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7篇)

小学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7篇)

ID:6774183

时间:2023-11-24 14:57:34

上传者:ZS文王 小学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7篇)

通过总结和评估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工作方案的范文,借鉴其中的经验和方法。

党务公开工作措施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区委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我镇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全面深入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落实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为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1、依法依纪、客观真实原则。依照党章和党内法规以及党的方针政策,通过一定形式将党内事务真实、及时地向党员或群众进行公开,公开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

2、先党内后党外原则。正确处理和把握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的关系,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要求,根据不用的公开范围,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

3、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既方便党员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4、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主动、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注重效果。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扩大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注重长效管理。

二、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

(一)公开内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都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公开内容应紧紧围绕全镇的中心工作、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实际情况等方面进行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种形式。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全局和中心工作。主要包括镇村党组织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政治建设。主要包括镇村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年度党建工作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等。

3、组织建设。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

4、作风建设。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5、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

6、其他方面。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二)公开形式。党务公开要依据因内容而宜、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及时、利于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公开栏和党员活动室等形式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黑板报、党务公开意见箱等形式公开。镇党委设立党务公开栏,定期不定期发布公开内容。

(三)公开程序。党务公开要遵循“事前征求意见、事中通报情况、事后反馈结果”的基本程序。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要经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对于党内重要决策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过程中,要抓好四个关键环节:

1、提出环节。承担党务公开任务的工作部门提出拟公开的事项及范围、形式等具体方案,报同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2、审核环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需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属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批准。

3、公开环节。具体承办部门应将审核后的党务公开内容按照规定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可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先公开初步的方案或意见,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修订后再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一些敏感问题,有的仅限于党内公开,有的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

4、反馈环节。党务公开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公开时限。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给予公开。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方案制定阶段(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1)镇党委召开全镇党务公开工作会议,安排全镇党务公开工作,下发《**乡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各党支部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逐级召开会议,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各党支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推行党务公开的初步方案,在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提交镇党委会议审定的基础上,于4月30日前制定出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并报镇党委。

(3)做好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组织实施、全面推行阶段(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1)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2)通过黑板报、广播、公开栏、意见箱和电话等形式进行党务公开。

(3)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镇党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观摩交流,总结典型,推广经验。

3、总结检查、验收考核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1)各党支部对推行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总结,20xx年11月6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xx年11月中旬,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召开总结会,总结交流全镇党务公开工作。

(3)党务公开三个阶段工作结束后,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年终进行统一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认真做好镇党务公开工作,镇党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党支部“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高标准、严要求、高效能、快节奏,扎实推进工作。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真正发挥好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作用,从制定方案到安排部署,对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具体事项都要认真细致地讨论研究,协调解决好存在的具体问题。同时要细化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具体问题,提出工作对策,督促抓好落实。

每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镇纪委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具体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党务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等问题,对违犯党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据党内条例实施责任追究。

(三)统筹协调,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一是党务公开与政务、村务、校务公开的关系。既不能以政务、村务公开代替党务公开,又不能以党务公开削弱政务、村务公开,努力形成互为补充、相互促进、不断完善、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二是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的关系。要把对外公开与对内公开结合起来,切实处理好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的关系。三是镇党委公开与各党支部公开的关系。镇党委要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抓好规定范围内的党务公开。四是遵守党内条规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既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进行,又要在《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强党的工作的透明度与遵守党和国家各项保密规定的有机统一,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依纪依法、规范有序进行。五是公开内容与公开形式的关系。要坚持形式服从内容的原则,凡是镇党委要求公开的,各党支部和党员个人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对镇党委没有统一要求、但干部群众比较关心、各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应该公开的内容,也应全面公开。六是组织推动与依靠群众的关系。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注重反映党内外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他们提出的建议和问题,要认真组织办理,及时进行反馈。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建立聘请义务监督员制度。党务公开要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要注意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镇党委、各党支部都要设置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二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派专人搜集整理,特别是署真实姓名的举报者,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三是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全镇各党组织要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负总责;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及时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以及实施进行督查;要把党务公开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明确标准,靠实责任。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深入推进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年度党组织建设活动安排及落实,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包括公推公选、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干部任用(包括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等),干部管理(包括录用、考核、奖惩、培训等),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及廉政文化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1.制定目录。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要根据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的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就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进行规范。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时限。对于仅限在党内公开的事项,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对于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收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确定党员接待日、聘请监督员以及主动征询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和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设置访问权限的办公内网、党员活动室宣传栏和设立文件阅览处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党建网站、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和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涉及重大决策的,按照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规定向党内外公开;涉及干部工作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公开。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创新其它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1.长期公开。主要指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规章制度、议事规则等,应长期进行公开。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季度更换一次,每月微调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年度目标进展、党组织活动等,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如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三、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经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一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监督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采纳和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考核评价制度。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20xx年底前,全镇要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镇党务公开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纪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

(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镇纪委主要负责做好牵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相关职责,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政办负责镇党委党务公开及丰阳镇党务公开网站的建设。党建办牵头负责全镇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以及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的公开。镇纪委牵头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公开。

(三)搞好党务公开与其他各类公开的衔接。积极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制度相衔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注意运用已有的工作网络,在公开内容、公开载体、公开形式等方面搞好衔接,实现资源共享,使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努力构建基层党务公开和各类公开协调并进的工作格局。

法院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院审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完善审务公开格局,根据张家港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现就我院20审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主线,主动融入“协调张家港”建设,认真贯彻“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审务公开和内部事务公开协调推进的格局。努力实现信息网上公开、权力网上运行、监督网上实施,促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逐步成为审判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以当事人关心的热点、社会关注的焦点、权力监督制约的难点为各类公开的重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拓展领域、注重实效,不断把审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促使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

1、提高认识,确保《条例》全面实施。

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做好审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第十七届中纪委三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由一名院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为成员的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审务公开知识普及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为做好审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们要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在时限要求、日常管理及监督考核等方面规范程序,建立机制,确保我院审务公开工作严格按《条例》规定执行。

“张家港市政务公开信息网”于10月1日建成运行,我院审务信息按时在该网向社会公开,到目前为止运行正常。但在如何拓展工作范围、动态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内部公开内容形式、信息员的业务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我们要通过市公开办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员的业务能力。要严格按照我市制订的《张家港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网上操作指南要求实施,确保我院审务公开信息网正常运行,促使审判工作更好服务于我市经济建设这个大局。

3深入推进庭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深入推进开展庭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深化我院庭级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庭级职权和管理服务事务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将审判权力公开到主要业务庭及四个基层法庭。当事人关心的诉讼规定、要求、开庭时间和审判员职责等分别通过立案大厅、接待服务室、电子显示屏予以公开。二是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公开办规定,在完善庭室职权目录和审判运行流程图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科学严密、公开规范的庭级审判权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为方便当事人来院诉讼,立案庭和四个基层法庭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要发放诉讼风险提示表,办案流程和诉讼费收取标准上墙公布。为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我院要向社会各界发出一封公开信,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对我院执行这一规定情况的监督。三是要把做好庭级权力公开和创建司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并作为对庭室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主要内容。院纪检监察部门还要向社会各界发放调查函,会同组织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综合考评,对民主、公开意识强,严格执行权力运行程序的干警进行奖励,对群众反映强烈,制度执行不严的干警提出调整的建议。

我们要以《中国共产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为依据,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在编制完成《党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党务信息公开指南》的基础上,重点要在拓展党务公开范围和规范党务公开程序上下功夫。在公开的内容上,凡属于党内法规要求公开事项,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的执点问题,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外,原则上应全部公开。在公开程式序上,要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在公开形式上要充分利用公开公示栏、政务网站等进行公开。审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对公开的内容和方式进行集体讨论,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公开。

我们要按照市公开办制定的《张家港市党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实施意见》规定,将领导干部行使职权、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等情况,干部奖惩、调动、任免,公务员录用等组织人事情况;干部职工收入的分配、福利待遇情况;大宗物品采购、基本建设支出、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学习培训费等财务收支和物资管理情况,通过政务网站、单位局域网、公开公示栏、会议等形式在一定范内公开,防止暗箱操作。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内部事务公开制度、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确保我院财物管理规范有序。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公开办和我院党组的领导下,明确任务和分工,既要认真履行工作责职,又要注意信息沟通、协作配合、取长补短、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思想教育,确立良好的法官职业道德和审务公开意识,为深化、创新审务公开工作奠定思想基础。要组织社会宣传,营造深化、创新审务公开的氛围,使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有关政策,引导他们正确使用民主权力,积极参与、创新政务公开的实践活动。

3、严格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审务公开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审务公开工作与“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规范化建设示范庭”结合起来,纳入对各庭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内容之中,确保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使公司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及党内党务公开相关规章条例及规范、公司党委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2.贯彻落实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3.研究深化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整体工作部署和重大改革举措以及推进落实情况;

4.公司党委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5.公司党委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6.公司党委重要人事任免情况;

7.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10.领导和支持群团工作情况;

11.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12.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2.贯彻落实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3.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部署以及推进落实情况;

4.党支部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5.党支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6.党支部重要人事任免情况;

7.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9.加强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10.领导和支持群团工作情况;

11.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12.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公司党委及所属党支部应当公开的党务中,涉及广大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党务,向社会公开;公司党委应当公开的党务中涉及公司总部机关、所属单位和机构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权利义务,需要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向公司总部机关、所属单位和党支部、党员公开;公司所属党支部应当公开的党务涉及各单位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权利义务,需要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向全体党员公开。

二、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一)公开的方式1.向公司总部机关、所属单位和机构等企业内部公开的党务,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办公平台发布等方式公开。

2.向社会公开的党务,应统筹使用企业对外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可采取发布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企业官网、公司微信、张贴公开栏等方式公开。

(二)公开的程序向单位内部公开的党务,其公开程序按照办文办会程序报批;向社会公开的党务,由发起部门提出拟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经分管领导审核、保密审查,按选定载体和平台的信息公开程序批准后公开。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公司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党务公开相关工作。公司党委各部门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相关领域的党务公开。

各党支部同步设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单位综合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党务公开相关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相关领域的党务公开。

(二)强化责任意识。公司党委是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公司党委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党委工作或者抓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各党支部支委会是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向公司党委报告工作或者抓党建工作专题报告的重要内容、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三)完善工作机制。公司党委各部门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各党支部支委会、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党务公开的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公司党群工作部、各单位综合办公室要注重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对引发重大舆情的,应当及时报告,并视情况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

(四)做好统计汇总。公司党委各部门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每半年汇总统计本部门主责的党务公开事项,填报党务公开登记表,分别于6月30日、12月31日报公司党委办公室。

各单位综合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每半年汇总统计本部门主责的党务公开事项,填报党支部党务公开登记表,分别于6月30日、12月31日报各单位综合办公室。

(五)加强监督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提高思想认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党务公开和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公司总部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可设立党务公开监督员,加强对日常公开工作的监督。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18〕76号)要求,为更好地推动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8年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继续深化落实《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和《青海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制度、能力、平台建设和督查考核,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全省科技事业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2制,强化部门协调,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政基处,成果办及相关处室、单位)。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7.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不断提高厅网站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办公室)。

8.推动建设“两微一端”新平台。推动厅系统“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办公室)。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9.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和我省相关配套措施出台情况,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办公室)。

10.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各处室、各单位)。

11.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根据全厅职责任务变化及时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合力,做好全厅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理顺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健全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厅办公室作为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于每年年底牵头对各处室、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督促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抄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2018年7月6日印发。

法院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审务进社区是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以“执法为公、司法为民”为指导思想,将审判实践与基层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融合各种社会力量,共同解决社会纠纷的工作机制。审务进社区的出现有其历史基础和现实必要性。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遵从儒家“无讼是求、教化为先”的思想,建立了依托宗族、乡保等民间自治组织,将大部分纠纷消化于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及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权又创造性的建立了被西方学者誉为“东方之花”的人民调解制度,将部分民事纠纷交由广大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来解决。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当我国刚刚确立并开始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时,我们很自然地把法院和诉讼作为建立法治权威的制度性象征。然而,在这一进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偏差”现象,为权利斗争而走上法庭成为社会“时尚”,人民调解制度等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被淡化、冷落,过多的诉讼一定程度上扩张并加剧了社会关系的对抗性和紧张,社会的宽容和责任感在简单的权利对抗中出现失落贬值。xx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曾在全国率先进行了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但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发现一些优良的司法传统逐渐被丢弃,随之而来的是诉讼量猛增,法官疲于办案,同时大量的社会矛盾仅依靠法院也无法解决。xx法院通过深刻地反思,于提出了以司法为民、亲民、利民、便民、护民为中心思想的审判工作新思路,并在继承我国民间调解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借鉴世界各国adr(即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成功经验,设计了“审务进社区”的改革方案并积极付诸实施。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出发,探讨审务进社区的职能与价值。

第一部分、审务进社区的理论基础。

一、审务进社区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精神。

司法的人文主义精神是现代司法的内在、深层的精髓与内核,是司法的价值追求和终极目标。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的核心是“司法为民”精神,体现为对主体精神与自由精神地尊重。而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的核心之所以表现为司法为民,是因为一、司法为民是在全社会实现实质公平和个体正义的'本质要求;二、司法为民是司法公正与效率两大主题的基本价值取向;三、司法为民是检验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准确尺度。四、司法为民是解决我国现阶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的有效方法。审务进社区正是司法为民思想的具体实践,它反映了现代型法院对司法人文主义精神的崇尚,对实质公平、个别正义的追求,对人民群众实际利益的关注。它以审判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以追求实质公平、个别正义为目标,在法治的前提下用对话弱化对抗性,求得各种利益的平衡,在秩序中追求整体发展;它以送法进社区的方式,缩短法院与社区居民的距离,增强法官的亲和力;它以简便快捷、当事人参与、具有人性化和人情化的程序设计,用预约开庭、快速审判通道等方式,实现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国家为中心的纠纷解决机制。

二、审务进社区是社会价值和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必然要求。

人类社会充满了复杂的利益冲突,由于冲突的性质、形式和激烈程度不同,解决冲突和纠纷的手段、方式也必然是多样的。与法的发展一样,纠纷解决机制的样式最终是受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发展所决定的,社会主体利益的多元化必然导致纠纷解决手段的多样化。同时,在一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远近亲疏之分,在关系较亲密的社会群体中,诉诸法律和诉讼是可以被尽量避免的;而随着关系的疏远,法的作用相应增大;但是当关系距离增大到人们完全相互隔绝的状态时,法律又开始减少。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他们对法律和诉讼的利用频率存在明显的差异,同时也决定了社会必然根据主体之间关系距离设计出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在世界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看到了一种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世界各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在接受了规则、实行高度的法治后,人们又开始重新发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协调和对话的价值,对纠纷解决的自主性和机会合理性给予了更多的重视;在国家权力的行使已形成制度的惯性之后,各种非国家的组织、社区共同体或社团的作用,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正在日益受到重视。世界各国的adr(即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勃兴则是最好的佐证。在英、美两国,不但在社区中、企业里设立了许多调解组织,而且法院也主动的、积极的运用自身的案件管理制度来鼓励、促进甚至指令当事人采取诉讼以外的方式解决纠纷。有鉴于此,我们不能消极地等待其他国家走过的否定之否定的道路,而应该以多元化为制度设计的价值和目标,通过审务进社区实践,将传统的民间纠纷解决方式和社会组织有机地与现代司法诉讼制度融合为一个多元化的系统,以适应各种主体的多层次的实际需求。

三、审务进社区是法官职业化和司法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一般认为,法官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纠纷,事实上大部分法官的大部分时间。

党务公开工作措施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常直党公[20xx]1号)精神,根据《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市文化市场科学发展提供有利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设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当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力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三、组织领导。

组长:龙泽巨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伍作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郑学泉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夏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士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哲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监察室)。郑学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研究,参与监督局系统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开通党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7226157).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文化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2、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公正、及时。

3、依法依纪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积极稳妥原则。既要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

5、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执行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安排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和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活动;党组织设置、主要工作职责、人员调整和分工、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党组织换届选举、党代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内考核奖惩;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创先争优情况。

(四)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党支部向党组(党委)、党员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要求及采纳结果;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为民办实事;办理涉及党员、群众贴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党内监督工作开展;违纪党员的查处结果等情况。

(六)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和依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

(一)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以“规范、实用、简明、灵活”为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具体形式,坚持力所能及,为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发挥作用。适宜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公开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有序公开,适宜党内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目、新闻媒体、互联网站、接待咨询等形式全面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严格依照《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责任、范围和形式。

2、实施公开。已列入《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内容必须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不公开。目录内如有不能公开的事项,目录外如有需要公开的事项,应逐级上报,经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

3、收集反馈。通过设立党务公开联系电话、意见箱、来信来访、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局属各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做好管理工作。

(三)公开的时效。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15日)。

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下发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实行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按照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收集整理和完善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党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评估阶段(8月16日至8月30日)。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局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清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按时间和目录要求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务公开工作要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会议、简报、网络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引导党员积极投身党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这一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党务公开要接受党员和群众全程监督,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海府办〔〕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推进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公开,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市级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市指定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区政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并完善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区政务中心牵头落实)。

1/10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区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区财政局牵头,项目实施部门具体负责)。

(三)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2/10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市地税局牵头落实)。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财政局、区物价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市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市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研究制定市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启动公开试点工作(区国资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

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3/10贫计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变化情况、精准扶贫专项行动信息等,确保扶贫对象能看到、能监督。指导督促定点帮扶单位全面公开帮扶资金项目情况。及时公开社会帮扶信息,形成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区扶贫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市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骋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区人社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

4/10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危房改造结果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区房屋征收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发布城市(镇)、重点旅游度假区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供水管网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每月向社会公开城市内河(湖)水质信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区环保局牵头,会同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落实)。

5/10局牵头落实)。

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区卫生局牵头落实)。

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区食药监局牵头落实)。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区级政府要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各部门负责落实)。

6/10部门负责落实)。

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区审计局牵头落实)。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市、区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市、区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区、乡镇级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7/10措施不少于。

次。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本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8/10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协调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媒体宣传,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水平。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年政务公开工作专栏,对。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集中展示。制定出台区政府门户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制度,对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进行任务分工,明确网站内容保障的主体、标准、时限等,解决公开不及时、公开随意性大等问题。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水平。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界定制度,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审查,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建立监督考评制度,不定期对政府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问题进行监测,重点对部门网站及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监测,每季度通报监测结果和上季度的整改情况;年底组织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占分值。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今年,将重点围。

9/10绕工作要点任务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网站内容保障与管理等方面内容,组织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注重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不断增强专业素养,努力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

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工作应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所占分值权重不应低于。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还要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区政府办将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适时通报结果。

10/10。

党务公开工作措施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常直党公1号)精神,根据《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市文化市场科学发展提供有利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设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当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力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三、组织领导。

组长:

龙泽巨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伍作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郑学泉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夏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士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哲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监察室)。郑学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研究,参与监督局系统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开通党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文化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2、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公正、及时。

3、依法依纪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积极稳妥原则。既要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

5、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执行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安排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和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活动;党组织设置、主要工作职责、人员调整和分工、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党组织换届选举、党代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内考核奖惩;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创先争优情况。

(四)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党支部向党组(党委)、党员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要求及采纳结果;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为民办实事;办理涉及党员、群众贴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党内监督工作开展;违纪党员的查处结果等情况。

(六)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和依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

(一)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以“规范、实用、简明、灵活”为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具体形式,坚持力所能及,为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发挥作用。适宜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公开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有序公开,适宜党内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目、新闻媒体、互联网站、接待咨询等形式全面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严格依照《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责任、范围和形式。

2、实施公开。已列入《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内容必须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不公开。目录内如有不能公开的事项,目录外如有需要公开的事项,应逐级上报,经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

3、收集反馈。通过设立党务公开联系电话、意见箱、来信来访、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局属各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做好管理工作。

(三)公开的时效。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15日)。

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下发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实行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按照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收集整理和完善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党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评估阶段(8月16日至8月30日)。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局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清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按时间和目录要求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务公开工作要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会议、简报、网络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引导党员积极投身党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这一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党务公开要接受党员和群众全程监督,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党务公开工作措施实施方案

为切实增加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根据《新安街道党工委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新街工委【xx】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促进我社区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党内有关规定,社区党组织做出的应当公开的重要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在一定的范围及时公开,不断推进党务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

2、先党内、后党外原则。对应当公开的内容,首先在党内公开,保障全体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应视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客观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实事求是、求真务实。

4、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加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增强党务公开的实效性。

三、目标要求。

1、内容规范。即凡是社区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党内主要事务和组织活动中应该让党员群众知情的事项均应公开。

2、程序规范。即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步骤,严格公开的事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要求,按规定的程序实施公开。

3、时间规范。即坚持定期公开为主,即时和临时公开为辅,适时让全体党员群众了解党内事务的具体内容、进展及效果。

4、管理规范。即对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党员群众意见处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具体措施,形成健全、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1、中心工作。主要包括:社区党委研究重大事项情况,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社区党委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及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建设。主要包括:社区党委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直管支部的党员学习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等情况。

3、组织建设。主要包括:社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社区干部的考察、使用等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队伍建设等情况。

4、廉政建设。主要包括:重要事项通报和报告执行情况,社区干部述职述廉情况,社区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维护群众利益等情况。

5、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情况。

6、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利用公开栏、社区网页、设置公开信箱等形式进行公开。

1、制定目录。科学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目录,并规定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报经街道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公开。(见附件1)。

2、实施公开。突发性或专项工作、重大决策等需要公开的,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照规定和要求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3、收集意见。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对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

4、处理反馈。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员和服务对象反馈,需要公开的依据具体情况予以公开。

5、归档管理。所有党务公开的原始纸质文件、影像资料、活动记录等必须统一归档备查。

七、方法步骤。

1、学习动员阶段(xx年11月15日前)组织学习新安街道关于党务公开的文件;制定社区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成立社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组织实施阶段(xx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编制公开目录并上报党委审批;按照实施公开要求,制定相应的党务公开制度;以不同形式进行公开。

3、监督检查阶段(xx年月11月26日至11月30日)社区党委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接受街道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检查。

八、加强组织领导。

社区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刘芳同志任组长,社区下设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协调(附件2)。

法院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审务进社区是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以“执法为公、司法为民”为指导思想,将审判实践与基层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融合各种社会力量,共同解决社会纠纷的工作机制。审务进社区的出现有其历史基础和现实必要性。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遵从儒家“无讼是求、教化为先”的思想,建立了依托宗族、乡保等民间自治组织,将大部分纠纷消化于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及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权又创造性的建立了被西方学者誉为“东方之花”的人民调解制度,将部分民事纠纷交由广大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来解决。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当我国刚刚确立并开始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时,我们很自然地把法院和诉讼作为建立法治权威的制度性象征。然而,在这一进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偏差”现象,为权利斗争而走上法庭成为社会“时尚”,人民调解制度等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被淡化、冷落,过多的诉讼一定程度上扩张并加剧了社会关系的对抗性和紧张,社会的宽容和责任感在简单的权利对抗中出现失落贬值。xx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曾在全国率先进行了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但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发现一些优良的司法传统逐渐被丢弃,随之而来的是诉讼量猛增,法官疲于办案,同时大量的社会矛盾仅依靠法院也无法解决。xx法院通过深刻地反思,于20提出了以司法为民、亲民、利民、便民、护民为中心思想的审判工作新思路,并在继承我国民间调解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借鉴世界各国adr(即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成功经验,设计了“审务进社区”的改革方案并积极付诸实施。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出发,探讨审务进社区的职能与价值。第一部分、审务进社区的理论基础一、审务进社区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精神司法的人文主义精神是现代司法的内在、深层的精髓与内核,是司法的价值追求和终极目标。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的核心是“司法为民”精神,体现为对主体精神与自由精神地尊重。而现代司法人文主义的核心之所以表现为司法为民,是因为一、司法为民是在全社会实现实质公平和个体正义的本质要求;二、司法为民是司法公正与效率两大主题的基本价值取向;三、司法为民是检验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准确尺度。四、司法为民是解决我国现阶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的有效方法。审务进社区正是司法为民思想的具体实践,它反映了现代型法院对司法人文主义精神的崇尚,对实质公平、个别正义的追求,对人民群众实际利益的关注。它以审判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以追求实质公平、个别正义为目标,在法治的前提下用对话弱化对抗性,求得各种利益的平衡,在秩序中追求整体发展;它以送法进社区的方式,缩短法院与社区居民的距离,增强法官的亲和力;它以简便快捷、当事人参与、具有人性化和人情化的程序设计,用预约开庭、快速审判通道等方式,实现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国家为中心的纠纷解决机制。二、审务进社区是社会价值和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必然要求人类社会充满了复杂的利益冲突,由于冲突的性质、形式和激烈程度不同,解决冲突和纠纷的手段、方式也必然是多样的。与法的发展一样,纠纷解决机制的样式最终是受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发展所决定的,社会主体利益的多元化必然导致纠纷解决手段的多样化。同时,在一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远近亲疏之分,在关系较亲密的社会群体中,诉诸法律和诉讼是可以被尽量避免的;而随着关系的疏远,法的作用相应增大;但是当关系距离增大到人们完全相互隔绝的状态时,法律又开始减少。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他们对法律和诉讼的利用频率存在明显的差异,同时也决定了社会必然根据主体之间关系距离设计出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在世界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看到了一种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世界各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在接受了规则、实行高度的法治后,人们又开始重新发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协调和对话的价值,对纠纷解决的自主性和机会合理性给予了更多的重视;在国家权力的行使已形成制度的惯性之后,各种非国家的组织、社区共同体或社团的作用,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正在日益受到重视。世界各国的adr(即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勃兴则是最好的佐证。在英、美两国,不但在社区中、企业里设立了许多调解组织,而且法院也主动的、积极的运用自身的案件管理制度来鼓励、促进甚至指令当事人采取诉讼以外的方式解决纠纷。有鉴于此,我们不能消极地等待其他国家走过的否定之否定的道路,而应该以多元化为制度设计的价值和目标,通过审务进社区实践,将传统的民间纠纷解决方式和社会组织有机地与现代司法诉讼制度融合为一个多元化的系统,以适应各种主体的多层次的实际需求。三、审务进社区是法官职业化和司法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一般认为,法官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纠纷,事实上大部分法官的大部分时间确也都是在解决所谓“公式型”案件。解决这些在现行法律上有“现成答案”的纠纷,并不需要过多的法律知识,处理这些案件需要的是生活的知识和经验。法官作为知悉法律的专家,其核心作用应当在于通过解释规则,将法律的抽象规定适用于具体的案件使之事实化、具体化、个案化,将粗线条的法律规范适用于一个个具体的生活现象,这才是法官的使命。因此,法官不应当仅仅停留在解决纠纷的层面上,而应当通过疑难或僵持不下的案件,解说法律真谛,宣告法律是什么,即通过诉讼来产生规则。在社会活动中,各种纠纷有多种解决的途径,法官不应当成为纠纷的唯一解决人。通过审务进社区,法官应当将部分纠纷的解决权让渡给民间组织,让大量的民间纠纷能化解于社区,只有这样,法官才能集中精力完成生产规则的职责,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化法官。随着世界各国司法的现代化,法院功能的重心也正在从纠纷的解决向参与社会利益和价值的调整,即向参与决策的方向转化。社区组织参与纠纷的解决,既为法院分流了简单民间纠纷,使法官有可能集中精力通过疑难案件的审理来解释法律,弥补法律漏洞,同时法院向社区组织让渡部分纠纷解决权,让社区居民直接参与纠纷的解决,也体现了现代司法的民主性,增强民众对法院的信任度。四、审务进社区是应对当今社会诉讼“爆炸”有效措施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各级法院总收案数全面持续上涨,诉讼“爆炸”的直接后果是法院积案居高不下,这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威信和国家法制的形象。同时,诉讼“爆炸”还间接导致了裁判质量长期低迷,上诉率不断增加,二审维持率逐年下降以及执行危机。诉讼爆炸,不仅是中国司法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也是世界性的司法问题。目前世界各国应对诉讼爆炸的诸多措施,总结起来大致分为三个方面,即法院组织机构的调整、诉讼程序的转型和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然而法院组织机构的调整和诉讼程序的转型在国家生活中涉及面都较广,阻力也较大。而对于审务进社区的核心内容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而言,我国长期就有民间调解的传统,在心理层面上易于被社会接受,同时在人员及物质方面,我国社区组织一直较健全,近十年来民调组织职能虽然有所减弱,但仍在社会纠纷解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通过审务进社区,利用人民调解网络,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是减轻法院诉讼压力最为有效也是目前最为现实的方法。同时,审务进社区利用社区组织作为纠纷处理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法院来说还有两个重要意义。一是增加了法院裁判的公信力。由于腐败问题对司法的影响,当事人在诉讼中经常对法院的公正性存在内心怀疑,如果将审务工作直接延伸到社区,社区人员在诉讼前、诉讼中参与纠纷的解决,无疑将大大增加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感。二是为法院自身的发展腾出了空间与时间。目前中国法院的发展最需要的莫过于逐步培养造就出适合现代法制需要的高素质的法官,这不但需要一、两代人的努力,还需要社会为法院营造良好的环境并留出足够的空间与时间。审务进社区,既为法院的改革提供了缓冲地带,同时也是法院在不盲目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增强纠纷解决力量的有效途径。第二部分、xx法院审务进社区的实践一、审务进社区系统性措施新时期审务进社区工作不是以往传统意义上法院与社区单独、无系统性联系工作的简单相加。xx法院审务进社区工作是融合了社会各种力量,将司法审判与基层社区建设有机结合,具有资源共享、信息共享的系统工程,具体包括以下措施:1、设立人民调解指导员。法院选派了十二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至各社区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指导员负责对该社区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对人民调解组织遇有疑难复杂纠纷难以处理的,实行疑难案件会诊制度。培训的形式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系统授课、专题讲座,人民调解员以见习人员身份参加一定期限的法院审判工作,旁听开庭、调解,担任人民陪审员等。同时法院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十二名指导员均已完成了对各社区人民调解员第一轮的培训,并积极参与疑难案件的会诊,使多起群体纠纷解决在社区中而未形成诉讼。2、人民调解组织、人民陪审员先行调解机制。双方当事人在同一社区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案件,立案庭主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建议当事人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建议的,暂缓立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由该社区人民陪审员在立案后一周内再次调解,力促双方达成协议或自动履行调解协议。经人民陪审员先行调解仍未达成协议或拒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依法开庭审理。在石某与其四个子女赡养纠纷一案中,我们经审查发现,原、被告均居住在同一社区,他们之间矛盾较大且由来已久,本案之前双方也曾为赡养问题在法院诉讼过,但双方之间实质性的问题一直未得很好解决。为彻底化解这起家庭纠纷,主审法官邀请该社区中两位了解情况的.民调员在开庭前对双方反复进行调解,拿出多种协商方案,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主要问题,达成了赡养老人的协议。因其中一名子女请求法院以判决的形式明确各人的权利和义务,主审法官又聘请两位民调员担任特邀陪审员,在社区中开庭,以双方已达成的协议为基础,当庭作出判决。判决后,石某的四个子女自觉地履行了赡养老人的义务。3、实行人民调解协议公证、执行一体化机制。在人民调解员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债权内容的调解协议,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协作,通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债务人拒不自动履行协议的,只要债权人提出申请,直接进入执行程序。4、设立快速审判通道。指定专门独任审判员,以更简捷的程序、更快的速度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通过审判,强化人民调解协议的约束力,支持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5、全面推行预约开庭和调解。对于一些外地当事人,以及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应根据申请,预约在节假日进行开庭、调解。对于老、弱、病、残的当事人,各业务庭承办人及时上门服务,办理立案手续或就地开庭、调解。2月,一位住在郊区的当事人打电话来说由于工作原因,自己只能在中午赶到法院,下午还要赶回上班,希望能在中午开庭,该案的主审法官放弃了午餐和休息,利用中午时间开庭,并当庭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快速地审结了案件。6、社区人民调解员协助送达法律文书机制。请人民调解员参加法律文书留置送达,在送达回证上证明有关情况,必要时还可委托人民调解员进行送达。据不完全统计,由于人民调解员的协助,20中一次性送达成功率提高40%。7、实行社区服务令和监管令。整合家庭、学校、社区和法院的力量,让未成年犯在社区中参与一定的无偿劳动,悔过自新,加强责任意识,用劳动弥补犯罪行为对社会带来的危害,并预防其重新犯罪。法院与条件成熟的社区签订协议,在全区建立若干社区服务基地,并协助教育基地成立帮教小组。法院向被暂缓判决以及被缓、管、免的未成年犯发出社区服务令,命令其到指定的社区服务基地服务。社区服务基地与未成年犯及其家庭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未成年犯在基地帮教小组的监督下进行三至六个月的社区服务劳动。帮教小组对未成年犯的社区服务情况进行考评,表现良好的,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暂缓宣判的未成年犯,由法院向未成年犯家庭或所在学校发出监管令,家庭或学校尽了监管了职责,未成年犯表现良好的,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目前,已有五名少年根据社区服务令在社区中服务。少年周某因交友不慎而参与抢劫,了解该少年本质较好且以往无不良行为,少年庭对其依法宣告缓刑,并为其选择一社区履行社区服务令。经过二个月的社区服务及帮教,周某不仅经历了抗击“非典”的考验,协助社委会为居民提供服务,还代表社区参加了运动会取得了较好成绩。社区工作人员对他人热情的服务及无私奉献精神,对周某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净化了他的心灵。在其最近一次思想汇报中,他写道:“到社区的二个月是我有生以来过得最充实,也是最有意义的二个月……。”8、建立执行信息的社区网络采集机制。执行局在每个社区发展一名以上相对固定的协助执行联系人,形成全区协助执行网络。执行局编制各社区被执行人自然情况的名录,提供给各社区联系人,各社区联系人了解被执行人状况,收集被执行人的信息,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下落,及时通知执行局。9、强化法制副校长职责。法院选派十四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担任区内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主动走访学校,定期上门进行法律宣传,及时解答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咨询,与学校密切合作,在学校中预防青少年犯罪,解决学生之间的、学生与学校之间产生的民事纠纷。10、加强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工作。选择典型的、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件以及双方当事人均在同一社区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深入基层社区,聘请社区内德高望重、有影响力的居民担任特邀人民陪审员,就地开庭调解,当庭宣判,以案说法。在社区举办法律夜市,提高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的实际效果;与社区组织联合开展相关专题的法律图片展;设立“咨询热线”,及时、方便地解答社区组织、社区居民的法律咨询。主动深入到驻区单位、大中型企业,建立密切联系,定期上门,为单位、大企业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服务,及时调处单位、企业内部矛盾,化解劳资纠纷,预防企业经济犯罪,减少企业外部纠纷。11、建立xx法院网站,实现网络远程社区服务。我院已在因特网上开设xx法院网站,设置专门的板块,供社区组织、民调组织向法院反映信息,以及供社区居民与法院进行即时互动式的远程咨询、问题反映和解答。指定专人对法院网站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社区组织反映的第一手资料,以及社区组织、社区居民的咨询情况、反映问题,进行信息采集与分析,提供纠纷预警、决策依据。二、审务进社区的经验与体会xx法院于年起逐步系统化地开展审务进社区工作。在开展此项工作之前,从1994年至2001年,民事案件呈快速上升的趋势,而开展审务进社区工作后,年比2001年民事案件受理量少了341件,而同期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数2002年比2001年上升251件。与此同时,法院信访、纪检接待的投诉量,2002年也比2001年下降15%。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审务进社区的成效,可以说审务进社区在维护社会稳定、增加法院公信力、亲和力和减轻法院诉讼压力上,已开始发挥明显作用。对于如何开展审务进社区工作,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我们得出了以下经验与体会:(一)“审务进社区”是人民法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审判作风,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的具体行动。人民法院要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必须牢固确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以更加及时、便捷的方式向基层社区组织、居民提供面对面地法律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用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丰富社区居民法律知识,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养,使审务工作更加贴近现实、贴近生活,并通过实际工作来扩大审判的民主性,增强法院裁判的公信力。(二)“审务进社区”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将依法调解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在审务进社区工作中将法律指导、法制宣传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密切联系,在调解过程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更好的体现法治与德治的互动关系。(三)“审务进社区”在新形势下形成了社区中解决各类纠纷更加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要将法院对社区组织的法律业务指导职能与社区组织的调防功能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解决社会矛盾的作用,实行优势互补,形成齐抓共管地化解民间纠纷、进行法制宣传的社会大网络,及时、高效、经济、快捷、便利地将各类民间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四)“审务进社区”促进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人民法院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之间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将有效地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统一,在各自不同的阶段、以不同的特点发挥着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人民调解工作的完善,需要人民法院在业务上给予指导;同时,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也能为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地审判案件奠定良好的基础,有利于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与人民调解工作相衔接的简捷、经济的诉讼程序。总之,“审务进社区”,围绕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依托社区民调网络,将司法审判工作与基层社区建设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化解纠纷,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第五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倡廉、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地实施方案如下:

结合本局实际,健全机关各项制度。注重制度创新,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监督,在局内设立举报电话,在网站上设立举报的信箱。积极开展规划效能建设,切实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推行规划政务公开工作。

1、加大学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干群的综合素质。

2、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并严加以落实。

3、建立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制度,并渗透到规划管理执法全过程,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抓好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建立廉洁、务实、高效、公正、公平、公开的规划决策机制。

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6、对各股、院、所责任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为加强对反腐倡廉、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整体惩防体系,特成立我局开展反腐倡廉、推行政务公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年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党务监督能够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促进决策质量,而党务公开是党务监督的重要途径。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20xx年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供您参阅。

为贯彻落实《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

》(常直党公[20xx]1号)精神,根据《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市文化市场科学发展提供有利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设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当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力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

龙泽巨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伍作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郑学泉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夏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士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哲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监察室)。郑学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研究,参与监督局系统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开通党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7226157).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文化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2、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公正、及时。

3、依法依纪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公开内容。

(一)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执行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党组织年度党建。

工作计划。

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

学习计划。

和党员教育培训安排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和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活动;党组织设置、主要工作职责、人员调整和分工、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党组织换届选举、党代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内考核奖惩;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创先争优情况。

(四)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党支部向党组(党委)、党员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要求及采纳结果;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为民办实事;办理涉及党员、群众贴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一)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以“规范、实用、简明、灵活”为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具体形式,坚持力所能及,为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发挥作用。适宜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公开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有序公开,适宜党内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目、新闻媒体、互联网站、接待咨询等形式全面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严格依照《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责任、范围和形式。

2、实施公开。已列入《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内容必须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不公开。目录内如有不能公开的事项,目录外如有需要公开的事项,应逐级上报,经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

(三)公开的时效。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15日)。

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下发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实行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按照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收集整理和完善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党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评估阶段(8月16日至8月30日)。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局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清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按时间和目录要求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务公开工作要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会议、简报、网络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引导党员积极投身党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这一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党务公开要接受党员和群众全程监督,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直属单位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全体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根据市直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特制定衡水市科技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一)推行党务公开是贯彻xx大精神的需要。在党的xx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市委党建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

(二)推行党务公开是强化监督科学决策的需要。党务公开,主要指党组织依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通过具体形式将有关党务工作事项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使其知晓党组织的工作,并对党组织的领导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以达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项制度。推行党务公开是主动强化对党组织监督、借智借力加强党建和确保党组织民主和科学决策的需要。

(三)推行党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党组织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是广大党员群众所盼。推行党务公开,有利于保障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不断地强化广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

(四)推行党务公开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需要。探索推行党务公开,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争创“文明单位”、“五型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创建活动的开展。把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制度作为有效抓手,解放思想、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办法。

二、推进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依据,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直属单位党委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使党组织建设有新加强、党员队伍素质有新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有新改进、党员干部创业创新有新成果,为开创发展科技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三、推进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坚持依法依纪、有序推进的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党纪等有关规定,既要大胆探索,又要慎重稳妥,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内事务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规范党务公开内容,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突出党内外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处理情况的公开。

(四)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将激励、约束与监督相结合,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正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为便于全局党员群众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情况和进行有效监督,防止就党务公开而公开的现象,在科技局网站上建立党务公开平台,切实把党务公开平台打造成学习交流的平台、接受监督的平台、创新党建的平台,公开以下十项内容:

(一)组织机构。一是党组成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二是局直属单位党委委员的姓名、分工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三是局纪检组成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四是党支部的设置、委员的姓名和分工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二)创先争优。一是“争先创优”情况;二是争创“文明机关”情况;三是争创“五型机关”情况;四是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情况;五是争创优秀共产党员情况等。

(三)党内法规。主要是中共中央和中组部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需要严格遵循的法规。

(四)上级精神。一是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报告;二是市委主要领导有关党建方面的讲话;三是市有关党建方面的年度工作要点;四是市有关党建方面的通知精神。

(五)本级文件。一是党组文件;二是机关党委文件。

(六)党建动态。一是党组和中心组会议纪要;二是党建工作方面的通知;三是党建工作方面的信息;四是局直属单位党委工作动态。

(七)相关公示。一是关于中层干部提拔使用任前公示;二是关于拟吸收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三是关于拟批准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八)党费管理。一是全局每个党员按比例每月应缴纳的党费是否按时缴纳公布表;二是全局党费的管理情况。

(九)群团工作。一是群团组织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工会法、工会章程、团章等);二是群团组织的机构;三是群团组织年度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四是群团组织的有关通知;五是群团组织开展特色活动的信息(机关工会活动、机关妇女活动、团支部活动)。

(十)交流材料。一是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发言的党建工作方面的经验材料;二是党建工作方面的课题。

调研报告。

;三是党支部(党小组)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四是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事迹;五是党员的学习体会和理论研究文章。

(一)网上公开。将规定公开的十项内容在衡水市科技局网站上向全局党员群众及社会公众公开。

(二)会议公开与网上公开相结合。党组年度工作部署和总结的内容,以全局干部大会和上网两种形式公开。

(三)网上公示与书面公示相结合。有关需要公示的内容,采取网上公示和书面公示两种形式公开。

(一)准备阶段。由机关党委牵头研究提出初步的工作方案,经党组会议审定后印发试行。

(二)试行阶段。根据党组会议审定通过的方案,由人事科协助信息中心完成方案规定公开的相关内容在上载的任务。

七、推进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党务公开试行的成功并不断改进和长期坚持,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长效管理。

(一)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韦文华同志任组长,王惠斌同志任副组长,郑德选、刘艳红、姚葆英、郑奎良、包振峰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本局在党务公开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定和协调推进,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方向正确、正常有效,确保党建工作与政务工作互促互进、相得益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惠斌同志兼任,成员由姚葆英、李文丽、张卫东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党务公开责任机制。属于党组方面的由人事科负责提出意见,经党组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属于机关党组织方面的由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提出意见,经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属于群团组织方面的由群团组织负责提出意见,经机关党委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公开内容在网页上上载的任务由信息中心具体管理信息的同志负责。

(

八、推进党务公开的几点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把握推行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使党务公开成为全局各级党组织长期坚持的一项制度。

(二)努力务求实效。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全面加强我局党建工作和促进发展科技工作的有效抓手和载体来抓,不断地创新思路、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务求各项党建工作的实效。

(三)不断改进完善。推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新尝试。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并在实践中不断发现和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深入推进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年度党组织建设活动安排及落实,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包括公推公选、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干部任用(包括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等),干部管理(包括录用、考核、奖惩、培训等),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及廉政文化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1.制定目录。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要根据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的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就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进行规范。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时限。对于仅限在党内公开的事项,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对于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收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确定党员接待日、聘请监督员以及主动征询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和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设置访问权限的办公内网、党员活动室宣传栏和设立文件阅览处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党建网站、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和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涉及重大决策的,按照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规定向党内外公开;涉及干部工作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公开。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创新其它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1.长期公开。主要指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

规章制度。

议事规则等,应长期进行公开。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季度更换一次,每月微调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年度目标进展、党组织活动等,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如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三、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经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一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监督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采纳和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考核评价制度。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20xx年底前,全镇要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镇党务公开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纪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

(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镇纪委主要负责做好牵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相关职责,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政办负责镇党委党务公开及丰阳镇党务公开网站的建设。党建办牵头负责全镇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以及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的公开。镇纪委牵头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公开。

(三)搞好党务公开与其他各类公开的衔接。积极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制度相衔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注意运用已有的工作网络,在公开内容、公开载体、公开形式等方面搞好衔接,实现资源共享,使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努力构建基层党务公开和各类公开协调并进的工作格局。

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分解任务,规范工作,抓好落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通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办事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质量与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树立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1、全面梳理政府信息。我街道本着方便群众、方便企业的原则,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科学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凡属于应当公开的必须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

2、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街道办公室开展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各科室要做好本科室内的信息公开相关准备工作。

3、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及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和定期考核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4.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认真梳理公开信息,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利用公开栏和网站等多形式、多途径向社会公开信息,方便群众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5、积极研究和探索公开的新形式、新方法和新路子,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管理、监督等不断达到统一和规范,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与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xxxx年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要大力宣传,营造信息公开良好氛围。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市、区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的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内容。

三要加强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等相关文件和规定,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熟悉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界定、依申请公开的处理等业务技能,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和公开形式,方便群众直观、实用查询和了解情况。

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推进。机关各科室、中心、所具体负责本科室、中心、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行政审批科是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政务公开工作,各相关科室、中心、所、要按要求向局办公室报送本科室、中心、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办公室负责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信息维护,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加强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所之间的联系和协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质量,加快答复速度。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保密审查等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完善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归档管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局办公室将牵头按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体系,明确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定期对相关科室、中心、所进行监督、核查、评议,确保信息公开有人管、有人办。

(四)提升工作能力。按照“统一要求、自行组织”的原则,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由各科室、中心、所自行组织针对性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内容、程序、方法、时间等基本要素的学习了解,使政务公开操作更具规范性。丰富培训形式,通过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党务公开工作措施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委办[]7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局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市、县关于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围绕局中心工作,积极稳妥,试点创新,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制度,为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提高服务透明度。

二、明确公开和反馈的工作程序。

一是实施党务公开的基本流程;二是受理办理公开申请和意见建议的基本流程。

在市、县基本框架下开展例行公开、上级指示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注重开展主动公开,公开具有本系统特色的内容。建立《公开目录》,明确各项内容的提供、审核的'责任单位。

四、实施公开的主要载体。

(一)党政网;

(二)会议文件简报;

(三)广播电视专栏。

五、建立公开申请、意见建议的受理反馈平台。

包括:广播电视台、党政网、互联网、公开监督电话、各成员单位接访、党务公开监督员队伍等。明确各受理反馈平台的责任单位。

六、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机构。

(一)提供有关工作表册。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如联席会议制度、内容审核制度、公开申请受理制度、意见收集办理反馈制度、公开情况登记管理制度、资料归档制度、督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三)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按照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四)建立局机关党务公开督查小组,在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党务公开工作措施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构筑民主、开放、规范的党务工作机制,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dnng)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shi)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按照“全面实施,快速启动,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探索并建立起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党务公开制度和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为了确保党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党务公开要按照宪法、党(dang)章、党的方针政策、其他党内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依法依纪进行,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3、注重实效原则。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有利监督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凡重大党务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fu)败现象,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三、目标要求。

集中概括为“三满意、四规范”。

“三满意”:即“组织满意、党员满意、群众满意”。“四规范”:

(3)“时间规范”,即坚持定期公开为主,不定期公。

开为辅,适时让党员群众了解党内事务的具体内容、进展及效果;

(4)“管理规范”,即对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党员群众意见处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落实具体措施,形成健全、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领导班子建设方面。

(1)任期及年度工作目标。

(2)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和联系方式。

(4)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机关党组织活动情况。

(5)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

2.干部管理方面。

(1)培养锻炼干部情况(包括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学习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情况)。

(2)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包括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以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情况)。

(3)干部及公务员管理情况(包括录用、考核和民主测评、监督、奖惩、学习培训、出国考察、工资待遇和退休审批等情况)。

(4)党总支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各项制度情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规定及执行情况。

3.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选举情况,党组织的清理整顿和撤建、隶属关系调整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

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3)党员教育管理情况(包括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党日活动情况,党员教育培训情况,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意见、办法、规定,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党费收缴、上解情况)。

(4)党内奖惩(包括本级党组表彰和推荐上级党组表彰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有关情况,对违规违纪党员的处理情况等)。

4.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2)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情况。

(3)有关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情况。

(4)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

(5)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6)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5.重大事项通报方面。

(1)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规划。

(2)重要政策措施、规定。

(3)重要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情况。

(4)组织机构设置、调整情况。

(5)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6.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包括解决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情况、群众信访接待和处理情况等)。

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设置公开栏:设置“党务公开栏”,将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与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实效。

2、会议、文件:采取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支部生活会、等会议形式公开;运用文件、通报、简报、宣传资料等载体公开。

3、媒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网络等形式,公开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

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相应部门提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公开的内容由职能科室或所涉个人提供,公开前必须由党组集体审核,或由同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特别重大的,应报经上级党委审核把关。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公开的时间要和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并按照“公开尽量早、时间尽量长”的要求规范公开的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公开班子任期及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及联系方式,办事机构及职能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