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经费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8篇)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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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6 08:49:14

上传者:FS文字使者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8篇)

学校是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摇篮,为学生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以下是一些学校总结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有效管理学校公用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盲目浪费公用经费,做到合理合法。经学校校委会全体成员一致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行政统一管理。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经办学校用费的开支。

二、由校长直管财务管理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机构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请示汇报学校领导。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学校校委会讨论通过开支。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预算经费开支。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务人员不准予报销。

六、财务人员要注好经费使用帐目,尽职尽责。用款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的经费不准提现金,保证资金安全。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公家户头,凡属于公用经费的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禁止动用公用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等。

十、财务人员每月月末及时向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民族大学创新教育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创新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项目经费范围。

本办法所述创新教育经费是指学校为开展中央民族大学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和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项目所安排的经费。

(一)经费由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管理,经费使用须经教务处主管领导批准。

(二)经费使用前,单位和个人应向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提交经费使用计划。

(三)除满足本办法要求外,还应符合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

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

(一)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各项目评审费及运行中发生的组织费用。另外还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备的耗材、工具,相关的参考资料、软件,课题调研、差旅费,实验费等相关费用。

(二)经费不得用于与项目运行无关的硬件设备的购买,劳务费、餐费等,以及其他被认定为不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并适时提出修改。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有效管理学校教育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造成教育经费浪费,做到合理合法。富顺县教育局将结合学校资金的性质及用途等制订以下十条经费管理制度。

一、 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后勤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加强对财务人员得管理和业务学习指导。

二、 由后勤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大额支出要由学校教代会和行政会讨论审批并按相关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报批后使用。

三、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预算报经学校教代会批准后,财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四、 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最后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差缺附件资料或支出不真实等,财会人员不准予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专户,返回后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坐收坐支以及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六、 出纳、会计要独立分管经费和帐目,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提款现金数额较大(如10000元以上)的经费需要有2人以上财务人员协助,保证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中央特设专户中,凡属于教育专项经费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 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 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 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禁止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钱物等问题。教育局将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违反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

十、 会计每月月末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总务处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主管领导定期对所属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第四条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赞助,同时团委通过立项支持部分活动经费。即其来源主要为:

1、会费(包括普通会费和特殊会费)

2、社团赞助

3、学校拨款;

第五条各社团会费收取实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组织统一收取,整合统计后交由经费管理机构托管。会费收取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向社联申报。各社团有关会费收取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十条各学生社团至少设立财务专管人员(非社团负责人)一名,进行社团财务活动以及账务登记,以便明确各项资金去向。所有财务都应账钱分开,收支两条线。每月至少向社联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大学生社联的检查。所有学生社团经费统一管理。采用预先申请借款使用、经审批同意后,事后凭票冲账的方法使用经费。各社团指派一名社团干部负责社团账目的记录,社联财务部记录好各社团财务账目,以定期向社团和社联对账。各社团要形成以社团负责人为中心的财务小组,开支合理透明节俭、票据真实有效、相互监督。

第十八条经费的主要用途包括社团宣传费、组织各项活动的费用,必要用品购置及表彰费等。不得将社团经费公款私用及用于社团成员小范围等不必要开支;学生社团的支出主要包括:

(1)活动支出

(2)办理会员证、会徽支出

(3)其他支出

第二十条经费结余应自动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属于大学生社联;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会计制度》(财会[20xx]2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将全部收支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账、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1、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2、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3、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学校各处室、部门根据年度需求编制分部门项目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各处室、部门预算,提交校办公会讨论、修改,根据学校财力情况进行总的平衡,形成年度预算初稿。预算初稿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形成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2、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学校负责人签字批准。

1、费用支出按照计划申报、审批、支出办理、获取合法合规凭据的流程执行。

2、费用报销时需要报销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校长审批,校长审批通过签字方可执行。

3、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1、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及合理性,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

2、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3、财务部门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等送交主办会计部门汇总。

4、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5、财务部门及时编制单位部门决算,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年底,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布学校经费使用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定期公示三公经费,接受教职工监督。

为有效管理学校教育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造成教育经费浪费,做到合理合法。富顺县教育局将结合学校资金的性质及用途等制订以下十条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后勤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加强对财务人员得管理和业务学习指导。

二、由后勤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大额支出要由学校教代会和行政会讨论审批并按相关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报批后使用。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预算报经学校教代会批准后,财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最后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差缺附件资料或支出不真实等,财会人员不准予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专户,返回后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坐收坐支以及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六、出纳、会计要独立分管经费和帐目,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提款现金数额较大(如10000元以上)的经费需要有2人以上财务人员协助,保证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中央特设专户中,凡属于教育专项经费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禁止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钱物等问题。教育局将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违反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

十、会计每月月末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总务处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主管领导定期对所属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1、公用经费主要指财政拨付的办公资金。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教职工和学生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费、邮电、宽带、电话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准用于发放人员福利、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不准以教师培训为由进行公款旅游、休闲、疗养等方面的开支;严格控制招待费,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

2、学校公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公用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生活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教学业务费(包括教学水电费、取暖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资料印刷费、宣传费、体育维持费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

3、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4、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区级财政部门、区教育局组织政府采购。

5、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6、学校要严格控制租车费、接待费(按上级标准)等非业务性支出。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7、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要实行报告制度。1万元以上支出报区教育局审批,要进行立项、招标、审计;1万元以下,5千元以上支出经校委会研究决定;5千元以下,2千元以上支出提交申请报告,由财务管理小组审批;2千元以下1千元以上,由校长审批;1000以下,500元以上支出提交申请报告,由行政校长审批;500元以下支出提交申请报告,由主任审批。

8、 学校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进行公布,采用上墙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同时定期进行公用金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广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用于公用支出的其他资金。

第三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公用取暖、交通、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学校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支出状况。

第五条设备购置费:小学每年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不低于10%安排,中学按不低于15%安排主要用于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园经费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保证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考虑幼儿园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的发展支出。

1、根据幼儿园总体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使用的专项资金应按进度分年度提出计划。

2、幼儿园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数。

3、园长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预算方案,报幼儿园教代会通过。

幼儿园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幼儿园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根据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幼儿园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做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幼儿园的收入及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幼儿园的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幼儿园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幼儿园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说明具体原因,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再作调整。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按政府采购流程规范操作,实施采购,需自行采购的,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幼儿园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幼儿园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1、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方面教育,和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2、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通过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

3、所有辅导教师应与学生监护人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4、辅导老师必须在所有学生离开校园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5、辅导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后服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更改活动安排时间。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的辅导员,应填写调整单,经领导同意后,提前用书面的方式通知家长,谨防小学员被误接和走失。

6、辅导教师有义务负责班级的卫生检查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如发现学生有任何患病迹象,应第一时间告知学校相关部门。

7、门卫管理人员应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课后服务”无安全无事故。

8、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且不得随意离开事发现场。

9、学校管理人员、巡逻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应急情况,以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10、与学校一起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职责,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的岗位职责、安全知识,应急处突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做好学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课后服务实行安全巡查制度。在课后服务期间,各年级组要安排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堂、课间、放学时段的校园、楼梯楼道安全巡查工作。杜绝踩踏、打架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生一日常要求。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受害。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服务,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3、课后服务结束放学时,年级组组织当班辅导的教师整理好放学路队,并护送至学校大门主干道隔离桩外。学校要求家长在校大门主干道隔离桩外接送孩子回家。

14、学校与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非在校时段的学生安全由家长负全责。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内容【】

1、不定期深入班级,通过与学生交谈的方式,了解教学情况。

2、充分利用每次家长会,认真听取家长对各班级教师任课情况的反应,对暴露的问题认真整改。

3、通过校长信箱实行民主管理,多渠道掌握教育教育教学实际情况。

4、不定期召开家长会,每学期召开一次。

5、成立家长学校,定期给家长上课、培训,与家长沟通信息,形成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机制。

6、举办家长接待日活动,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比如:班级科任教师的调配等。

7、家长学校的活动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时间,各班家长会的活动需经家长委员会的批准。

8、家长委员会由主任、班主任、成员组成。主任由学校的校长、书记担任,副主任由教学副校长、管理副校长及一名家长担任。

学校工会经费管理制度条例

一、工会经费主要来自学校行政拨款、会员会费、自主创收等方面,经费一律进入工会财会帐户,统一管理使用。

二、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上解上级工会、工会日常工作与建设、全校会员的各种活动和福利开支。

三、每年由主席会议商定全年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方案,交工会委员会审定执行。

四、经费开支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主席为兼职的情形下):

1、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在审批权限范围内由常务副主席审批。

2、开支项目应按年初工会委员审定的计划和预算执行,一般不得超过。单项开支5000元(含5000元)以内由常务副主席批准报销,超过5000元或超项目超预算部分须报主席审批后方能报销。

3、招待费开支应从严控制。一次性开支金额在500元以内(含500元)由常务副主席批准报销,超过500元,由主席批准报销。

4、经费开支必须取得合法的报销凭据,每张发票上有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才能报销。不合法的发票不符合审批权限或违反审批程序的发票,财务人员应把关拒报,否则财务人员应承担责任。

5、任何项目(含差旅、接待)的开支在该项目完成后,一个月之内(若遇寒暑假则延至两个月),办完报帐手续,否则,须经主席签字后方能报销。

6、计划项目活动借款(招待费不予借款)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由常务副主席审批,超过5000元由主席审批;差旅费借款在2000元以内(含2000元)由常务副主席审批,超过2000元由主席审批。

7、常务副主席经手的借款和开支由主席审批,主席经手的借款和开支由学校党委书记审批。

五、工会财务人员负责工会资金的安全,监督开支的计划性、合理性与审批程序的规范性,若发现违规现象应向当事人指出或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按会计规定做好经费帐目,每半年向主席和常务副主席书面报告一次工会经费开支与运行情况。

六、工会经费接受上级工会和学校教代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七、若本规定与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相悖,则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内容【】

幼儿园要坚决执行、认真实施幼儿园课程标准,切实按照幼儿园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和教育原则开展各项教育活动。

依据幼儿园课程管理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园发展实际进行教育。鉴于影响儿童发展因素的复杂性以及幼儿教育课程模式多元化的世界发展趋势,幼儿园可根据课程管理的要求确定本园幼教课程方案,所拟方案应先报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再报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

1、制定计划。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集体备课制度和检查、交流计划的制度。教师应按照《幼儿园教师教育工作计划的基本要求》来制定教育工作计划。

2、创设环境。教师应充分认识环境对幼儿的教育作用,并努力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生态学、社会学等理论,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物质环境、心理环境(包括师生关系、社会交往等),让幼儿在与环境的交耳作用中得到发展。环境的创设应体现教育的目的性、幼儿的参与性,学习的阶段性、材料丰富性、安排的合理性,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教师还应充分利用周围自然和社会环境对幼儿进行教育。

3、组织活动。教师应精心组织幼儿一日活动,做到动静交替,内容丰富,形式生动、活泼、多样,并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要让幼儿自主地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教师作适时地指导,并注重活动过程对幼儿发展的作用,重视面向全体、因人施教。在日常活动中应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4、个别教育。教师应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的不同水平,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措施实施教育,要重视幼儿的个体差异和个体发展协调性,对特殊幼儿应观察分析其身心发展的特点,不断调整其阶段教育目标。研究个别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创造条件,使每个幼儿获得成功感,建立自信心,促进每个幼儿在原有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展。

5、游戏指导。教师应确立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以及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观点,积极地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造游戏的条件,要保证幼儿游戏的时间,充分利用室内外空间开展各类游戏,场地安排合理,避免相互间的干扰,鼓励幼儿在自然环境中探索;游戏材料的提供要丰富,体现功能的多变性、层次性和针对性,鼓励幼儿自制玩具,丰富游戏内容。教师要充分尊重幼儿游戏的意愿,参与到游戏中,既对幼儿实行全面的监护,还要启发幼儿自己解决问题,不要过分干预,使幼儿愉快地自主地游戏,促进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6、观察分析。教师应在一日活动中观察幼儿的表现,了解幼儿的需要,抓住教育的契机,及时地进行教育。要分析本班幼儿和个体的发展水平以及形成的原因,并能作出相应的教育对策,使教育内容和教育要求切合本班幼儿的实际。

7、家长工作。教师应主动与家长保持联系,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指导幼儿家庭教育,根据幼儿发展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促进家园同步化的教育,使幼儿家长成为幼儿园教育合作伙伴。

幼儿园园长、教师应以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为指导,开展幼儿教育的专题研究,改变只重视幼儿单方面拔苗助长的教育行为及以活动竞赛名次,活动形式等来衡量教育质量的片面做法幼儿园应建立对幼儿身心发展水平观察评估基础上的保教质量的水平分析制度,以教师教育水平考查评估为主的全方位的保教质量的原因分析制度,把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落实在幼儿的发展上。

1、加强教研组的建设和管理,认真总结,推广先进教研组的经验。

2、抓好教研组工作计划的制订、实施、检查和总结。

3、健全教育研究活动的制度,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内容落实,形式多样,提高实效。

4、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选好教研组长,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使用。

1、合理安排配班教师,编好幼儿班。

2、科学、合理地按照幼儿年龄特点和季节特点,安排一日活动作息时间表,并留有余地供教师按幼儿活动的兴趣作适当调整。非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幼儿园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幼儿正常在园活动。教师带班时间的变更须经园长或分管的`教研组长同意。

3、建立、健全教育业务档案,重视教育资料的积累,应建立教育资料室、各种专用活动室管理制度。

4、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做到管理手段现代化。

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幼儿入园测查及以知识、技能为内容的幼儿考查考试活动和智商测试活动。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幼儿园以任何形式举行幼儿竞赛活动。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内容

一、图书管理员在教导处领导下,严格执行图书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图书管理员要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钻研业务,掌握图书管理业务的基本技能,制定和执行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管理工作。

三、做好师生的.图书出借和阅读工作,经常研究师生的学习借阅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借阅手续,提高图书流通率,充分发挥图书在陶冶学生思想品德和增强学生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方面的作用。

四、有计划,有原则地选购图书,订阅期刊,及时添购新书籍,书柜,保证图书经费的合理使用。

五、按照图书编目的要求,对藏书分类编目,新买的书刊及时分编上架,投入流通,不无故积压。

六、经常宣传新书内容配合教研组,团队组织开展读书活动,做好书刊鉴别工作,严禁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出借和阅览。

七、爱护图书财产,定期查库,帐物要清,经常保持图书馆,阅览室和资料整洁通风,做好防虫,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保护工作。

八、定期做好报纸,杂志的装订保管工作,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九、对师生做好爱护图书和遵守阅览室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建立培养一支学生管理图书的服务队伍。

十、配合教研组搜集和积累必要的教学资料了,主动向教师推荐,提供教学参考和教学资料。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内容

为了令各位图书管理员掌握其岗位职责,以下以学校图书管理员为例,为大家提供一则学校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供各位制度职责大全图书管理员参考。

一、热心为教师(制度职责大全教师)和学生服务,为教育教学一线服务。做到态度和蔼、耐心、服务周到,有问必答,刻苦钻研业务,掌握好图书管理知识和技能。

二、制定每学期图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借阅规则》及《赔偿制度》。

三、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做好图书的清理和更新工作,提供教工阅览室内报刊杂志,资料的预订要求。新书到校,要在一周内做好登记、分编、上架工作。分类、编目力求规范化,科学化。及时编目分类、登录储存、整修曝晒、收发装订。

四、负责教学参考资料和音像资料的出借、回收和保管。每期编写一份部分学科教学资料索引,及时向教师提供教学参考资料。

五、做好新书的`借阅工作。新书整理完毕,立即投入流通,不得无故积压。积极利用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做好新书的介绍推荐工作。做好新书介绍和读书心得交流工作,图书橱窗布置的内容,每月更换一次。

六、指导学生开展读书活动,期末组织一次读书心得交流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读书知识讲座。关心学生阅读情况,做到一学期每个学生阅读课外书不少于10本。

七、认真做好每天中午的图书出借工作和学生的阅览工作。

八、保持室内整齐清洁,清洁工作每日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做到窗明几净。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有效管理学校公用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盲目浪费公用经费,做到合理合法。经学校校委会全体成员一致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行政统一管理。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经办学校用费的开支。

二、由校长直管财务管理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机构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请示汇报学校领导。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学校校委会讨论通过开支。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预算经费开支。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务人员不准予报销。

六、财务人员要注好经费使用帐目,尽职尽责。用款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的`经费不准提现金,保证资金安全。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公家户头,凡属于公用经费的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禁止动用公用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等。

十、财务人员每月月末及时向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民族大学创新教育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创新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项目经费范围。

本办法所述创新教育经费是指学校为开展中央民族大学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和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项目所安排的经费。

(一)经费由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管理,经费使用须经教务处主管领导批准。

(二)经费使用前,单位和个人应向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提交经费使用计划。

(三)除满足本办法要求外,还应符合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

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

(一)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各项目评审费及运行中发生的组织费用。另外还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备的耗材、工具,相关的参考资料、软件,课题调研、差旅费,实验费等相关费用。

(二)经费不得用于与项目运行无关的硬件设备的购买,劳务费、餐费等,以及其他被认定为不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并适时提出修改。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预算管理行为,充分发挥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科学配置办学资源,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预算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权结合、收支平衡”的总原则。

第三条:学校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收入;科学合理地安排学校年度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办法和制度等。

第四条:学校预算由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其对预算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三)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

(四)审议、批准学校预算建议草案;

(五)监督预算执行,审议、批准预算执行中的调整方案;

(六)审查、批准学校的决算报告。

第五条:计财处作为学校预算的专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监督工作等,其主要职责为:

(二)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报学校预算建议草案;

(四)审批各责任单位具体预算方案;

(五)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报预算调整建议;

(六)根据校长办公会的决议,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年度预算;

(八)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九)年终全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准确及时地编报年终决算。

第六条:各预算责任单位(学院、部、职能部门等)是本部门预算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提报本部门年度预算建议;

(二)落实本部门的预算收入和支出责任;

(五)根据事业发展情况,年内确需调整预算的,要据实向学校提出预算调整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预算编制原则。

第七条: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根据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可能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统筹安排支出项目,原则上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八条: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合法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第九条: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支出预算分为经常性支出和建设性专项支出两部分。首先要保证经常性支出,并坚持适度从紧;其次按已落实的专项收入来源情况和学校自筹能力安排建设性专项支出。

第十条:预算编制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所有收入全部由学校统一调度使用,全部支出由学校预算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要从学校和各部门的实际出发,对编制程序、重点项目、支出标准和定额、资金分配等,加强科学论证,努力做到客观、公正、透明,确保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

第四章:预算编制的内容和方法。

第十二条:学校年度预算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任务编制的综合财务收支拟定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三条:收入预算。收入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取得的各类非偿还性办学资金的收入计划,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拨款,包括教育事业费拨款、科研事业费拨款、公费医疗费拨款、住房改革拨款等,其中教育事业费拨款按核定的定额测算。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学校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按照有关要求测算。

(三)事业收入(预算外资金)。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教育事业收入按收费标准测算;科研事业收入由科研主管部门按横向科研项目收入水平测算。

(四)经营收入。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分析往年的决算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业务量和取费标准测算。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参照往年上缴、收入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业务活动情况,采用增量预算按项目逐一测算。

(六)基建拨款。指由上级计划部门安排的预算拨款与基建基金拨款,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拨款计划计算。

第十四条:支出预算。支出预算是预算年度中学校用于教学科研活动、基本建设和其他事业活动的资金支出计划,按现行有关规定,主要包括:

(一)事业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专项支出(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缮)。

1、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按核定的编制数和工资、津贴、奖金等标准测算。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专业材料购置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招待费等。视单位业务性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支出定额标准测算。按会计科目编制详细预算,并按照事权和财权统一的原则分配到各责任部门,编制责任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助学金等,按照核定的人数及规定的支出标准等因素测算。

4、专项支出。包括建筑物购建费、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费、图书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费及科研和三重点建设等专项支出,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统筹安排,采用零基预算方法测算。从项目论证、实施到完工全面测算,并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做到“按项申报、专款专用、单项核算、专项考核”。

(二)经营支出。根据计划安排,结合经营收入情况统筹测算。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参照历年实际,结合附属单位上缴情况测算。

(四)结转自筹基建。根据学校资金情况和基建计划统筹安排。

第十五条:根据《预算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年度预算作为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亦采用“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有关预算法规、政策及自治区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每年6月份,由计财处向全校各经费使用部门印发编制下一年度经费需求计划和专项支出计划的通知。

第十七条:各责任部门根据学校年度预算编制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发展需求提出本部门的预算建议草案,7月底前报计财处。

第十八条:计财处通过分析、审核,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建议草案,报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查、批准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复(一上)。

第十九条:计财处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预算控制数(一下),对原预算草案进一步细化、调整,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查、批准后报自治区财政厅(二上)。

第二十条:计财处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预算批复(二下),按照学校内部预算执行格式编制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责任部门经费分配表和基建收支表,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执行。

第六章: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第二十一条:学校预算经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非经规定程序不得变更,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减收增支。

第二十二条:与学校收入预算有关的各职能部门有权代表学校积极组织收入,有责任监督各项收入按计划足额上缴学校。

第二十三条:各经费使用部门要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批复的预算安排好全年的经费支出,实行项目管理,不得随意变更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及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四条:计财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核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对无预算及变更资金用途的应予拒付;对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并将具体情况通报有关经费使用部门。

第二十五条:学校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得调整,若遇非常事件不得不调整年度预算时,需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因国家政策、事业计划和任务较大变动引起的预算调整,有关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报告,报经财务部门审核、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批。计财处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批复调整年度预算。

(二)在学校总收入允许范围内,校内需要追加预算支出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部门以书面形式向财务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报告,财务主管部门初审后,5万元(含)以上的报校长办公会审定,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计财处根据相关会议决议或校领导批示调整校内预算,并根据需要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三)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原定预算预计不周,预算支出项目间发生此余彼缺情况时,调整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是调剂权限必须与审批权限一致;二是调剂只能此增彼减,不得突破预算;三是调剂须有利于提高效益,促进工作。调整的程序是由经费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财务主管部门,由财务部门据情况报分管校长或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第七章:决算。

第二十六条:计财处在年度终了,要按照《会计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年终清理、转账、结账并编制会计决算报表。决算报表的编制要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二十七条:决算报表完成后,须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查、批准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第二十八条:审计部门应依法对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学校预算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十条:本办法的具体执行规程见《某大学预算管理操作规程》。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计财处负责解释。

学校工会经费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 为了推进依法治会,加强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工会财务行为,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坚持依法理财,勤俭办会;搞好预算管理,确保“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加强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努力做到“用得合理,会员满意”。

第二章 经费管理工作组织

第三条 学校工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经费设立单独的银行账户,配备兼职财会人员进行核算和管理。工会财务接受学校纪委、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设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查工会预、决算报表以及预算、决算执行情况,审查工会会计核算及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会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等,并按期向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校工会财务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统一领导,统一管理,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章 经费来源

第六条 校工会经费由学校计财处设立专户核算,经费收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计提或拨入。

第七条 校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一)会费收入。凡我校工会会员,均须依法缴纳会费。会费标准按基本工资的0.5%计算,每半年由各单位委员收取交给学校工会账户。(二)拨缴经费收入。学校按季(或月)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的比例由学校财务处计提,并如期拨入学校工会账户。拨缴经费的40%上解上级工会。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校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学校视财力情况和工会开展活动的情况,每年以行政补贴的方式拨入学校工会账户的补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

第四章 经费开支

第八条 校工会经费支出严格按年初经过上级工会审核批准的预算执行,并坚持节约原则。

第九条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一)在工会会费中,支付一定额度,用于工会开展活动,包括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二)用于职工活动支出。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三)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六)事业支出。指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七)其他支出。如对本校教职工工伤、患病的慰问费和特殊困难补助、节日慰问等。

(八)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第五章 经费使用管理

第十条 校工会财务负责人必须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严格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学校教职工的合法利益,为教职工当好家,理好财。

第十一条 校工会年度经费预算,由工会工作人员根据工会本年度工作计划和上年度经费收支决算提出意见,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并由学校财务处编制,提交工会办公会审核报上级工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工会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一支笔”、分级审批的制度。预算内的各项支出,须经工会办公会议讨论,其中10000元及以下的,由主管工会财务的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审批;超过10000元,报分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 各项开支要按预算控制。特殊情况确需超出预算的项目支出,须事先编制追加经费计划,由工会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报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 各项支出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及本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并控制在校工会规定的经济指标范围内,按实际支出数列支,不得虚列假报。

第十五条 购物金额较大的,须事前编制预算,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购物发票上应开具物品名称、数量、单价等细目。购物要优质、低价;由三人以上参与采购,做到账物相符,手续清楚。属于固定资产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登记入账。

第十六条 工会组织会员外出活动,需备用现金时,须经工会财务负责人批准,办理借款手续,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报账结算。

第十七条 校工会一切收入和支出,要坚持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收坐支,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进行储蓄存款;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等费用。

第十八条 校工会经费实行“一年一审”制,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时间安排在次年一月份。审查内容包括当年工会经费的预算、决算、会计核算、经费使用等。审查结果向工会委员会报告,接受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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