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心得精选

阅读心得精选

ID:805976

时间:2023-07-04 06:27:27

上传者:曹czj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阅读心得精选篇一

看《宇宙生命之谜》这本书时,书上的“宇宙的未解之谜”这几个字非常吸引我,但“万恶的金钱”这部分内容读后更让我思绪万千。

原来,书上说,因为金钱才有战争、有谋害,有抢夺等不正当行为,反之,如果没有金钱,人们也会生活得更快乐。当然,也有人认为金钱是个绝对的好东西。

我认为,金钱把人们划分为了两个档次:有人花天酒地,昏天黑地;有人一夜暴富,有人倾家荡产;有人日进斗金,不费吹灰之力,有人却拼死拼活,也难以维持生计。有很多贫困潦倒的人都会被“千金”所害,也有人用金钱瞒天过海,干尽了坏勾当。这都是金钱的“杰作”。当然,也有一些穷困是当事人自己之过,但不可否认,没有金钱,人们可能过得不够好。形成现状的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有些人“手痒痒”,一定要用不正当手段夺取金钱,结果害了别人,使别人流浪街头、无家可归。

看完这一章,我得出一个结论:在这个大部分以金钱多少来决定地位的社会中,金钱虽然是无数人向往得到的东西,但也是最脏的。在有些人眼里,金钱就是烫手的山芋,扔掉又可惜;在另一群人眼里,金钱就是一切,他们会付出一切去抢夺。

我希望人们不要有邪念,不要有对金钱的贪污,本着一颗正直之心,把“烫手的山芋”用在好地方。

阅读心得精选篇二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

——题记

叩开诗词的门扉,走入《诗经》的世界,我第一次领略到“枕上诗书闲处好,门前风景雨来佳”的空灵境界,明白了“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还应拥有诗情画意的世界”这句话的含义,感受到传承了五千年的华夏文明的魅力。

《诗经》之美在于静。它不同于现代作家所描绘的喧嚣都市。它的世界安宁祥和,拂去历史的尘埃,依然可以窥见诗中那个有着潺潺流水,暖暖斜阳,徐徐清风和袅袅炊烟的年代,恍然间,透过单纯的诗句,在你的心田缓缓开出一朵学名“静好”的花。

《诗经》之美在于情。“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少年惊鸿一瞥后,道出的青涩爱恋,是长河里始终飘摇的瑰丽诗篇。“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在最美的时光里,遇到对的人的坚贞爱情,是携手一生的誓约。“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是看到心爱之人身披嫁衣的欣喜若狂,正是因为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才会觉得她艳丽无双。《诗经》中的爱情令多少情人羡慕不已,而大抵只有诗词才能描绘出这般深情缱绻的爱情。

《诗经》之美在于随。纵观全书,没有作茧自缚的宗教信仰,没有凉薄自利的思想观念,更没有硝烟四起的战争。这里只有着随性潇洒的华夏先民和怡然自得的生活,就像传说中的世外桃源,宁静悠远。

《诗经》是华夏千年文化所沉淀的精华,无论何时都带着惊心动魄的美。让人不得不感叹华夏文明的魅力。

华夏传统文明有着上千年历史,底蕴深厚,源远流长,并在自身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吸取外来文化的优秀成分,不断改进,形成了独树一帜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令世界为之侧目。

尽管中华文化十分优秀,却依然不被许多人理解,尤其是青少年。记得在一次阅读课上,我看《诗经》正入迷,忍不住轻笑出声,引得同桌好奇地凑过来,她扫了一眼便道:“这什么呀?乱七八糟的。”我不着痕迹地掠过她手中的言情书,笑着说:“没什么,一本很有名的书,而且挺有意思的。”她不屑地朝我手中的书瞥了一眼,顺带附赠了一个看异类的眼神给我,才转回身去。我哑然失笑,心中有几分悲凉。

这件事让我第一次真切认识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件多么迫切的事,这需要让更多的人,特别是青少年,真正领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肩负起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任。

阅读心得精选篇三

儿子上初二了,老师布置家庭作业为朱自清的散文《背影》画插图,并让爸爸写感受。看着儿子稚嫩的笔触勾画出他心目中父亲的背影,心中百感交集。

对我而言,《背影》这篇散文第一次接触是在初中时代。对文章的真情没有什么感受。仅仅是通过老师的讲解,懂得了父子之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深沉的。如今已经是做了父亲的我,处在另一个角度来读这篇文章,才真正懂得了作者的用意和那种内疚的心情。

我十六岁就从家里出来上大学。学校在另外一个城市,那时上学都不讲究让家长送。我也不例外,但是父母觉得我还小,不放心。还是陪着来了。那个时候懵懂状态的少年,不经世事,一心向往自由,不受限制。恨不得赶紧摆脱家长的监督和束缚。还没到学校,就迫不及待地打发父母回去了。在校期间父亲也来看过我几次,但是不是因为我学业忙,就是要参加众多的活动,来不及和他说什么话就让他走了。随后毕业也到了别的城市工作,每年回家和他们团聚的时间越来越少。直到自己做了父亲,才真正体会到当年父亲一趟趟地来学校看我时的感情。回想起我对他的态度,一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也读不懂不可言状的矛盾心情。父母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一直到现在离开家也有三十多年了,每年父母都来北京小住,看着他们日渐衰老的面容和佝偻的背影,我不禁感慨一定要好好报答他们,绝不让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发生。

现在的孩子更不会体会散文中作者的离愁别绪,我要用我的切身经历告诉他世上能无私付出不求回报的只有父母对儿女的爱。教会他要懂得感恩,不要直到自己成为父亲才会明白,那样就错过了很多体会世间美好感情的机会。

阅读心得精选篇四

《诗经。考槃》为隐逸诗之鼻祖,讴歌士大夫的一个重要选择——归隐山林。

自古读书人常走两个极端,一则出仕。二则仕途挫折后隐居林下,诗歌赋画,更有成就者著书立说。“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什么只走两个极端?因其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因其手足无力、耻于百工?是,也不是。表面客观正确的疑问,回答不了中国传统读书人的骨气问题。

如今的读书人有更多的中间道路可以选择:经商、从军、自由职业等等。这固然是时代的进步,但传统意义的读书人总是迂腐地选择一种极端,一种用毕生热情去热爱和创造的`东西。因此他们之中的杰出者不断走上人类某个领域的顶峰,成为千古不朽的大师级人物,如一生只写一部书的李时珍、曹雪芹。相比之下,当代名家充其量不过一巧匠。

所谓“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即内圣外王,不得已立言。内圣立德,外王立功,不能实际举帝王之业,以推圣人之道,才退而立言。著书立说为最后,不得以后为之。恍然明白相声大师马三立简单名字的深刻内涵。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常常流连往返于诗经中这些让人陶醉的诗句中。《诗经》本称“诗”,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被儒家列为经典之一。《诗经》编成于春秋时代,共三百零五篇。诗歌形式以四言为主,运用赋、比、兴的手法,其优美篇章描写生动,语言朴素优美,声音自然和谐,富有艺术感染力。

在《诗经》里不但看不到古时人们的闭塞,愚昧与保守,而且应该说她所表现出来的纯洁的爱情,过人的智慧,积极的生活态度,对现实的满足和对未来美好的憧憬完全是超越现代、超越时空的!

读《诗经》足以静心、净心:《诗经》语言朴实,思想单纯,没有现代人们的那浮躁和不安分。阅读《诗经》,就会被文字里的纯净所感动。当我心浮气躁的时候,看几章,便能沉下心来,安心学习,安心工作。

读《诗经》足以踏实、专心:《诗经》教会我每一步都要踏踏实实地走,才能到千里之外,留心生活中的每一点滴,珍惜现在,努力工作,日久坚持才能成为富有者,只有专心致志、刻苦钻研,才能成为成功者。

读《诗经》足以返朴归真:《诗经》犹如东方的圣经,记录着农业文明最古老的光荣。《诗经》内的人们生活在离造物主最近的地方,门前的原野、山峦、岩石,无一不是造物主最原始的作品。人们聆听着大自然苍老的声音和人类年轻的声音,充满感恩的心情。他们远离充斥着欲望、高音喇叭的现代生活。这正是现代人所缺少的特质。

阅读心得精选篇五

欣喜之余,我也编了一段《三字经》:三字经,千字文,内容广,知识博。华夏子,千古诵,增智慧,陶情操。

大家都知道《三字经》这本书。它是一本我们小朋友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文学著作。在这本书中,象唱歌一样的《三字经》竟然变成了一个个动人的故事。看了《三字经》,我有很多的收获。

在《三字经》中最让我受启发的是“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和“勤有功,戏无益。”这两句。它说得是一个人小时候不好好读书,这是不应该的,勤奋好学的人一定会事业所成,游手好闲,不求上进的人是没有作为的。古人都知道要从小勤奋努力学习,而我们处在现在这么好的学习环境中,不愁吃、不愁穿,却不懂得好好珍惜,想想自己,学习一点也不用心,态度也不认真,作业马马虎虎经常出错,字还写得很难看,真是太不应该了。

在《三字经》中还有一个故事让我非常感动。故事讲的是一个叫黄香的小女孩,她九岁就知道要孝顺父母,夏天用扇子为父母驱蚊子,冬天用自己的身体给父母暖被褥。黄香小小的年纪就这么懂事,我比黄香大一岁,可在家里,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点也不帮家长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所以我要向黄香学习,做一个懂事孝顺的好孩子。

《三字经》中还有许许多多感人的故事和深刻的道理,它让我懂得了如何做一个好学生、好孩子,我爱读《三字经》。

阅读心得精选篇六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由世界著名戏剧家莎士比亚所著的悲剧《哈姆雷特》。看完后这是感慨多多啊!

这本书是以剧本的形式,通过人物的对话和唱词来推进故事情节的发展。主要讲述了古代的丹麦国王被他弟弟克劳狄斯所毒害,并夺走了王位。而且克劳狄斯还在他的葬礼过后,就和自己的长嫂(原国王的妻子)结为夫妇。当哈姆雷特(原国王的儿子)得知他父亲真正的死因后,一心想要杀克劳狄斯,为父报仇。最后他报仇成功,可自己却也死于奸人的毒剑之下。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次,我来说说我心中的一个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虽说是丹麦的王子,但他的处境也不容乐观。他的叔父为了篡夺王位,毒死了自己的哥哥(哈姆雷特的父亲),对哈姆雷特谎称是他父亲自己被毒蛇咬死的。接着,他还与自己的长嫂结为夫妇。而且他们的婚礼就是在葬礼后的一个月内举行的,这对哈姆雷特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啊!就好像又在哈姆雷特的受伤的心灵上撒了一把盐。后来哈姆雷特从父亲的鬼魂口中得知了事情的真相,就一心想着复仇。

他先是装疯卖傻,因为他知道偌大的王宫里,也没有什么人是值得信赖的。后来,哈姆雷特又特意让来王宫表演的戏班子演了一出和当年国王弑兄篡位一模一样的戏给国王看。哈姆雷特的用意不单单是看戏,他是想在国王看戏时,观察其神情的变化。由此看来,哈姆雷特虽非心机深沉之人,倒也不愚笨。而国王当然也不傻,他自然看出了其中的用意何在,就设法把哈姆雷特送到英国去,因为他深知,哈姆雷特留在这里,留在自己的身边,对他而言,就是一个威胁,是他的心头大患。哈姆雷特仿佛一个定时炸弹,随时会爆炸。当然,哈姆雷特最后没有走成,虽报仇成功,自己却也死于毒剑之下。

坏人总会有报应的,国王也被自己的侄子所杀。这个国王可真是自讨苦吃,他若不觊觎王位和权利,那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不过怪也要怪他自己阴险狡诈,贪得无厌。

我认为哈姆雷特在剧中是个矛盾的人物,他既渴望美好的生活,却又一心想要报仇,认为这个世界昏暗无光。可是也正因为这个矛盾的人物,才让每个人都读出了不同的味道。同时我也认为哈姆雷特非常悲惨,自己的父亲被叔父所杀,可他为了报仇又比不得不扮演成一个疯子,让别人都对他避而远之,也让国王曾经相信了他,从而可以更加顺利地复仇。他每天坐着两面人,这种生活肯定很累。可是尽管他费尽心思杀了国王,自己却也丧命,让王国被其他人占去,我想,他肯定不希望这样因小失大,所以我认为他是悲惨的。

一个人物,能让我品出这么多东西,我真是深深折服于莎士比亚超人的文采。以后我要多去读这些世界名著,开拓视野,增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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