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的作用和注意事项(优秀16篇)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和注意事项(优秀16篇)

ID:6686632

时间:2023-11-20 09:49:21

上传者:翰墨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和注意事项(优秀16篇)

合同协议是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商业交易提供了明确的框架。如果你需要参考一些特定领域的合同协议,以下是一些相关范文供您查看。

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签约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就业协议书有什么作用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以下由本网小篇推荐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参考。

1、就业协议书每位同学一式四份,并在第一页封面盖有学生学号,请各位同学在领取就业协议书时确认自己拿到的学号与自己无误。

2、本科推免生、研究生硕博连读生无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书遗失申请补办,程序是:个人写申请说明遗失原因,学工组老师审核后签字盖章,交就业指导中心,公示,一周后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对于谎称就业协议书遗失而补办的,学校将公开通报批评。

4、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是整体,正式签定后分别由学生个人、用人单位及学校保存;学生签约后欲与其它用人单位签约的,须与之前的用人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后,凭解约单位的解约函(盖有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协议书及解约申请到系里找学工组老师签字,方可办理新的就业协议书。(具体流程请看就业指导科相关文件说明)。

5、一般情况下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流程如下:

a、确定用人单位录用你;。

c、将四份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请他们填写完用人单位部分,一定要盖好章;。

d、将四份协议书拿到系里找学工组老师签字、找办公室李老师盖章;。

e、将四份协议书拿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g、个人将其中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保存;。

h、个人保存最后一份协议书。

请同学们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按上述流程依次办理。

特别提醒同学们在签订就业协议的时候注意附加条款,不要在附加条款留空的时候在附加条款下面随意签名。

6、关于就业相关注意事项等,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的办事指南一栏有具体说明,请务必仔细阅读。关于签约、解约、改派等手续上面均有详细解说。

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只能签一个单位,不能每张签一个单位。这三份中一份交所签协议单位,一份自己保留,一份返回年级办公室(作为毕业派遣的根据)。返回年级办公室的那份最好在签订后立即上交,方便学校及时把握就业情况,为大家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协议书最迟在5月份前必须上交,因为5月就要上报本院的就业计划到省上,作为大家最后走向的根据。

二 在协议书封面上,每位同学有一个电子信息库的对应编号,所以,在签协议中,一定不能使用别人的协议书与单位签约,否则是无效的。而且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果有同学没签约,那么也请在5月份前将协议书返回年办,年级将根据你的考研情况或其他情况,填报你的档案去向。

三 签协议过程中,大家采取慎重态度。特别是协议书备注栏,在跟单位签约时,有些单位会填上比较高额的赔偿金或者到单位工作几年内不能考研的规定等,如果自己不接受,可以积极与单位协调,在双方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最好当面签订协议。在单位强烈要求签约而自己暂没拿定主意前,不要贸然签订协议。可以以想和家人再商量等理由婉拒,给自己一个思考时间,但一定还尽可能地给自己保留这个机会。而协议一旦签订,在没得到对方同意解约的前提下,必须履行合同规定,违约将承担相应的严重后果,违约一方面会给单位造成用人名额的浪费,另外一方面也会让自己承担赔偿等违约责任。

四 协议书请大家一定妥善保管。一旦遗失,补办起来会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如果你正有单位需要你马上签约,而你因为等待协议书的补办而错失这个机会,肯定是谁都不愿看到的结果。所以,请同学们一定妥善保管自己的协议书并慎重签约,但不可犹豫太过,免得错失机会。如果要重新申领协议书,必须将原协议书与单位解约后,拿回学校才能补办新的协议书。禁止个别同学,已跟单位签约,但又后悔不愿去,向学校谎称遗失,补办新的协议书。如果出现上述情况,那么对于其中一个违约合同的一切后果(法律的或经济的)由自己承担,并且在没有和以前单位解约再签第二个单位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毕业派遣以第一份协议为根据,上报派遣计划。第二份违约协议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干练风格为主,衣着干净、整洁。女同学建议不要过度打扮,否则容易给人一种没有事业心的印象。

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书每位同学一式四份,并在第一页封面盖有学生学号,请各位同学在领取就业协议书时确认自己拿到的学号与自己无误。

2、本科推免生、研究生硕博连读生无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书遗失申请补办,程序是:个人写申请说明遗失原因,学工组老师审核后签字盖章,交就业指导中心,公示,一周后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对于谎称就业协议书遗失而补办的,学校将公开通报批评。

4、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是整体,正式签定后分别由学生个人、用人单位及学校保存;学生签约后欲与其它用人单位签约的,须与之前的用人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后,凭解约单位的解约函(盖有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协议书及解约申请到系里找学工组老师签字,方可办理新的就业协议书。(具体流程请看就业指导科相关文件说明)

5、一般情况下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流程如下:

a、确定用人单位录用你;

b、将一式四份的就业协议书当中个人部分填写完整;

c、将四份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请他们填写完用人单位部分,一定要盖好章;

d、将四份协议书拿到系里找学工组老师签字、找办公室李老师盖章;

e、将四份协议书拿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g、个人将其中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保存;

h、个人保存最后一份协议书。

请同学们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按上述流程依次办理。

特别提醒同学们在签订就业协议的时候注意附加条款,不要在附加条款留空的时候在附加条款下面随意签名。

6、关于就业相关注意事项等,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的办事指南一栏有具体说明,请务必仔细阅读。关于签约、解约、改派等手续上面均有详细解说。

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就业协议书有什么作用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以下由文书帮小篇推荐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参考。

1、就业协议书每位同学一式四份,并在第一页封面盖有学生学号,请各位同学在领取就业协议书时确认自己拿到的学号与自己无误。

2、本科推免生、研究生硕博连读生无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书遗失申请补办,程序是:个人写申请说明遗失原因,学工组老师审核后签字盖章,交就业指导中心,公示,一周后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对于谎称就业协议书遗失而补办的,学校将公开通报批评。

4、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是整体,正式签定后分别由学生个人、用人单位及学校保存;学生签约后欲与其它用人单位签约的,须与之前的用人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后,凭解约单位的解约函(盖有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协议书及解约申请到系里找学工组老师签字,方可办理新的'就业协议书。(具体流程请看就业指导科相关文件说明)

5、一般情况下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流程如下:

a、确定用人单位录用你;

b、将一式四份的就业协议书当中个人部分填写完整;

c、将四份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请他们填写完用人单位部分,一定要盖好章;

d、将四份协议书拿到系里找学工组老师签字、找办公室李老师盖章;

e、将四份协议书拿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g、个人将其中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保存;

h、个人保存最后一份协议书。

请同学们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按上述流程依次办理。

特别提醒同学们在签订就业协议的时候注意附加条款,不要在附加条款留空的时候在附加条款下面随意签名。

6、关于就业相关注意事项等,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的办事指南一栏有具体说明,请务必仔细阅读。关于签约、解约、改派等手续上面均有详细解说。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有哪些

“就业协议书”又称“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毕业生所在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协商一致后签定的书面协议。

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转递学生档案。

《就业协议书》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

根据国家规定,在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必须签订《就业协议书》。

所以《就业协议书》又称三方协议,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署后生效。

《就业协议书》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派遣毕业生、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

所以毕业生就业时一定要签署就业协议书。

协议书一经签署,协议各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毕业生要保证自己能正常毕业,按时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序接收毕业生,妥善安置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学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派遣毕业生。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指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国家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避免混乱,杜绝就业欺诈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严肃性,为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所以就业协议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避免混乱,杜绝就业欺诈,为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2、学生派遣人事关系(开报到证)、办理迁移户口(开户口迁移证)的依据。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对三方都具有约束力。

目前就业协议书的作用一般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就业协议是制定就业计划的依据

就业协议书经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之后,纳入毕业生就业方案。

经学校审批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统一汇总上报省就业办审核,列入就业计划。

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盖章,即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学校将以此为根据统一成计划下达执行。

用人单位也将以此为根据做相应的人事及其他安排,毕业生的求职过程也算完成了。

二、就业协议是进行毕业生派遣的根据

1997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依据三方就业协议书,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向毕业生核发报到证,进行派遣。

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就业协议是进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学校根据政府审核批准的就业计划,发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持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并办理户籍关系的迁移。

三、就业协议是确认就业意向和劳动需求的凭证

就业协议是确认用人单位愿意接收毕业生、毕业生愿意去用人单位就业、学校审核并同意派遣的书面凭证。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以签订就业协议的`方式确定预期的就业关系,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表明用人单位的劳动需求与毕业生的就业意向达成一致。

学校参与就业协议的签订,是对毕业生就业过程进行规范和管理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学校及时了解、掌握毕业生择业情况,防止或减少就业过程中的违规操作,避免有些学生与多个用人单位签约,或签约之后又随意违约等现象。

在一定程度上,学校直接参与就业协议的签订,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制约和约束作用,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择业、择人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四、就业协议是进行劳动统计的重要依据

就业协议能够准确反映用人单位的劳动需求,以及用人单位的所有制性质、单位性质和单位所在地等信息,反映劳动力市场对毕业生的需求状况。

学校每年依据就业协议书来编制就业计划,落实当年的就业率指标,向国家提供相关就业数据。

同时还可以通过对就业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对比,及时调整专业学科设置,促进教学改革更好地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对比。

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签约注意事项

大学生在签约的是后应该注意什么事项吗?大学生就业协议书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根据国家规定,在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必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署后生效。

就业协议书是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派遣毕业生、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所以毕业生就业时一定要签署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署,协议各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毕业生要保证自己能正常毕业,按时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序接收毕业生,妥善安置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学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派遣毕业生。

就业。

3、大学生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4、大学生就业协议上规定的违约金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严格区别,毕业生对于双方协商确立的违约金应充分注意它的`合理性,违约金一般不应超过5000元。

5、大学生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6、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当事人须履行协议内容。学校生就业办公室对就业协议书进行鉴证登记,并列入就业方案。

7、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多项或复制后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不仅协议无效而且将受到追究乃至处分。

8、签约前,毕业生应多方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尤其要弄清该单位是否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人自主权,以免上当受骗。

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签约注意事项

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它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培养方式健康情况专业学历学制家庭地址应聘意见:

毕业生签名:年月日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单位名称单位隶属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单位性质党政机关、科研事业单位、学校、商贸公司、厂矿企业、部队、其它档案转寄详细地址用人单位意见:

签章。

年月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签章。

签章。

年月日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

签章。

注意事项。

须注意的是学校同意盖章这一步一定要最后执行以保护学生的权益高校毕业生就业必须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四)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用人单位。

采用欺骗等手段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无效,并由欺骗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毕业生如需调整就业单位,在本市、县、区范围内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地区,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从市、县、区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区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每位毕业生只允许调整一次就业单位。

1、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2、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a原就业报到证。

b以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出具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

c现已落实单位的,须出具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就业协议书,或是就业单位出具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接收意见。

3、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如落实新用人单位,可凭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解除协议证明,向招生就业办申请换发新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允许换1次),改派由学生自行到省教育厅签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六)各类证件遗失怎么办?

毕业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学位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户口迁移证遗失:向发证户籍中心挂失,并补办。

就业协议书遗失:登报申明作废,携带报纸及系审核同意的书面材料到招生就业办补办。(指已签好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请于就近的报刊登报声明作废,随带报纸经所在系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至招生就业办,招生就业办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签约注意事项

学校同意盖章这一步一定要最后执行以保护学生的权益高校毕业生就业必须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四)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用人单位。

采用欺骗等手段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无效,并由欺骗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毕业生如需调整就业单位,在本市、县、区范围内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地区,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从市、县、区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区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每位毕业生只允许调整一次就业单位。

1、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2、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原就业报到证。

(2)以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出具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

(3)现已落实单位的,须出具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就业协议书,或是就业单位出具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接收意见。

3、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如落实新用人单位,可凭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解除协议证明,向招生就业办申请换发新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允许换1次),改派由学生自行到省教育厅签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各类证件遗失怎么办?

毕业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学位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户口迁移证遗失:向发证户籍中心挂失,并补办。

就业协议书遗失:登报申明作废,携带报纸及系审核同意的书面材料到招生就业办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请于就近的报刊登报声明作废,随带报纸经所在系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至招生就业办,招生就业办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和意义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下面就是其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其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就业协议书是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的重要依据,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国家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避免混乱,杜绝就业欺诈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严肃性,为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仅有一份,必须认真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丢失需公开登报申明,并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方能补办。

从法律意义上说,协议书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备合同(或契约)的性质和特征。

因此,就业协议书应该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

该协议应具有以下特征:

1、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相一致

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立。

只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当事人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间意思表示的内容不一致,协议都不能成立。

2.、协议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毕业生,另一方不论是行政事业单位还是其他任何单位,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没有上下和高低之分。

3、协议应具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为确立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

因此,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不涉及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4、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协议既然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因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与保护。

因此,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严格地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1、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见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2、内容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4、目的不同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5、适用法律不同

就业协议发生争议,除根据协议本身内容之外主要依据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合同的一般规定来加以解决,尚没有专门的一部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

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据《劳动法》来处理。

毕业季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毕业季也不知不觉地来临了。大学时光短暂而美好,毕业生们也即将踏上新的旅途。在开始新生活的时候,也要防止以下的“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劳动合同。

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

录用条件: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和身体健康状况。

违约金:3000元至5000元。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019年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押金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我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如果单位不履行,可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后,如对仲裁不服还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业协议书与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否合法,很多已经违约的学生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那就是他们往往愿意把自己摆在弱势的位置,因为刚毕业,不懂法律法规,也无法鉴别用人单位提出的这个补充协议是否合法,所以就业签协议最好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违约是双向选择。现在大学生工作时,有不少学生手里都捏着几份协议书,违约的毕业生也不少,这些学生普遍认为这不是不讲诚信,而是双向选择。这种认识其实是完全错误的,草率地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是危险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的就业协议不是一张废纸,都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本不能轻易反悔。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要承担责任。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应当遵守诚信原则。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其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一式四份。就业协议书是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的重要依据,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国家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避免混乱,杜绝就业欺诈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严肃性,为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仅有一份,必须认真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丢失需提出书面申请,至校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补办手续。

从法律意义上说,协议书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备合同(或契约)的性质和特征。因此,就业协议书应该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该协议应具有以下特征:。

1、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相一致。

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立。只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当事人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间意思表示的内容不一致,协议都不能成立。

2、协议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毕业生,另一方不论是行政事业单位还是其他任何单位,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没有上下和高低之分。

3、协议应具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为确立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因此,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不涉及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4、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协议既然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因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因此,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严格地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三、签订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指标和录用自主权。

2、有关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约时,尽量采用示范条款。如确有必要进行变更或增加,亦应在内容上必须明确。

3、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

4、对合同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

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协议填写步骤。

1、“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应聘意见”要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填写。

2、“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由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署用人单位意见并盖公章,“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中签署人事局或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并盖公章。

3、“学校意见”栏分别由毕业生所在系和学院就业指导处签署意见、盖章。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如有其他约定,在协议书第四页备注栏中注明,也视为就业协议的.内容。

五、特别附注。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必须在毕业当年(办理毕业证当年)五月三十一日前交至系部辅导员处,过时造成的不便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2、毕业生派遣将严格按照协议签订内容操作,派遣单位、档案、户口迁移地址填写需具体准确。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作用及注意事项。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报到证必须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校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补发。毕业生在离校时,均有一张报到证。有的毕业生未与单位签约,自认为没有报到证,但实际上,这部分学生已按国家规定派往生源地省、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醒这部分毕业生千万不要忘记领取报到证。

报到证制度沿袭多年直至今日。现在人才市场中,一些个体企业、外资企业表示不需要毕业生的报到证,但是,只要是对学生负责的用人单位,都应该要重视报到证;对于作为中国普通高校毕业的应届生来说,在现有体制下,报到证的作用必将影响毕业之后的生活。

1、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报到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7、报到证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如果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成为社会劳动人员(工人编制);而且人才中心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按照我国目前的人事管理规定,由人事局管理干部(档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工人(档案一般放在职介所)。

就业协议书盖章的注意事项

以下是由本站pq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就业。

协议书。

一、公司盖章必须盖在指定的位置:就业协议书第二页的“用人单位意见”一栏、以及就业协议书第三页的“甲方(公章)”处是指定的位置,原则上不能盖章在第二页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一栏(有档案保管权的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机构除外)。

二、公司盖章必须盖有效的章:公章或者人事部门的章有效,其他章均为无效的章,如“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销售专用章”、“仓库专用章”等都是无效的章,一旦就业协议书盖了上述无效的章,能够在旁边不重合的盖一个公章或者人事章,此份就业协议书依然有效。

情形一:毕业生签约单位是有档案保管权的机构(如:公务员机构、事业单位、部队、县团级以上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他人事部门授权保管档案的机构)。

如果毕业生签约的是这种有档案保管权的机构,请与单位确认你(毕业生)是否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如果是正式员工,“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这两个方框均可直接盖该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即可。

如果毕业生不是这种单位的正式员工,而是派遣制员工或者是。

合同。

工,那么“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只能盖派遣公司或者合同主体的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一栏只能盖派遣公司(合同主体)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的章。

情形二:毕业生签约的单位是没有档案保管权的机构(如: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三资企业、个体户等)。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1)就业协议由学校作为见证方,有利于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2)就业协议经学校和地方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具有一定的行政约束力,聘用双方不得轻易违约。

(3)就业协议是一种确定甲乙双方聘用关系的文字契约,毕业生不得另找单位,学校按协议派遣后,用人单位不得拒收毕业生。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实现自我保护的基本依据。

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毕业生可凭就业协议较好地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5)就业协议是学校和地方就业主管部门制定就业建议计划的基本依据,从而保证就业计划的落实和实施。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vs劳动合同。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划进行派遣。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三、了解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上后,均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统一翻印,各学院集体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或者由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

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四份。

3、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书时,如果《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破损等情况而不能使用时,可持原件到招生就业工作处申请更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4、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

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招生就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5、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招生就业工作处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

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时,招生就业工作处方予受理:

(1)、经核查,协议书确实属于遗失者;。

(2)、招生就业工作处收到毕业生的申请书两个星期以上。

(3)、毕业生须交纳相当于违约金数额的费用。

6、凡是通过地方或部委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签约时可使用他们提供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是毕业生回校后,必须与学校补签《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果另有选择,则必须与原签约单位解除所签订的协议。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后,签约程序是:

1、毕业生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签定意见。

3、用人单位一定将档案详细转递地址填好。

4、各院系签意见。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意见。

6、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证。

需要说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

有些毕业生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容易写上有损毕业生权益的条款,产生不利后果。

学校把关,意义还在于确认签约手续是否完备,否则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报方案时通不过,或派走后到用人单位无法报到,会加大毕业生心理负担。

五、我要违约,怎么办?

l、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

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没有需求,也就没有毕业生的就业。

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极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

一个单位,你不去,别人可以去,用人单位不录用你,完全可录用别人,录用你,就不能录用其他毕业生,日后违约,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能补缺,造成信息浪费。

高校大学生应是讲诚信、讲法制的践行者,因此学校再次强调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2、对违约毕业生的处理规定。

“违约”特指“三方签约”,学校强调毕业生要讲诚信、讲法治、认真履约。

但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才可重新签约。

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然后将原协议书上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七、需要注意的问题就业协议书主要两个作用,一是规范公司和学生的行为。

二是户口、转档用。

而实际上第二个作用才是主要的作用。

如果单位不能解决户口,实际上就没有权利签就业协议书,如果签了,只会让学生浪费申报户口的机会。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1)就业协议由学校作为见证方,有利于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2)就业协议经学校和地方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具有一定的行政约束力,聘用双方不得轻易违约。

(3)就业协议是一种确定甲乙双方聘用关系的文字契约,毕业生不得另找单位,学校按协议派遣后,用人单位不得拒收毕业生。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实现自我保护的基本依据。

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毕业生可凭就业协议较好地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5)就业协议是学校和地方就业主管部门制定就业建议计划的基本依据,从而保证就业计划的落实和实施。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划进行派遣。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上后,均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统一翻印,各学院集体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或者由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

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四份。

3、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书时,如果《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破损等情况而不能使用时,可持原件到招生就业工作处申请更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4、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

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招生就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5、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招生就业工作处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

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时,招生就业工作处方予受理:

(1)、经核查,协议书确实属于遗失者;

(2)、招生就业工作处收到毕业生的申请书两个星期以上。

(3)、毕业生须交纳相当于违约金数额的费用。

6、凡是通过地方或部委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签约时可使用他们提供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是毕业生回校后,必须与学校补签《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果另有选择,则必须与原签约单位解除所签订的协议。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后,签约程序是:

1、毕业生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签定意见。

3、用人单位一定将档案详细转递地址填好。

4、各院系签意见。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意见。

6、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证。

需要说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

有些毕业生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容易写上有损毕业生权益的条款,产生不利后果。

学校把关,意义还在于确认签约手续是否完备,否则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报方案时通不过,或派走后到用人单位无法报到,会加大毕业生心理负担。

l、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

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没有需求,也就没有毕业生的就业。

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极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

一个单位,你不去,别人可以去,用人单位不录用你,完全可录用别人,录用你,就不能录用其他毕业生,日后违约,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能补缺,造成信息浪费。

高校大学生应是讲诚信、讲法制的践行者, 因此学校再次强调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2、对违约毕业生的处理规定

"违约"特指"三方签约",学校强调毕业生要讲诚信、讲法治、认真履约。

但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才可重新签约。

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然后将原协议书上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七、需要注意的问题 就业协议书主要两个作用,一是规范公司和学生的行为。

二是户口、转档用。

而实际上第二个作用才是主要的作用。

如果单位不能解决户口,实际上就没有权利签就业协议书,如果签了,只会让学生浪费申报户口的机会。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经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之后,纳入毕业生就业方案。

经学校审批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统一汇总上报省就业办审核,列入就业计划。

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盖章,即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学校将以此为根据统一成计划下达执行。

用人单位也将以此为根据做相应的人事及其他安排,毕业生的求职过程也算完成了。

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依据三方就业协议书,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向毕业生核发报到证,进行派遣。

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就业协议是进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学校根据政府审核批准的就业计划,发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持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并办理户籍关系的迁移。

三、就业协议是确认就业意向和劳动需求的凭证。

就业协议是确认用人单位愿意接收毕业生、毕业生愿意去用人单位就业、学校审核并同意派遣的书面凭证。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以签订就业协议的方式确定预期的就业关系,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表明用人单位的劳动需求与毕业生的就业意向达成一致。

学校参与就业协议的签订,是对毕业生就业过程进行规范和管理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学校及时了解、掌握毕业生择业情况,防止或减少就业过程中的违规操作,避免有些学生与多个用人单位签约,或签约之后又随意违约等现象。

在一定程度上,学校直接参与就业协议的签订,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制约和约束作用,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择业、择人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就业协议能够准确反映用人单位的'劳动需求,以及用人单位的所有制性质、单位性质和单位所在地等信息,反映劳动力市场对毕业生的需求状况。

学校每年依据就业协议书来编制就业计划,落实当年的就业率指标,向国家提供相关就业数据。

同时还可以通过对就业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对比,及时调整专业学科设置,促进教学改革更好地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对比。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是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以及学校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的依据。

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国家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避免混乱,杜绝就业欺诈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严肃性,为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其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就业协议书是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的重要依据,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国家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避免混乱,杜绝就业欺诈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严肃性,为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仅有一份,必须认真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丢失需公开登报申明,并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方能补办。

就业协议书的性质和特征

从法律意义上说,协议书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备合同(或契约)的性质和特征。因此,就业协议书应该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

该协议应具有以下特征:

1、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相一致

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立。只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当事人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间意思表示的内容不一致,协议都不能成立。

2.、协议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毕业生,另一方不论是行政事业单位还是其他任何单位,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没有上下和高低之分。

3、协议应具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为确立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因此,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不涉及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4、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协议既然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因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因此,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严格地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见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2、内容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4、目的不同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5、适用法律不同

就业协议发生争议,除根据协议本身内容之外主要依据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合同的一般规定来加以解决,尚没有专门的一部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据《劳动法》来处理。

签订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指标和录用自主权。

2、有关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约时,尽量采用示范条款。如确有必要进行变更或增加,亦应在内容上必须明确。

3、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

由于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在先,为避免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应尽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并明确表示在今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予以确认。

4、对合同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

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协议填写步骤:

1毕业生情况及意见 栏由学生本人填写, 应聘意见 要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填写。

2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 栏由用人单位填写, 用人单位意见 栏中签署用人单位意见并盖公章,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栏中签署人事局或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并盖公章。

3学校意见 栏分别由毕业生所在系和学院就业指导处签署意见、盖章。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如有其他约定,在协议书第四页备注栏中注明,也视为就业协议的内容。

特别附注:

1、毕业生派遣原则上 哪里来哪里去 派回生源所在地,要求派遣到具体单位的,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当年(办理毕业证当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好后交就业指导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按协议书制定具体派遣方案,及按要求邮寄毕业生档案,转递户口,过时造成的不便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2、派回原藉毕业生如在一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可持现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需发证部门加盖公章)、学校签具意见的《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毕业生研究生就业调整方案改派申请表》及原《报到证》按改派程序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新报到证。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则上由各院系毕业生辅导员老师保管,学生签约前向辅导员老师申请领取,原则上丢失不予补办。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用黑色碳素笔或蓝黑色钢笔填写,不许涂改。 培养方式 一栏填写 国家计划 , 学制 一栏填写 四年 (高职毕业生填写 三年 ),学历一栏填写 本科 (高职毕业生填写 高职 )。 专业 一栏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专业名称填写,直接填写专业。

5、辅导员老师务必对学生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

6、《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先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而后由院系审核盖章,最后由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加盖公章。

如用人单位必须要求校方先加盖公章,学生必须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和信息,并向辅导员老师上交申请书。校方先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如发生丢失情况,学校不予补办。申请(我要写 单位签,预计 签)

7、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与就业协议签订。

(1)、省内民营企业、市属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必须加盖用人单位所在市市级人事局公章。省内公有中小学接收毕业生,必须加盖市级教育局公章;民营学校,一般加盖市人事局公章。

(2)、省内中央直属、省属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银行,公司等),如单位有独立人事权,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即可;如单位无独立人事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3)、北京市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若要求打印报到证,毕业生户籍、档案调入北京市,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提供中央直属单位或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上海、天津、深圳、广州(杭州、南京等)等城市,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若要求打印报到证,毕业生户籍、档案调入该市,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提供市人事局接收函。省外其它城市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签约办法一般与上述省内相关规定相同。

(4)、应聘意见:同意,签字

(5)、学生信息、个人信息必须填全

(6)、保研的,不能毕业的不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四份协议书:用人单位一份、本人一份、交毕业办两份、复印一份交学生办公室。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什么作用?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vs劳动合同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三、了解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上后,均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统一翻印,各学院集体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或者由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四份。

3、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书时,如果《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破损等情况而不能使用时,可持原件到招生就业工作处申请更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4、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招生就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5、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招生就业工作处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时,招生就业工作处方予受理:

(1)、经核查,协议书确实属于遗失者;

(2)、招生就业工作处收到毕业生的申请书两个星期以上。

(3)、毕业生须交纳相当于违约金数额的费用。

6、凡是通过地方或部委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签约时可使用他们提供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是毕业生回校后,必须与学校补签《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果另有选择,则必须与原签约单位解除所签订的协议。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后,签约程序是:

1、毕业生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签定意见。

3、用人单位一定将档案详细转递地址填好。

4、各院系签意见。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意见。

6、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证。

需要说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有些毕业生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容易写上有损毕业生权益的条款,产生不利后果。学校把关,意义还在于确认签约手续是否完备,否则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报方案时通不过,或派走后到用人单位无法报到,会加大毕业生心理负担。

五、我要违约,怎么办?

l、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没有需求,也就没有毕业生的就业。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极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一个单位,你不去,别人可以去,用人单位不录用你,完全可录用别人,录用你,就不能录用其他毕业生,日后违约,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能补缺,造成信息浪费。高校大学生应是讲诚信、讲法制的践行者,因此学校再次强调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2、对违约毕业生的处理规定

"违约"特指"三方签约",学校强调毕业生要讲诚信、讲法治、认真履约。但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才可重新签约。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然后将原协议书上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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