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教排查工作情况报告(专业22篇)

信教排查工作情况报告(专业22篇)

ID:7541952

时间:2023-12-22 09:09:20

上传者:雁落霞

情况报告是为了向相关方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促进问题的解决和决策的制定。情况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材料,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情况报告范文,供大家学习与参考。

党员信教排查情况报告

当前,少数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为了妥善解决党员信教问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妥善解决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对信教党员排查处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市所有党员、预备党员。

20xx年6月9日前。

是否有党员信仰宗教,信仰何种宗教;信教党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基本情况;是否定期参加宗教组织活动等有关情况。(详见附件)。

1.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签订党员不信教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宣传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拒绝签订承诺书的党员要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做好相关情况登记。

2.由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牵头,对党员进行逐个谈话,了解参与宗教活动有关情况,对承认参与宗教活动的党员进行登记。

3.做好面上信息搜集整理工作,对辖区内相关宗教场所进行排查,结合日常群众反映情况,认真核实信教党员有关信息并做好登记工作。

对掌握的信教党员名单,经核实后填写《党员信教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并于6月9日前发送至瑞安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联系人:冯**,联系电话:65818251,电子邮箱:ralxjy@,传真:65811551。原件于6月20日前加盖党委印章后报送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存档。

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要结合信教党员具体情况,落实分类处理措施:

1、对于极少数参与煽动宗教狂热,利用宗教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必须开除其党籍。

2、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笃信宗教,或成为宗教职业者,经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热衷于组织或参加宗教活动,经过批评教育,有转变决心和实际表现,本人要求留在党内的,可作限期改正处理;经过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

4、对于受宗教观念影响或迫于社会、家庭的压力,曾参加一般性宗教活动,但本人能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为党工作,服从党的纪律,并承诺今后不再信教及参加宗教活动的党员,要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帮助他们在思想和行动上摆脱宗教的束缚。

对党员干部信教进行排查处理,是加强党员干部宗旨教育、党性教育的有效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做到逐个了解、逐个排查,确保工作全覆盖。要注重把排查工作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同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同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稳定隐患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应有的实效。

解决党员信教问题,除了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外,还要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党员信教较多的地方,要把解决党员信教问题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教育活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改变一些地方党员活动无场地的状况。要经常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特别是年老体弱的党员,当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党组织要主动进行帮助,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自觉抵制宗教观念的影响。信仰宗教或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不能发展入党。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摸清底数,制定具体措施。对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地方,上级党委要加强具体指导和帮助。对少数软弱涣散、工作不得力的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要进行调整,已经被宗教势力控制的党支部要彻底整顿。

为了妥善解决党员信教问题,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的统一安排,按照《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信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现就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在召开动员大会后,立即开展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员干部信教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并建立台账。

我局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信教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未发现有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

三、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巩固活动成果,在吸收新党员上,严格把关,发展党员的同时注重全面考察和培养,坚决杜绝党员信仰宗教的现象发生。

1、强化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把对党员的管理教育作为党组的重要工作来抓,使其规范化、经常化。规范党员工作相关制度,真正实现党员相互间的监督和自我管理,使我们党的组织对党员来说有亲和力和吸引力。同时,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行民族团结、身边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等宣传,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2、严把党员入口关,疏通出口。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党员的培养、考察、吸收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党章》办事,始终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使发展党员每个环节都要体现公开、公正原则,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一些思想不合格的人员进入党的队伍。同时加强对现有党员队伍的管理教育,自觉划清宗教教义和党的宗旨的界线,把党员教育成为真正的无神论者和唯物论者,培养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主义战士。同时在党员管理中要疏通出口,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对发现的信教党员进行耐心的帮助和教育,使每一个党员都清醒地认识到性质的严重性,对于那些经过帮助和教育,仍不悔改的,坚决做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3、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

坚持从加强对宗教人士、宗教场所、宗教活动管理入手,对宗教管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抵制违法,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打击地下教经点,使宗教不干预党的各项工作,对蔑视不信教党员和强迫党员信教的,要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党员信教排查情况报告

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根据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经研究,决定利用二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市开展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党员信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纪律教育,教育转化一批存在信迷信、搞封建迷信活动和参教信教情况的党员,清退不符合党员资格条件的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1.排查摸底(2018年7月15日—7月31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措施和时限要求,逐级夯实工作责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交心谈心等方式,对党员信迷信、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全面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人头明。

2.集中教育(2018年8月1日—8月10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严明党员违反规定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就是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开展“党员姓党不信教”专题讨论,开展党员不信教专项承诺活动。

3.处置转化(2018年8月11日—8月31日)。坚持分类对待,稳妥开展处置。对于极少数参与煽动宗教狂热,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予以开除党籍;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笃信宗教,或成为宗教职业者,经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热衷于组织或参加宗教活动,经过批评教育,有转变决心和实际表现,本人要求留在党内的,作限期改正处理,经过批评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对于受宗教观念影响或迫于社会、家庭的压力,曾参加一般性宗教活动,但本人能够积极为党工作,服从党的纪律,并承诺今后不再信教及参加宗教活动的,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帮助其在思想和行动上摆脱宗教的束缚。严格政策界限,把党员参教信教同参加一些传统的婚丧仪式和群众性节日活动区别开来,同少数民族和一些地方的风俗习惯区别开来,防止扩大化。

4.建章立制(2018年9月1日—9月15日)。健全经常性的党性教育制度,把加强教育放在首位,通过组织生活会、上党课、看专题片、学习讨论等方式,加强党章、党的宗教政策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切实解决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和宗旨意识淡漠等思想认识问题。研究制定党内关怀帮扶实施办法,开展党内关爱活动,深入摸清信教党员特别是生活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开展经常性走访,及时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党员信教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增强抓实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防止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具体等问题。

2.统筹安排,定期调度。开展集中整治党员信教问题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统筹安排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阶段开展一次专题调度,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对重点难点或普遍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把握政策,严肃纪律。整治党员信教问题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认真研究运用党内有关法规文件,加强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防止随意性、片面性。要严肃保密纪律,妥善保管相关文件资料,整治工作情况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止负面炒作。

党员信教排查情况报告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强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不愿为、不会为、不快为、不敢为等突出问题,引导和推动党员干部增强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市纪委有关常委、市委组织部有关副部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围绕经济发展、信访维稳、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以下问题:1.大局观念不强,热衷于“算小账”,对经济、信访、扶贫等部门工作该支持不支持,隔岸观火、事不关己。

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发展、信访维稳、脱贫攻坚等重大工作部署不及时、不得力,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3.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没有紧抓不放,一抓到底,项目攻坚无明显成效,进展缓慢,工作排名多次靠后。

4.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不及时快速办理和落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任务,不注重调查研究,照搬照抄,不想办法解决实际问题,不沟通工作信息,工作执行力不强。

5.在岗位不在状态,不知责、不明责、不履责。工作应付了事、无所作为、牢骚满腹,习惯当评论家,背后搞小动作、干扰发展,影响干事创业氛围。

6.遇事相互推诿扯皮,涉及跨部门的工作,该协调的不协调,该配合的不配合,没有全局观念和主动作为精神。

7.服务意识淡薄,推进脱贫攻坚、服务企业发展、解决信访问题工作不实,对群众、企业合理诉求故意刁难、拖着不办,落实政策不到位,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多跑路。

8.工作中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心态,满足于“守好摊子,不出乱子”,回避矛盾问题,遇事推、拖、绕、躲。

9.不注重学习,不求上进,出现“本领恐慌”“能力危机”,在抓经济发展、抓社会治理方面束手无策、一筹莫展。

四、工作举措。

(一)认真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把发现问题贯穿专项整治始终,对照9个方面整治重点,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全面查找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经济发展、信访维稳、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中存在的担当作为方面的问题。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将班子及其成员查摆的担当作为方面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于8月上旬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畅通举报渠道。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利用当前干部信访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负面清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投诉举报针对性。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将收到的举报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每周进行整理并移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举报的共性、个性问题进行分类,并向有关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交办。

(三)加强督导反馈。充分利用当前经济发展督导、信访维稳督查机制,各督导组(工作组)、督察组、督核组将经济发展、信访维稳、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反馈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类交办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

(四)抓好整改落实。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将自查的问题、举报交办的问题、专项督导反馈的问题,一并纳入整改范围,建立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整改,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要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查处典型案例。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机关开展整改情况随机检查,对整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改正。市委组织部将发现、收集的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突出问题线索,进行分类梳理,涉及县(市、区)的,及时移交有关县(市、区)委;涉及市直部门的,与市纪委机关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重、影响比较恶劣的党员干部,由市纪委进行问责,由市委组织部进行组织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大力度,坚决查处一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典型案例。自8月份开始,各县(市、区)查处典型案例情况要于每月底前报送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做好结合文章,加强统筹推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稳步开展。

(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各地各单位要落实具体措施,强化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公开曝光一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反面典型,做到见人见事,切实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强化先进典型宣传。市级层面选树一批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通过报纸、网站、电视台、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推介。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在本地、本单位、本系统选树宣传一批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

(四)注重建章立制。各地各单位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在加强教育管理、严格考核奖惩、推进能上能下、鼓励担当作为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党员信教排查情况报告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强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不愿为、不会为、不快为、不敢为等突出问题,引导和推动党员干部增强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市纪委有关常委、市委组织部有关副部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围绕经济发展、信访维稳、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以下问题:1.大局观念不强,热衷于“算小账”,对经济、信访、扶贫等部门工作该支持不支持,隔岸观火、事不关己。

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发展、信访维稳、脱贫攻坚等重大工作部署不及时、不得力,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3.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没有紧抓不放,一抓到底,项目攻坚无明显成效,进展缓慢,工作排名多次靠后。

4.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不及时快速办理和落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任务,不注重调查研究,照搬照抄,不想办法解决实际问题,不沟通工作信息,工作执行力不强。

5.在岗位不在状态,不知责、不明责、不履责。工作应付了事、无所作为、牢骚满腹,习惯当评论家,背后搞小动作、干扰发展,影响干事创业氛围。

6.遇事相互推诿扯皮,涉及跨部门的工作,该协调的不协调,该配合的不配合,没有全局观念和主动作为精神。

7.服务意识淡薄,推进脱贫攻坚、服务企业发展、解决信访问题工作不实,对群众、企业合理诉求故意刁难、拖着不办,落实政策不到位,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多跑路。

8.工作中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心态,满足于“守好摊子,不出乱子”,回避矛盾问题,遇事推、拖、绕、躲。

9.不注重学习,不求上进,出现“本领恐慌”“能力危机”,在抓经济发展、抓社会治理方面束手无策、一筹莫展。

(一)认真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把发现问题贯穿专项整治始终,对照9个方面整治重点,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全面查找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经济发展、信访维稳、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中存在的担当作为方面的问题。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将班子及其成员查摆的担当作为方面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于8月上旬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畅通举报渠道。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利用当前干部信访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负面清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投诉举报针对性。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将收到的举报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每周进行整理并移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举报的共性、个性问题进行分类,并向有关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交办。

(三)加强督导反馈。充分利用当前经济发展督导、信访维稳督查机制,各督导组(工作组)、督察组、督核组将经济发展、信访维稳、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反馈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类交办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

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整改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要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查处典型案例。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机关开展整改情况随机检查,对整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改正。市委组织部将发现、收集的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突出问题线索,进行分类梳理,涉及县(市、区)的,及时移交有关县(市、区)委;涉及市直部门的,与市纪委机关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重、影响比较恶劣的党员干部,由市纪委进行问责,由市委组织部进行组织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大力度,坚决查处一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典型案例。自8月份开始,各县(市、区)查处典型案例情况要于每月底前报送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做好结合文章,加强统筹推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稳步开展。

(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各地各单位要落实具体措施,强化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公开曝光一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反面典型,做到见人见事,切实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强化先进典型宣传。市级层面选树一批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通过报纸、网站、电视台、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推介。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在本地、本单位、本系统选树宣传一批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

(四)注重建章立制。各地各单位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在加强教育管理、严格考核奖惩、推进能上能下、鼓励担当作为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学生信教情况排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市**区委关于印发**区宗教领域问题持续整改方案的通知》防止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加强无神论教育,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我校进行了校园宗教信仰情况的摸排。现将我校全面开展宗教问题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我校与2019年4月18日组织开展全体教师会,首先学习了**区教育教体局下发的整改方案,同时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其次对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法律法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进行了深入学习。

1、学校进行了包括校长在内的所有教师有无信教及宣传宗教行为调查问卷,经调查我校教师无信教及在校内外宣传宗教思想行为。

2、对我校全体学生及家长进行了问卷及电话访问调查,无参加宗教活动传播宗教信仰的现象。

总之,我校全体师生将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将学习宗教相关政策法规常态化,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范畴,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增强抵制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的自觉性和先进性。

**中学。

2019年4月22日。

年度开展党员信教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年

党员信教排查工作总结当前,少数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为了妥善解决党员信教问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妥善解决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对信教党员排查处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市所有党员、预备党员。

20xx年6月9日前。

是否有党员信仰宗教,信仰何种宗教;信教党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基本情况;是否定期参加宗教组织活动等有关情况。(详见附件)。

1.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签订党员不信教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宣传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拒绝签订承诺书的党员要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做好相关情况登记。

2.由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牵头,对党员进行逐个谈话,了解参与宗教活动有关情况,对承认参与宗教活动的党员进行登记。

3.做好面上信息搜集整理工作,对辖区内相关宗教场所进行排查,结合日常群众反映情况,认真核实信教党员有关信息并做好登记工作。

对掌握的信教党员名单,经核实后填写《党员信教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并于6月9日前发送至瑞安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联系人:冯xx,联系电话:6581825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65811551。原件于6月20日前加盖党委印章后报送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存档。

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要结合信教党员具体情况,落实分类处理措施:

1、对于极少数参与煽动宗教狂热,利用宗教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必须开除其党籍。

2、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笃信宗教,或成为宗教职业者,经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热衷于组织或参加宗教活动,经过批评教育,有转变决心和实际表现,本人要求留在党内的,可作限期改正处理;经过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

4、对于受宗教观念影响或迫于社会、家庭的压力,曾参加一般性宗教活动,但本人能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为党工作,服从党的纪律,并承诺今后不再信教及参加宗教活动的党员,要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帮助他们在思想和行动上摆脱宗教的束缚。

对党员干部信教进行排查处理,是加强党员干部宗旨教育、党性教育的有效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做到逐个了解、逐个排查,确保工作全覆盖。要注重把排查工作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同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同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稳定隐患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应有的实效。

解决党员信教问题,除了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外,还要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党员信教较多的地方,要把解决党员信教问题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教育活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改变一些地方党员活动无场地的状况。要经常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特别是年老体弱的党员,当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党组织要主动进行帮助,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自觉抵制宗教观念的影响。信仰宗教或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不能发展入党。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摸清底数,制定具体措施。对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地方,上级党委要加强具体指导和帮助。对少数软弱涣散、工作不得力的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要进行调整,已经被宗教势力控制的党支部要彻底整顿。

党员信教排查工作总结为了妥善解决党员信教问题,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的统一安排,按照《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信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现就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在召开动员大会后,立即开展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员干部信教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并建立台账。

我局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信教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未发现有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

三、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巩固活动成果,在吸收新党员上,严格把关,发展党员的同时注重全面考察和培养,坚决杜绝党员信仰宗教的现象发生。

1、强化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把对党员的管理教育作为党组的重要工作来抓,使其规范化、经常化。规范党员工作相关制度,真正实现党员相互间的监督和自我管理,使我们党的组织对党员来说有亲和力和吸引力。同时,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行民族团结、身边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等宣传,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2、严把党员入口关,疏通出口。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党员的培养、考察、吸收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党章》办事,始终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使发展党员每个环节都要体现公开、公正原则,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一些思想不合格的人员进入党的队伍。同时加强对现有党员队伍的管理教育,自觉划清宗教教义和党的宗旨的界线,把党员教育成为真正的无神论者和唯物论者,培养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主义战士。同时在党员管理中要疏通出口,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对发现的信教党员进行耐心的帮助和教育,使每一个党员都清醒地认识到性质的严重性,对于那些经过帮助和教育,仍不悔改的,坚决做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3、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

坚持从加强对宗教人士、宗教场所、宗教活动管理入手,对宗教管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抵制违法,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打击地下教经点,使宗教不干预党的各项工作,对蔑视不信教党员和强迫党员信教的,要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开展宗教排查工作情况报告

    一、以全面保障十八大期间稳定为载体,加强防范控制。全面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监控“法轮功”及其他邪教人员在确保“老三无”(无进京到省滋事、无聚集滋事、无电视插播)目标的基础上,力争实现“新三无”目标,即无在当地进行非法公开聚集滋事事件,无重大恶性反宣案件,无规模性团伙活动案件;与此同时,严密防范境内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活动以及境外邪教组织对我进行的渗透活动。努力获取内幕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严密掌控其动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挤压、限制,同时把握时机,讲究策略,分类解决。

    二、以警示教育长效化为载体,加强党内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化党内反邪教教育。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党内教育,坚持党工委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会、观看内参片等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强形势通报,使党员领导干部及时了解严峻的斗争形势,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反邪教、防渗透、促转化”主题,大力推动反邪教警示教育长效化,使警示教育进机关、社区、进家庭、进企业,因人施教、寓教于乐,力求教育对象群体化;常抓不懈,积小胜为大胜,防止形式主义,克服“一阵风”现象,达到教育工作常态化。

    三、以“无邪创建”为载体,加强反邪教基础建设。继续开展群众性“无邪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基层党组织防范邪教渗透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扎实地推进“无邪教科室”等创建活动,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继续加强基层组织网络建设。深化“四个纳入”,进一步将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的整体格局之中,继续推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的有机结合。发挥村、社区反邪教工作专管员、信息员的职能作用。充公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推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四、以重点人员法制教育为载体,加强分类转化探索。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巩固工作为重点,把教育转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教育转化考核机制,形成“回归社会工程”、社会帮教巩固、法制教育攻坚有机结合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转化“法轮功”痴迷者。通过有效工作,使重点人员数量逐步减少。

    以“回归社会工程”为基本抓手,完善社会帮教巩固工作。结合“回归社会工程”年度工作目标,深化回访帮教工作,在继续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回访帮教工作的基础上,将工作面扩大到其他有过违法行为、参加过法制教育学习班的“法轮功”人员,努力掌握隐性的反复人员及未掌握人员,及时跟踪其动态变化。此外,要继续实行“法轮功”巩固痴迷人员挂牌攻坚,加强对其他邪教成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开展其他邪教一般成员的教育引导,教育其认清邪教危害,帮助他们脱离邪教组织。

五、以经常性排查摸底为载体,加强打防控工作。采取精确有效的措施,以打击制作传播攻击党和政府的反动宣传品违法犯罪活动和反转化活动为重点,以摧毁邪教地下组织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强化专案侦查,适时开展“打流窜、打团伙、打勾联”专项行动。继续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做到重案必破,主动进攻,形成震慑。实现排查摸底常态化,把“法轮功”和其他邪教防控工作纳入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之中。开展经常性走访调查和入户调查,建立台帐,定期分析研究,摸清“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活动动态,获取他们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预警性、苗头性信息,掌控其活动动态,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其非法活动。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广泛深入地宣传各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办法,构建群防群治的机制。加强对“法轮功”等邪教重点人员的管控,严防其进京赴省到市或在本地公开聚集滋事。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严防“法轮功”人员书写、喷涂、悬挂大幅反动标语和大面积散发反动宣传品,在社会面制造恶性宣传煽动事件。严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插手群体性事件,严防邪教组织制造极端事件。继续做好防范“法轮功”电话骚扰工作。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科学推进防范处理邪教的各项工作,不断开拓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新局面。

学生信教情况排查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我校教师16人,学生214人,信教人数0人,即无信教现象及其他有关情况。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全体师生加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体师生政治敏锐性强,思想统一,政治立场坚定,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能力强,无任何信教行为。

在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加强师生的政治思想教育,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信教的危害性,以纯洁广大师生的心灵,净化校园环境,确保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xx市城xx小学。

辖区内有5所宗教活动场所,全县有信教群众约3000余人。xx年县民族宗教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敢于担当谋发展,勇于负责惠民生”的要求,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着力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大力宣传民族团结、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尽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以《宗教管理条例》管理宗教事务,抵御境外渗透和邪教影响。为保持我县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xx年主要工作。

(一)民族工作。我们以盛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做好少数民族扶贫解困工作。

1、加强对清真食品市场监督检查。xx年我们多次会同工商、食品、卫生等部门对全县范围内清真食品市场进行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按照《xx市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为伊斯兰教群众合法经营的清真食品发给经营许可证,切实保护伊斯兰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2、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县民族宗教办积极做好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性工作,xx年共接待少数民族群众来访100余人次,我办工作人员往返市民宗局10余次,为他们办理更改民族成份。

3、《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在我县春光村成效显著。几年来,省民委为我县春光村投入资金45万元,用于改造水田沟渠的清淤治理。经过治理明显改善了春光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村民收入,加快了春光村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宗教工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和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宗教法制建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之间的和睦相处,按照“三自”方针管理,使宗教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1、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取得新成效。在完善原有宗教场所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我们县民宗办出台了创造“和谐寺、观、教堂”标准。下发到各宗教团结和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建立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事务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在明确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注重监管和检查,指导督促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治理非法活动场所。与公安、维稳等部门密切配合,针对以堂带点和带领未成年儿童进入宗教场所进行治理。加强宗教场所负责人的思想教育,使他们认清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在守法的基础上,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3、积极引导宗教界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思想。xx年9月14日我县xx寺举办大雄宝殿工程落成暨佛像开光法会,我办分别在不同场所派人值守,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各方努力此次重大法事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帮助解决一基督教院内排水问题,为钟德寺协调土地和卧佛殿建设。通过这些细微不懈工作,我办在维护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同时,也得到了宗教界的信任。

二、xx年工作安排。

xx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按照年初鉴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增强服务意识,及时总结工作方法,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稳定。

1、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大力营造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环境。着力为少数民族同胞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扎实做好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工作和民族成份审定工作。

2、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管理,让少数民族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为促进民族团结做出一些实际工作。

3、继续沟通省民委,加大对春光村的扶贫力度,探索新的扶贫方式,实施民族特色产业培育,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共同走上富裕道路。

4、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外出打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少数民族群众能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环境。

5、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提高宗教界人员的政治素质,引领广大信教群众划清宗教与迷信,合法与非法的界线。按“三自”方针指导宗教内部管理。

6、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一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二要严格控制宗教活动场所的活动规模和次数,防止大规模流行病的传播。三要严厉打击利用宗教场所进行非法传教活动,宣传党的宗教政策。

 

开展宗教排查工作情况报告

党员信教排查工作总结报告篇一为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根据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经研究,决定利用二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市开展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党员信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纪律教育,教育转化一批存在信迷信、搞封建迷信活动和参教信教情况的党员,清退不符合党员资格条件的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1.排查摸底(202-年7月15日—7月31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措施和时限要求,逐级夯实工作责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交心谈心等方式,对党员信迷信、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全面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人头明。

   2.集中教育(202-年8月1日—8月10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严明党员违反规定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就是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开展“党员姓党不信教”专题讨论,开展党员不信教专项承诺活动。

   4.建章立制(202-年9月1日—9月15日)。健全经常性的党性教育制度,把加强教育放在首位,通过组织生活会、上党课、看专题片、学习讨论等方式,加强党章、党的宗教政策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切实解决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和宗旨意识淡漠等思想认识问题。研究制定党内关怀帮扶实施办法,开展党内关爱活动,深入摸清信教党员特别是生活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开展经常性走访,及时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党员信教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增强抓实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防止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具体等问题。

  3.把握政策,严肃纪律。整治党员信教问题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认真研究运用党内有关法规文件,加强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防止随意性、片面性。要严肃保密纪律,妥善保管相关文件资料,整治工作情况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止负面炒作。

开展宗教排查工作情况报告

  现在,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主任会议汇报我县宗教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县宗教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我县现有佛教、道教和基督教三大宗教,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四个宗教团体,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及民间信仰场所195处,其中宗教活动场所86处(佛教场所11处,道教场所58处,基督教场所17处),民间信仰场所109处,全县已备案宗教教职人员58位(佛教10位,道教32位,基督教16位)。

   (一)强化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是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文明敬香  建设生态寺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佛道教专项治理、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等专项行动,202-年创成省级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场所5家、三星级场所3家,实现全县宗教场所网格化覆盖率与“户籍化”管理率均达100%,实现近三年宗教场所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是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管理。继续推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代理办法,健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目前全县登记场所银行立户率达90%。同时,规范场所日常管理,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流动教职人员日常管理,确保我县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率100%。

   三是积极引导宗教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开展“五水共治·五教同行”“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广泛发起倡议,组织宗教团体、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有威望的教职人员,走进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开展慈善宣传,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参与殡葬改革、扶贫助困、助老助医等社会慈善公益事业。近年来,全县宗教界共募得善款20余万元。

    (二)着力突破重点难点,切实做好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

   我县于202-年2月全面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建处置工作,202-年7月全面完成49家涉及违建的宗教场所处置工作及民间信仰场所20%的拆改任务,拆除“三超”标志物3处,顺利通过了省级检查督导组检查。在“三改一拆”涉及宗教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中,我县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发生在互联网上发布负面信息等其他影响宗教界的不利事件。

   一是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无神论”教育,坚持以非宗教化的方式处置宗教违法建筑,做到党员干部带头支持、带头拆违、带头劝导。坚持“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原则,深入村居反复宣传“三改一拆”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的思想引导工作。

   二是大力强化处置措施。自202-年2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摸3次,反复核实工作底数,全面完善所有宗教场所户籍化档案,真正实现“一场所一档案”“一违建一档案”。突出“三沿两侧”、五岛沿线等重点区域,采用“一庙、一堂、一策、一议”的方式,综合运用“拆改用”等各种手段,针对实际情况,分类做好甄别处置工作。

   (三)紧跟省市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

   我县于202-年9月份开展“同心同行·共建和谐”试点工作,至11月份共分类遴选18家场所,现已进入拓展试点阶段。

   一是组织部署迅速周密。活动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宗教界“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洞委办发〔2015〕23号),实行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和统战部长挂钩指导等工作制度,形成了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县民宗局负责、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保障活动扎实推进。

   二是谈心交心全面深入。我县以实现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和驻教联络员两个全覆盖为抓手,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工作,县四套班子领导、街道(乡镇)领导全面挂钩联系宗教场所,明确驻教联络员“三必清、三必到”的工作目标,建立联系交心常态机制,目前,已累计谈心谈话2000余人次。

   三是宣传教育纵横到位。全面推进政策法律宣讲活动,在党报党刊100%进场所的基础上,组织宣讲团前往试点场所,开展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宣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并在宗教团体负责人、场所管理负责人等宗教界人士中,推广使用浙江手机报、浙江新闻移动客户端,全面推进主流价值理论宣传。目前,已组织宣讲活动21场,受宣讲教育5000余人次。

   四是日常服务积极主动。制定分片包干联系服务制度,由统战(民宗)干部分片联系街道(乡镇)民宗所和试点场所,指导健全场所安全、财务等日常管理制度,配合场所落实活动具体措施,帮助场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协调人员矛盾纠纷等实际困难,实行“全面、全程”服务。

   五是依法管控到位有力。研究制定《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办法》,实行街道(乡镇)宗教领域违建情况“每月一报”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宗教领域违法建筑控旧禁新工作。完善宗教情报信息网络,强化场所的日常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扎实推进村民中心建设,整合提升公共服务功能,促成一部分群众回归健康生活新常态。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民间信仰事务管理。

   一是做好民间信仰场所编号登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对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民间信仰场所基本情况以及民间信仰活动类型、规模、方式等情况,并汇总建档,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是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实行民间信仰活动街道(乡镇)审批、民宗局备案的制度,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

   三是健全场所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指导民间信仰场所建立民主管理组织,明确场所管理负责人,目前,全县所有场所均已建立管理组,并参照道教活动场所办法,根据需要建立人员、财务、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70%场所已完成制度上墙。

   一是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设需求强烈与场所新建、改建难以审批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我县部分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已被鉴定为d级危房,确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部分场所存在比大求精,相互攀比的情况,近年来我县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设需求尤为强烈。但自去年开始,为进一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巩固宗教领域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成果,省市民宗部门要求全面停止宗教场所新建、改建审批工作。场所建设需求和场所建设审批工作两者之间存在巨大矛盾。

    二是非法活动偶有发生。我县宗教领域总体稳定,但近年来,仍然偶有发生乐清、瓯海等地的一些非法传教人员到我县进行活动,去年我县成功制止两起外来人员到我县开展非法传教活动。

    三是宗教团体建设亟需加强。目前,我县的宗教团体建设薄弱,宗教团体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对宗教场所及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力度不够。道教协会对教职人员难以形成有效管理;佛教协会多年未换届,作用有所弱化;基督教两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家长制”管理现象,和部分下辖场所存在矛盾。

   四是执法依据不足,且执法主体不健全。当前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而《条例》中有些规定为原则性条款,没有较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严谨现象。此外,洞头县民宗局现下设一个全额事业编制单位民族宗教执法队,在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执法队属于事业单位,存在执法主体不规范,工作难于全面、有效开展等问题,不利于我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展开。

   (一)进一步强化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管控工作。开展宗教工作“大排查”,全面排摸违法宗教建筑底数,特别是宗教标志物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并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争取提前全面完成整改处置工作。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回头看”活动,按照巩固率100%的要求,全面落实街道(乡镇)宗教领域违建情况“每月一报”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宗教领域新建违建零增加。积极探索规范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拆改建审批程序,推进场所权证补办工作。同时,做好全县宗教场所总体布局规划,根据我县人口规模尤其是三大宗教的信众人数,为今后场所的管理布局预留空间,以规划来引领宗教场所的合理分布。

   (二)全面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围绕“五进场所、十大举措”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联系交心工作,重点围绕依法治国、宗教政策、反邪教、洞头民间金融风险、土地、规划、消防等内容,广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大宣讲活动,传播党和政府的“好声音”,坚持不懈地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持续深化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星级场所评定工作,以安全和财务工作为重点,加强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财务监管体制,强化场所自身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宗教情报信息网络,严格规范宗教活动审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形成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长效机制,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宗教净地”。

   (四)高度重视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积极选送优秀宗教人才到上级宗教院校培训,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等方面教育,鼓励其深入学习研究本教教义教规,全面提高宗教教职人员自身素质。同时,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加强场所和团体优秀管理人员培养,协助届满的宗教团体开展换届工作,切实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在协助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及自身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努力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开展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文化研究,追溯洞头原始宗教(民间信仰)民俗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充分挖掘宗教文化内涵,做好宗教与文化、旅游相结合的文章,助推旅游经济、民俗文化、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弘扬传统文化积极向善的精神。进一步提升放生活动,组织开展第五届放生节活动,开展常态化放生。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加公益慈善活动,支持洞头经济社会建设。

   (六)协助解决党员信教问题。在党员干部中长期开展理想信念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开展信教党员排查,将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同参加民俗文化活动区别开来,对查明确实信教的党员,帮助做好信教党员教育转化工作,对思想上依然摇摆的党员,要求进一步摆明态度,坚定立场,确保“红色阵地”不变味,“红色能量”正传播。

   主任、各位副主任,洞头宗教工作的成绩离不开县人大的关心和支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上下一心,克难攻坚,为完成“海上花园”的建设目标继续努力。

开展宗教排查工作情况报告

现在,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主任会议汇报我县宗教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县宗教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我县现有佛教、道教和基督教三大宗教,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四个宗教团体,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及民间信仰场所195处,其中宗教活动场所86处(佛教场所11处,道教场所58处,基督教场所17处),民间信仰场所109处,全县已备案宗教教职人员58位(佛教10位,道教32位,基督教16位)。

(一)强化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是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佛道教专项治理、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等专项行动,2014年创成省级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场所5家、三星级场所3家,实现全县宗教场所网格化覆盖率与“户籍化”管理率均达100%,实现近三年宗教场所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是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管理。继续推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代理办法,健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目前全县登记场所银行立户率达90%。同时,规范场所日常管理,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流动教职人员日常管理,确保我县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率100%。

三是积极引导宗教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开展“五水共治·五教同行”“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广泛发起倡议,组织宗教团体、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有威望的教职人员,走进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开展慈善宣传,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参与殡葬改革、扶贫助困、助老助医等社会慈善公益事业。近年来,全县宗教界共募得善款20余万元。

(二)着力突破重点难点,切实做好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

我县于2014年2月全面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建处置工作,2014年7月全面完成49家涉及违建的宗教场所处置工作及民间信仰场所20%的拆改任务,拆除“三超”标志物3处,顺利通过了省级检查督导组检查。在“三改一拆”涉及宗教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中,我县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发生在互联网上发布负面信息等其他影响宗教界的不利事件。

一是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无神论”教育,坚持以非宗教化的方式处置宗教违法建筑,做到党员干部带头支持、带头拆违、带头劝导。坚持“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原则,深入村居反复宣传“三改一拆”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的思想引导工作。

二是大力强化处置措施。自2014年2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摸3次,反复核实工作底数,全面完善所有宗教场所户籍化档案,真正实现“一场所一档案”“一违建一档案”。突出“三沿两侧”、五岛沿线等重点区域,采用“一庙、一堂、一策、一议”的方式,综合运用“拆改用”等各种手段,针对实际情况,分类做好甄别处置工作。

三是切实巩固工作成果。对已拆除、整改完毕的场所,由民宗、国土、住建、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督查验收,确保场所拆改到位,并不定期进行督查、暗访。同时,着重关注对政策始终不理解的教职人员、影响力较广的信教群众、场所管理人员的言行动态,坚决防止“回潮”情况出现。

(三)紧跟省市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

我县于2014年9月份开展“同心同行·共建和谐”试点工作,至11月份共分类遴选18家场所,现已进入拓展试点阶段。

一是组织部署迅速周密。活动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宗教界“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洞委办发〔2015〕23号),实行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和统战部长挂钩指导等工作制度,形成了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县民宗局负责、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保障活动扎实推进。

二是谈心交心全面深入。我县以实现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和驻教联络员两个全覆盖为抓手,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工作,县四套班子领导、街道(乡镇)领导全面挂钩联系宗教场所,明确驻教联络员“三必清、三必到”的工作目标,建立联系交心常态机制,目前,已累计谈心谈话2000余人次。

三是宣传教育纵横到位。全面推进政策法律宣讲活动,在党报党刊100%进场所的基础上,组织宣讲团前往试点场所,开展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宣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并在宗教团体负责人、场所管理负责人等宗教界人士中,推广使用浙江手机报、浙江新闻移动客户端,全面推进主流价值理论宣传。目前,已组织宣讲活动21场,受宣讲教育5000余人次。

四是日常服务积极主动。制定分片包干联系服务制度,由统战(民宗)干部分片联系街道(乡镇)民宗所和试点场所,指导健全场所安全、财务等日常管理制度,配合场所落实活动具体措施,帮助场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协调人员矛盾纠纷等实际困难,实行“全面、全程”服务。

五是依法管控到位有力。研究制定《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办法》,实行街道(乡镇)宗教领域违建情况“每月一报”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宗教领域违法建筑控旧禁新工作。完善宗教情报信息网络,强化场所的日常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扎实推进村民中心建设,整合提升公共服务功能,促成一部分群众回归健康生活新常态。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民间信仰事务管理。

一是做好民间信仰场所编号登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对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民间信仰场所基本情况以及民间信仰活动类型、规模、方式等情况,并汇总建档,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是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实行民间信仰活动街道(乡镇)审批、民宗局备案的制度,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

三是健全场所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指导民间信仰场所建立民主管理组织,明确场所管理负责人,目前,全县所有场所均已建立管理组,并参照道教活动场所办法,根据需要建立人员、财务、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70%场所已完成制度上墙。

一是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设需求强烈与场所新建、改建难以审批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我县部分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已被鉴定为d级危房,确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部分场所存在比大求精,相互攀比的情况,近年来我县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设需求尤为强烈。但自去年开始,为进一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巩固宗教领域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成果,省市民宗部门要求全面停止宗教场所新建、改建审批工作。场所建设需求和场所建设审批工作两者之间存在巨大矛盾。

二是非法活动偶有发生。我县宗教领域总体稳定,但近年来,仍然偶有发生乐清、瓯海等地的一些非法传教人员到我县进行活动,去年我县成功制止两起外来人员到我县开展非法传教活动。

三是宗教团体建设亟需加强。目前,我县的宗教团体建设薄弱,宗教团体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对宗教场所及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力度不够。道教协会对教职人员难以形成有效管理;佛教协会多年未换届,作用有所弱化;基督教两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家长制”管理现象,和部分下辖场所存在矛盾。

四是执法依据不足,且执法主体不健全。当前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而《条例》中有些规定为原则性条款,没有较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严谨现象。此外,洞头县民宗局现下设一个全额事业编制单位民族宗教执法队,在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执法队属于事业单位,存在执法主体不规范,工作难于全面、有效开展等问题,不利于我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展开。

(一)进一步强化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管控工作。开展宗教工作“大排查”,全面排摸违法宗教建筑底数,特别是宗教标志物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并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争取提前全面完成整改处置工作。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回头看”活动,按照巩固率100%的要求,全面落实街道(乡镇)宗教领域违建情况“每月一报”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宗教领域新建违建零增加。积极探索规范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拆改建审批程序,推进场所权证补办工作。同时,做好全县宗教场所总体布局规划,根据我县人口规模尤其是三大宗教的信众人数,为今后场所的管理布局预留空间,以规划来引领宗教场所的合理分布。

(二)全面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围绕“五进场所、十大举措”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联系交心工作,重点围绕依法治国、宗教政策、反邪教、洞头民间金融风险、土地、规划、消防等内容,广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大宣讲活动,传播党和政府的“好声音”,坚持不懈地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持续深化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星级场所评定工作,以安全和财务工作为重点,加强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财务监管体制,强化场所自身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宗教情报信息网络,严格规范宗教活动审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形成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长效机制,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宗教净地”。

(四)高度重视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积极选送优秀宗教人才到上级宗教院校培训,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等方面教育,鼓励其深入学习研究本教教义教规,全面提高宗教教职人员自身素质。同时,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加强场所和团体优秀管理人员培养,协助届满的宗教团体开展换届工作,切实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在协助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及自身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努力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开展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文化研究,追溯洞头原始宗教(民间信仰)民俗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充分挖掘宗教文化内涵,做好宗教与文化、旅游相结合的文章,助推旅游经济、民俗文化、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弘扬传统文化积极向善的精神。进一步提升放生活动,组织开展第五届放生节活动,开展常态化放生。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加公益慈善活动,支持洞头经济社会建设。

(六)协助解决党员信教问题。在党员干部中长期开展理想信念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开展信教党员排查,将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同参加民俗文化活动区别开来,对查明确实信教的党员,帮助做好信教党员教育转化工作,对思想上依然摇摆的党员,要求进一步摆明态度,坚定立场,确保“红色阵地”不变味,“红色能量”正传播。

主任、各位副主任,洞头宗教工作的成绩离不开县人大的关心和支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上下一心,克难攻坚,为完成“海上花园”的建设目标继续努力。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强化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为载体,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政和”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及时排查和化解不稳定因素,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如下:

(一)主要成效。

1维护稳定“一把手”负责制,与平安建设和经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研究维稳对策和措施,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年1—3月份,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4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80件,成功率97.8%,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涉及97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涉及人数80人,全县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械斗事件,无纠纷积案引发恶性事件,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群众安全提高,基层基础扎实,调解网络健全,调解水平提升。有力地维护了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县社会稳定。

(二)主要做法:

2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联动的排查调处工作格局。

2、健全机制,促进矛排工作规范运作。

我们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心下移、联动联调”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健全预防机制、分析机制、处臵机制。县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因事故或纠纷等问题引发集体上访的处臵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处臵信访人在县委、县政府机关门口聚集上访的工作预案》,对涉及人数较多的突发重大矛盾纠纷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研究处臵方法,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的应急处臵机制,确保依法果断有效处臵。此外,我们还建立完善了预警、排查、联调等机制,完善了信息报送,挂牌督办,跟踪反馈,建档立册等制度,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3、突出重点,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我们采取多种形式。一方面突出排查涉及林改、征地拆迁、企业改革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民转刑”、异常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防范。另一方面在全国“两会”期间,集中排查化解涉及三农问题,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改革问题、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以及涉法涉诉上访等问题进行,有力地维护了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再一方面我们注重抓好重点问题的排查化解,对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实行包人、包案、包时间、包措施、包责任的办法解决。

3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掌握各类纠纷动态信息,目前我县已建立各类调委会147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30个,行业性调委3个,企业调委会3个,区域性调委会1个,全县已有90%的调委会达到规范化建设。二是推行驻村特派员制度,巩固基层调解组织力量。把年富力强的干部派驻到行政村,与原单位脱钩专抓政法综治工作,协同抓好计划、经济、党建等方面的工作,他们利用人熟、地熟优势,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上报各种信息,提高了解决社会矛盾的实效性。三是构筑社会矛盾防范体系,我县在创建区域性调委会活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了镇前与周宁、澄源与寿宁、杨源与屏南、石屯与建瓯、东平与建阳等县、市、省际边界联防联调组织建设,构建了我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的社会矛盾防控体系。并形成了长效机制,有效地预防了边界地区纠纷难调解而引发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促进了边界地区经济、文化交流和居民和睦相处。

此外,我们还积极研究探索,努力在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上下功夫。去年以来,我县在石屯镇偿试运用民主听证方式解决当前农村因村务、林改、低保、水利水电开发、乡村公路硬化引发的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成效。目前,我县正准备推广运用民主听证方式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成功做法。

5、联动联调,构筑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4责任、定单位、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的五定要求,制定出包括矛盾纠纷性质,类别、原因、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内容的工作明细表,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人、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纠纷。另外,我们还成立了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医疗纠纷、意外伤亡、林业纠纷等处臵工作五个领导小组,专门处臵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6、梳理分类,准确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5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进一步掌握纠纷动态,模清矛盾纠纷发展规律,为更好解决各种矛盾提供决策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大有关林业、土地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基层调处力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协商或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减少和预防集体上访,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促进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四是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巩固完善全县五级人民调解网络,根据长期坚持,有所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实抓好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调解水平。同时进一步发挥驻村特派员作用,精心构筑社会矛盾防控体系,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向更高的层面迈进。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涉及山林承包,山林权属争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仍然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二是随着我县境内许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陆续开工,涉及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工程转包以及农田、山场补偿等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如我县重点工程下温洋电站库区村民移民后遗留的系列问题,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三是基层基础比较薄弱,有些地方基础差,社会稳定的有效防控体系和运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群防群治工作有不少薄弱环节,第一道防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当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作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采取有利的措施,逐一进行调处,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县司法所于1998年全部挂牌建所,作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政府按现有司法助理员人数核拔人头经费每年1500元;去年我县相继收到闽司(20xx)147号《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闽财行(20xx)36号《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行动,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抓好落实。一方面,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传达贯彻到各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另一方面,结合当前我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动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及时与县委组织部、政法委、机构编制委、人事局、财政局协调和沟通,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对我县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分年度进行规划,报县委政法委审定。县委政府针对我县司法助理员缺编问题同意给予解决。今年计划招收公务员2名;从乡镇公务员中调剂3名充实到司法所,确保每个司法所有1至2名司法助理员来保证工作正常运作。

7长,与乡镇政府换届时同步进行,但要严格把关、严格考核。我县配备司法所副科级所长主要通过三种形式进行。一是从现任司法所所长中,按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的原则,推荐担任副科级所长;二是从局机关股(室)中,把工作表现突出、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公务员推荐到司法所担任副科级所长;三是从乡镇后备优秀干部中选拔担任副科级所长。去年八月中旬,我县县委政法委已组织考核组对现任四个司法所长和五个股长进行考核,对表现出色的向组织部门推荐担任副科级所长,同时对四个副所长进行考核,对能胜任工作的给予任命所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我县属省定经济欠发达地区,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经济非常薄弱,要将司法所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有一定难度。

2、司法助理员缺编,难以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全县总编制数已满,仅能分期分批解决;若从现有乡镇公务员队伍中调剂解决,但乡镇中现有的公务员年龄偏大,年青的又属事业编制,不符合相关规定,为此,一时难以进编充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党员信教排查工作总结报告

为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根据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经研究,决定利用二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市开展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党员信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纪律教育,教育转化一批存在信迷信、搞封建迷信活动和参教信教情况的党员,清退不符合党员资格条件的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1.排查摸底(20**年7月15日—7月31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措施和时限要求,逐级夯实工作责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交心谈心等方式,对党员信迷信、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全面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人头明。

2.集中教育(20**年8月1日—8月10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严明党员违反规定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就是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开展“党员姓党不信教”专题讨论,开展党员不信教专项承诺活动。

3.处置转化(20**年8月11日—8月31日)。坚持分类对待,稳妥开展处置。对于极少数参与煽动宗教狂热,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予以开除党籍;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笃信宗教,或成为宗教职业者,经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热衷于组织或参加宗教活动,经过批评教育,有转变决心和实际表现,本人要求留在党内的,作限期改正处理,经过批评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对于受宗教观念影响或迫于社会、家庭的压力,曾参加一般性宗教活动,但本人能够积极为党工作,服从党的纪律,并承诺今后不再信教及参加宗教活动的,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帮助其在思想和行动上摆脱宗教的束缚。严格政策界限,把党员参教信教同参加一些传统的婚丧仪式和群众性节日活动区别开来,同少数民族和一些地方的风俗习惯区别开来,防止扩大化。

4.建章立制(20**年9月1日—9月15日)。健全经常性的党性教育制度,把加强教育放在首位,通过组织生活会、上党课、看专题片、学习讨论等方式,加强党章、党的宗教政策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切实解决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和宗旨意识淡漠等思想认识问题。研究制定党内关怀帮扶实施办法,开展党内关爱活动,深入摸清信教党员特别是生活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开展经常性走访,及时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党员信教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增强抓实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防止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具体等问题。

2.统筹安排,定期调度。开展集中整治党员信教问题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统筹安排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阶段开展一次专题调度,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对重点难点或普遍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激发党员干部奋发有为的热情和干劲,为推进市委“456”总体部署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经研究决定,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开展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强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不愿为、不会为、不快为、不敢为等突出问题,引导和推动党员干部增强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市纪委有关常委、市委组织部有关副部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围绕经济发展、信访维稳、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大局观念不强,热衷于“算小账”,对经济、信访、扶贫等部门工作该支持不支持,隔岸观火、事不关己。

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发展、信访维稳、脱贫攻坚等重大工作部署不及时、不得力,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3.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没有紧抓不放,一抓到底,项目攻坚无明显成效,进展缓慢,工作排名多次靠后。

4.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不及时快速办理和落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任务,不注重调查研究,照搬照抄,不想办法解决实际问题,不沟通工作信息,工作执行力不强。

5.在岗位不在状态,不知责、不明责、不履责。工作应付了事、无所作为、牢骚满腹,习惯当评论家,背后搞小动作、干扰发展,影响干事创业氛围。

6.遇事相互推诿扯皮,涉及跨部门的工作,该协调的不协调,该配合的不配合,没有全局观念和主动作为精神。

7.服务意识淡薄,推进脱贫攻坚、服务企业发展、解决信访问题工作不实,对群众、企业合理诉求故意刁难、拖着不办,落实政策不到位,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多跑路。

8.工作中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心态,满足于“守好摊子,不出乱子”,回避矛盾问题,遇事推、拖、绕、躲。

9.不注重学习,不求上进,出现“本领恐慌”“能力危机”,在抓经济发展、抓社会治理方面束手无策、一筹莫展。

四、工作举措。

(一)认真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把发现问题贯穿专项整治始终,对照9个方面整治重点,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全面查找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经济发展、信访维稳、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中存在的担当作为方面的问题。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将班子及其成员查摆的担当作为方面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于8月上旬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畅通举报渠道。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利用当前干部信访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负面清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投诉举报针对性。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将收到的举报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每周进行整理并移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举报的共性、个性问题进行分类,并向有关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交办。

(三)加强督导反馈。充分利用当前经济发展督导、信访维稳督查机制,各督导组(工作组)、督察组、督核组将经济发展、信访维稳、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反馈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类交办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

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整改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要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查处典型案例。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机关开展整改情况随机检查,对整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改正。市委组织部将发现、收集的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突出问题线索,进行分类梳理,涉及县(市、区)的,及时移交有关县(市、区)委;涉及市直部门的,与市纪委机关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重、影响比较恶劣的党员干部,由市纪委进行问责,由市委组织部进行组织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大力度,坚决查处一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典型案例。自8月份开始,各县(市、区)查处典型案例情况要于每月底前报送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做好结合文章,加强统筹推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稳步开展。

(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各地各单位要落实具体措施,强化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公开曝光一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反面典型,做到见人见事,切实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强化先进典型宣传。市级层面选树一批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通过报纸、网站、电视台、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推介。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在本地、本单位、本系统选树宣传一批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

(四)注重建章立制。各地各单位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在加强教育管理、严格考核奖惩、推进能上能下、鼓励担当作为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今年4月,浙江宁波xx市居民楼坍塌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全国各地高度重视。国家住建部、省政府办公厅、省住建厅分别以明传电报的形式,先后下发关于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通知。对此,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排查,较好地完成了有关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接到住建部、省政府及省住建厅通知后,我局第一时间向市政府作了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市长赵晓江作出专门批示,分管市长尹哲强先后三次听取情况汇报,并亲自组织召开各县区、市政府相关部门会议进行调研会商和部署。我局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要求,立即牵头布置开展相关工作,报请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和我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我局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我局在各处室、单位人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落实。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并以明传电报形式发至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单位,对排查范围、排查内容、组织领导、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对抓好工作落实提出了相关要求,确定了摸底排查、重点检查、房屋鉴定、落实整改等全市危旧房排查四个工作步骤。我局制作了安全排查宣讲ppt讲义,对近400名县区、街道、社区从事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对全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相关表格进行了统一规范。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并积极与县区政府、市各相关部门协调,迅速开展工作,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加班加点,深入现场,进社区、钻小巷、入住户,检查落实排查工作,哪个阶段、哪个环节遇有难题,我们及时讨论会诊,研究解决排查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协调各县区、各产权责任单位组成专门排查员队伍的基础上,我局xx县区派出指导组,分片包干,组织产权人、产权单位自查自填《老楼危楼安全排查表》,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初步排查登记情况进行核实,填写《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统计表》,然后由各县区(管委会)及市级政府相关责任部门填报《xx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统计表》进行全市汇总。

我市排查工作分全面排查及重点排查两个阶段,6月20日前主要进行全面排查,6月20日后转入重点排查。在全面排查阶段,全市共明确49家排查责任主体单位,其中县区(管委会)政府10个,市级各有关单位39个,全市共排查房屋总幢数78631幢,排查房屋总面积2686.22万平方米,其中钢砼结构12588幢,砖混结构37800幢,砖木结构28243幢。在重点排查阶段,共排查出疑似严重损坏房屋2643幢,9196户,54.56万平方米;疑似危险房屋2674幢,4597户,36.25万平方米,基本摸清了全市房屋特别是严重损害及危险房屋的数量、状况、结构、建筑年代等情况,为进一步制定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相关措施提供了依据。我局坚持边查边治,在排查期间通过拆迁、加固、腾空等措施治理解危房屋458幢,3.6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48幢,3.3万平方米,排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清洁工程自查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1395号)要求,现将我县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清洁工程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省共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指标1780户(其中年初预安排1000户,后增补780户),安排年度危改补助资金2225万元,其中央补1513万元,省补534万元,县配178万元。在市建委的精心指导和统一部署下,目前我县共审核批准1867户农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其中1867户已全面动工,1282户房屋主体已全面竣工,电子录入率、开工率、竣工率分别达104.89%、104.89%、68.65%。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开展。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请县政府出台了《2014年xx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要求,落实了工作责任,为各地危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3、落实配套资金。为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支持力度,经我局提议,县政府决定在央补、省补的基础上,对年度危改对象户按户均0.1万元标准予以配套补助,以此帮助我县更多农村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安居梦想。

4、严格对象审批。在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过程中,县明确要求五保、低保户由县民政局审查把关,贫困残疾人家庭户由县残联审查把关,一般贫困户由县扶贫办审查把关,危改对象户原房屋安全等级鉴定由县房管局审查把关,以此确保我县农村危改政策符合率达100%。

5、加强技术指导。我局组织编印了《xx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设计方案图集》,由各地负责免费发放给危改对象户选用。制定了《xx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通过组织开展现场指导和巡查,保障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规范工程建设与验收,严格执行相关验收标准,确保了改造后每户住房均不低于住建部规定的最低建设要求。

6、及时整理归档。按照建成一户、验收一户、建档一户的要求,我局聘请县档案局专业人员对各地报送的危改纸质档案及时进行整改归档并妥善保管。规范纸质档案管理,按照住建部统一要求,今年我县农村危改纸质档案全部实现了袋装化。

1、受年度指标所限,部分危改对象户不能享受到农村危改资金补助,少数地方有拆户、分户现象。

2、个别行政村干部危改政策意识淡薄,在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有违规乱收费现象。

1、加大工作检查指导力度,确保11月底年度危改对象户工程全面竣工并顺利通过各级检查验收,12月底前完成所有危改对象户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按照住建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通知》要求,指导和督查各地加快调查和录入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和录入任务。

白银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定。

关于风险排查的自查报告范文。

反恐隐患排查自查报告范文。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市局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预防工作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走深走实,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工作通知,结合当前新形势新要求以及**工作职能,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不断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廉政风险点排查预防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要。根据新形势下**工作新要求,局党组带领全员上下,转变工作思路,由“要我查”变为“我要查”,通过经常性梳理查找问题,使主动检查成为维护**事业健康发展、保护党员干部的重要举措。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公务接待,未发生超标准规定接待,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抓住“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廉政过节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开展检查活动5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局党组坚持言出纪随、执纪必严,切实扛起监督执纪、责任追究的政治责任,强化机关基层的日常监督执纪,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的高压态势。

经常开展“回头看”,用身边的人和事作参照,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

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生蔓延、成风成势。

和整改。尤其今年以来,我们**系统先后迎接了市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全面巡察等多项重大任务,这是对我们工作的全面问诊把脉和政治体检,是对**系统履职尽责的有力指导和鞭策。在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中体现严管厚爱,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和战斗力,推进清廉建设,推动做到风气严实、纪律严明、干部廉洁、班子廉政,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健全完善作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完善干部考核奖惩制度,实行经常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增强机关活力,提高执行能力。坚持表率示范,强化责任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以身作则,较好的做到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既管好自己,又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对工作敷衍塞责、庸懒散拖,对群众投诉麻木不仁、无动于衷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党员干部推动作风建设提档升级。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市**局机关党委表彰32名“市**局优秀共产党员”、10名“市**局优秀党务工作者”、1个“市**局先进基层党组织”,提振党员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精气神。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以电视问政、上级巡视巡察、专项检查等为“镜子”,以网上民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各种渠道反馈意见为“镜子”,以自我动态审视为“镜子”,定期照照自己,认真查摆在思想境界、工作成效、执行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校准干事坐标、提升干事能力。坚持督导考核常态化,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采取单位领导评、科室互相评、服务对象评、基层群众评等方式,尤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作风转变的重要标准。对同一问题群众投诉超过2次仍未解决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解决。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去哪健身问题”,截止2021年10月,全市**场地共建设12630个,总面积2221.78万平方米,人均**场地面积3.1平方米,高于全省2.58平方米的平均水平。各类**设施覆盖城乡,人均**场地面积、经常参加**锻炼人数比例均位居全省前列,**人民**幸福感、获得感越来越强烈。

三、聚焦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精准防控党风廉政风险。

一是树立红线意识,强化运动枪支弹药管理。运动枪支弹药管理事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为实现枪弹管理“零差错”,近年来,进一步升级枪弹管理软硬件系统,完善规章制度内控措施,安排专业安保人员专职管理,严格落实检查盘点机制,在省、市、区监管指导部门历次专项检查中,受到高度肯定。

二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反兴奋剂工作是**战线的重大政治责任。为提高反兴奋剂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我们主动担当,积极联合教育系统举办全市反兴奋剂培训,实现各县市区、市直训练单位反兴奋剂专题教育培训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反兴奋剂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作为反兴奋剂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把运动员食品、药品、营养品“入口”关,确保参加各类比赛和平时训练不出现兴奋剂问题。

三是创新食堂管理模式,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训练单位食堂管理作为。

后勤。

管理的重中之重,关系上千名运动员、教练员饮食安全,也涉及大宗商品采购与管理、财务往来资金多等问题,是重大风险点。我们成立了食堂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按照“先进食堂评比条件”,每季度不定期到各单位财务和食堂,检查食堂账目登记情况、食堂伙食管理五项制度落实情况,采取“现场评分制”和“评分回避制”,评出第一名,授予“流动红旗”,并评选年度**系统“先进食堂”,切实把食堂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和逃生演练。在全系统开展拉网式。

安全。

生产大排查,深入查找安全隐患,立即督导整改,做到生产安全差错“零容忍”。

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xx卫生厅下发的浙卫明电xx号《关于开展“金箭一号-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卫生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所紧紧抓住“作风建设年”这一契机,围绕“平安嵊泗”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总结:

我所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职能科室成员为组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次活动高效有序开展。专门召开全体卫生监督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明确和落实了工作任务、范围、重点、要求和检查时间次数,所主要领导还作了工作动员,使他们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责任感。

为确保这此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充分发挥各乡镇卫生监督分所的作用,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和副食品店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学校订购集体餐时是否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及原料卫生质量的检查,主要检查索证资料、标签标识及感官质量;餐饮单位加工食品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餐具消毒设施设备及消毒工作的落实情况;中小学校是否供应卤味等冷菜,学校食堂是否有外购冷菜凉菜等作了重点检查。共检查了学校食堂11所、学校周边餐饮摊店1xxxx、学校周边副食品店2xxxx。检查情况表明,我县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卫生总体秩序良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餐具不消毒、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等。对发现的这些问题,我们作出了相应的措施,如对xxxx有问题的单位,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坚决要求这些被检查单位予以整改;对xxxx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进行了取缔。此外,我们还xx城管大队对学校周边的流动摊点进行了坚决取缔,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监督到位。

由于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为了使这此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能够长效,我们借这次活动,建立了多部门联动,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建立了检查结果通告制,通过县有线电视对卫生状况优良或卫生状况不合格的摊店、食堂、副食品店等进行通告,利用媒体的力量达到震撼作用。同时加大了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此次整治成果,使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一个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卫生安全的良好局面。

总之,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在领导的重视下,在广大监督员的积极工作下,取得了良好的实效。但这离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不断克服薄弱环节,努力提高我县的食品卫生水平,让广大市民群众对食品消费质量放心,为我县实现又好又快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食品卫生安全局面。

特困人员排查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县民政局(2017)152号《关于开展特困人员调查摸底工作》文件精神,陈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应救尽救,应保尽保的原则,扎实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镇域内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25名特困人员录入陕西省社会救助系统,为下一步救助打好基础。

一、做到范围明。排查的范围为现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其他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

二、做到对象准。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的,应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做到档案全。对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特困人员,按照“一人一档案“的要求,全面建立特困人员分类管理档案,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同时按照系统所附的操作规程和填报内容规范操作,按照时限录入系统。

党员信教排查工作总结报告

当前,少数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为了妥善解决党员信教问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妥善解决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对信教党员排查处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市所有党员、预备党员。

二、排查时间。

20xx年6月9日前。

三、排查内容。

是否有党员信仰宗教,信仰何种宗教;信教党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基本情况;是否定期参加宗教组织活动等有关情况。(详见附件)。

四、排查方法。

1.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签订党员不信教。

承诺书。

并将承诺书在宣传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拒绝签订承诺书的党员要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做好相关情况登记。

登记。

3.做好面上信息搜集整理工作,对辖区内相关宗教场所进行排查,结合日常群众反映情况,认真核实信教党员有关信息并做好登记工作。

对掌握的信教党员名单,经核实后填写《党员信教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并于6月9日前发送至瑞安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联系人:冯小燕,联系电话:65818251,电子邮箱:ralxjy@,传真:65811551。原件于6月20日前加盖党委印章后报送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存档。

五、分类处理。

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要结合信教党员具体情况,落实分类处理措施:

1、对于极少数参与煽动宗教狂热,利用宗教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必须开除其党籍。

2、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笃信宗教,或成为宗教职业者,经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热衷于组织或参加宗教活动,经过批评教育,有转变决心和实际表现,本人要求留在党内的,可作限期改正处理;经过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

4、对于受宗教观念影响或迫于社会、家庭的压力,曾参加一般性宗教活动,但本人能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为党工作,服从党的纪律,并承诺今后不再信教及参加宗教活动的党员,要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帮助他们在思想和行动上摆脱宗教的束缚。

六、组织领导。

对党员干部信教进行排查处理,是加强党员干部宗旨教育、党性教育的有效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做到逐个了解、逐个排查,确保工作全覆盖。要注重把排查工作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同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同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稳定隐患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应有的实效。

的人,不能发展入党。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摸清底数,制定具体措施。对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地方,上级党委要加强具体指导和帮助。对少数软弱涣散、工作不得力的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要进行调整,已经被宗教势力控制的党支部要彻底整顿。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乡党委按照《县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对全乡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我乡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其他5人。建国前入党0人。35岁以下75人;36岁至60岁的156人;60岁以上的149人。流动党员114人,其中跨省流动82人;省内跨市流动13人。

在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期间,对2名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转接。无失联党员,无“口袋”党员。党员档案材料遗失党员61名。党员都能自觉按规定履行交纳党费的义务,没有少交或不交党费的党员。各支部也认真按有关规定做好收缴党费工作,认真核对在册党员交纳党费的款项和人数,防止少交和漏交情况发生。同时乡党委把收到的党费集中起来,及时按规定向县委组织部上缴,不把党费挪作他用。在向上级交纳党费后,各支部及时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并在公开栏中予以公示,接受党员监督。

(一)全面覆盖,上门上户,核实全体党员身份信息。乡党委充分利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平台,将全乡党员的基本信息从党员管理系统内全部调出,并一一对应分发给各党支部进行信息核对,确保党员信息核实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倒底、不留死角、一次肃清。

(二)千方百计,主动对接,核查流动党员基本情况。针对各党支部流动党员工作地不固定、联系方式更换频繁等复杂情况,乡党委要求各党支部要放下架子、俯下身子、耐住性子,千方百计取得联系方式,主动对接,积极做好“一表一卡”填报工作,将党员信息建档造册。

(三)多措并举,稳步推进,自查组织关系转接情况。一查是否按规范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二查是否规范保管党员介绍信存根;三查是否及时帮助接收的预备党员转正;四查是否建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台账;五查转入党员材料是否齐全。

三、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此次排查工作,我乡存在不少党员档案资料遗失现象。现在乡党委已经将遗失党员材料的党员登记在册,具体如何解决请上级党组织指示。

党员信教排查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宗教工作整改任务落实的通知》要求,我局党支部扎实开展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现就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召开动员会,进行自查自纠。

我局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信教问题进行动员,并开展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未发现有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党员干部还集体签订了《党员不信教承诺书》。

二、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此次排查活动为契机,巩固活动成果,在吸收新党员上严格把关,在发展党员上注重全面考察和培养,坚决杜绝党员信仰宗教现象的发生。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党员教育成为真正的无神论者和唯物论者,使党员干部自觉划清宗教教义和党的宗旨的界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根据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经研究,决定利用二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市开展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党员信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纪律教育,教育转化一批存在信迷信、搞封建迷信活动和参教信教情况的党员,清退不符合党员资格条件的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三、方法步骤。

1.排查摸底(2018年7月15日—7月31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措施和时限要求,逐级夯实工作责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交心谈心等方式,对党员信迷信、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全面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人头明。

2.集中教育(2018年8月1日—8月10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严明党员违反规定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就是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开展“党员姓党不信教”专题讨论,开展党员不信教专项承诺活动。

3.处置转化(2018年8月11日—8月31日)。坚持分类对待,稳妥开展处置。对于极少数参与煽动宗教狂热,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予以开除党籍;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笃信宗教,或成为宗教职业者,经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热衷于组织或参加宗教活动,经过批评教育,有转变决心和实际表现,本人要求留在党内的,作限期改正处理,经过批评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对于受宗教观念影响或迫于社会、家庭的压力,曾参加一般性宗教活动,但本人能够积极为党工作,服从党的纪律,并承诺今后不再信教及参加宗教活动的,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帮助其在思想和行动上摆脱宗教的束缚。严格政策界限,把党员参教信教同参加一些传统的婚丧仪式和群众性节日活动区别开来,同少数民族和一些地方的风俗习惯区别开来,防止扩大化。

4.建章立制(2018年9月1日—9月15日)。健全经常性的党性教育制度,把加强教育放在首位,通过组织生活会、上党课、看专题片、学习讨论等方式,加强党章、党的宗教政策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切实解决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和宗旨意识淡漠等思想认识问题。研究制定党内关怀帮扶实施办法,开展党内关爱活动,深入摸清信教党员特别是生活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开展经常性走访,及时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党员信教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增强抓实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防止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具体等问题。

2.统筹安排,定期调度。开展集中整治党员信教问题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统筹安排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阶段开展一次专题调度,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对重点难点或普遍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把握政策,严肃纪律。整治党员信教问题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认真研究运用党内有关法规文件,加强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防止随意性、片面性。要严肃保密纪律,妥善保管相关文件资料,整治工作情况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止负面炒作。

把党日活动作为培训的重要载体,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同时,通过这些教育活动,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形成自觉的学习习惯,开展自我学习,提高理论素养,下面带来党员干部参教信教情况自查报告。

县委统战部:

根据县委统战部相关会议和有关要求,我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此次专项自查活动。现就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在召开动员大会后,立即开展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员干部信教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并建立台账。

二、在全体党员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我局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挨个谈话、走访入户等方式对党员信教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下属13个支部,138名党员未发现有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

三、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巩固活动成果,在吸收新党员上,严格把关,发展党员的同时注重全面考察和培养,坚决杜绝党员信仰宗教的现象发生。

(一)、强化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把对党员的管理教育作为党组的重要工作来抓,使其规范化、经常化。规范党员工作相关制度,真正实现党员相互间的监督和自我管理,使我们党的组织对党员来说有亲和力和吸引力。同时,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行民族团结、身边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等宣传,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二)、严把党员入口关,疏通出口。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党员的培养、考察、吸收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党章》办事,始终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使发展党员每个环节都要体现公开、公正原则,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一些思想不合格的人员进入党的队伍。同时加强对现有党员队伍的管理教育,自觉划清宗教教义和党的宗旨的界线,把党员教育成为真正的无神论者和唯物论者,培养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主义战士。同时在党员管理中要疏通出口,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对发现的信教党员进行耐心的帮助和教育,使每一个党员都清醒地认识到性质的严重性,对于那些经过帮助和教育,仍不悔改的,坚决做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特困人员排查工作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48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着力解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当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推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全面实施和健康发展。

二、重点排查内容。

各镇要在特困对象认定、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就以下问题开展全面排查:

(一)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情况;

(二)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从低保中剥离出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情况;

(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房保障、获得照料服务情况;

(五)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情况;

(六)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情况;

(七)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特困人员到专业机构集中供养情况;

(八)农村特困人员纳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情况;

(九)农村特困人员统筹享受扶贫开发政策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将此次全面排查作为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任务要求,压实排查责任。

(二)抓好问题整改。针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三)明确时限要求。各镇要尽快制定排查工作方案,抓紧部署开展全面排查工作。2017年5月5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形成排查情况报告,连同《金湖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情况排查汇总表》,一并报老龄办。排查情况报告应包括《意见》落实的总体情况、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典型案例、下一步整改措施以及意见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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