右派,整部片子到了最后才为他平反,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就是因为心态。

他不与别人计较,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在这个疯狂的年代里,他还是保存自我保存自己的良心。让他扫大街,他也能扫的有滋有味,在苦中也能作乐,比如整王秋社那点。能看得出他坚信只要活下去一定会过去的。他的良心最终让他赢得了胡玉音的心,并且结了婚,虽然被王秋社说成是黑夫妻,但他却很看的开,黑夫妻也是夫妻,只要允许他们结婚就好。婚礼那点老谷去喝喜酒还是挺感人的,在大的悲剧基调下,喜事也有千丝万缕的伤感。

他被判十年的时候对胡玉音大喊:“活下去,像牲口一样活下去。”我觉得这是秦书田思想的最好体现,活下去只要活下去就会有希望,我当时就在想,秦书田在牢里也肯定不会死,他以前不会死现在就更不会死了,他有了胡玉音,而且还有了孩子,这是他的希望。秦书田是知识分子的代表,而且是有良心的知识分子,在片子的结尾,王秋社成了疯子,秦书田却以德报怨还给他吃的,良心,是这个片子一直强调的东西。

再来说说片中的其它几个重点人物。

老谷敢做敢为的军人,也是他一直喊出良心。他也是在当时社会下良心的代表吧。他做什么都是依着良心,不怕阶级斗争,不怕别人的眼光,只是他也反抗不了,他能做的就是每天喝闷酒,但对待胡玉音,秦书田他都是以真心对待,他也是唯一去喝他们这对黑夫妇的喜酒的人。也多次帮胡玉音,最重要的一次是带她去医院生孩子。我想要是没有老谷,胡玉音很有可能会死。

然后是胡玉音的黎哥哥(名字我也忘了)。黎哥哥是在良心与党之间做了选择,但他选择的是党,但他还是有一些良心的,他一直都很后悔对胡玉音做的事,但已经挽回不了了。所以总的来说他是懦弱,他屈从了强权。

李贱人从开始就是满心的嫉妒找胡玉音的茬,在其舅舅的帮助下当了社长,就开始搞运动,她是统治阶级的代表,但在66年文革刚开始的时候也被打入了左倾进行批判,她是典型的看不得别人好的那种。同时又被红色思想彻底同化,到了最后她见到秦书田也就只有一点点的愧疚,真不知道她的良心都被什么吃了。她一心想做统治阶级,而不是老百姓。

王秋社一个流氓混混好吃懒做,借着革命混生活,把别人家的东西革到自己家,哪边得势就往哪边倒,到最后变成了疯子还想着革命。

这部片子从很小的一个镇的人与人关系反映到整个社会那个年代人与人的关系。前几天516的时候微薄上有很多人对文革进行批判和反思,并且贴出了很多当时的照片,给我印象很深的就是很多都是对中国文化政治经济有推进作用的人最后不等好报,不是自杀就是被打死。这让我有种在这个国度好人没好报的感觉。是啊!

在那个疯狂的年代大多数中国人的良心呢,包括那些沉默者,你们的良心呢?

也许那个最为疯狂的年代已经过去了,但就像片中秦书田说疯了的王秋社说的要革命了也不是没可能,现在的社会虽然不像过去那般疯狂,但依旧是病态摆出,请自问一句你的良心呢?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自省,然后按着良心去做事,那么也许会更美好。

前几天看了谢晋导演,刘晓庆和姜文主演的电影《芙蓉镇》,在看的过程中心灵受到一些震撼,看完后久久不能平静,感觉电影里面总是有些东西在启发的激励着自己,让自己从中要得到一些什么感想什么的,思来想去,这可能是自己的思想与影片中产生某些共鸣,以致于产生一些小火花的缘故吧,如果能清理一下思路,把它整理下来,或许对我们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从表面上来看,影片的政治色彩的味道比较的浓重,可能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是不是一部政治片?我想文化大革命这段历史为电影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背景,这个人性扭曲的时代,为各种人物来表现自己提供了一个宽广的舞台,让各种角色的人物可以在这个舞台上尽情的表演,受到的影响可能是比较小的。

一是表现人的软弱性。这里面的代表人物就是李满根和贵贵,这两个人都是与胡育英直接相关的人;作为胡的初恋情人的李满根,在胡最需要的时候,为了入党他背叛了她;在她在受到工作组追查的时候,让他帮着藏钱,结果他主动上缴了,这无疑对于胡来说是雪上加霜的事情。可能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他们两个可能结为夫妻,可以设想一下,即使是结为夫妻之后,如果遇到非常大的困难的时候,他也很难说能够坚持到底的。

所以说,胡的错误在于对于一个曾经背叛过自己的人,还去相信他,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作为李满根来说,他也有自己的困难,面对一家的人,他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对于妻子的不理解也是正常的,对于他我们也无法对其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果能够帮助胡渡过难关,我们是又手赞成的,但即使是这样的话,我们也不要对其进行过多的谴责,但在道德上总是有些不足的地方。对于贵贵,他是一个勤劳的人,和胡的感情也是非常的好,但其软弱性也是其不足的,没有足够的韧性,所以在关键时候能够走上极端。

二是一个能干、坚强的胡育英。这是影片的女主角,事件的发生的一切都是围绕着她展开的。她的这些事情的发生一是由于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和一些特定的行为。

对于她来说,生活对其是不容易的,能够吃苦耐劳,但由于其经济的收入受到一部分人的羡慕,为后面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埋下了伏笔。

在胡身上体现了一种坚强的精神气质,对于他的丈夫被杀之后,她所要面对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她毅然的坚持下来,直至等到秦书田的爱情。

多少的苦难和不幸压在她的身上,有种几乎快要崩溃的感觉,但是她还是坚持了下去,坚持等到了自己的幸福。胡可以作为中国劳动妇女的一个典型的代表,代表了她们身上的优点,同时也具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那种韧性,这可能是最后等到幸福的重要原因。

三是苦心孤意、豁达乐观的秦书田。从一个文化馆馆长被打成了黑五类,并且还要进行学习和运动,他的乐观和豁达使他的生活还不至于那么的阴暗。

这种精神为他的生活注入了一缕阳光,他还是能够利用一切的机会帮助别人,这是人的本性的光辉。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加上他的学识,为其的精神种划定了一个底线,以此为基础,精神得到了延伸。他有句话说:像牲口一样的活着。是呀,活着是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能渡过眼前的困难,以后的生活才会有希望。

名著读后感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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