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会议讲话范文(17篇)

煤矿安全会议讲话范文(17篇)

ID:8704648

时间:2024-01-08 14:07:39

上传者:MJ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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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先进,对今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与各县市区签订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刚才,张恂同志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我都同意。稍后,黄市长还要做重要指示,希望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受到国务院、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行业、个别部门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伤亡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重大事故仍有发生。特别是近期,我市西峡、桐柏两县先后发生了两起重大安全伤亡事故。南阳张仲景山茱萸公司施工现场死5人,伤9人;桐柏县内蒙古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海晶公司采卤站技改施工现场死亡3人。这两起重大伤亡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反映出一些地方安全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的问题,反映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留有不少死角,不少盲点。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决不掉以轻心。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别是我市“三会”召开前夕,做好安全生产,确保大局稳定尤为更要。各级、各部门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认识,把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得更实、更好。

(一)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社会进步的前提。两起重大伤亡事故教训和历史的经验充分证明,只有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才能真正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高度上来,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抓出成效。

(二)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我市是全省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市,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艰巨,点多、面广、线长、隐患多,一直处于“大事不多、小事不断”的不稳定状态。近期,道路交通、建筑、矿山等领域伤亡事故接连发生,特别是建筑领域接连发生两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市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投入不足。但更重要的是做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到位,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督和管理力度不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不强。所有这一切,都决定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思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

(三)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加强政府的领导,又要严格部门监督管理,更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既要完善体制、机制、法制,又要依靠科技,加大投入,改善劳动条件,更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只有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天侯、全方位的全面管理原则,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多管齐下,多策并举,才能推动安全生产整体进步。我们既要看到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艰巨任务,更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张恂同志已讲了一个全面的意见。这里我再强调几个重点问题。

(一)实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管理。今年国务院安委会已将安全生产目标下达各省市区,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前不久召开的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已对我省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刚才,我代表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认真分解,量化细化,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与领导政绩、与职工收入挂钩考核,年底要严格兑现奖惩。对完不成控制目标、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的,要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加强监督考核,对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xx]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工矿商贸企业集中的邓州市、桐柏县、淅川县、内乡县、西峡县、南召县、唐河县、新野县、卧龙区、宛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的人员编制应不少于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的万分之二,其他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编制人员不能少于15人。各乡镇(办事处)、各村(居委会)、各企业应严格按照《南阳市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县市区安监机构必须具备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场所到位、交通通讯工具到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基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使安全生产工作与基层组织建设、社区服务建设和企业班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络体系。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把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及时将专项整治的重心从治乱转移到治本上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前一阶段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交通、质监、工商、城建、矿管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协作配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把专项整治与企业安全生产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逐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要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许可证发放,根据评价和整治情况采取分类管理,大力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严肃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对于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报告制度,省政府规定:一类事故明确由一个部门报告。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由市公安局报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急性中毒事故由市卫生局报市政府和省卫生厅,水上事故由市交通局报市政府和省交通厅,其他事故一律由市安监局报市政府和省安监局;特别重大事故由市委、市政府统一报告省委、省政府,不得多渠道报告,越级上报,隐瞒不报或谎报、迟报。对于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工矿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水上事故等,都要认真调查处理,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各级政府要坚决执行国务院302号令,认真调查事故直接原因和管理原因,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政府、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有责必查、有过必究,绝不姑息迁就。对瞒报、谎报、隐瞒不报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严肃查处。要继续强化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整改责任制、重特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对不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的部门和单位及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对上级已经批复的事故案件,组织、监察、人事、公安、司法、检察、法院等部门应当及时落实有关追究意见,并加强对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的后续性监督,既要抓刑事责任的追究,也要抓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确保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追究意见全部按时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特别是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的一把手要对安全生产亲自抓,对重大问题要现场办公,全面履行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要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政府其他分管领导成员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注意落实好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对尽职尽责做出重大贡献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党纪、政纪、刑事和经济责任。

(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网络和工作机制作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个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对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大对相关部门监管力量和各种社会资源的协调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能,做到不越权、不缺位、不错位。各级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关协会、学会、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也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三)夯实基础,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作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要以“一法三卡”为载体,在企业中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使企业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建立自我约束、不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未经考试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主要职务。同时,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在安全检测、检验、培训、评价、评估、认证、咨询服务中的作用,积极推行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搞好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也要深入剖析,以警示社会。各新闻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作为近期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坚持常抓不懈。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要拿出专用时段和版面,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要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课程,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方面的识灾和防范能力,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种社团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五)严格纪律,认真做好监管队伍建设。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加强队伍建设,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要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秉公执法。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抱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落实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为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煤矿安全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安全生产培训是确保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树立以人为本管理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治本之策。为此,由县住建局牵头举办全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培训班,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实施依法管理、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所在,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就是要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保护企业自身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提供智力保障。

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法规政策的具体体现。党的xx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提出并确立了“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并写进党的重要文献,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一重要指导原则的提出和确立,就是把安全发展理念纳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之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强化就业准入制度,严格实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所以,开展教育培训是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重大举措,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选择。

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是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必然要求。安全是发展的基础,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之本。近年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各施工企业、各监理单位、建筑管理站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是平稳的。但是从多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来看,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思想不够重视。少数干部对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理解不透,认识不深,责任感、使命感有所缺失。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没有从思想上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没有真正把人的生命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二是安全投入不足。一些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带病运行”,不注重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设施在低层次循环,预防事故能力始终得不到提高;三是安全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不完善,对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忽视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不认真,对下达的隐患整顿指令置之不理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是企业生产不安全的根源,极易诱发安全事故的发生。

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肯定地讲,就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到位。如不引起高度重视,造成各类伤亡事故,那就是草菅人命,就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极大不负责任,那么事故企业必将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和群众的拥护,换来的是法规的制裁。因此,通过这次培训,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消除盲目乐观,心存侥幸,冒险生产要钱不要命的错误想法。坚持安全第一,警钟长鸣,长抓不懈。把我们的思想真正统一到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的要求上来,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目标。

二、以教育培训为契机,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旨在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安全意识,重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力促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当前要切实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夯实责任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所有企业业主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上手抓好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安全岗位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项目部、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和每道工序,切实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安全生产主要监管责任单位,要坚持职能部门互动的安全监督机制,依法加强对各类企业的安全监管,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二要完善管理制度。各企业要根据本次培训要求,坚持把“不安全不生产”作为一种理念,一种意识,贯穿于安全生产全过程,超前防范。要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知识学习等制度,积极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安全学习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从源头预防事故的发生。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保证国家规定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三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作为检验培训效果的标准,培训活动结束后,在全县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各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全面细致的搞好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要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按照“企业负责,部门指导”的原则,各企业要修订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建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定期组织开展演练,确保临危不乱、处置果断,积极构建快速、准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五要严格责任追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和事故查处规定及处理权限,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切实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三、学以致用,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1、集中精力,搞好学习。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式的有效途径,也是各管理人员提升管理素质的重要机会。各参训人员要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正常生产经营和培训学习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培训期间大家一定要集中精力,排除干扰,以求知、求学、虚心的学员角色,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2、联系实际,促进工作。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本次培训有各施工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大家要相互交流,相互借鉴,把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安全生产管理上,抓好落实,确保长治久安。本次培训以转变思想理念为核心,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做到有的放矢,切实解决当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

3、严明纪律,提高效果。各参训人员要克服困难,按时参加培训,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员劳动。建筑管理站要加强管理,对参训者实行考勤。

同志们!本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时间短,内容多,任务重,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转化和落实,推动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煤矿安全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传达一下国家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精神,通报今年以来的煤矿安全形势,并就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国家总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的主要精神。

国家总局李毅中局长首先分析了近来全国重特大事故情况,而且特别指出,由于受季节性和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四季度历来是煤矿安全事故多发期,并对近几年四季度煤矿事故情况进行了分析,这几起事故是:20xx年10月20日河南郑煤集团公司大平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48人,20xx年11月28日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66人,20xx年11月27日黑龙江七台河公司东风煤矿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71人,20xx年12月7日河北省唐山市刘官屯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08人,上述4起百人以上矿难都发生在四季度.20xx年11月5日到25日,接连发生了山西同煤集团轩岗公司焦家寨矿瓦斯爆炸(47人死亡),山西晋中灵石县南山煤矿瓦斯爆炸(34人死亡),云南曲靖富源县昌源煤矿瓦斯爆炸(32人死亡)3起特别重大事故;以及黑龙江省鸡西市远华煤矿瓦斯爆炸(28人死亡),山西省临汾市芦苇滩煤矿瓦斯爆炸(24人死亡)2起重大事故.(11月8日14:10,贵州省毕节地区纳雍县阳长镇群力煤矿2121机巷临时水仓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当班下井86人,52人被救出井(其中1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2人受重伤).截至9日井下找到32名遇难者,还有3人下落不明.)事故分析后,李毅中局长强调要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为动力,切实抓好后两个月工作,确保完成"落实年","攻坚年"目标任务.李毅中局长共部署了8项重点工作,其中4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用xx大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严把停工小煤矿恢复生产的安全验收关,狠抓瓦斯等隐患治理;三是加快煤矿整顿关闭进度,已公告关闭的矿井必须立即关闭,关实关死;四是严肃事故查处,通过事故教训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国家煤监局赵铁锤局长针对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六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立足当前,严防事故反弹;二是继续深化专项行动,抓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认真贯彻瓦斯抽采有关规定,持续推进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四是加大整顿关闭力度,进一步落实第三阶段各项工作任务;五是狠抓煤矿"三条线"建设和"三推行"工作,不断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六是抓住停产煤矿复工验收这个重点,强化安全监管监察.

二,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1—10月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依然严峻.共发生死亡事故15起,死亡19人,其中原煤事故12起,死亡16人,百万吨死亡率0.14.特别是发生了因"8.17"事故灾难,造成181人遇难,虽然这是一起严重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但也暴露出我们应对自然灾害,隐患治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执行法律法规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应急措施没有得到坚决,全面落实.也说明我省煤矿的安全基础还不牢固,安全管理仍有漏洞,对安全生产的自然条件和设施保障条件认识有偏差,困难估计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煤矿受自然灾害威胁的严重程度认识不足.近几年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逐年下降,安全形势逐年好转,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的遏制,全省上下各方面都产生了我省煤矿的基础条件好,不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错误认识.冷静客观地分析可以发现,我省煤矿受水,火,瓦斯等自然灾害的威胁还十分严重.一是瓦斯,煤尘和自然发火威胁.我省目前40%以上的矿井受瓦斯威胁,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处,高瓦斯矿井2处,存在高瓦斯区矿井3处,瓦斯涌出异常矿井9处;90%以上的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25%以上的矿井煤层自然发火严重.二是水害威胁.近60%的生产矿井受地表水,古空水威胁严重,有30处煤矿在海,河,湖等水体下开采.三是开采深度越来越大,全省1000米以下开采的煤矿有16处,高地温,高地压等自然灾害威胁越来越严重.

(二)对顶板事故和冲击地压的危害认识不足.分析今年1-10月发生的12起原煤事故,顶板事故5起,死亡8人,占死亡总人数的50%,顶板管理已经成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同时,冲击地压危害日趋严重,全省有18处煤矿受冲击地压威胁,1966年以来有16个矿发生过地震级1级以上冲击地压3160次,破坏巷道9584m,死亡31人,重伤68人.有9处矿井因开采年限长,生产水平多,造成开拓布置复杂,形成较多高应力集中区;有6处矿井因受地质构造,村庄压煤等原因,面临孤岛工作面开采,为诱发冲击地压的发生创造了条件.但是,一些煤矿在防冲队伍建设,冲击倾向性鉴定,防冲设计和防冲措施的落实,监测监控设备配备等方面,都存在不少的差距.

(三)对历史上矿间相通隐患认识不足.据初步调查,全省共有38处地方煤矿与17处省属煤矿之间,44处地方煤矿之间,由于超层越界,井田划分等各种历史原因,75处地点通过巷道或采空区彼此连通.其中只有22处实现了有效隔离,有8处隔离设施没有经过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或者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设施的强度和有效性难以保证;有6处在老空区无法监控其有效性,有39处未实现有效的隔离,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但是,这些隐患并没有引起部分相关煤矿的高度重视,认为相通矿井之间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且这么多年也没有发生事故,就掉以轻心,相通矿井隐患治理的决心不大,措施不力.

(四)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认识不足.一些煤矿对隐患排查治理存在着错误认识,担心查出重大隐患会导致追究责任或停产整顿,隐患排查治理动力不足,劲头不大.表现在:一是有的煤矿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排查和上报安全隐患;二是不能够严格按标准确定隐患等级,避重就轻,敷衍了事,隐瞒重大安全隐患;三是有的煤矿存在侥幸心理,治理措施不落实,隐患长期得不到及时消除.

三,当前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重点。

(一)以瓦斯,煤尘和防治水监察为重点,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由于气候变化的影响,四季度是瓦斯,煤尘事故的多发季节.20xx年至20xx年,全省共发生重特大事故5起,其中3起是瓦斯,煤尘事故.分别是:20xx年12月27日,章丘市普集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人;同日,新汶矿业集团公司汶南煤矿发生煤尘爆炸事故,22人死亡;20xx年11月6日,章丘市闫家峪乡三号煤矿发生瓦斯窒息事故,死亡3人.因此,后两个月要重点做好"一通三防"的监察.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加快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对符合抽放条件没有进行抽放的;国有重点煤矿年底前没有完成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的;瓦斯超限作业的;不按规定落实综合防尘措施,不湿式打眼的,煤层不进行注水的,放炮不使用水炮泥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同时,要加强防治水安全监察力度.切实加强对老空水,突水威胁区域的探放水的监察,对存在老空水害隐患的矿井,未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同时加强对受地面水害威胁矿井的监察,督促矿井利用冬春雨水少的有利时机,对地面水患进行彻底治理.

(二)深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回头看"监察。

活动方案。

要求,严格监察督导,重点突出三类煤矿:一是专项行动中排查重大隐患为零的煤矿,二是近两年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三是今年以来安全监察中隐患比较突出和同类隐患比较集中的煤矿.对治理完的隐患进行销号,对没有按时完成治理的按规定实施处罚,并"挂牌"督办.

同时,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即将出台《事故隐患监察规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公示公告,挂牌督办,验收核销,举报查处等五项制度.形成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监督的闭环监察机制,促进事故隐患的彻底治理.

(三)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审查关.今年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高峰期,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标准执行,严格把关.一是凡采矿许可证到期未延期的;两矿或多矿间相互连通,没有实现有效隔离的;开采深度超千米,受冲击地压威胁,水体下采煤,开采0.6m以下极薄煤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开采专家论证的;一律暂缓办理延期.二是加强资源整合煤矿的审查.严格按"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规定,注销被整合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整合矿井申请延期的,必须经过技术改造设计和安全专篇审批,否则不予延期.三是对列入今年关闭计划的煤矿最长延期至年底,而且必须制定回撤计划和安全措施,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9万吨以下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期限最长至20xx年底.

(四)加强停产煤矿恢复生产环节的监察.煤矿停产后恢复生产是事故易发期,全国和我省都有很多教训.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省尚有部分煤矿处于停产整顿.因此,要加强停产矿井恢复生产的监察:一是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产方案,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送电,供风等安全措施.二是停产矿井停产期间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不得随意停止.对于停产临时停风并封闭的掘进巷道,恢复巷道的启封和瓦斯排放工作,必须由救护队组织实施.三是加强顶板管理的监察,防止因停产导致工作面支护和巷道受压破坏,发生冒顶事故.四是加强机电设备的监察,确保恢复使用的安全.各煤监分局要把恢复生产矿井作为监察重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恢复生产.

(五)加强劳动组织定员的监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对煤矿企业制定的劳动定员标准和管理进行监察.凡是没有制定劳动定员标准,采掘作业地点和入井人数超过定员标准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同时将新建,改扩建矿井劳动定员的审核作为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核算井下劳动定员的工程项目不予审查通过,对不按核定的劳动定员组织生产的不予验收通过.

(六)从严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年底前发生事故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顿,时间不少于7天,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不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的,严格按《特别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察,通过责任追究的严格落实,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会后,各煤监分局,机关各处室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王省长和宝山局长的讲话,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集中精力,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扎扎实实地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为推进山东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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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是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史市长对去年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作了客观分析,并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扎实安排,讲的很好,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下去以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市政府研究的意见,我再强调以下三点:

第一,客观看待成绩,认真吸取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去年以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安全部门的严防死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实现了经济快速增长,事故大幅下降的工作目标,连续四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市。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从20xx年的311人下降到20xx年的183人,首次低于200人,为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环境。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的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是,我们在看到全市经济快速发展良好势头的同时,更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去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776起,死亡183人。其中,渑池县陈村乡“5·22”非法无证煤矿造成9人死亡。今年2月2日,渑池县天池镇兴安煤矿(乡镇有证)井下又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24名矿工遇难。这些事故的发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醒。“2·2”事故的发生,从表面上看,说明我市一些地方及企业在经济发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从更深层次看,是一些基层干部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出现了偏颇,没有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违背了发展的根本目的。同时也充分说明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逼人,问题仍然突出,我们必须要从思想上、机制上、措施上和作风上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要求我们比任何时候都要更加注重安全生产,越是在政治经济形势好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头脑,越要居安思危;越是在加快发展的情况下,越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这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的考验。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执政为民和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第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迅速扭转当前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抓安全生产和抓其他工作一样,都要从抓根本、抓关键入手,突出重点,抓住热点,破解难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五个重点:

(一)要在落实“落实年”和“攻坚年”的措施上有新思路。20xx年是国家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年”和“攻坚年”。近年来,我市在安全生产方面已经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总结出不少成功的经验,关键是要继续抓好落实。在今年“落实年”、“攻坚年”中,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在攻坚上做文章,碰硬解决一些难题。围绕“落实年”,在抓落实上继续狠下功夫。要坚决落实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决落实好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坚决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落实好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围绕“攻坚年”,要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深入开展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加快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第一杀手”和事故“重灾区”问题,下决心攻克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影响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难点问题。要力争通过“落实年”和“攻坚年”活动的开展、措施的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技能明显提高。

(二)要在推进“百日安全整治”活动上有新成效。面对今年全市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市政府已从2月4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整治”活动,其目的就是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真正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重点解决安全整治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解决安全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坚决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前一阶段,各级政府、各部门相继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自查、抽查和暗访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2月23日,三门峡水工机械厂在节后刚复工就发生了一起挤伤死亡事故,死亡1人。这不能不促使我们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深刻的反思。在下一步的整治活动中,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组织好“百日安全整治”活动,决不能有任何麻痹松懈思想。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落实。对前一段的工作认真梳理,对各项任务进行列队,明确主攻方向,紧盯重点、难点工作,切实把握好工作的着力点。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得力措施,限期解决。

(三)要在防止重特大事故上有新作为。目前,影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因素很多。要十分注重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以遏制重特大恶性事故为目标,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并重,全面深化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要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推动煤炭行业重组和产业优化,力求从产业结构层面解决煤矿安全问题。对已经决定关闭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必须逐级逐矿逐人落实责任,确保关严关死,不留后患,更不能死灰复燃。同时,要加大对停产整顿和已关闭矿井的现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二是要继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等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完善整治方案,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联合执法,将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推向深入。三是要全面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安全生产必须防患于未然。小隐患不治理,就会酿成大灾难。要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制度,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突出整治重点,制订整治方案,对已查明的重大危险源,严密监控,切实做到责任、措施、时间、经费“四落实”,严防失管失控。

(四)要在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上有新突破。刚才,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今年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这不仅是一份责任书,更是一份军令状。既然签了字、画了押,同志们就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份责任,肩负起这个义务,决不能将责任书束之高阁,使责任制流于形式。其一,要强化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地区安全生产负总责。要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大力推进联合执法,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特别是对重大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务必做到心中有数,抓紧整改,决不允许有任何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其二,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有生产经营意识,更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对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研究、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切实把安全措施落实到经营决策中,落实到生产计划中,落实到生产组织中,落实到每个职工的作业过程中,实现企业的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其三,要强化监督检查职能。政府抓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就是强化监管。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要搞好重点监管、专项监管和日常监管,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对官商勾结、身陷非法利益格局等腐败问题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

(五)要在推动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上取得新进展。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社会各方面的工程。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构建工矿商贸、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三位一体”安全工作格局的新思路,我们一定要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精神。一要迅速掌握社区和农村安全的真实情况,尽快拿出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完善社区和农村安全监管体系、法制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二要完善“政府推动指导、部门监管服务、基层单位自治、居民群众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社区和农村安全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规划,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组织推动,促进协调发展。有关部门要将监管服务职能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延伸,下基层指导,做好重点帮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居委会、村委会要做好安全自治,把楼院、村民小组等基层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动员起来,全方位加强社区和农村安全管理。三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学习推广漯河市源汇区、郑州市管城区、济源市等试点经验,尽快建成一批安全示范社区和安全示范村镇,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利用政策引导、典型引路,迅速在全市推开,切实解决社区安全高风险、农村安全不设防的状况。

第三,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当前,在我市的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领导不真抓、不敢抓、不会抓、不常抓的现象。不真抓,就是没有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工作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层面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不敢抓,就是怕触及矛盾、怕得罪人,不敢碰硬;不会抓,就是对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的规律性认识不足,抓安全生产的办法不多;不常抓,就是满足于一年搞几次突击,没有把防范措施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这些现象和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和影响着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必须坚决防止和克服。

一要真抓。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大事,没有安全做保证,任何发展都无从谈起。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要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意识,选配得力的、有经验的干部抓安全生产,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着力转变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切实做到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要敢抓。瞻前顾后、不敢碰硬是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大敌。“治乱必用重典”,我们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吸取血的教训,硬起铁的手腕,坚决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查处案件敢于碰硬,而且在整治隐患时敢抓敢管。坚决消除思想顾虑,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那些不认真负责、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会抓。经济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安全监管也面临许多新问题、新矛盾。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针对各自行业的特点,注重摸索和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新的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切实做到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强化监管。

四要常抓。安全生产是天,怎么抓都不过分,任何时候都是从零开始。全市上下要克服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做到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放松。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要有长远眼光,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把突击性工作与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把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事前防范与事故查处结合起来,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为国家保财产,为群众保生命,为企业保利益,为社会保和谐。

新的形势和任务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安监工作的投入力度,给予安监战线上同志们更多的理解、支持和帮助,让同志们心情舒畅地投入工作,放心大胆地严格执法。各级安监部门的同志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与时俱进,提高素质,增强本领,忠于职守,尽心尽责,做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坚强卫士,筑起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的坚固防线。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力的措施,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而做出不懈努力!

谢谢大家!

煤矿矿长在安全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这次电视电话会议,既是安排部署四季度全国安全生产的工作会,也是煤矿整顿关闭第二战役的动员会。建敏国务委员莅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通报全国安全生产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并就认真贯彻国办《通知》,切实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和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简要讲一些意见:

一、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确立和强调了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胡锦涛、温家宝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国务院确定并实施了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依法治安、重典治乱,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深化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促使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

------事故总量有所下降。据调度快报,1-9月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476715起、死亡82039人,同比分别下降10.2%和9.8%。其中煤矿分别下降13%和23.2%,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分别下降9%和5.3%,建筑施工分别下降9.2%和9.3%,道路交通分别下降15%和7.4%,水上交通分别下降19.9%和33.4%,铁路交通分别下降14.5%和19.2%,渔业船舶分别下降40.2%和35.1%,农业机械分别下降49.7%和47.7%。

------重特大事故有所减少。1-9月,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1664起、死亡6555人,同比分别下降10.9%和8.2%;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70起、死亡1122人,同比分别下降21.3%和42.7%。

------考核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较好。到9月底,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年度指标的65.4%,没有超过预期的控制进度。在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31个单位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以内。多数地区安全状况比较稳定。

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

一是重特大事故尚未有效遏制。1-9月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煤矿同比分别上升4.9%和11.6%;烟花爆竹同比分别上升88.9%和88.3%;危险化学品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12.9%。国庆节以来,部分行业事故反弹。从10月1日到10月19日,全国煤矿事故总量上升,接连发生1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频率超过以往。重庆发生了一起30人死亡、11人重伤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是少数行业领域事故总量上升。1-9月,烟花爆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8.4%和16.9%;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下降,但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6%。一些行业领域出现的情况不容忽视,民爆器材、旅游体育小型飞行器、油气井喷泄漏和铁路道口等发生了多起事故。

三是建设项目事故多发。1-9月,煤矿基建、技改和整合矿井发生特大事故7起、死亡99人,分别占煤矿特大事故的31.8%和23.6%。在首批申请安全核准的15个煤矿建设项目中,有7个未经核准和“三同时”审批就违法开工建设。建筑施工发生64起重大事故,同比增加3.2%。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发生重大工程施工事故6起、死亡27人。8月21日,四川宜宾市屏山县一处转包给个人续建、违规建设的水电站发生垮塌事故,8人死亡。这说明一些行业企业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建设项目疏于监管的问题比较突出。

四是非法违法生产现象屡禁不止。1-9月,工矿商贸企业因非法生产造成重大事故1*起,死亡449人,分别占工矿商贸重大事故的28.5%和29.1%。其中非法煤矿重大事故45起,死亡209人,分别占煤矿这类事故的26.3%和27.2%;非法烟花爆竹厂点发生重大事故33起,死亡76人,分别占烟花爆竹这类事故的32.7%和43.9%。道路交通非法载客问题在一些地区比较突出。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和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也都程度不同地存在非法违法生产问题。

五是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多发。1-9月,全国共发生重大未遂伤亡事故155起,涉及煤矿、化工、石油天然气、建筑、电力、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民航飞行、消防、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造成1000多人住院治疗,6万多人涉险、疏散。此外,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多有发生。

造成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原因,除了一些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之外,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监管不到位,煤矿整顿关闭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落实,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盲目扩大生产规模的冲动强烈,一些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一些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加大了安全生产的压力。

现阶段我国的安全生产,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和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对目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以及存在的各种问题、潜伏的诸多危机,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言危思进,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进展不平衡,问题还很多。

力争用两年的时间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是全国人大会提出、国务院确定的工作目标。去年8月,国务院作出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决策之后,各地政府按照国办《紧急通知》的要求,迅速采取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了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各部门密切配合,探索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整顿关闭第一阶段(即20*年下半年到今年4月份),先后在《人民日报》上公告了四批关闭矿井名单,全国共计5931处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退出煤炭生产领域,取缔非法采煤矿点1万多处(次),消除了一大批滋生事故、吞噬生命的危险源。第一阶段结束后,召开了部际协调会议,分析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12部委局联合向国务院上报了深入开展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各地认真调查摸底,按要求制定了三年关闭规划,提出了20*年度关闭2651个矿井、关闭2209个矿井的工作目标。工作进展较快的一些省区,第二批煤矿关闭工作已经开始实施。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依靠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整顿关闭以及煤矿安全工作得以扎实推进,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和较多问题。目前影响整顿关闭和煤矿安全工作的问题,从全国来看主要是:

一是认识有差距,存在松劲厌战等情绪。初战之后,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畏难厌战等情绪有所滋生。一些同志看成绩多,看问题少,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甚至以为整顿关闭工作时过境迁了;一些地方由于条件较差、困难较多,深化整顿关闭攻坚战的决心不大,措施不得力;一些同志对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缺乏信心,在关闭不符合煤炭产业和资源、环保政策的煤矿,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上,底气不足,态度不坚决,工作不主动。

二是整顿关闭不到位,不具备安全条件矿井、违法违规生产和非法矿井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由于一些地方颁发安全生产许可、采矿许可、生产许可等证照把关不严,一些本该关闭的小煤矿蒙混过关了一批。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瞒报事故,死亡56人。该矿表面上六证齐全,事实上“五毒俱全”,在资源、生产、安全、经营、火工品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一些地方关闭矿井没有严格执行《特别规定》的五条标准,少数已关闭矿井擅自非法恢复生产,少数已取缔的小矿点死灰复燃。一些地方监管不严,无证非法采矿屡禁不止。

三是资源整合出现偏差。一些地方以资源整合为名,把本应关闭的煤矿保留了下来。一些地方以“矿井整合”代替资源整合,将数个小矿撮合为一个大矿,一证多井违法违规生产,潜伏着严重隐患。10月8日发生透水事故、造成7人死亡的山西盂县东方振兴煤业公司,就是以资源整合为名,把4个坑口合并为一个煤矿企业。一些地方没有认真贯彻“先关闭、后整合”原则,纳入整合对象的矿井继续非法生产酿成事故,10月9日发生透水事故、7人涉难的河南郑煤集团二耐煤矿就是一例。

四是煤炭投资增长过快,一些煤炭建设项目隐患严重。上半年煤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同比增长48%。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在建煤矿项目1563个,总规模达6.53亿吨,加上改扩建和资源整合,合计约8.3亿吨,已超过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确定的5.8亿吨的建设规模;现有煤炭生产能力和在建规模合计达30亿吨,远超过到煤炭需求量约25亿吨的规划目标。少数地区对煤矿拟建项目审查不严格,未按规定审批、核准;一些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就违法施工,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生产;有的将井下工程转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有的边施工边采煤,放松安全监管,引发事故。贵州金元集团公司和能发电力燃料开发公司所属、位于毕节地区纳雍县的几处基建矿井,5-8月连续发生3次重大事故,先后造成22人死亡、2人重伤,教训十分深刻。

五是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监察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晰,责任不落实。一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仍然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和文件上,跟踪检查和抓落实不够。一些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认真、不负责,对事故教训没有深刻汲取,同类重特大事故重复发生。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20*年发生了孙家湾煤矿“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今年6月28日该集团公司五龙煤矿又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2人。

所有这些问题,都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都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予以解决。

(一)国办《通知》的基本精神。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经国务院同意,转发了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工商总局、电监会、全国总工会等12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通知》的基本精神:

一是从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调整结构,减少事故,保障煤炭工业的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把关闭对象从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扩展到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扩展到淘汰落后生产力,以及清理纠正违规越权核准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新建、改扩建煤矿。

二是对地方政府提出了要求。明确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由省(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要求抓紧制定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整顿关闭三年工作计划,把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市县乡镇;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按程序推进整顿关闭工作;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三是要求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协调。组织开展整顿关闭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以上要求,希望大家切实掌握、认真贯彻执行。

(二)规定关闭矿井的法律政策依据。国办转发的12部委局《意见》规定了应予关闭的16种矿井,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资源、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大致上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五、六、七、八4种),是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关闭的矿井。包括存在重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拒不停产整顿或整顿验收不合格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难以有效防治的;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

第二类(三、四、九、十二、十四5种),是违背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等国家法律相关规定的矿井。包括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的;超层越界开采拒不退回的;不同采矿权人,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影响安全的;资源接近枯竭、采矿许可证到期的;未经批准在建筑物、水体、铁路下面和在风景名胜、文物保护、重要水源、重要设施等区域开采的矿井。

第三类(一、二、十、十一、十三5种),是依据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应予以关闭的矿井。包括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不符合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的;在大型煤炭矿区范围内开采的;年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其中属于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威胁严重的必须在20*年年底前关闭,其他必须在年底前关闭;资源整合未履行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核准手续和“三同时”审批程序,未重新取得相关证照的矿井。

第四类(十五、十六2种),即依据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或者地方政府规定应当予以关闭的矿井。

此外,12部委局的《意见》还对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从严控制新开工建设项目提出了6条要求,规定了整合后的矿井规模,晋、陕、蒙地区不得低于30万吨,华北其他地区和东北、西北、华东地区不得低于15万吨,西南和中南地区不得低于9万吨;“十一五”期间各地一律停止审批核准30万吨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

(三)下一步整顿关闭工作的要求。今年下半年到明年6月底,是“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三步走的第二步,是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纵深攻坚阶段。这一仗打好了,就能够巩固发展已经取得的成果,为第三步“管理强矿”打下基础,基本建立规范的煤炭开采和煤矿安全法治秩序;这一仗打不好,则可能再度陷入被动。希望大家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国务院的决策,按照国办《通知》要求,下决心打好这一仗。

一是要搞好宣传,形成声势。要象20*年三、四季度宣传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国办《紧急通知》两个重要文件那样,把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所有产煤县乡和煤矿,使县乡干部、煤矿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掌握了解国家政策;面向全社会开展宣传,争取各方面的广泛支持,为深入开展整顿关闭创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抓紧公告关闭矿井名单。各地要对辖区内煤矿再次排查认定。关闭矿井数量不局限于原已上报的数量,凡属16种类型之一的,都要列为关闭对象。各地11月底之前,必须在当地主要媒体分批公告关井名单。要把矿井关闭任务分解落实到县乡基层政府,建立整顿关闭工作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严格督促检查和考核。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1月份将联合对各地贯彻国办《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责任主要在地方,同时又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各地在煤矿安全联合执法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成效。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小煤矿退出的有效机制。对依法决定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要组织安全监管监察、煤炭行业管理、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电力等部门联合执法,及时吊销所有证照,按照《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的要求,关实关死,不留后患。

四是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各地要对纳入整合的矿井进行核查:一查方案,看是否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制订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并经省级政府批准;二查证照,看整合矿井是否为证照齐全的合法矿井;三查资源,看纳入整合的资源是否经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认定;四查程序,看是否按照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核准程序;五查规模,看整合后矿井规模是否符合规定。有问题的要限期改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查处,直至关闭。

五是依法清理基建、改扩建矿井。对现有基建、改扩建矿井组织进行核查:一查核准,看是否有核准文件、采矿许可证和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二查资质,看项目涉及监理、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三查违章,看新建煤矿是否边施工、边采煤;四查措施,看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井巷施工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五查管理,看是否按核准的设计和安全规定组织施工。在省区自查的基础上,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将会同发改委等部门进行重点检查,适时公布违反“三同时”规定的煤炭建设项目名单,并依法做出处罚。

四、扎实做好四季度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事实表明,四季度通常是重特大事故的高发期。最近来全国发生的9起涉难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5起发生在四季度。去年“11.27”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煤尘爆炸事故,“12.7”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至今历历在目。20*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死亡3049人,其中四季度分别占33.6%和35.7%。去年“10.3”河南鹤壁煤业集团二矿瓦斯爆炸,“12.2”河南洛阳寺沟煤矿透水,以及河北邢台石膏矿坍塌事故、中石油吉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和污染事件、山西长治祸及学生教师的交通事故、吉林辽源中心医院火灾、四川都江堰市董家山公路遂道施工瓦斯爆炸,这一系列损失惨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特别重大事故,都发生在四季度。前车之鉴,不能不引起我们高度警觉。

造成往年四季度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各种因素,目前仍然存在。一是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远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加上四季度生产环境多变,困难较多,精力容易分散,更潜伏着不少的事故隐患。二是经济发展速度偏快,宏观调控效果的显现需要一个过程。四季度生产企业赶任务,容易忽视安全生产;新建和改扩建工矿项目抢进度,容易出现管理松弛的情况。三是由于今年以来保持了总体平稳、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容易滋生盲目乐观和松懈大意情绪。实践证明,工作前推,事故后退;麻痹松劲,事故逼近。必须认清严峻形势和潜伏的危机,更加勤勉警觉、扎实认真,做好四季度的工作。

(一)深化煤矿瓦斯治理,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在深化整顿关闭的同时,继续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按照建敏国务委员在山西晋城现场会上的要求,坚持瓦斯治理与抽采利用相结合,继续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统,提高抽放率。抓紧落实国家今年30亿元的国债资金扶持项目,加快重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尽快启动淮南、沈阳、松藻、郑州、淮北、阳泉、晋城、鹤岗等8个矿区的瓦斯治理利用示范工程。落实山东兖矿现场会精神,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所有煤矿都要认真排查治理隐患,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二)加强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的配合协作,针对煤矿和非煤矿山重点矿区、重点矿种,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采矿许可制度,实现源头治乱。全国已确定关闭而未关的4200处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年内要关实、关死。在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强制推行矿井机械通风,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

清理整顿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化工企业,坚决遏制危化品事故多发势头。江苏省盐城市射阳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7.28”爆炸事故(死亡22人)、天津市津南区鑫达工业园区宜坤化工公司“8.7”爆炸事故(死亡9人)发生后,地方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江苏省决心集中一年时间,全面整顿全省化工企业,规范招商引资,防止盲目投资;天津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市开展危化品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战。各地、各单位要引以为诫,加大对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坚决关闭。继续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抓紧建立区域监控系统,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深刻吸取去年“11.13”吉化双苯厂爆炸导致的松花江污染事件教训,督促化工企业落实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不能排放的处置措施。

四季度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刻不容缓。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落实监管责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格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强力推行用高氯酸钾等新型原料替代氯酸钾。

(三)切实做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交通、铁路、农业等部门,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已经作出的部署,继续抓好道路交通、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平交道口、农机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交通部已将20*年度6.8万处、22.2万公里的危险路段整治任务下达到各省区市,各地要抓紧落实。认真吸取重庆市“10.1”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市场运营秩序,防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严肃查处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和非法载客运货等现象。推广四川经验,以长途和公交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大型货车为重点,推行道路运输gps和行车记录仪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对农用车辆、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管,防范非法载人造成事故。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普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

最近,由建设部牵头,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电监会和安全监管总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督查;各地安全监管部门配合国防科工部门,以查处“超员、超储、超产、超时”为重点,对全国约400家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进行了督查。各地、各单位对这两项督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整改,严格安全许可,加强和改进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安全工作。电力、铁路、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旅游等行业和领域,都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好安全整治。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有企业都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的法律规定,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自觉接受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舆论监督,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央企业要做各行业领域和全国安全生产的表率。

(四)认真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刑法》修正案(六)的贯彻执行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依照新的法律规定,将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对一个时期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和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深入持久地开展煤矿“清纠”工作。发挥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依法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志们,安全生产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之一,受到全党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安全发展”的理念正在深入人心。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锦涛、家宝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按照建敏国务委员在这次会议上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各镇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国庆和全运会。刚才,吴局长传达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县政府与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签订了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下面,就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假劣食品药品危害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近年来,在我国食品药品产业快速发展,产量增加,品种丰富的同时,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种养植(殖)环节滥用或不当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加工环节条件低劣、食品添加剂使用混乱,不法企业、商贩制假售假等等,导致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频发,毒大米、毒水果、地沟油、注水肉等问题屡遭曝光,触目惊心。特别是近几年发生的劣质奶粉、苏丹红、多宝鱼和齐二药、欣弗等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震惊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吃什么食品放心、用什么药物安全,已经成了我们每一个人无时无刻都在关心的问题。对此,国家、省市各级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了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信用体系建设、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我县按照上级要求,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团结协作,20xx年通过了市级食品放心工程验收,20xx年迎接了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20xx年较好地完成了奥运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力处置了“三鹿奶粉”事件。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进一步好转,没有发生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这其中,各职能部门的同志们尽职尽责,加班加点、牺牲节假日休息时间,做了大量工作,成绩值得肯定。

就我县来看,同全国一样,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主要表现为:种养植(殖)环节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存在着超标和残留问题;食品加工企业小而散,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还不够强,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卫生环境不达标;部分食品加工企业存在着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问题;一些经营企业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现象仍有发生,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时常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食品经营和餐饮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相对薄弱,不法分子往往将假劣食品销往农村集贸市场和小卖部,致使农民群众利益受到损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去年的姜集学生食物中毒事件、今年发生的4.23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应该看到,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必须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观念,从思想源头上真正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要从保增长的高度来认识。假冒伪劣不仅可以毁掉产品销路、造成行业信誉危机,甚至会断送一个大的产业。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农产品出口因农药残留超标而被退回的事件每年就达五六百起,经济损失超过70亿元。例如“龙口粉丝”事件发生后,很多国家和地区相继采取了设限措施,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代价是惨重的。食品药品产业是我县的支柱产业,尽管没有发生类似事件,但安全隐患还很多,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如果我们对此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一旦酿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仅会破坏全县团结和谐的大好形势,而且将会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大局。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把不安全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要从保民生的高度来认识。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不论是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是在代表、委员的讨论和提案中,食品药品安全都上升为民生问题之首。国家2月份出台了《食品安全法》,为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在这种形式下,能否为群众创造一个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既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又是对各相关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检验。因此,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它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贯彻到整个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去。

(三)要从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大家都知道,由“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一场“问责风暴”,国家质监总局局长引咎辞职,石家庄市委书记、市长、畜牧水产局局长、质监局局长、食药监局局长等被免职,原三鹿集团董事长被判刑。这些都说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是儿戏,各级政府对此越来越重视,对于事故责任人的查处力度也越来越大,不仅是承担责任、背个处分那么简单,而是失责必究、追究必严,甚至要丢饭碗。今年是建国60周年,全运会将在济南举办,这些重大活动,都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必须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持高度警觉,提前防范,加大力度,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认真分析,突出重点,制定好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常抓不懈。年初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这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利用三年的时间,进一步集中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制定了今年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制定今年的方案时,药监局也与各部门进行了沟通,对整治任务、时间步骤、工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专项整治方案是一个指导性文件,各职能部门要在自查自纠阶段,根据方案的总体要求,把握好三点分别制定工作方案。一是对照上级要求,认真查找当前工作中标准不高、工作不到位的地方,进一步做好充实的文章。二是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找职能交叉的地方,把容易出问题和监管扯皮的地方摆出来。三是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把任务逐条梳理,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到人,便于操作和考核。在抓好这三点的基础上,各部门要结合负责的领域,明确今年要彻底解决哪些方面,需要规范哪些方面,哪些工作今年需要完成多少,都要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药监局在汇总审核各部门工作方案的同时,要注意把好关,使各部门的工作便于督促和考核,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贵在务实、重在落实,各部门在制定好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食品药品安全的集中整治,其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由于当前体制的问题,各镇(街道)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没有具体的监管职能,但是食品药品实行的是“属地管理”责任制,各镇根据责任书任务目标要求,要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配齐配全镇、村(居)协管人员,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信息,做好协调服务,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事,确保辖区平安。卫生、工商、质监、畜牧等职能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专项整治和药品专项整治的要求,对号入座,这一点大家都非常清楚,不再重复。公安部门要依法保护各相关部门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中履行职责,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及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整治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要及时介入,积极侦查,决不姑息,真正起到惩处和震慑作用,向群众展示县政府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各部门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监管、服务和发展上,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搞好宣传教育,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制。食品药品安全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乡镇、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农村广播、食品安全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以及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活动中来。要认识到,食品药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直接关系到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是决定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因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让企业真正成为第一责任人。要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要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我县多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遵纪守法的,但也有少数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不择手段参杂使假,生产不合格的食品。因此,我们要大力扶持守法经营的企业,挂“诚信牌”,并为其生产发展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该关停坚决关停。今天,我们也请来了部分企业代表参会,希望你们要从企业的长远生存与发展出发,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承担应尽的义务和社会责任。

(三)要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近年来,虽然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但是,从全市来看,在各县(市)区中,我们的总体工作比较滞后。对此,县政府提出了今年创建市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示范县的目标。药监局与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进行了沟通,示范县创建方案正在制定。近期将印发给大家。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标准,在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示范镇、示范村、示范街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县有示范镇、镇有示范村、各环节都有示范户”的局面,不断扩大专项整治的成果。

(四)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监管网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特别是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有限,我们要坚持专业队伍和协管队伍两手抓,努力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无缝隙覆盖、无漏洞管理。要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高度重视市场经济条件下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政治素质强、工作作风正的执法队伍。要始终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随意执法、以罚代管等行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建设,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采取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媒体曝光、有奖举报和督办、协办等制度,积极探索基层食品药品综合监督的有效途径,尽快形成镇有协管员、村有信息员,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基层监管网络,做到联防联动、群防群治,坚决杜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要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适应食品药品行业发展快、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的新形势、新任务,大胆创新监管手段,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在工作思路上,要着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由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向审批与监管并重转变;由重集中整治、轻日常监管,向集中整治与经常性、制度化动态监管相结合转变;由重投诉查处、轻前期监管,向防范在先、关口前移转变,真正实现静态与动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机结合。在监管体制上,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在工作机制上,要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市场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六)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集中整治行动,要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部门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细化具体化,层层分解,级级落实,抓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深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调度会。同时,领导小组将组成督导组,深入重点地区、重点环节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各镇、各部门要及时把专项整治情况报到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同志们,这次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是一场特殊的战役,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镇各部门一定要增强政治敏感性,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立即行动,全力以赴,苦干实干,集中精力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为构建和谐济阳、平安济阳付出我们应有的努力。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煤炭企业如何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当前煤矿安全工作。刚才,子奇和昌森同志分别传达了会议精神,讲了很好意见,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再讲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xx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煤炭和煤监系统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决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当前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煤炭工业是我省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多年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省煤炭和煤监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辛勤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8.17”事故灾难,带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作为我们分管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位同志,都要以此为鉴,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和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特别当前已进入煤炭生产销售旺季,有的地方和企业存在侥幸和麻痹思想,要钱不要命,突击生产,极易发生事故,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时刻警钟长鸣,警示高悬,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企业负责人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炭行业,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当矿长的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安全的问题上,你要承担主体责任,一旦出现大事故,不仅给职工和企业带来灭顶之灾,而且你自己也要蹲班房,搞不好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毁人亡。因为安全生产法和刑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刑法135条就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矿长不明白“安全重于泰山”的道理,对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没有把职工的生命和自身的安危放在心上,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当出了事故锒铛入狱时,才后悔落泪,这个血的教训我们要牢牢记取。

其次,各级政府管理人员应该清醒认识自己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李建国书记在11月9日召开的九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但是稳定是第一责任,生产发展增长少一点,上级不会处分你,但是如果稳定抓不好,就要追究你的责任。我想,我们分管安全生产的,一定把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抓安全生产上,生产少一点,以后可以弥补,但是出了安全大事故,给人民和国家造成的损失很难弥补,法规和党纪、政纪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我们现在要完成xx大提出的“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任务,首先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事故隐患痛下决心,边查边改,例如,坚决杜绝三超(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的问题,早下决心早主动。大家知道,现在广东省一个煤矿也没有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也要趁现在煤炭效益比较好的机遇,把发展非煤产业放在重要位置,减轻井下开采压力。现在井下人员太多了,一旦出事撤都来不及。再比如,超过采深1000米的矿,能否下决心按照李毅中局长的意见,暂不开采,留到将来安全技术解决了再开采。还有,我们现在有的地方解决一些涉及安全的工程可能需要投资巨大,一时解决不了,但是我们可以发挥人的作用,严盯死守,采用一些非工程措施,确保不出问题等等,我想,只要我们领导重视了,发挥我们的优势,我们就能实现xx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目标。

我们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不出较大事故。

(一)进一步加大瓦斯、煤尘防治力度。四季度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多发季节。从全国情况看,20xx、20xx两个年度发生的6起百人以上事故中,4起是瓦斯煤尘事故,而且都发生在四季度。仅20xx年11月份,全国就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和2起9人以上的瓦斯爆炸事故。三天前,贵州一个矿又发生33人死亡的瓦斯事故,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防范。一是所有煤矿开展一次瓦斯治理大检查。其中,省级重点监控的22处煤矿要严格执行监控意见,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带专家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要跟班保证安全生产,一旦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时、井下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一氧化碳超限或有明火时,必须及时撤离。要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二是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符合瓦斯抽放条件的煤矿必须进行抽放,推进“先抽后采”,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标准规定。省里要组织指导搞好回收瓦斯项目试点;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用好煤炭的安全基金,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进度,投资和条件不具备的,也要采用严盯死守的办法建立监控系统。20xx年底前完不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四是煤矿企业要做好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工作,严禁搞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五是加强煤尘治理,突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按规定实施湿式打眼、煤层超前注水、放炮使用水炮泥等各项防尘措施,杜绝煤尘堆积。

(二)进一步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近两年降雨量偏多,地下水位上升,水压增大,老空积水增多。尤其是雨季过后,含水层的水位仍处在上升阶段,对煤矿安全生产形成较大威胁。各煤矿企业要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水害防治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排水系统设备和设施、老空水、突水威胁区域的探放水措施、防隔水煤柱可靠性、地表水体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二是相互联通的煤矿必须实行有效隔离。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两矿或多矿间相互连通,都要实施有效隔离。三是存在老空水害隐患的煤矿,立即停产整改,坚决禁止违法、违规、违章和冒险组织生产。四是加强防范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建设。科学分析区域性水害隐患威胁程度,提高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健全完善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机制,山东30年汛期雨季降雨统计分析,大雨、暴雨天气合计只有6天,只要是大雨和暴雨矿山就要停产撤人。五是推广使用防治水新技术,提高防治水装备水平。配齐必要的钻探与物探设备、仪器及水文自动监测和预警系统、含水层监控系统。六是利用好今冬明春的有利时机,及时抓好工程治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对照上述要求,加强执法,强力推进。

(三)及时研究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主要是超深、超薄、超上开采,以及密集生产等问题。一是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煤矿企业要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严格控制生产水平和采掘工作面个数,缩短运送人员时间,实现减人提效。二是严格控制煤炭资源开采上、下限。大中型煤矿开采深度控制在1000米以内,小型煤矿控制在600米以内,一律停止超过开采下限的深部开采。继续组织开展好受冲击地压威胁矿井专项技术监察活动,监控好70个重点防冲区域,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方法对策。三是严格控制开采极薄煤层。薄煤层生产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不得开采;凡开采0.6米以下极薄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经省级审查后方可开采。

(四)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超定员生产。煤矿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定岗定员,切实控制下井人数。一是严格劳动定员管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劳动定员,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二是严格执行劳动定员考勤。执行“限员挂牌”制,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超过劳动定员要求的,必须压产减人。三是严格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它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四是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简化生产系统,合理集中生产,减少用人环节。煤矿企业必须马上按以上要求组织好劳动管理。各级煤炭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反复拉网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执法,严肃查处。

三、转变作风,加强领导,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

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新梳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尚未整改完成的,必须落实责任,实行挂牌督办。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的安全责任,真正做到无缝隙全覆盖。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重点盯住安全基础差、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的煤矿,盯住前一阶段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煤矿,没有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要盯住近期发生过事故的煤矿。对这三类煤矿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各级监察机构要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求,从突出执法重点、强化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等方面,推动当地政府和煤矿企业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要继续深化“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反“三违”、打“三非”、防“三超”,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公示制和挂牌督办制,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今年我省计划关闭6万吨以下的煤矿26处。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关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省煤炭工业局公告的26处关闭煤矿,有关部门要依法立即吊销其相关证照,当地政府要立即依法关闭,并确保做好稳定工作,坚决防止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防止煤矿关闭前违法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等违法生产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三是各级领导要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抓煤矿安全工作。要深入基层,分管煤矿生产和分管安全的领导深入下矿井检查安全的次数,省、市、县分别一年不少于4、6、12次,省级每一季度一次,市级每两个月一次,县级每月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更要多深入井下,摸实情,讲实话,为基层服务。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干部要依法依纪,毫不留情的严肃处理。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任重道远。同志们都来自生产一线,担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担负着煤矿职工的安危,希望大家以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动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奉献,为开创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煤矿安全工作会议讲话

我县生产原煤140万吨,掘进进尺45612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0%、16%,同时煤矿发生事故7起,死亡7人,死亡人数比去年少死11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5%,这些确实受益于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和煤监局的及时指导,特别是办事处的多次现场纠错,让所有煤矿明确深刻地感到了中央对煤矿安全重视的力度。总体说来,主要围绕《安全生主许可证条例》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我县煤层赋层条件较差,煤厚一般在30—50cm,要达到工作面运输机械化,顶板管理支柱金属化等煤矿质量标准化的规定,改变传统的多硐儿开采方式,就必然要转变观念,为此,我县组织了双河煤业、虹桥煤业、九井煤业、长田坎矿业公司、杜家坝煤焦有限公司等煤矿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及一些资深的高工反复探讨,从采空区管理、运输管理、通风管理等方面分析了利弊,认为煤厚在45cm以上的煤层经过努力就容易办到,其它煤层就尚需对刮板运输机、支柱等方面加以改进,从而有力促进政企关系,便执法监察不再让煤矿感到是一个生硬的词语。

面对以前,我们深感沉重。安全这一永恒的主题,我们只有反复抓,抓反复,并有特色的抓才能持续。从县情来看,我县煤矿从业人员大多文化在小学水平,许多乡镇矿矿长也只有中学水平,就如此搞安全、搞管理,显然与形势不符。思想指挥行动。我们只有从意识入手,四级培训就是从最基本的应知应会,入井常识做起,全员懂,全员按规定做,认真考核,不流于形式,这样才能牢固树立起我要安全的意识,另外,我县印了许多小册子,把《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浅论安全评估与质量标准化的关系》等下发给煤矿学习,从理论角度多次强化,深化了对治理整顿与煤矿安全的理解,在推广安全经验时,我县编制了十一个矿的材料,上报了《安全方舟》编委,创新了我县煤矿安全文化新的一页。

二、狠抓隐患整治,以点带面,全面推动质量标准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的规定,达到煤矿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逐步全面落实质量标准化。全县煤矿投入885万元资金整改安全生产条件,其中投入通风改造资金360万元,使46个煤矿的实际通风能力大于生产能力;投入瓦斯防治资金138万元,使所有高瓦斯矿井均安设了安全监控系统,低瓦斯矿井安设了瓦斯断电仪,采面、掘面配置了探头;并淘汰了一批失效的光学瓦检器,新购置了126台投入使用。为解决主巷断面和采区回风巷断面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投资了210万元对巷道进行改造,其中对大院、板板桥、清流镇煤矿采取了停产整改的强硬措施。在推行质量标准化过程中,双河煤业四个工作面添置了刮板运输机,九井煤业购回了摩擦式支柱,基本上做到了极薄工作面使用溜子运输,工作面顶板使用摩擦式金属支柱,通风管理也上了一个台阶,经过重庆煤炭工业局组织人员验收,双河煤业、九井煤业、虹桥煤业达到了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同时也获得新疆煤监局一行人员的好评。为全面完成质量标准化迈出了扎实的一步。

三、突出重点,狠抓“一通三防”和顶板管理,有效防止事故发生。

在煤矿一通三防管理上,局以《关于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的通知》下发到各煤矿,明确规定了成立以矿长、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又专门组织了全年的通风质量达标活动,各矿制定了全年的工作计划,按标准对主要通风机进行维护,对全矿通风系统进行了彻底的清理,增设风门752扇,风桥18处,永久密闭365处,杜绝了无风、微风生产;并按规定各矿每旬定期测算调整风量;13个高瓦斯矿今年增设了地面kj—90型监控设施,实施连续监控;并严格按瓦检“三对口”、“一炮三检”制的要求,明确了瓦检应该检查的地点、次数,并及时配备正规的瓦检牌、瓦检员、瓦检报表,对所有瓦检器及时维修并送永荣局校检站定期校验以确保仪器的准确性,矿长、技术负责人每日定时审阅瓦斯班报,及时处理瓦斯超限,杜绝了超限作业;防治水工作上及时组织各矿调查、测绘,基本查清了各矿水文地质状况,对水患较为严重的矿井实施了密切监控,配备探水设备,制定防灾计划,坚决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凡有怀疑的地点一律停产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后方恢复作业;对各矿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使之有章可循;按《条例》规定除组织编制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外又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于以上措施的落实,全年杜绝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为坚决大幅度降低一般伤亡事故,我局以加强顶板管理为突破口,局和各矿成立了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和副矿长任组长,局和矿安全科为日常管理机构,并按工作大小配备了专职现场安全员,班组配备了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为防止相互推诿,建立了严格的责任制;对全县所有煤矿的采掘面开工均编制了符合实际的作业规程并向工人贯彻,使每名员工有章可循;在实际操作中落实了班前安全会、班长开班检查安全、一班三次传呼检查等制度;给每名员工配备了敲帮问顶及用于刁岩和支护的工具;在掘面支护上推行了石碹支护、锚杆支护,其中双河煤业、九井、虹桥、长山岭、杜家坝煤矿实施了超前支护;采面上有8个矿实现了摩擦支护,由于措施得以落实,全年仅发生了3次顶板事故,死亡3人,与历年顶板死亡事故、死亡人数相比较下降了70%,从而实现了全年安全工作奋斗目标。

四、实施三个结合,生产年检与安全许可并驾齐驱,共同推进我县双基工作。

一是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定期对采掘图进行审查,看采掘进度,查通风系统,审生产许可条件,不定期实地下井,查文字资料,查井下硬件,查变化的环节,不断完善自身条件。二是专项整改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煤矿自身整改存在漏洞,煤矿安全条件完善有很多制约因素,管理与监察的存在从体制上就与以理顺,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应急救援预算,培训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测量填绘工程图,井上下对照图,开展瓦斯鉴定,化验煤层自燃等既是服务,又是整改,让业主放下心头之病,使煤矿时时感到社会如家庭,安心生产。三是依法行政与安全许可相结合,煤矿依法办矿,合理开采,实现正常生产经营,必须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若干规定,为此我局召开为数不少的专题会议,研究生产许可监管的重点措施,并经常带队重点检查,协助煤矿解决问题,同时以安全许可为门槛,评估评价中心所完成的工作为基础,以安全评估分类为参照,在查看评价报告所提出的问题,结合评估提出的隐患后,我县以共同问题与单独治理整改问题为核心,提出抓内功,夯基础,限期专项完成的通知,使双基工作做得更扎实。

当然煤矿安全路漫漫而远兮,达到人均gdp在5000美元以上的安全佳绩需做巨大努力;但改变美元的安全定律,实现煤矿的安全稳定好转,我们只要用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安全观为统帅,相信会推动煤矿生产安全的持续好转,县域安全肯定也会相对改观。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暨贯彻落实《富阳市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动员大会,目的是回顾总结我市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全市学生接送工作和20xx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刚才,x局长对两项工作已经作了部署,明确了“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本次学生接送车管理模式改革的主要内容。高桥镇、春江街道以及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单位作了表态和交流发言,就做好中小学生接送工作,提供了一些好的经验和意见,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下面,我就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再强调三个方面问题: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学生接送车工作的责任感。

近几年,我市学校安全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从市委、市政府到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和各级各类学校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关心祖国未来的高度,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建立学校安全防范机制,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定期进行学校安全大检查,形成了属地管理、校地联手、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较好地保证了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但是随着全市学校布局调整的深入进行,学生接送车存在的安全隐患日益成为我们必须正视和尽快解决的问题。一方面,“让孩子接受好的、高质量的教育”是每位学生家长最渴望的,也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因而,我们要实施学校布局调整,减少学校数量,集中有限教育资源,创办各区域内的优质教育。另一方面,一部分学生要到离家较远的学校上学,就必须乘车,据统计,每天,全市有近8000名小学生每天早上乘车上学,放学后又乘车回家(加上初中的话,有10200多名中小学生)。而且这么多的学生又集中在一个时间段乘车,严重冲击了现有的营运体制。“接送车超载、超速”、“迟接早送”等问题随之产生,“学生路途安全”成了学生家长反响强烈的社会问题。在去年6月和11月开展的“富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专项检查”中发现,上村幼儿园一辆7座面包车竟乘坐了21名幼儿和1名幼儿教师;大青小学一辆19座接送车乘坐了29名学生。“小学生、幼儿接送车超载”是最为突出、最为严重的隐患,在全市绝大部分乡镇存在,部分乡镇问题十分严重。

可以说,学生接送车“超载、超速”、“迟接早送”等交通安全隐患的存在,时刻威胁着学生的生命安全。万一发生事故,谁都无法承担责任。“学生通校”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影响学生的学习;势必影响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阻碍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当然,这是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不能回避,不能抱怨,必须正视它,必须把“学生的通学安全”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来抓,作为体现我党“执政为民”宗旨的政治任务来抓,务必抓好、抓实,让家长放心,人民满意。从今年开始,在燃油税改革的推动下,根据我市实际,为巩固发展中小学生接送车“富阳模式”成果,继续深入贯彻《富阳市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工作细则》,创新我市中小学生接送车费用补助模式,变减免规费为考核奖励,原先减免学生接送车税费的政策自今年4月起不再执行。重点解决一些农村地区接送车车辆数量不派足,部分非法营运车、农用车接送学生,客运公司(车主)服务质量低下、接送车超载超速等问题,努力形成“专业企业为主,社会车辆为辅,政府大力支持,部门具体监管、学校具体实施”的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有效管理机制,努力解决3公里以上、等级线路上学生上学接送难、安全隐患多等问题。

二、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管理的长效机制。

这次中小学生接送车管理模式的改革,重在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目标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学生接送安全、规范、有序。重点要突出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接送车准入制度。从事学生接送任务的车辆,必须是专业道路客运企业具有有效证件的客车,或者是社会力量购置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车;必须经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必须参加第三者责任险和司乘人员保险;驾驶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严禁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接送学生。

二是强化车辆日常管理制度。交通部门要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的运行资质、交通线路等进行审核和检查。公安部门要详细掌握学生接送车及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是否有超载现象等基本情况,并建立档案;严禁使用货运车、摩托车、三轮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教育部门要会同乡镇(街道)加强对学生乘车安全的教育管理,督促学校规范接送车管理工作。

三是建立经费保障体制。市财政每年安排180万专项经费对接送车辆给予补助,各乡镇(街道)配套一定经费用于对客运公司(车主)或驾驶人的奖励、补助,降低学生接送车客运成本,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要逐步建立起各级政府适当补助、村及家长合理分担、客运公司(车主)让利营运的学生接送车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政府对客运公司(车主)的补助额度按接送学生人数和接送路程的远近确定,实行多劳多得;补助经费的发放与客运车队(车主)接送工作中的行车安全、服务质量挂钩,以鼓励客运车队(车主)加强内部管理,重视安全运输,提高服务质量,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接送任务。

三、强化配合,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学生接送车规范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作,要以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家校联动,多管齐下,综合管理”的总体要求,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1.各司其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市教育、交通、公安、安监、农机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学生候车乘车纪律制度》、《学生接送车信息反馈制度》以及《学生接送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并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要制定具体的学生乘车方案,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定人、定车、定时间、定地点”的“四定”要求,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做到每次接送登记造册,记录清楚。要将交通安全、交通法规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家长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要合理调整学生上下学时间,以错时制上下学轮回接送学生等方式,减轻学生接送车辆运载压力。

2.落实责任。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坚持“政府主责、部门主管、学校主体”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统筹领导辖区内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教育、交通、公安、安监、发改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学生接送车的日常监管工作。学校校长是本校学生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同时,要将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范畴。对负有学生接送车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以及直接或间接从事学生接送工作的企业、车队(车主)等相关责任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好相关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而造成学生伤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注重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把交通安全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舆论氛围。要加大对接送车司机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让司机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与安全意识。要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下发告家长书和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自觉拒乘“病车”、“黑车”、“超载车”,理解并支持《富阳市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学校的安全工作,量大面广,责任重大。特别是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更是学校安全和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安全,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所以,我们必须本着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抱着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努力预防和减少中小学学生、幼儿交通事故,特别是要严防发生在中小学学生、幼儿身上的交通事故,积极营造良好的就学环境,确保全市中小学生能安全、按时地上学、回家,让家长放心,让人民满意。

煤矿安全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23人被困,是今年以来全国第二次涉难百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重,影响恶劣,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事故目前正在抢救之中.有关的情况,刚才铁锤同志已经进行了通报.初步调查分析,从煤矿企业层面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企业负责人事故后逃匿,性质极其恶劣;从监管方面讲,广东梅州24天里发生两次煤矿透水事故,一次比一次大,说明处理不力,整顿不实,暴露出政府安全监管存在的巨大差距和一些深层次问题,教训非常深刻.

总局已对广东梅州大兴煤矿事故发出了通报,提出了当前必须突出抓好的七项工作.此外,8月份以来,河南禹州市兴发煤矿,河北邯郸陶顶山煤矿,贵州省六盘水湾子煤矿,也相继发生特大瓦斯突出和火灾事故,造成多名矿工遇难.调度统计,7月1日-8月8日,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46起,其中27起为明令停产整顿和关闭的煤矿,占60%.包括梅州大兴煤矿事故在内,其共同特点是该停不停,该关不关,假整顿真生产,明停暗开,日停夜开;一些非法业主无视国家法令和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安全,公然继续非法开采,违法违规生产,给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构成现实的严重的威胁.已经反复明确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措施,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得不到切实认真的贯彻落实,雷声大雨点稀,有决心没行动,安全生产工作不实,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假如听任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势必贻误我们的工作,甚至有可能使煤矿安全状况继续恶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安全问题."8.7"透水事故发生后,锦涛,家宝,黄菊副和永康,建敏国务委员,迅即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要抓紧时间,千方百计抢救被困矿工,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做最大努力;要认真接受梅州在不到一个月内接连发生两起透水事故的深刻教训,提醒各地煤矿高度重视生产安全,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否则重特大事故就难以遏制.8月10日,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大兴煤矿事故的救援处理工作,决定在继续抢险救灾的同时,成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监察部,公安部,煤监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以及广东省政府组成的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会议强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从这起特大事故中吸取教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检查的执法力度.安全措施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同时,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将在认真总结近期煤矿事故教训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出台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责任追究的行政法规,强化煤矿安全行政问责制.

13日上午,总局党组召开会议,再次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分析了当前煤矿安全形势.党组认为,近来发生的一些重特大事故,再次表明了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面对在强化监管,深化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定要保持坚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心,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采取更加过硬,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在这次视频会议上,广东安监局陈建辉同志,河南局李九成同志,贵州局何刚同志,就如何接受事故教训,改进监管监察工作,分别作了发言.铁锤同志讲了下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七条措施,大家要坚决执行.根据党组13日上午集体讨论的意见,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大兴煤矿事故就是突出例子.7月14日梅州富胜煤矿死亡16人的透水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曾要求所有煤矿一律停产整顿,但没有真正落实.据了解,大兴煤矿在停产整顿指令下达后仍非法生产.一处设计能力3万吨的小矿,事故当日下井人数多达127人,这表明不仅没有停产,而且存在超能力超强度生产问题,上半年就采煤5万吨.该矿以包代管,管理混乱,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用两天两夜才核清了入井人数.

8月2日发生瓦斯突出事故的河南禹州兴发煤矿,当地政府也发出过停产整顿通知,但矿主借停产维修之名而行突击生产之实,加上防范不力,导致采空区瓦斯涌出.同样,该矿管理混乱,入井人数不清,上报遇难人数变了三次,死亡27人.

8月2日到8日,贵州省接连发生4起无证煤矿重大事故.8月8日,六盘水市湾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7人死亡,该矿属停产整顿煤矿.此前的7月27日,贵阳市枫香坡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4人,该矿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合格,拒不执行地方煤监局下达的停产整顿通知.

8月3日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的河北邯郸陶顶山煤矿,利用废弃矿井进行非法生产.邯郸煤监分局曾三次下达指令要求停止生产,均未得到执行.

刚才调度中心通报,7月份以来全国煤矿事故死亡和下落不明人数上升70.3%,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中60%为明令停产整顿或关闭煤矿.这些情况表明,一些煤矿非法追逐利润,不顾政府三令五申,公然无视国法,无视监管,无视生命,铤而走险;同时也表明,煤矿安全工作中监管不扎实,执法不严格,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仍然相当严重.

一是对安全隐患心中无数,或者明知危险但存在侥幸心理.一些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和业主,经营管理人员对存在的隐患不了解,不掌握,或知道了而不处理,不报告,明知有危险,仍然一味追逐产量利润,要钱不要命,冒险组织生产.初步调查,梅州富胜煤矿7.14透水事故前的7月10日,就发现井下水情异常,但煤矿的经营管理者仍决定继续掘进;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发生前,也发现了漏水,出水征兆,只是简单处理,仍然冒险作业.

二是逾期没有申请办证煤矿应即停产整顿,工作还没有落实.7月13日为煤矿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截至日,各地统计有5290个煤矿没有提出申请,应责令停产整顿.中央电视台最近报道了河北承德鹰城子矿区的情况,矿区60多家小煤矿中只有两个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月13日之后多数没有停产整顿,或者明停暗不停.只是在电视台记者到访之后,当地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才有所震动.基层一些同志估计说,5290处小煤矿中真正停产整顿的,大约不到一半.这个估计可能低了些,但确实反映出问题的严重性.如果加上已经受理,但经审查不具备颁证条件的20xx多个煤矿,合计有7000多个煤矿应该停产整顿.

三是在整顿关闭的具体方法步骤上,工作不实的情况比较普遍.责令停产整顿,应逐矿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并抄送地方政府,向社会公布,通过联合执法暂时扣押其所有证照,停供矿用炸药.还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拿出矿井停产整顿期间的保证入井人员安全的指导意见和技术措施,否则整顿期间井下风机时停时开,电力时断时送,瓦斯时散时聚,更容易导致事故.此外,怎样才能摆脱申请---整顿---再申请---再整顿这样无休止的循环反复;煤矿停产整顿完成之后谁来验收,怎样验收;矿井关闭取缔的具体工作程序有哪些,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拆除设备,炸毁井筒,平整场地的具体工作谁来做,如何做,等等.从目前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在上述环节上和问题上,各地,各单位并没有真正落实,漏洞很多,亟待改进.

四是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上,仍然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改进.在河南禹州兴发煤矿事故中,地方政府派往该矿的两名专职安全检查员没有发挥作用,对违规生产和重大事故隐患失察.对河北邯郸陶顶山煤矿事故,邯郸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分别于20xx年1月,6月,7月三次向该矿下达不得(禁止)生产的监察指令,但是没有效果.广东梅州富胜煤矿"7.14"事故后,当地政府责令所有煤矿停产整顿,据查镇政府还向大兴煤矿派了负责干部做联络员.该矿没有采矿许可证和工商执照,广东省安监局却在6月7日向该矿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据查在许可证审核中也没有涉及矿井水患问题.

在最近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上,我们分析了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危害,指出这是社会不良风气对监管监察队伍的影响和侵蚀,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最大隐患,必须坚决根治.通过对近来发生的煤矿事故进行分析,希望大家务必充分认识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严重危害,铭记教训,痛下决心,下大气力,切实改进.

二,紧急动员,开展"五整顿,四关闭"攻坚战。

党组经过分析认为,5290个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申请,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安全条件,退回申请,要求限期整顿的20xx多个煤矿,隐患四伏,如得不到整顿治理,将是滋生事故,吞噬生命的陷井.后几个月煤矿安全形势能否平稳,全年全国的安全生产目标能否实现,关键要看这7000多个煤矿的问题能不能得到根治.为此,今年后几个月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必须紧紧盯住这7000多个煤矿,集中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打一场"五整顿,四关闭"的攻坚战.

7000多个煤矿分布在26多个产煤省区.各省区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关闭工作方案.总体上讲,要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停实关死,不留后患.停产整顿的煤矿,必须真正停止采煤,专项落实整改.要查证照,查隐患,查安全管理,查劳动组织.在认真排查问题和隐患的基础上,确定整改项目,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整改什么,怎么整改,从方案到作业都要有明确的内容.要制定停产整顿期间保障安全的规章制度.间断下井,整改检修潜伏的不安全因素更多,要坚决杜绝明停暗采,违规作业,防止整顿期间发生事故.整改方案要报当地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和监察机构.

重申"四关闭"的内容:凡属于无证非法开采矿井,以往关闭之后又死灰复燃的矿井,无视政府监管,拒不停产整顿或停而不整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标准的矿井,包括那些基础很差,整顿无望的煤矿,要立即予以关闭取缔.必须以铁的手腕,坚决关闭,绝不手软.对这类煤矿手软,就是对矿工生命的漠视.

为把整顿关闭工作落到实处,要制定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发布公告,送达通知,收缴各类证照,停止供电,封存收缴剩余火工产品,以及拆除设备,摧毁井筒,填平场地等所有环节的工作流程,都要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头,规范相互之间的衔接.哪个环节拖延贻误,就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是明确期限,分步实施.各省区对列入整顿名单的煤矿,要依据其安全生产状况和整顿易难程度,分为若干个批次,规定出不同的整顿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今年年底.鼓励有条件的煤矿早整顿,早达标,领证后恢复正常生产.逾期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予以关闭,不能再延期了.对已经受理安全许可证申请的煤矿,各省区要按期审核,不合格的只能给予一次停产整顿的机会.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要加强监督,建立年审制度.今年后五个月里,各产煤省区对停产整顿煤矿的治理状况,必须逐月取得进展.

三是依靠地方政府,联合执法.整顿关闭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要认真贯彻六部委《通知》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煤矿安全联合执法工作迅速开展起来.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前往站,勇于牵头,要加强与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工商,公安,电力,环保,行政监察以及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协调.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取得领导支持.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怒斥非法矿主,严厉批评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指出要以铁的手腕,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这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支持.总之,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千方百计把联合执法开展起来,在实践中探索,形成联合执法机制.

四是对事故必须依法严惩.要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依法严惩事故责任人.对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继续生产的非法所得,要依法全部没收并处以1-5倍的罚款,让那些非法追逐利润,草菅人命的业主得到应有的处罚.要运用党纪政纪,吊销资质,关闭取缔等方式,严格查处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对违反刑律的,要送交司法机关处置,依法定罪,情节严重的要数罪并罚.要依靠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和腐败现象.

五是逐级落实,接受监督.要把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逐级落实到省区,地市和县乡,一级向一级负责.8月31日之前,各省区煤监局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把停产整顿煤矿分批整改计划书和关闭取缔矿井名单,报到国家煤监局和总局,同时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煤矿安全整治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国家煤监局对关闭取缔煤矿,要逐个进行对照监察;对停产整顿工作进度,要逐月进行调度.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滞后的单位,要在视频会议上说明原因,做出检讨.总局党组成员将带队,分别对重点省区"五整顿,四关闭"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强化监管监察执法责任,确保整顿关闭见到实效。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同志,一定要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切实抓紧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一)要心系矿工生命安危,认真负责,抓实管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派出监督检查人员,分矿包干,日夜紧盯.省局,分局两级监察机构要把这7000多个煤矿的安全监察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实施重点监察,跟踪监察.停产整顿或关闭矿井的通知书要抄送同级人民政府;相同内容的第二次指令,要抄送省级政府;第三次指令,要抄送省政府主管副省长.仍然得不到执行的,要向国家煤监局,总局作出紧急报告,我们将从国家层面进行督促协调.特殊情况将报告国务院.总之,对安全生产这件人命关天的大事,不能有任何的马虎,必须抓住不放,负责到底.只要有这个精神,有向党和人民负责到底的精神,相信是可以解决的.关键是我们自己理要直,气要壮,腰杆要硬.从现在开始,监管监察系统的所有同志,都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准在监管监察执法重大原则问题上折中含糊,不能停留在发了指令就认为完成了任务,不能允许停产整顿指令屡发,非法生产照旧的现象继续存在.一定要敢抓敢管,抓实管严,言出法随,令行禁止,通过从严执法,维护人民的利益,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权威.

(二)要严肃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纪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内部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机构,要主动进入到"五整顿,四关闭"监管监察执法中来.要从严治队伍,从严治领导班子.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既要肩负起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同时自身也要接受党纪政纪的监督监察.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实施跟踪监管监察,不严格执行执法措施的行为要批评教育;对造成事故或事故隐患,群众反映较大的人和事,要进行调查;对不正之风,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一经坐实,立即按照党纪,政纪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法办,绝不姑息迁就.

(三)要及时研究解决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抓了多年,总体上看是有明显成效的,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当前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非法生产的7000多个煤矿实施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仍然是一场攻坚战.同时这次整顿关闭,又是在一次能源需求持续旺盛,煤炭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进行的,会遇到一些阻力.随着整顿关闭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持续深入,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会逐步显现出来,阻力大,困难多,对此一定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既要树立攻坚意志,不怕困难;又要加强调查研究,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掌握,及时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措施.要注意研究相关法律和政策问题,善于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掌握整顿关闭工作的主动权.

(四)继续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今年以来,大家贯彻国务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狠抓煤矿瓦斯治理这个重中之重,做了大量工作.必须明确,瓦斯治理仍然是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是同一战略目标下的两个攻坚战,都是为了实现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和好转.前者主要是解决非法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煤矿的问题,后者在于解决各类煤矿特别是国有大矿瓦斯灾害严重,安全基础薄弱,瓦斯事故多发问题.两个攻坚战都很重要,必须齐头并进,共同抓好.必须强调,所有煤矿都必须再次认真排查瓦斯,透水,顶板等各类事故隐患,制定方案,抓紧治理.重大隐患要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报告,向地方政府报告.地方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决不可掉以轻心.

关于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和煤矿安全监察局长座谈会上,已经再次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抓好专家技术会诊的后续工作,抓紧筛选第三批项目,用30亿元的国家扶持资金带动150亿元规模的煤矿安全技术改造;二是推广煤矿瓦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年内"联网"目标.三是切实做好矿井通风和安全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严防走过场.四是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督导,督促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推广煤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依靠职工群众加强安全监督.上述各项工作,都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同志们,面对仍然严峻的煤矿安全形势,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和煤矿安全监察局长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吸取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的教训,按照这次视频会议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切实转变作风,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推动全国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也是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情况,分析问题形势,部署安排近期工作,动员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信心,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昨天下午,成星同志传达了近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及近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座谈交流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思路打算,大家谈得很中肯、很实在,对困难形势下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比较到位,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工作难点和问题看得清、找得准,下一步思路措施清晰有力;希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相互借鉴,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按照省局党组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以下几点。

一、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各部门各单位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煤炭系统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依法治安,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了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突出强化了安全责任落实。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等要求,年初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强化各级安全监管和主体责任落实;在核实登记“两个责任”基础上,对184名矿长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逐一进行了考核;结合调研,组织起草了新形势下矿长安全责任考核新办法;组织2447人次谈心对话,实现副总工以上人员全覆盖,深化了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事故通报和约谈机制,通过“新安法”宣贯、现场分析、案例剖析和“安全生产月”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安全责任担当意识。

(二)深入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从去年底至上半年,在全省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共组织40个排查组,深挖细查,查出安全问题和隐患4378项,整改率100%;在此基础上下半年排查确认21项a级隐患,均得到了有效监控。8月份以来连续部署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及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以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做到了安全检查不断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抗战胜利纪念活动、国庆节等特殊时段安全管控,对安全生产没有把握矿井果断实施停产整改,确保了安全稳定。

(三)狠抓了重大灾害防治。强力推进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全省煤矿基本建成了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突出抓了章丘、淄川、新汶、陶枣等矿区因小煤矿关闭导致的水害隐患治理及保障措施落实。针对冲击地压灾害加剧的实际,及时召开了冲击地压防治研讨会,通过事故剖析、经验交流和专家讲座等形式,逐步推进完善综合治理措施。委托山科大就灾害防治进行科技攻关,有效提升了重大灾害防控能力。

(四)扎实推进了小煤矿关闭退出。通过摸底调查、制订实施意见、召开座谈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现场督查等措施,稳步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积极争取上年度财政奖补资金,联合省财政厅、山东煤监局对关闭退出矿井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形成了支持政策意见上报省政府。全年计划关闭小煤矿35处,已关闭35处(含计划外1处);计划改造升级21处,已完成改造17处,其中已上报待验收13处;其他矿井关闭退出工作正加快推进。

(五)持续夯实了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出台了《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组织进行预案修订和评审备案;汛期累计停产撤人1693人次。集中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专项检查,上年度全省煤矿达标率100%,有73处煤矿达到一级标准化矿井标准。开展托管煤矿安全责任、投入、准入、资质等查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管控。强化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试运行,初步实现了安全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利用。

同时,各部门各单位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兖矿集团强力推行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新矿集团持续完善和深化安全评价机制,淄矿集团着力推进安全质量“市场化”管理,枣矿集团不断完善区队长、班组长选拔任用及奖惩机制,肥矿集团打造“安全心智培训模式”;淄博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聘请高层次专家查隐患,枣庄市大力推广薄煤层机械化开采,济宁市严格安全“红线”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泰安市积极开展“会诊式”检查、“评价式”执法,其他部门单位也都结合实际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截至目前,全省煤矿共发生原煤生产事故6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减少4起、6人。今年国家局在全国推广了兖矿和新矿鄂庄煤矿安全长周期“零死亡”及肥矿“安全心智培训模式”等经验做法。这一局面来之不易,是在行业持续困难形势下取得的,凝聚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煤炭局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二、正确研判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一步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

尽管全省煤矿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但绝不能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更不能忽视潜在的隐忧和问题。结合当前行业内外部形势,要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境界、把握大势。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安全形势复杂严峻。11月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安全生产会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检察院、省法院等领导出席,会议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落实安全责任、严肃事故问责、高级别配备安委会等一系列打基础、利长远的断然措施,并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等七项制度。省委、省政府对安全工作批示之重、要求之严、安委会配置之高、采取断然措施之硬,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对我们既是从严要求,更是压力和动力。这个月正值“新安法”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达到了历史新的高度和统一。12月15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主体范围,对相关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原则上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作为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煤矿安全,更是不能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极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甚至关乎整个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生存发展,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时刻坚守安全红线,确保不出任何纰漏。

(二)从反思管理的态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从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日常安全督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值得我们深思警醒,特别是有些事故“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突出表现在:一是“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淄博光正公司“3.16”事故,一名水泵工提前脱岗、违规进入电机车道,被电机车挤压致死;枣庄富安公司“4.9”事故,一名不具备把钩操作资格的推车工,在未挂矿车连接装置情况下发出信号,被矿车砸伤致死;新矿华丰煤矿“5.4”事故,一名工人违章回撤支架横梁及单体支柱,发生冒顶,被埋压致死。这几起事故当事人既是事故制造者,又是事故受害者,实属典型的无知无畏,习惯为之,最终酿成事故。二是技术管理薄弱问题突出。临矿株柏煤矿“1.30”事故,在急倾斜煤层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工艺,施工上山溜煤眼时,如果能够切实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枣矿柴里煤矿“8.15”事故,既有现场违章因素,也有工作面安装工艺流程不科学不合理的原因。这两起事故再次印证了技术管理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切实加强和改进技术管理工作。三是重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济宁星村煤矿“7.26”、兖矿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分别造成2人、3人受伤,涉险人员达18人、26人,这不能不让我们深刻反思。四是非法违法行为尚未杜绝。从今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督查情况看,非法违法行为尚未从根本上杜绝,个别煤矿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有的煤矿存在瓦斯空班漏检;有的擅自启封密闭违规排放瓦斯;有的托管煤矿存在“以包代管”问题;有的冲击地压矿井为了规避生产能力核减,人为提高核定通风能力;有的中介机构出具不符合实际的报告等。这些问题既暴露了部分单位法治意识淡薄,同时也反映了有的部门重服务、轻执法,致使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对这些现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加以查处和制止。

(三)从行业困难的程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严峻性。持续的经济“寒冬”给煤矿安全工作造成巨大影响:一是安全投入不足。全省煤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现象,现场质量滑坡,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检验不及时,甚至超期“服役”、带病运转等,让人非常担心。二是职工队伍不稳。多数煤矿企业出现降薪、欠薪现象,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领导干部忙于度危解困,抓安全工作精力不足;有的单位职工队伍不稳、消极应付,甚至搞社会兼职谋求额外收入,不能把全部心思放在安全生产上;还有的职工离职辞职,导致部分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工流失。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比已不足5%,有的地方煤矿甚至不足2%。三是超产现象时有显现。有的矿井为降本增效,口头上呼吁“限产压产”,实际上却超产增量,以量补亏、以量保本,既造成产能过剩恶性循环,又给安全工作带来巨大隐患。另外,有的煤矿因无力支付采矿权价款、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等费用,采矿许可证面临到期无法延续等难题。可以想象,随着“寒冬”的持续,这些不利影响还将进一步加剧,安全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会越来越大。

(四)从客观现实的角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复杂性。一方面,煤矿生产条件越来越差。国家安监总局徐绍川副局长在我省调研反馈时指出:“山东168处煤矿,80%灾害严重”,形象地反映了我省煤矿开采的困难程度。近年来全省煤矿“五大自然灾害”威胁加剧,特别是冲击地压灾害愈加突出,有的冲击地压矿井虽然各种防冲手段一应俱全,且核减了生产能力,但由于前期开拓布局、采掘接续不合理造成“先天缺陷”,加之采深逐年加大,防冲效果难以把握;下半年以来先后发生了星村煤矿“7.26”、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以及古城煤矿“8.30”和东滩煤矿“10.9”、“11.10”和“11.17”矿震等事件。部分矿井受“三下”压煤和资源赋存条件影响,开采条件极为困难;有的矿井地质构造极其复杂,断层多、陷落柱多,安全管理难度极大。另一方面,新问题、新挑战需要高度重视对待。年底前我省将关闭30万吨以下小煤矿,有的小煤矿虽然关闭了,但关闭后形成的老空积水等问题将给周边生产矿井增添新的隐患;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有的煤矿企业大力精简机构、缩减人员,极易造成安全技术管理弱化;随着国电、监狱系统逐步退出煤炭行业,托管接管双方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亟待理顺落实。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警示高悬的精神状态,认清形势,加大措施,切实把煤矿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高度警觉,严加防范,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是安全工作薄弱时段和特殊时期。抓好安全生产事关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事关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警觉,严加防范,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集中精力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要结合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明年4月底前分阶段开展好集中行动的相关工作,省局将继续组织力量抓好专项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凡是未按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处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按照有关规定提请挂牌督办;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对没有能力整改、不能保障安全生产或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执法不严格、该处罚未处罚,致使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严肃问责,并进行通报。省政府安委会高度重视这次集中行动开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例会,调度分析各行业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中行动情况报送通知要求,安排得力人员,从严落实责任,每月1日、16日前填报有关信息统计表,每月初上报上月集中行动总结,按时上报省局,确保信息畅通;凡逾期未报的,省局将每月进行通报。

第二,严格落实小煤矿关闭退出任务。截至目前,全省计划关闭的35处小煤矿,尚有1处未完成关闭,为龙口市草泊煤矿;计划改造升级的21处小煤矿,除潍坊五图煤矿、莱芜南下冶煤矿退出技改实施关闭,尚有2处未完成改造升级,分别是莱芜市华鑫、里辛煤矿。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协调和督促力度,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汇报,确保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到位。凡逾期未关闭到位或达不到关闭到位标准及未完成改造升级任务的,不给予奖补,并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市、县煤炭管理部门提请当地政府立即关闭;对逾期未完成关闭退出任务的地市和单位,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90号文件和目标责任书规定,提请省政府严格考核问责。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关闭退出名单和相关标准再进行一次检查,凡是达不到要求的,要抓紧整改到位,严禁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第三,认真做好安全目标考核管理。目标考核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挥棒”,考核非常重要,结果运用更为重要。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达标考核,要严格考核等级把关,严禁擅自降低标准;省局9个检查组要严格对标检查,实事求是,认真做好检查情况反馈和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移交处理,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对矿长安全目标考核,执行即将出台的《山东省煤矿矿长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实行评分定级考核,强化激励约束。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项排查落实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尚未落实到位的,要抓紧时间,强化措施,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对各项考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年安全工作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通过严格标准、严格奖惩兑现和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正能量激励导向。省局将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第四,深入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49号文件部署,自12月起至明年6月份,在全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改、市县执法检查、省执法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自查自改实施方案,明年2月底前,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程和规定等,组织力量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并做好自查自改情况报告;同时,有关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逐一明确相关安全监管责任。3月份,各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所有有关煤矿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查出所有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和落实,严格做到“五个一律”。4月份,省局将按不低于50%的重点煤矿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第五,突出抓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从现在到元旦、春节,节庆活动逐渐增多,煤矿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历来是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全省、全国“两会”也即将来临,安全生产又到了重要阶段和敏感时期,保安全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要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调度值班、领导下井带班、安全情况专报和事故零汇报等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严防盲目向产量要效益、突击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统筹安排矿井放假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工作,制定专门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超前部署复产检查验收和督查,严格按管理权限落实停产整顿矿井验收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稳定。

四、依法治理,夯实责任,统筹谋划明年煤矿安全工作。

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困难形势下推进安全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责任也重大。省局拟定明年全省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鲁办发〔20**〕32号、鲁政办发〔2015〕48号和省政府第260号、293号令等规定要求,以“零死亡”理念目标引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安、夯实责任,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零星事故,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及国家局有关煤矿安全治本攻坚的要求,重点考虑以下方面:

(一)抓思想认识,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上下功夫。“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现行业科学健康发展必须坚守安全红线,时刻不能逾越。一是越是经济形势困难,越要抓好安全。要切实树立“不是煤矿消灭事故、就是事故消灭煤矿”理念,始终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煤矿企业负责人要拿出足够精力来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措施,不管生产经营多么困难,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管理不放松、投入保障不减少、质量标准不降低、监管力度不弱化、考核奖惩不削弱。二是越是安全风险加剧,越要推进治本攻坚。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五减”举措,兼顾当前和长远、治标和治本。要以当前市场形势倒逼“五减”措施实施,通过关闭资源枯竭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核减无安全保障生产能力、推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20**年底前调整生产布局、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减矿、减产、减面、减人”治本之策,努力实现“减事故”目标。三是越是深化改革,越要保证安全。继续坚持和完善抓安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无论是管理部门还是煤矿企业,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决不能流于形式,安全管理体系决不能打破,部署的安全工作决不能放松。要坚持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别是受灾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配备通防、防治水、防冲等专职部门,确保部门职责到位、人员力量到位,坚决防止因形势困难、企业机构改革等因素,随意撤销合并技术机构、裁减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兼职,保持安全工作有条不紊、稳定有序。

(二)抓隐患整治,在超前防控上下功夫。抓隐患排查治理,既是制度方面的工作,也是执行法律法规的问题,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关键是在抓细抓严抓实上下功夫,做到细之又细、巨细无遗,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抓不懈。一是突出排查治理重点。要在抓好各类检查查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突出经营异常困难、破产改制托管、安全基础薄弱、近年来发生事故和采深超过800米等“五类煤矿”,以及“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和顶板管理、机电提运、职业危害防治等“六个重点专业”,全面细致排查,严格“六落实”,强化和规范闭合管理。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诊断式”排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敷衍了事就追究谁的责任”,实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二是突出重大隐患管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上报的坚决上报,该提请挂牌督办的坚决提请挂牌督办,绝不能动摇和含糊。三是突出重大灾害防治。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着力查明开拓开采范围内的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致灾因素和开采条件,凡是通风系统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维护不到位、瓦斯超限未按规定停电撤人、开拓延深或扩量找煤区域水文地质资料不清,以及探放水和防冲评估监测解危等措施不落实的,坚决责令停止生产。四是突出现场管理。要加强井下顶板、机电、提运、安撤和放炮等环节管控,狠抓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和区队长、安监员跟班盯岗、盯头盯面制度落实,严格井下新增作业地点管理,强化各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严厉惩处“三违”行为,有效遏制零星事故。

(三)抓基层基础,在强基固本上下功夫。要切实把“双基”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时刻不能放松。一是深化安全质量达标。倡树朴素的质量标准化理念,对标即将出台的aq标准,持续推进矿井达标、专业达标和岗位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滑坡,对存在质量问题或因掩盖质量问题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追究。二是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突出抓好1处国家级(兴隆庄煤矿)、4处省级(东滩煤矿、翟镇煤矿、高庄煤矿、安居煤矿)示范矿井建设,确保明年8月底前建设完成。按照国家局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做好禁止类、限制类和推广类安全技术装备管理。加快采掘运机械化改造,逐步淘汰炮采炮掘及井下小绞车,有条件的矿井应推广使用单轨吊、无极绳绞车和掘锚装一体化等先进装备,着力打造安全高效矿井。三是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学习借鉴肥矿安全心智培训做法,强化员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特别是强化职工对重大灾害机理、现场条件变化,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认知培训。强化持证上岗管理,“三项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安全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四是强化职业健康工作。树立“职业卫生与生命安全同等重要”的理念,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努力从无死亡向零伤害迈进。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76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226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煤矿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要实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最大限度减少职工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五是强化监管平台使用管理。要在今年上线运行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实现相关业务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要将平台使用管理纳入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信息报送督查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完整、准确,实现“互联网+安全监管”信息数据共享利用。20**年,省局将平台使用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重点通报。

(四)抓应急管理,在提升应急工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应急管理机构人员、队伍装备、处置决策、救援协调和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从严落实应急值守和调度日报制度,强化节假日安全生产“零汇报”管理。二是强化预案管理与演练。着力推进应急预案优化,推动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实现应急预案科学、易记、好用。要按照规定要求组织预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强矿山水害抢险救援中心设备维护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强现场应急处置。要全力抓好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落实,严格执行“调度员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等规定;对该停产撤人而没有采取停产撤人措施的,要当作事故对待。要经常性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响应速度和应急能力,坚决杜绝响而不应、应而不急、急而不动等现象。特别强调,凡是发生事故的,必须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凡是发生2.0级以上矿震事件的,必须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矿震酿成事故。

(五)抓关键环节,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从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第293号令,结合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权力边界,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创新完善监管方式,综合运用好安全生产举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黑名单”管理和群众安全监督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要完善驻矿督查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检查,打通抓落实的“最后一纳米”。二是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第260号令,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包括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落实,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传递安全责任和压力,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要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管理,委托方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托管双方必须在协议或合同中明确界定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工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4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职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执法效果评估、推动执法内容表格化等方式,着力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要直面问题、敢于碰硬、严于担当,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集中曝光等方式,依法履行好对所属煤矿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责,对“五假三超”等非法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采取“五个一律”措施。四是严格目标责任考核。要加强“零死亡”目标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要加快从控制事故指标向落实安全责任与控制事故指标并重转变,强化红线管理,形成发生事故要依法严厉问责,安全责任不落实、重点任务完不成也要依法严厉问责的机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全力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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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乃至整个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关键问题概括起来讲就是吴邦国副所指出的“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所谓“落实不下去”就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得不实所谓“严不起来”就是责任追究制执行不力。“·”和“·”这两起重特大事故从直接原因看是个体矿主在利益的驱使下置国家和省三令五申于不顾置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而违法违规开采和操作最终酿成大祸。但从我们的工作上说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没有真正贯彻落实。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贯彻安全生产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管理不到位使一些关闭整顿的小煤矿死灰复燃二是走过场、摆形式重生产、轻安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严重。三是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整改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四是对事故责任没有严肃追究起不到警示作用。所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政府一把手要对本地安全生产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承担具体责任。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要求突出现场和事故发源地的责任落实特别是县乡政府和局矿企业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省属煤矿的安全生产由省煤炭局负责地方国有煤矿由其本级政府负责取缔非法开采和整治关闭乡镇煤矿及其安全生产工作由县乡政府负责个体煤矿的安全生产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要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岗位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为核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还要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对号入座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头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要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乡四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县乡煤矿监管机构建设。要参照防汛抗旱责任状的做法分区域、按单位公布安全生产责任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要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力度不但要看出现事故和死亡人数的多少还要看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多少有成效的预防工作并作为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要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当前要切实加强对现有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监察厅和煤矿安全监察局要共同配合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一查到底有责必究有罪必罚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今后凡因失职渎职、不负责任、只抓形式不抓行动而导致重特大伤亡事故的都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凡违反依法下达停产整顿、停止作业、限期整改指令的企业和业主都要按未遂事故处理对酿成事故者严格依法追究其刑事和行政责任。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扫黑除恶、惩治腐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深挖一些事故背后的“恶根”坚决打掉“保护伞”。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发动群众举报揭露忽视安全生产、违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凡情况属实、问题严重的要立即曝光。对已结案的事故要跟踪和督促处理决定的落实情况确保对责任人的处理追究到位。没结案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结案公开宣布处理结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要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法制化轨道。促进安全生产法制化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日前已经公布并将于月日起正式实施。各地、各部门都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落实依法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严惩非法开工开采行为人。各煤矿企业都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按照该法的规定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对照检查特别是彻底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设施和责任是否落实。要抓好“三级安全教育”抓好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搞好对煤矿的监管检查切实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

总之要通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这里我还要强调对非法的“黑矿点”要立即取缔对决定关闭和未发允许整改证的煤矿要立即撤销。凡是取缔和撤销的煤矿要彻底清除生产条件该炸毁的炸毁该填平的填平消除一切死灰复燃和非法开采的可能性。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按照江“三个代表”要求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安全重点县”各项工作,坚决杜绝煤矿事故发生,彻底扭转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年底摘掉“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帽子,这既是一项工作目标,更是一项硬性规定,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为实现这个目标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前面,吴成同志传达了全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讲得很好,我都完全赞同,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直面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煤矿安全生产主动性(为什么要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今年,我县被纳入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范围。对我们而言,煤矿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认清形势,卯足干劲,坚决打好全县煤矿安全攻坚战。

(一)认清宏观安全大势增强紧迫感。安全就是政绩,安全就是稳定。曾指出,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所有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在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3月30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了全国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会议要求,煤矿业主、矿长、矿工、产煤地区各级领导都要牢固树立“零死亡”意识,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抓住关键薄弱环节,推动全国更多煤矿实现“零死亡”目标。3月25日,全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推进会在xx召开,会议分别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综合施策、加强督导”等方面对下一步煤矿攻坚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4月10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煤炭企业现场办公会议召开,会议对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详细安排部署。这些都充分表明了各级党委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视,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增强责任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较为平稳地完成了一、二、三批淘汰关闭煤矿工作任务。但是,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没有保持住平稳发展的态势,不仅发生了“3.8”xx煤矿瓦斯事故,还发生了“11.24”xx煤矿较大顶板事故。全县煤矿企业发生的这2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x人死亡、x人受伤,占市政府年度下达控制指标的xx%,占达州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xx%。从这两起事故和前段时间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可以看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煤矿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个别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短期行为严重,特种作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无视相关规章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与监管部门“打游击”,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时有发生;部分煤矿业主或实际控制人不尽职尽责,对煤矿过问少、了解少、管理少,当“甩手掌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井上喊的是“安全第一”,井下“三违”现象突出,诱发较大事故的因素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企业业主安全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安全工作仍然存在当面背后“两张皮”、井上井下“两个样”的现象。二是驻矿监管履职较差。个别驻矿人员缺乏责任心,作风漂浮,业务较差,对相关法规、标准不清楚、不熟悉,有的该下井不下井,对应当发现的问题发现不了,执法不精通、办案水平低,甚至有的发现了问题不及时处置、报告,到企业检查只随矿方人员带领下井走一圈了事,许多行之有效的规定、制度、办法落不到实处,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根除。更有甚者,为了蝇头小利,与煤矿企业“穿一条裤子”,政府的监督员变成了煤矿的放哨员,这是在拿自己的工作开玩笑,在拿群众的生命开玩笑,是严重的渎职行为,要严肃予以查处和打击。我希望我们的驻矿员一定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做害人害己的傻事。三是乡镇监管浮于表面。个别产煤乡镇没有严格落实“乡包矿”制度(每位副科级领导挂包一个煤矿),包矿不到矿、到矿不下井、下井不检查,不少乡镇还存在分管安全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推来推去的现象,从思想意识上对安全工作就有一种排斥心理;一些乡镇监管乏力,没有对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落实乡镇干部进行巡查监管,相关制度形同虚设,一些干部心存侥幸,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状态,安排布置了就算尽责,而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乡镇的工作人员不钻研业务,对煤矿监管浮于表面,根本不清楚本区域煤矿安全到底存在什么突出问题,如何预防重特大事故心中无底。四是部门监管失之于软。相关监管部门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煤矿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没有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执法不力、监管不到位、作风不深入,该处罚不处罚,或不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失之以软、失之于宽。

(三)认清生产经营趋势增强危机感。从全国来看,在经历了“黄金十年”后,受煤炭需求增速放缓、产能释放过快影响,当前的煤炭工业经济形势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煤炭产销量同比略有下降;二是库存居高不下;三是进口仍处于高位;四是全国煤炭消费增幅回落;五是产能建设超前。全国煤矿在建项目xx70余处,设计能力xx亿吨/年,约占全国煤矿现有能力的一半;六是市场供大于求、价格低位仍未触底;七是煤炭行业效益大幅下降;八是企业亏损面进一步扩大。从全省来看,一是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差,使得我省煤炭产业竞争力低下。二是物流条件的改变,让我省小煤矿面临生死考验。到,随着兰渝、兰成等铁路的建成通车和神华、中煤等大型煤炭企业在川设立煤炭物流中转基地(广安将建千万吨级的煤炭储运配送基地),我省小煤矿将面临生死考验。三是能源结构的变化,让煤炭的能源支撑地位不复存在。我省水电丰富,呈现“水电多、火电少”的电源结构。从xx来看,受国家、省、市宏观经济和煤矿整顿关闭等因素影响,xx的煤炭行业仍不景气,截至目前,全县煤矿企业复产复工xx处,其中复工x处、复产xx处,煤炭企业生产原煤xx万吨(市场价格x20—x20元/吨,煤质差的不到x00元/吨),产值近亿元,实现税收仅xx00万元,经济效益低。

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市场环境,越来越高的办矿标准,越来越严格的安全要求,我给煤矿业主、矿长们一个忠告:目前,摆在大家面前有两条路,一是断臂求生,退出转型;二是脱胎换骨、升级改造。大家一定要根据自己煤矿的条件、自己的资金实力好好掂量,抓住机会,做好选择。

二、明确职责任务,凝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抓什么)。

我县是产煤大县,每天都有不少矿工在井下作业,他们的生命安全与我们的管理工作紧密相连。所以说,这是一付千斤重担,容不得一丝懈怠、半点马虎,全县各地各部门各煤矿一定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站在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高度,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一)突出现场管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是煤矿企业,煤矿企业依法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是抓好煤矿安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无论县委、县政府怎么重视安全,若煤矿企业不重视、不执行,安全工作肯定抓不好。要牢固树立起“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安全作为悬在头上的利剑,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学习、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依法办矿、依法治矿,千方百计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明确各矿业主职责,各煤矿业主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投入职责,必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确保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必须选好用好关键人,选配好懂技术、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的矿长,切实支持矿长依法履职,让矿长有责有权,敢于管理、勇于担当;必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现场,督促严格依制度管矿。要支持各矿矿长履职,各煤矿矿长要履行好管理和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职责,必须坚持原则,敢于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业主非法违法要求说“不”;要诚实守信,绝不允许采取“躲猫猫”等方式欺瞒监管部门,找出各种理由应付检查、消极整改;要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把保护矿工生命作为最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现场、放在井下,放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上。

(二)突出源头管理,认真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处于基层第一线,直接与煤矿企业和群众打交道,要把老百姓当做自己的家人看待,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放在心上,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稳定的观念。无数事故教训告诉我们,一旦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各乡镇党委政府不仅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抢险救援,还要花大力气做好善后处理;随之而来的便是接连不断的信访纠纷问题,既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又要占据我们大量时间和人力,集中精力抓发展就是一句空话;最为叹息的是,还会给我们干部造成不可挽回的政治影响。

因此,各产煤乡镇必须要落实煤矿的属地监管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和落实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认真做好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已封停技改井、关闭矿井和非法采煤点的巡查监管,把责任落实到乡镇和村社干部,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对辖区内乱挖滥采、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要加强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不定期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煤矿安全工作例会,将安全监管工作做得“看得见、摸得着、有实效”。否则,一旦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出事,首先被问责的就是乡镇。要切实做好煤矿关闭相关工作,严格对照关闭标准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关闭到位,同时,积极稳妥做好关闭煤矿资源利用工作,帮助、引导关闭煤矿业主寻求新的创业途经。

(三)突出行业管理,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是关键,严是爱、宽是害,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来讲,抓好煤矿安全就是“尽职责”、“保饭碗”。否则,一旦麻痹大意,放松监管,就会发生煤矿安全事故,这样不仅会葬送矿工的生命,而且还有砸掉自己饭碗的危险。因此,无论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明确分工,谁负责哪方面工作,工作要求是什么,出现漏洞怎么办,都要清楚明确地定下来,都要严格落实到位,形成煤矿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在这里,我们再明确一下相关部门抓煤矿安全的职能职责,请大家一定要履职尽责,切实负责。

县煤监局作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调度考核、指导服务等日常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放掉任何一个监管细节,否则,小隐患就会变成大隐患,小事故就会变成大事故。同时,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制度,改善监管方式,协同乡镇加强驻矿安监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切实做到科学监管,确保监管实效。县安监局负责对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履职情况进行综合监督,严格督查煤矿企业对职工职业病的防治和检查,要做到大胆监管,不怕得罪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管非法煤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及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调解煤矿资源纠纷,杜绝因资源纠纷引发的安全事故;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的管理;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一旦发现非法矿井生产或有非法生产迹象,要督促配合所在乡镇及时炸封非法井口,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业主,要及时报送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县公安局负责煤矿爆破员的培训、考核以及爆破员操作证的发放工作;对全县煤矿生产、建设和停产停工期间火工产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的火工产品要及时进行清理和收缴;严查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使用火工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县经信局负责督促县供电局、县供电公司严格执行供电管理各项规定,切实保障合法煤矿的电力供应;严禁向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供电,严查非法供用电行为。

在当前煤炭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我们不仅要强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也要做好为煤矿企业的服务工作。一要营造良好环境。要帮助煤矿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纠纷难题,持续强化水、电、路等要素保障,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二要培训从业人员。要利用培训中心这个平台,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矿工职业技能。三要强化技术指导。鼓励煤矿企业采取花钱“买服务”的方式,定期聘请专家,深入一线指导煤矿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限期消除重大隐患,从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要助推转型升级。扎实抓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及时帮助办理产权、证照和过户手续,尽快组建完成x家煤矿企业大集团,确保每家企业产能达到x0万吨/年以上,实现煤矿产能与效益的双提升。

三、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督查,确保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怎么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要时刻绷紧这根弦,强化组织领导,创新管理制度,逗硬督查考核,狠抓监督问责,促进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

(一)加强安全工作领导。今天参会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和煤矿,是我县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管单位、生产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煤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攻坚战工作。各产煤乡镇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制定具体攻坚举措,全力抓好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每月要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和不定期巡查,每两个月要召开一次专题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切忌只顾眼前不谋未来,我们今天在这里开会强调一下,你们就动一下,抓安全像挤牙膏一样,那是十分危险的,只有健全制度方能管长远、治根本。要健全县级领导包矿制度,各产煤乡镇要主动向县领导汇报挂包矿的日常管理情况,妥善处理各项安全维稳工作。要健全行业部门领导包片制度,县煤监局各包片领导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要健全驻矿员驻矿制度,各驻矿员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现场监管,切实做到驻矿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安全监管不流于形式。要健全矿长保护员工安全的各项制度,各矿长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带班制度,做到带头下井,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三)狠抓安全生产督查。安全生产的核心是防止事故,安全生产督查就是为了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消除,从而保障生产安全进行;所以说安全生产督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以督查为手段,还可以倒逼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落实监管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生产指导,县上组建成立的5个督导组,每周至少对监管片区的煤矿企业开展2次专项指导,重点研究包片煤矿企业机械化改造、灾害治理、劳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安全生产指导细则,切实做到“一矿一策”,方案可行,措施具体。要强化安全督查,县安监局、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深入煤矿企业和部门乡镇进行督查,查看驻矿安监员是否到位、安全监管是否落实,要及时跟踪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或履职不到位的企业、部门和乡镇,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逗硬安全考核奖惩。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挥好考核的“风向标”和“导向仪”作用。要严格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岗位,执行死亡控制指标考核制,将履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逗硬考核奖惩。要严格事故煤矿处罚,对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煤矿,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关停。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该奖励的必须兑现,并与干部评优晋级、提拔任用相结合,鲜明是非分明、爱憎分明、赏罚分明的干事导向。

(五)强化安全监督问责。安全生产无小事,尤其是煤矿安全,只要一不留神,安全隐患就如下山的猛虎直面扑来,给群众带来巨大的伤害和损失。因此,我们必须要用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痛处”,从而确保一方平安。要建立最严厉的事故追责机制,严格落实煤矿事故隐患倒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追究所有责任人的责任,使因思想麻痹和侥幸心理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受到更大的震动和教育,让非法违法的肇事企业和肇事者付出更大的代价;凡一个乡镇发现一处煤矿非法生产、建设的,严格追究乡镇、监管部门相关领导的责任,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对驻矿人员严肃处理直至辞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从严追究电力、火工产品的监管失职责任,在煤矿安全追责方面我们绝不心慈手软。

同志们,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规律表明,煤炭市场越疲软,煤矿安全投入不足、人心不稳、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就越突出,安全生产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就越大。希望大家必须对此高度警惕,切实增强抓好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理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严格管理,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繁荣美丽新xx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同志们:。

省政府于10月11日下午在省政府小礼堂召开了17个产煤市州政府领导,安监,监察,劳动社保,工会,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近200人参加的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陈泓贵主持,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刘佑林厅长,省安监局林书成局长,省总工会罗林书常务副主席,省劳动社保厅张列加副厅长就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精神和抓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从各自的职能方面发了言,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肖天任董事长就广安龙滩矿井发生“10.4”特大透水事故抢险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作了检讨.乐山市政府,邻水县政府就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了经验介绍.杨志文副省长与市州政府签定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责任书,并作了重要讲话.省上会议后,市政府极为重视,要求立即贯彻实施,决定召开今天会议.省上各位领导的讲话精神已在市上各部门发言材料中,杨省长讲话重点,李秘书长还要专题讲,我就省安监局林书成局长讲话要点及我市如何贯彻省政府会议精神作个发言.

一,“两个文件”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在狠抓瓦斯治理工作的同时,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的煤矿实行了“五整顿,四关闭”.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较大的困难和阻力.一些煤矿该关不关,该停不停,或者明停暗开,日停夜开,假整顿真生产,假关闭真开采,导致事故频繁发生.7,8两个月,全国煤矿事故死亡1062人,同比上升9.7%.两个月煤矿共发生67起重特大事故,其中39起发生在已责令关闭或停产整顿,但仍然违法生产的煤矿,约占60%.由于停产整顿和关闭工作不落实,以及各地政府明令停产整顿或关闭的小煤矿,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不少已成为滋生事故,吞噬矿工生命的陷阱,对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

从今年5月lo日开始,全国人大会通过对全国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问题相当突出,主要是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居高不下;小煤矿成为事故多发的“重灾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执法不力.在深刻分析影响煤矿安全的各种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基础上,全国人大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建议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煤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

国务院针对全国人大会执法检查发现的一些煤矿忽视安全,管理混乱,受煤炭市场高需求的刺激,一些非法矿主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开采,非法开采;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存在着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缺乏强有力的制裁手段和后续措施,没能有效制止非法开采和违法违规生产;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接受贿赂,参与办矿,包庇袒护非法矿主,充当“保护伞”,以及现行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有的显得失之以宽,失之以软,不足以震慑违法犯罪等问题,审时度势,及时采取措施.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9月3日,温家宝签署第446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短短半个月里,国务院相继制定出台了两个关于煤矿安全的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煤矿安全问题的重视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扭转煤矿安全状况的决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两个重要文件的出台,是针对煤矿安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而采取的有力措施,反映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从的12.22下降到目前的6.4左右,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特别是我市煤矿只有七矿七井,规模小,年产量不足30万吨,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煤矿事故居高不下,今年已发生煤矿事故2件,死亡3人,伤1人,超额完成省下达控制指标数.“两个文件”的出台,为我市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整治,强化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对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两个文件”的重要内容和特点。

国务院“两个文件”总结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经验和一系列事故教训,阐明了国家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主要政策,规定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在整顿关闭工作上的责任,解决了整顿关闭工作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建立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一系列制度.

一是构建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体系.本着“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对各方责任做出了明确界定.明确煤矿企业是预防事故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包括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预防事故负主要责任.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建立并落实预防煤矿事故的责任制,监督检查煤矿预防事故的情况,及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同时明确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查处职责.特别强调的是,对每一项预防事故的工作,在提出要求的同时,都严密规定了违法违规行为应受到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明确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程序和步骤.第一,排除隐患.凡存在危及煤矿安全的15种隐患和行为的煤矿,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第二,停产整顿.对存在隐患而不排查,不报告,不整改的,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提出停产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整顿结束后要在煤矿提出申请60天内验收完毕.在明确停产整顿对象的同时,规定所有不合格煤矿只能给予一次整顿机会,整顿的最后期限不得超过今年年底.第三,矿井关闭.凡属无证非法开呆的矿井,已经关闭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矿井,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矿井,必须关闭;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而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煤矿应予关闭;对拒不停产整顿的煤矿和停产整顿逾期不合格的煤矿,要依法予以关闭.地方政府在接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关闭的文件7天之内做出决定,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关闭煤矿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关闭煤矿应做到:吊销相关证照;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妥善遣散从业人员.同时《特别规定》还对“非法煤矿”做出了确切的定义,没有依法取得各种必需的证照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生产的都为非法煤矿,都属关闭取缔的对象.

三是提出了预防煤矿事故的一系列制度保障.《特别规定》针对有的企业违背安全生产规律冒险开采,有的企业丢掉了一些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和工作方法,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办煤矿,谋取私利,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坐视不管,甚至包庇纵容,成为违法行为的保护伞等问题,规定了对通过重大隐患实行客观,公正,科学的专家论证,在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止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实施关闭;煤矿企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煤矿负责人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轮流带班下井;依法查处腐败行为,严禁公务人员投资入股办矿;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维护全社会和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举报监督权等六项制度和措施.同时规定了对关闭取缔的矿井,停产整顿后经验收合格恢复生产的矿井进行公告,加大社会舆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已被责令停产整顿而明停暗开,非法生产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案件,要向社会公开查处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职工和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等.

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具有鲜明的特点:。

一是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两个文件立足于煤矿事故的防范,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做出的各项规定,包括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和惩罚,都体现了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二是体现了责权一致的原则.在赋予煤矿企业,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职权的同时,也明确了必须承担的责任,对不履行责任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相关要求和规定一定要认真掌握,严肃对待,自省,自警,自勉,既要依法监督和查处别人,也要防止触犯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政纪法规.

三是体现了“依法治安”方略和执法从严的要求,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决维护广大矿工生命安全,维护法律尊严和政府权威的坚定意志,体现了治理煤矿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须用重典的法治思想.如对违法违规煤矿的罚款上限升到200万元,对个人的罚款上限升到l5万元,大大加大了经济处罚的力度.

四是体现出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所有的要求和规定,都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吸纳了各地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把预防煤矿事故的各个环节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对每个环节上的违规行为作出的处罚规定,有量化标准,易于操作.如停产整顿煤矿擅自生产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在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的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1—5倍的罚款.

三,“两个文件”的贯彻实施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两个文件”精神,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文件.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监总局四部委《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具体明确了清理纠正的范围,办法和要求,对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工作和纪律要求,对逾期不主动申报,并经查实有上述违纪违法行为者,一律就地免职,并依法从严惩办.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进行了传达贯彻,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国资监管部门,安监部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组成的清理纠正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的清理纠正工作,开展了登记核实工作.为确保清理纠正工作取得实效,9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又联合发出了《关于对清理纠正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国监明电[]13号),要求上级清理纠正工作小组组织督查组对下级清理纠正工作的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各地清理纠正工作将于l0月15日结束,各省级清理纠正工作小组于10月20日前将清理纠正工作情况报中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围绕贯彻“两个文件”,出台了隐患认定,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安全培训,举报奖励五个方面的配套办法,把煤矿事故预防工作落实到每个可操作的环节上.一是出台《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标准》,详细阐释了《特别规定》列举的15条隐患.二是出台《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对隐患排查,停产整顿的程序,内容,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整顿验收办法,标准等提出具体要求;对关闭矿井对象,工作程序,关闭的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三是出台《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规定煤矿企业必须按要求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物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其中矿长必须参加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矿长资格证颁发的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矿长资格证;煤矿瓦斯检查工,井下爆破工,安全检查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四是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联合出台了《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的设置,举报案件的核查以及奖励办法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对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应给予实名最先举报人1千元至1万元奖励,奖金由同级财政列支或中央财政列支.

省委,省政府对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发出了通知,召开了专门会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市政府对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极为重视.在9月19日召开的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谭力书记强调“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对老百姓负责”.唐利民市长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要“六个到位”的要求,林新副市长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讲了具体措施.唐利民市长在广安龙滩矿井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通报上批示:望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检查到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建立起责任制,随时抽查,把强调安全,检查安全落到实处.林新副市长批示:煤矿依法,安全,有序的进行生产至关重要,我已去安办反复讲了这件事,请华建同志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工作,确保万无一失.为此,市安办,监察,经贸委对市内七矿七井进行了逐一检查,针对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时限.

四,当前应注意抓好的几项工作。

贯彻“两个文件”关键在于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当前应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运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各种媒体,以及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专栏节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社论网评等各种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让全社会所熟悉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制度措施,为煤矿的安全生产营造一个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是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做好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安县高川煤矿矿井关闭实施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需要整改的内容实施全过程监督的基础上,到期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江油,北川,安县政府要加强对整顿关闭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联合执法机制,调动各部门积极性,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坚持依法行政,有效地实施特别规定确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推动企业发挥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及时消除煤矿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并做好停产和关闭煤矿的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继续落实煤矿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加强对重点煤矿瓦斯集中治理的督导,推广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对矿井通风和安全生产能力进行核定,专家技术“会诊”后续整改工作和煤矿技术改造等,把瓦斯治理攻坚战逐步推向深入.

四是继续按照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监总局四部委的通知要求,严肃惩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严厉查处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行为.

煤矿安全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安监局对各位领导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川南分局对信任表示衷心感谢!也是对泸县安全工作鞭策。受会议安排,我就泸县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向各位领导从三方面作以简要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泸县地处川南,位于泸州北部,地貌以浅丘为主,幅员面积1532平方公里,辖19个镇,全县辖19个镇,总人口106万人。泸县矿区井田范围截止到20xx年5月现有32对矿井,其中:高瓦斯等级矿井有16对,低瓦斯矿井16对。具有煤尘爆炸性的矿井19对;具有煤层自燃发火倾向矿井20对。矿区总面积平方公里,占用储量98843kt,可采储量为60450kt。所有开采煤层均属极薄煤层,煤层厚度在之间。开拓方式以斜井开拓为主,回采率86―90%。煤矿灾害主要有水患、瓦斯、顶板和煤尘等煤层均属稀有煤种即无烟煤(1/3焦煤),主要用途为工业用煤和电煤。从业人员6000余人。年上交利税1亿余元,是泸县主要产业之一。

(一)广泛宣传,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利用召开全县煤矿安全例会、班组长和全员培训等机会,广泛宣传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使煤矿业主、矿长真正认识到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就是抓安全,强管理,只有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才能持续稳定好转。通过宣传,使绝大多数煤矿企业能够主动抓标准化建设工作。

2、不断学习,更新观念。一方面是组织煤矿企业加强对标准的学习;另一方面是到外地企业实地学习考察。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以来,分期分批组织煤矿业主、矿长到攀枝花、内江、乐山、大足、河南、内蒙等先进地区和煤矿参观学习。通过学习,使煤矿企业进一步认识到抓标准化建设工作既是树企业形象,更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增强了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信心和决心。

(二)加强领导,完善体系,狠抓落实

1、县安监局成立了安全质量标准化专家组,配齐了综合管理、采、掘、机、通、运、地测防治水七大专业组工程技术人员,并参加了市安监局组织的专门培训。负责全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坚持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做到管理常态化,扎实有效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制定规划,分类指导,逐矿达标

1、摸清情况,制定规划。针对各煤矿企业基础情况制定达标规划,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煤矿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做到生产矿井侧重于现场,建设矿井侧重于制度建设和施工项目;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照标准逐矿进行考核评估,找出差距和问题,确定整改达标的重点,及时督促整改,坚持先易后难和具有现实安全隐患优先整治的原则,最终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

2、树立典型,共同达标。首先,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泸县鑫福矿业有限公司狐狸坡煤矿、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列入首批“达标”矿井,并作为全县“示范煤矿”,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引导和带动全县煤矿企业深入持久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突出重点,加大投入,鼓励创新

1、突出重点难点,狠抓关键环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贯穿矿井生产活动的全过程,“采、掘、机、运、通”是重点,“一通三防”是重中之重,防通风瓦斯事故和防治水更是关键环节。在日常管理工作上,我们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现场,充分发挥区队、班组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注重过程控制,务求取得实效;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

煤矿安全讲话稿

各位领导、各位工友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注意安全,每时每刻》。

安全,不是主观臆愿,而是实实在在的客观实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我们在细微处麻痹松懈、心存侥幸,就常常会被置于不安全的、暗藏玄机的危险境地。我们时时处处讲安全,查隐患,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其实安全每时每刻都存在于我们生产生活的每个角落。下面我为大家讲述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的事故案例:

xx月xx日二班下午3:40分准备队小班班长xxxx像往常一样,结束了一个班的工作,检查工作面安全无遗漏后,仔细的与接班人员做好交接。与工友们一起踏上升井的路,行至到48门处,由于自动风门失效不开,工友xxxx和xxxx二人将风门拽开通过后,拉住风门叫班长赶紧通过,xxxx班长刚要过时,风门突然关闭,将xxxx班长右脚夹住,他赶紧用左手撑风门将右脚拿出,这时渐渐紧闭的风门把左手手指夹住,xxxx班长下意识的往回一拽,左手无名指手指肚一下被夹脱落。

正是因为风门坏了没有及时维修,而xxxx班长忽视了行走过程中的安全,造成了这次的事故。出现事故后,本来正常有序的家庭生活,由于他的事故发生而变得忙乱不堪,每天经受着伤痛的折磨,而妻子每天都以泪洗面,又不分昼夜地伺候他,全家老小都在为他担惊受怕,平静的生活乱了套。xxxx班长不但身体饱受了痛苦,经济上还遭受了损失。本来一家人准备欢欢喜喜的过年,结果都每天奔波在医院。

xxxx已经是十多年的老班长了,一直以来他在工作中总是兢兢业业,关注安全也是一丝不苟,他管理的班组不但任务完成得好,安全也一直是最好的。多次被评为优秀班组。就这样有着丰富安全管理经验的班长,却在下班的行走过程中出现了这样的事故。

工友们,这个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的事故案例,这个案例用血的事实来警示我们,关注安全时时刻刻,我们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同志们:。

这次座谈会,是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刚刚结束的时候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9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视频会议的工作部署,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加大瓦斯治理工作力度,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果断有效的措施,更加严厉的责任追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同志们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永康、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要求和毅中、铁锤同志在周一视频会上就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所作的工作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这次会议安排在合肥召开,也是促进学习安徽省在煤矿瓦斯治理方面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安徽省是煤矿瓦斯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原煤产量占全省煤炭产量的85%。多年来,他们在瓦斯治理方面,转变思想观念、开展科研攻关、加大投入力度、采取综合治理技术,取得明显成效,他们的经验也在全国进行了推广。上个月,省经委和安徽煤监局又联合下发了《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的通知,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今年1~8月,全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瓦斯事故,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2.51亿立方米,先抽后采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成效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很值得我们重点省学习借鉴。

昨天和今天上午的会议上,与会各单位的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地区瓦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联网、瓦斯等级鉴定等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煤矿瓦斯事故的特点和原因,提出了下步防范瓦斯事故的具体措施。大家围绕煤矿瓦斯治理、防范瓦斯事故、深化瓦斯治理攻坚战以及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瓦斯等级鉴定,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煤矿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进行了交流座谈。今年以来各省(区、市)围绕瓦斯治理攻坚战、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认识十分清楚,就下步如何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防范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希望同志们抓好落实。

这种座谈会的形式很好,大家在座谈中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一些防治瓦斯的理念、做法也值得借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提升瓦斯治理理念。贵州省提出要不断更新、提升瓦斯治理理念,由“瓦斯超限不准作业”转变为“作业过程中不允许瓦斯超限”,由“防治突出”转变为“消除突出”,把“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的观念转变为“不准瓦斯超限”、“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杜绝边生产边治理瓦斯。河南省大力推广“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转变、从“生产过程治理”向“超前治理”转变、从“管理措施型”向“技术工程型”转变等瓦斯治理的先进理念。

二是注重源头治本。河北、山西、河南、四川、重庆等省市加大资金投入,大力落实瓦斯抽采、保护层开采、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等治本之策。四川省对瓦斯大的53对矿井建立固定抽放系统,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技改有抽采设计,实现抽采“三同时”,特别在小煤矿建立固定抽放系统上,在瓦斯抽采利用上有突破。山西、陕西强力推进采煤方法改革,形成正规壁式回采,通过优化采掘部署、提高通风系统可靠性。甘肃对重点煤矿进行技改,实现了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综合机械化开采,使矿井通风系统简化、可靠、安全;突出煤层不采保护层不许开采,不抽采达标不许掘进。内蒙古自治区着力推进煤矿结构优化,灾害重的、无能力保证安全的几个重点地区的小煤矿全部关闭。两年关闭900处,褐煤地区不再建井工矿井,现有的小煤矿也要关闭,煤炭工业走上了结构不断优化的良性发展轨道,实现产量大幅提升、事故大幅下降。

三是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湖南省在瓦斯灾害严重和事故多发地区开展瓦斯治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建设,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示范市分管市长为副组长的瓦斯治理示范点创建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试点矿井进行“会诊”,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对治理进度、治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带动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陕西煤管局领导分工包片,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明确,工作力度大。重庆市针对有开采保护层和开采单一煤层两种不同的突出矿井,选择基础好、有代表性的矿井建设示范矿井,为其它突出矿井提供防突经验。

四是发挥重点煤矿和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山西省组织国有重点煤矿对口示范、培训、指导,推动阳泉市、晋城市许多乡镇煤矿全面开展瓦斯抽采利用。四川省确立由省安科院牵头,集中省内院校、国有大矿技术力量,尽快完善和提高已有瓦斯抽采利用系统,在37个县建立远程数字化监控平台,组建26户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形成符合四川煤矿瓦斯治理实际需要的实用技术。广西邀请重庆煤科分院、镇江中煤电子公司等安全监控系统生产厂家到乡镇小煤矿进行技术指导。

五是强化对通风特殊工种的培训。四川省将煤矿防突人员列入特殊工种予以管理;重庆、内蒙古大力培训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人员,促进了区域技术服务中心的建设;河南省要求新升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系统培训,熟悉突出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同时,各位同志在座谈中也提出一些好的建议,如加快修订突出细则、加强技术研究等,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大力度。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我就贯彻落实这次视频会精神,强调三点意见:

第一,紧紧抓住“四个要点”、“六项工作”,加深对家宝重要讲话精神实质的理解和把握。

在总局党组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最近我们在全国煤炭工业战线组织开展了评选表彰劳模先进的活动。9月18日,国家人事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合发文,授予199个单位“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364名同志“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35名同志“全国煤炭工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9月27日,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代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家宝接见之后,总局党组召开扩大会,围绕如何深刻理解、切实贯彻落实家宝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煤炭工业的改革发展,加强煤矿安全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进行了学习讨论。

家宝的接见和重要讲话,是煤炭工业、煤矿安全和全国安全生产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学习贯彻家宝的重要讲话,是当前煤炭行业和煤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一项中心任务。各级领导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自觉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指导推动各项工作。

毅中同志概括的“四个要点”和“六项工作”,建立在对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反映了党组初步学习的认识和体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各省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对这“四个要点”必须切实掌握,加深对讲话精神实质的认识和把握;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如何做好“六项工作”,把讲话精神和总局党组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政府网站要全文登载毅中同志在这次视频会上的讲话,《安全生产报》和《中国煤炭报》要编发专题和评论文章,并及时反映各地、各单位的学习贯彻情况。

第二,抓住整改、补课等关键环节,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目前正处在关键阶段。正如毅中同志多次讲的,对前一阶段工作取得的成绩不能高估,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不能忽视。要坚决克服“差不多”、“松口气”等不正确的思想认识,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十月份和四季度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持续不懈地抓下去。各地、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机构不能撤,工作力量不能减,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不能松弛。对隐患治理、回头看和重点单位补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两个长效机制等关键环节,一定要抓紧抓好。

关于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希望大家把握三点:一是要看作是专项行动的继续和深化。具体工作中要与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纳入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提高效率。不要另设机构,不能分散精力。二是要注意发挥安委会的作用。排查安全隐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责所在。要用好政府安委会和安委会办公室这个抓手,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把这方面的工作主动负责地抓起来。三是要注意沟通协调。发挥相关部门的积极性。除了大型煤矿、大型石油化工、大型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这些我们直接负责监管的领域之外,其他方面的排查要依靠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要是支持配合。

第三,加强“十七大”期间的值班值守和安全防范工作。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这段时间,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岗位,尽量减少外出。要从实际出发,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注意企业预案与地方政府预案的衔接,确保发生事故、出现紧急情况后能够迅速启动预案,有效组织抢险救援。要加强调度值班工作,任何时候都要有一名领导干部带班值守,保持信息畅通,发生紧急情况后要立即向总局调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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