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调研报告范文(13篇)

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调研报告范文(13篇)

ID:8923761

时间:2024-01-11 09:12:27

上传者:QJ墨客

调研报告的写作过程需要进行反复修改和精炼,以确保内容的科学性和可读性。撰写调研报告时,我们可以参考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理论框架,为报告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

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问题及成因分析调研报告

面部,发音为mi&agravenl&iacuten、中文的意思是面对。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乡镇纪检是我们党和政府在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当前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廉洁履职上还不尽如人意。甘谷驿镇纪委根据所掌握的一些情况,与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面对的情况极为繁杂,但在镇党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我镇纪检监察干部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实际需要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需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1、办公条件差。乡镇纪检监察的没有独立的信访室,基本上都是干部的休息室及办公室,而且还是两人公用一个办公室,难免影响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

2、没有专职人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基本上兼职较多。就我镇而言,镇纪委副书记负责纪检工作的同时,还要管理政府办公室的工作,工作繁忙,难免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进度。

3、岗位不稳变动大。乡镇工作很难保证人员稳定性,工作人员刚熟悉纪检工作,就因为调动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导致新配备人员对业务不熟悉,耽误了正常工作开展。就我镇纪检工作人员,今年专职委员就换了3个。

4、软面薄情现象严重。乡镇纪委干部当地亲朋好友熟人多,办案上怕伤感情不敢主动找当事人谈话,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怕遭报复畏畏缩缩,遇事往往都是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推脱居多。

1、改善办公条件。镇党委应该为镇纪委配备单独的信访室,购置新电脑、相机、录音笔等办公用品,切实改善纪委办公条件,大力支持镇纪委监督执纪、执法办案。

2、优化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一名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担任纪委专职委员,协助纪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工作,彻底改变过去纪检监察干部占位不谋事现象,同时要加大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

3、配优专职队伍。综合考评干部素质,选调政治素质高,熟悉财经、金融、法律等方面业务的专门人才,配备到乡镇纪委并确保专人专用,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并且要把专职干部留得住,制定相关政策,限制干部随意抽调或调动,从而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和效率。

4、加强思想教育。继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教育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坚持党性,提高自身预防腐败能力和依法执纪、依法办案能力,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存私心,不谋私利,切实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树立良好的纪检队伍形象。

乡镇纪委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向广大基层群众,面对生产和生活在一线的党员干部,是推动基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践行者和最基本的力量。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亟待解决的课题。

近年来,杭埠镇纪委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强化主责主业、加强队伍建设、厘清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为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

1、主责主业逐渐回归。换届以来,我镇党委认真贯彻上级纪委精神,调整纪委书记分工,明确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

2、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我镇纪委共有5人组成,其中纪委书记1人,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人,专职纪检监察干事1人,纪委委员2人。xx年8月,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内部监督,我镇在全部27个村党组织和8个非公企业党支部配备了纪检委员。

3、执纪能力不断提高。换届以来,我镇纪委采用周会制的形式,定期集中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上级纪委有关文件精神,了解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和任务要求,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政策水平。另外,我镇纪委全体成员通过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执纪能力得到了不断提高。

1、“三转”不到位。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乡镇纪委全体成员应将主要精力用在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上。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经济建设、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过多占用了乡镇纪委的时间和精力,“三转”不到位,容易造成“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

2、履职尽责困难多。乡镇纪委直接面向广大基层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一线的党员干部,其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到基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监督乏力、工作摆不开、效果不明显的现象。此外,乡镇纪委问题线索来源不足,信访成案率低,独立办案能力差,不少有价值的线索都被反映到上级纪委。例如:我镇纪委问题线索来源主要就是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转办件。

3、执纪能力不够。当前,基层违纪案件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违纪人员作案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越来越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乡镇纪委普遍缺少法律、财会、金融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这就会造成乡镇纪委在查办专业性案件时无从下手、力不从心。例如,从我镇纪委这几年查办的案件来看,自办的大多是计划生育、村干部失职渎职等“简单”类案件,经济类案件很少。

1、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是纪委实现“三转”的前提,没有党委的支持,纪委的“三转”将是“空转”。乡镇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汇报上级重要精神,让乡镇党委转变原有观念,形成高度共识,明白支持“三转”是份内之事、应尽之责。乡镇党委要以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严格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2、强化履职担当,落实监督责任。乡镇纪委要严格落实好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要明确职责定位、理清工作思路,聚焦主业,敢于担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切实集中精力,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要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落到实处,坚持抓早抓小,对问题苗头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方面有所作为;要打铁还需自身硬,带头严格自律、带头纠正“四风”、带头转变作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依法规范监督执纪问责行为,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坚决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腾出更多的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能。

3、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纪能力。上级纪委应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全方位提升乡镇纪委的执纪能力。可以采取举办专题讲座、集中培训、上门辅导、跟案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办案能力。同时,加强法律、财会、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专业水平。此外,上级纪委可以统筹安排,将乡镇划分为若干办案合作区,乡镇案件的办案人员由上级纪委统一调配,积极实行镇案县领办、镇镇交叉、异地办案等有效手段,切实提高乡镇纪委执纪能力。

乡镇纪委是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并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xx大后党风廉政、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对纪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纪检机关,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结合本村大实践活动下面我就任职以来在工作中了解的情况做一些浅显的思考。

就我县而言,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应付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多少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

1、乡镇纪检监察基本无专职可言,均为兼职,我作为纪委书记要管市政和人居环境,纪委委员也都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基本未履行纪检工作职责。

2、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大多为去年新任的,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较差。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起色不大,多为应付了事。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无办案经费,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1、思想认识有差距。一是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领导认为惩处了其下边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二是乡镇纪委书记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也认为纪检工作是“得罪人”的,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有用的,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

2、纪委班子配置上不恰当。我乡纪委由5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4人通常是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平常他们都是干他们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3、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上级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存在,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1、理顺管理体制,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收归县管。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2、优化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部(不包村)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干的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3、理顺工作顺序,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乡镇纪委面临人员少、无经费、无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经验等一些客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要开展好各项工作,就必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上,要向党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紧迫性和恶劣性,树立惩处腐败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是促进社会更加文明、繁荣昌盛的内在因素。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结案,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进入司法程序的进入司法程序,创造一个明朗的政治天空。

4、强化监督检查,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报告

年第一季度,

xx。

镇纪委在县纪委及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监督责任,以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县纪委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推动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就这段时间来,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镇党委作为镇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要在日常工作中将党风廉政的宣传教育、政风行风建设贯穿于始终,要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班长、班子成员以及党员干部的责任,确保责任的落实。镇纪委要在镇日常工作中履行监督职责,要强化对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等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在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力度,增强廉洁意识的同时要把着力点聚焦在平时,紧紧盯住日常的责任落实,抓好督办检查,要敢于动真、勇于碰硬,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工作状态,扎实开展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配合镇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

xx。

同志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一季度,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共查处各类违纪案

1

件,其中。

2

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针对村支部两名干部违法违纪事件,要求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干部强化自律意识,并重点就易发腐败的财务管理环节等,加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同时,在机关干部大会、村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强调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执行制度的严肃性,严防新的腐败行为发生。

我镇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规定要求,狠抓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修订了

1

项机关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明察暗访力度,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宜。

一是在制度建设上,我镇制定并完善了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的监督与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采购、结算等制度,规范了从政行为,做到了阳光透明;二是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上。我镇围绕权力行使、资金流向、项目质量等关键环节,对可能产生的廉洁风险点进行逐一排查,并针对查出的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构建预警机制,有效处置风险;三是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重大项目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无帐外帐、小金库问题。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在

2

4

月在全镇组织“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活动,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和各村书记主任收看《硕鼠之害》、《利剑出鞘清风劲》等警示教育片,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回顾这个季度来的工作,虽然我镇纪委在落实廉政建设和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认为廉政建设工作只与领导相关,与自身关联不大,从而导致普通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二是干部职工教育形式有些单调。受客观条件约束,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工作往往只能通过宣读文件、观看教育片等个别集中方式进行,而这些教育方式缺乏立体感和真实感,不能让干部职工真正有代入感,从而导致教育结果不尽人意;三是镇党风廉政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制度的落实不是很到位;四是反腐反腐倡廉工作创新力度不够,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五是纪检监察力量较为薄弱,只有一名专职纪检副书记,没有专职监察干部,出现非党干部违纪纪委无法处理。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镇将一如继往地按照上级县委、县纪委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在预防贿赂和职务犯罪上下功夫,在健全和完善防治不廉洁的工作机制下功夫,确保我镇持续健康发展,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

“八项规定”,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常态化。

结合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点、群众作风,在履职尽责和服务群众中“正作风、树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是继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决整治政风行风,坚决预防、惩治系统内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五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认真梳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不足,建立健全党风廉政的各项制度,通过教育和制度的落实,确保队伍的廉洁。

镇纪委年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汇报

2020年下半年,留盆镇纪委按照县纪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狠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将我镇纪委下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工作汇报如下: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践行两个维护,下半年,坚持每月党委会议上听取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与各党支部签订目标责任书20份,与班子成员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11份。成立了县监察委派出留盆镇监察办公室,将不是党员的村组干部纳入了监察对象,实现了对村组干部监察全覆盖。镇监察办公室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将20个村监委会主任聘请为廉情监督员,打通了镇纪委对各村从严治党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上半年镇党委共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听取镇纪委工作汇报2次。

一是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坚持党统领一切,坚守“协助”的职责定位,为党委发挥主体作用提供有效载体。二是强化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不断完善报告请示制度,对作出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党政纪处分等重要事项,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三是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结合整治“吃拿卡要”、狠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行动,我镇各办公室、各所站共自查问题8条,现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75名工作人员均签订抵制“吃拿卡要”公开承诺书。

认真贯彻落实“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文件精神,镇纪委定期开展工作作风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反面典型利用“约谈”利器,及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今年来共约谈9人次,全镇通报批评9人。

半年来,初核案件线索7起,立案5起,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1起,违反工作纪律1起,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批评教育8人。

今年以来,我镇留盆、殷湾、前徐等七个村接受了县委巡察组的巡察。通过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议,使各村党员干部学习掌握了财务、党建、村务等相关知识。各村均已经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立台账,并修订和完善了《村三资管理制度》、《村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村两委干部管理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等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使巡察成果得以强化和运用,扎牢了不能腐的笼子。综合用好巡察成果,现已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线索3起,党纪处分4人,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在阵地建设方面,镇纪委在集镇人流集中处设立了100米长廉政宣传漫画长廊,生动形象的进行廉政宣传。在新闻宣传方面,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新闻网站、广播电视等方式发布廉政信息,拓宽了广大党员干部获取廉政信息渠道,达到廉政宣传全覆盖。

在警示教育方面,镇纪委坚持以案释纪,以案促改,选取发生身边的典型案例,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议5次,通报典型案例13次。将以案促改深入基层、深入村居,今年来共在案发村委召开议案促改会议7次,用身边的事例教育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使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将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给每一个党员干部,增强不敢腐的自觉。

一是抓实抓细政治学习。镇纪委成立学习小组,开展集中学习8次,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从中汲取智慧、营养,锤炼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政治品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实战练兵。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认真落实全员培训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训,推动全员培训由全面覆盖向提高效能转变,由业务培训向实战训练拓展,由必知必会向融会贯通提升,全方位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打牢监督执纪执法的政治根基和业务功底,提高工作效能。

三是规范权力行使。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执行情况专项学习,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带头作表率。从而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做到公正文明执纪执法。

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准确定位,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在镇党委的领导下,镇纪委认真协助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建设。全面组建成立以党组织负责人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中共元宝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一岗双责”任务分解落实到位。与13个行政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对辖区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的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督查方案立项确定了养殖污染整治“百日攻坚”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专项督查工作,较好解决了镇纪委发挥监督职责与镇党委政府开展中心工作之间的关系。三是理清方式,实现有力监督。按照监督再监督的原则,明确镇纪委不再直接参与项目招投标、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监督工作,而是针对各项工作落实过程中的制度执行情况、纪律遵守情况、个人工作态度等内容进行跟踪督查,使镇纪委有限的专职纪检干部力量用到刀刃,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

(三)条出实招,保障决策部署落实。一方面,根据元宝镇20。

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督查方案进一步加强对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横渡溪治理等重点项目、重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作不认真,无客观理由延缓工作推进的镇村干部,通过第一次约谈,工作再无进展进行通报的督促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积极配合工作开展的普通党员,通过门谈心谈话,重申纪律要求等形式,督促他们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镇纪委全年共开展养殖污染整治“百日攻坚”督查xx次,三改一拆督查6次,五水共治督查20次,普通党员门谈心谈话12人次,有效保障了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根据出台的元宝镇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认真开展“三资”管理责任清产核查,针对市纪委反馈的部分村干部外出包车、餐费、村干部误工报酬、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xx日内整改到位对涉农惠农资金方面做到严格按程序申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有疑点的,或不符合逻辑的,及时组织相关干部跟进校查。

(四)敢于亮剑,突出纪委工作主业。一方面,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衡州市委“八条禁令”、江山市委“十个不准”等作风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议镇党委制定出台元宝镇关于违反作风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处理办法(试行),对存在工作纪律、效能建设、廉洁自律等问题的,给出了具体的处理方案。全年对镇机关干部会议督查37次,加班督查1次,村级纪律督查18次。另一方面,集中精力加强办信办案工作。按照级有关抓早抓小的要求,认真核查每一个信访举报件,对于信访核查中发现的小问题及时提醒教育,避免小错酿成大错同时对于司法机关移送的违纪线索,严格按照纪律要求查办到位。全年共办结信访件5件、网投诉件50件,查办酒驾案件4件。

(五)重视宣教,树立反腐倡廉意识。一方面,我镇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内容纳入镇村干部日常学习计划,坚持每月一次党纪党规和政策性法规学习不动摇,并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法规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孝廉文化讲座。积极参与市纪委举办的廉政漫画巡展,组织镇纪委委员和村监会主任前往王村竹子林革命遗址开学党章、明纪律”

活动,在溪、鳌头等村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另一方面,结合我党今年新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镇党政班子、全镇干部、基层党组织三级学习和宣讲准则和条例活动,通过不断的辅导和解读,真正使得全镇党员对相关要求入脑入心。截止到目前,全镇各级党组织已开展准则和条例学习会20次,发放专业书籍120本,参与学习的党员干部达2300人次。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虽然我镇纪委在落实廉政建设和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还有部分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还有极少数千部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发生。

针对述存在的问题,镇纪委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强化制度建设,丰富监督举措,严肃纪律要求,为建设惠及全镇人民的“幸福元宝”保驾护航。

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准确定位,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在镇党委的领导下,镇纪委认真协助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建设。全面组建成立以党组织负责人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中共元宝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一岗双责”任务分解落实到位。与13个行政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对辖区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的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督查方案立项确定了养殖污染整治“百日攻坚”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专项督查工作,较好解决了镇纪委发挥监督职责与镇党委政府开展中心工作之间的关系。三是理清方式,实现有力监督。按照监督再监督的原则,明确镇纪委不再直接参与项目招投标、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监督工作,而是针对各项工作落实过程中的制度执行情况、纪律遵守情况、个人工作态度等内容进行跟踪督查,使镇纪委有限的专职纪检干部力量用到刀刃,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

(三)条出实招,保障决策部署落实。一方面,根据元宝镇20。

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督查方案进一步加强对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横渡溪治理等重点项目、重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作不认真,无客观理由延缓工作推进的镇村干部,通过第一次约谈,工作再无进展进行通报的督促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积极配合工作开展的普通党员,通过门谈心谈话,重申纪律要求等形式,督促他们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镇纪委全年共开展养殖污染整治“百日攻坚”督查xx次,三改一拆督查6次,五水共治督查20次,普通党员门谈心谈话12人次,有效保障了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根据出台的元宝镇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认真开展“三资”管理责任清产核查,针对市纪委反馈的部分村干部外出包车、餐费、村干部误工报酬、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xx日内整改到位对涉农惠农资金方面做到严格按程序申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有疑点的,或不符合逻辑的,及时组织相关干部跟进校查。

(四)敢于亮剑,突出纪委工作主业。一方面,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衡州市委“八条禁令”、江山市委“十个不准”等作风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议镇党委制定出台元宝镇关于违反作风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处理办法(试行),对存在工作纪律、效能建设、廉洁自律等问题的,给出了具体的处理方案。全年对镇机关干部会议督查37次,加班督查1次,村级纪律督查18次。另一方面,集中精力加强办信办案工作。按照级有关抓早抓小的要求,认真核查每一个信访举报件,对于信访核查中发现的小问题及时提醒教育,避免小错酿成大错同时对于司法机关移送的违纪线索,严格按照纪律要求查办到位。全年共办结信访件5件、网投诉件50件,查办酒驾案件4件。

(五)重视宣教,树立反腐倡廉意识。一方面,我镇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内容纳入镇村干部日常学习计划,坚持每月一次党纪党规和政策性法规学习不动摇,并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法规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孝廉文化讲座。积极参与市纪委举办的廉政漫画巡展,组织镇纪委委员和村监会主任前往王村竹子林革命遗址开学党章、明纪律”

活动,在溪、鳌头等村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另一方面,结合我党今年新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镇党政班子、全镇干部、基层党组织三级学习和宣讲准则和条例活动,通过不断的辅导和解读,真正使得全镇党员对相关要求入脑入心。截止到目前,全镇各级党组织已开展准则和条例学习会20次,发放专业书籍120本,参与学习的党员干部达2300人次。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虽然我镇纪委在落实廉政建设和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还有部分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还有极少数千部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发生。

针对述存在的问题,镇纪委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强化制度建设,丰富监督举措,严肃纪律要求,为建设惠及全镇人民的“幸福元宝”保驾护航。

通过调整工作分工,聚焦主业,切实保证监督童任落实到位。

(一)组织协调责任。

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面三是发挥了督促作用。针对我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治理庸懒散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强化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为乡党委有关工作提供参考。

(二)队伍建设责任。

深入推进“三转”聚焦聚力主业。乡纪委严格执行级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切实推进纪委规范化建设。一是通过调整工作分工明确职责定位,乡纪委正副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

四是出台姚河乡纪委保密规定,严守党的秘密,确保办案信息安全。

(三)廉政教育责任。

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两个责任”,并由各支部负责人现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xx份,会后共回收各乡村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28份,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二是充分利用乡党校和村党员活动室两个阵地,结合“党建领航、一季一主题”活动,通过领导千部带头党课、党员远程电化教育等有效形式和手段,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截止目前,全乡6个远程播放站点共播放专题教育影片72场次,观看影片党员干部达800人次三是通过精心组织“三严三实知识学习班”“三新人员廉政教育”“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知识测试”等7项教育培训班,共培训乡村干部xx1人次,切实提商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伟四是用过通报农村党员违纪典型案例、参观警示教育图片展等,以真实案例来警醒乡村干部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四)预防腐败责任。

xx年共组织谈话27人次。

(五)严明纪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严明纪律,乡纪委牵头编撰完善了姚河乡规章制度汇编补充、修改了姚河乡领导班子成员管理制度、姚河乡干部职工守则等12项千部职工管理制度。同时,通过开展“权力运行”工作,规范清理出我乡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10大类行政权力,共计24大项127小项,列出了姚河乡政府权力清单,为乡领导班子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正风肃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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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纪律审查责任。

2020年,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支持下,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党员违纪线索排查活动,截止12月底,共搜集各类基层党员千部违纪线索3条,因无法联系当事人而暂存2条、转立案1条。通过通报农村党员违纪典型案例,要求全乡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干部强化自律意识,并重点就易发腐败的财务管理环节等,加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强调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执行制度的严肃性,严防新的腐败行为发生。

(八)严肃执纪责任。

紧扣时间节点,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点,对各项纪律规定执行情况和公车管理情况进行全方位摸排和督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厉行勤俭节约制度。截至目前,暂未发现违纪行为。

(九)认真实施从严治党“十大工程”通过开展“从严治党”十大工程活动,重点解决了我乡部分党组织存在的一下十个方面的问题(一)纠正了部分党组织负责人主业意识不强,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思路不清,创新不够,措施不多,成效不明显。(二)整改了部分党组织对从严管党治党新要求的认识不到位,思想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行动被动应付。(三)消除了部分党组织认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了,思想认识有所懈怠,整改落实力度减弱了,标准要求降低了。(四)纠正了个别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随意降低标准,发展党员质量不商。(五)统一党建工作与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等事关群众增收致富的重点工作衔接不紧密,互进共促作用发挥的不明显,部分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作用发挥不充分认识。(六)整改了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七)提高了有的党员党性观念淡薄,党员意识不强,降低自己的标准要求,混同于一般千部或群众。(八)紧密了部分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自觉缴纳党费,特别是流动党员管理滞后,甚至个别党员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九)增强了部分党员干部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观念不强问题。(十)改变了部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坐等门多,主动门少现象。使全乡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十)认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紧紧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内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的问题土地征收流转和村貌改造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千部违纪违法问题等,结合我乡整治重点,查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出特色形成亮点,持续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四是作风建设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客观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具体打算一是积极协助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自觉履行执纪监督、问查职查三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四是加大之间正风肃纪力度,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五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履职素质,严防灯下黑六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聚焦主业,把纪律审查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抓早抓小,查早查小,切实做好预防腐败工作。

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问题及成因分析调研报告范文

乡镇纪委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向广大基层群众,面对生产和生活在一线的党员干部,是推动基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践行者和最基本的力量。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亟待解决的课题。

近年来,杭埠镇纪委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强化主责主业、加强队伍建设、厘清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为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

1、主责主业逐渐回归。换届以来,我镇党委认真贯彻上级纪委精神,调整纪委书记分工,明确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

2、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我镇纪委共有5人组成,其中纪委书记1人,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人,专职纪检监察干事1人,纪委委员2人。**年8月,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内部监督,我镇在全部27个村党组织和8个非公企业党支部配备了纪检委员。

3、执纪能力不断提高。换届以来,我镇纪委采用周会制的形式,定期集中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上级纪委有关文件精神,了解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和任务要求,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政策水平。另外,我镇纪委全体成员通过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执纪能力得到了不断提高。

1、“三转”不到位。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乡镇纪委全体成员应将主要精力用在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上。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经济建设、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过多占用了乡镇纪委的时间和精力,“三转”不到位,容易造成“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

2、履职尽责困难多。乡镇纪委直接面向广大基层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一线的党员干部,其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到基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监督乏力、工作摆不开、效果不明显的现象。此外,乡镇纪委问题线索来源不足,信访成案率低,独立办案能力差,不少有价值的线索都被反映到上级纪委。例如:我镇纪委问题线索来源主要就是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转办件。

3、执纪能力不够。当前,基层违纪案件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违纪人员作案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越来越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乡镇纪委普遍缺少法律、财会、金融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这就会造成乡镇纪委在查办专业性案件时无从下手、力不从心。例如,从我镇纪委这几年查办的案件来看,自办的大多是计划生育、村干部失职渎职等“简单”类案件,经济类案件很少。

1、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是纪委实现“三转”的前提,没有党委的支持,纪委的“三转”将是“空转”。乡镇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汇报上级重要精神,让乡镇党委转变原有观念,形成高度共识,明白支持“三转”是份内之事、应尽之责。乡镇党委要以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严格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2、强化履职担当,落实监督责任。乡镇纪委要严格落实好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要明确职责定位、理清工作思路,聚焦主业,敢于担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切实集中精力,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要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落到实处,坚持抓早抓小,对问题苗头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方面有所作为;要打铁还需自身硬,带头严格自律、带头纠正“四风”、带头转变作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依法规范监督执纪问责行为,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坚决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腾出更多的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能。

3、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纪能力。上级纪委应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全方位提升乡镇纪委的执纪能力。可以采取举办专题讲座、集中培训、上门辅导、跟案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办案能力。同时,加强法律、财会、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专业水平。此外,上级纪委可以统筹安排,将乡镇划分为若干办案合作区,乡镇案件的办案人员由上级纪委统一调配,积极实行镇案县领办、镇镇交叉、异地办案等有效手段,切实提高乡镇纪委执纪能力。

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问题及成因分析调研报告范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形成强大合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时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这些决策和要求,明确指出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不落实就是失职。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

如何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结合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努力增强三种意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一重要论断,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厘清了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定位和职责分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对于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担当,勇于负责,不折不扣地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第一,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党和干部良好形象的重要职责,作为培养和保护干部、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作为“责任田”,牢记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敢抓敢管、及时发声、决不失责。第二,必须增强主体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党委的首要、直接、全面的责任,不回避、不依赖、不推托,亲力亲为,发挥主体作用,切实改变由纪委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第三,必须增强领导意识。要突出党委的作用,全面把握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把领导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应有之义,始终坚持把关定向、支持保障,强化接受纪委监督的自觉性,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范文

密切关注党组织和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加强党组织的形成和党员的发展,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提高党的影响力。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机关党建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完成机关各项任务,促进机关全面建设的重要保证。按照新时期对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笔者根据本局基层党建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一些思考。

近年来,我局机关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以机关党建特色年为主题,以打造“五型”党组织和“四强”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局工作大局,通过建立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等工作,狠抓了机关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了党支部各项建设水平的提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形成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检验、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机关党建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对全局工作的开展和全区经济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保证和促进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形势和任务的变化,我局基层党建工作在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部分党员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还较为根深蒂固,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即使抓党建工作也是被动应付,缺乏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和激情。

二是党建工作机制不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奖惩办法、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和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缺乏必要的实施手段,号召力不强,推动力不够,工作难以开展。三是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基层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部分党组织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生机和活力;党建工作的载体创新不够,基层党建工作无特色。

四是党内监督不健全。机关党内监督机制缺乏抓手,不够健全,渠道不太畅通;一些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接受监督自觉性不高,存在着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现象,机关党组织的管理、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五是党建工作保障不力。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人员等保障措施不落实。一方面因缺少经费,造成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难、开展活动难,推进工作难;另一方面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干部绝大部分都是兼职,本身承担较多的业务工作,造成无时间、无精力去抓党务工作,同时,党务干部参加培训少,部分党务干部缺乏必要的党务知识,对新形势、新任务下的党务工作难以适应。

(一)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机关党建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一是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要树立发展为第一要务的观念,要明确机关党建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发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以作为求地位,以地位谋作为,把基层党建工作做到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上,做到工商工作的难点上,放到机关作风的改进上,体现在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上,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局面,充分发挥好机关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二是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要克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中心、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亲合力与感召力;要坚持“虚工实做”,以机关党建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要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一是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要负起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人,把党建作为机关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领导同志也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建立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及领导体制上的特殊性,决定只有通过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才能引导机关党组织自觉地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要把对党员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要继续实行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党建工作激励机制,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

(三)立足本职,丰富党建工作内容。要围绕全党的中心工作,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促进工商职能工作任务的完成,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创新机关党建工作的载体,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在工作方式上有所改进、突破;要结合机关业务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开展党建活动,突出“政治性、针对性、有效性、渗透性”,不搞形式主义,要在化解矛盾、理顺关系,调动积极性等方面来体现党建工作的成效,推进党的建设。

(四)加强教育,落实党内监督机制。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头脑,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要按照党章的总体要求和监督条例的具体规定,强化机关党的纪检机构的监督职能,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对党员干部实行全方位、宽领域的监督,并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置力度,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地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完善制度,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一是党务干部队伍专业化。专业稳定的党务干部队伍是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要改变党务干部兼职的现状,使基层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建立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制度。要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为党务干部提供学习、考察、参观的机会,拓宽知识面,使党务干部成为“专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增强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保证机关党建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根据党建工作需要,制定各基层党组织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纳入单位开支的预算之中,改变党建工作无钱开展的尴尬的局面,为保证党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经费保障。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一是乡镇工作点多、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部门都存在人手不够的现象,乡镇纪委书记虽是专职的,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实际上还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上,还得必须服从乡镇党委安排,除纪检监察工作外,乡镇纪委书记还得参与其他工作,无法保证有足够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工作难以深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其他纪委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还存在兼职其他工作,甚至兼职多项工作。大多乡镇纪委存在专职人员不专干,兼职人员不愿干的问题;二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高。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熟悉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的人员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是系统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强,直接影响到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发挥;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少,如:东和乡纪委虽配备了3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同时业务水平不高,这就极其容易造成监督措施不到位。

纪委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这也是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职责界限划分不明,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乡镇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机关依赖过度,监督职能难以发挥。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有的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乡镇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因此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乡镇纪委能否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任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一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二在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三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手段。纪委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检查中综合运用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标准、指标体系,一年分一次或两次单独或综合考核,考核以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为依据,建立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通报并与奖惩挂钩。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主业主责要有新突破。一纪委要制定年度目标责任分解。围绕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倒查追责抓好落实。要强化案件查办,坚持有案必查,将主要力量倾向办案,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对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二持之以恒抓作风,打好“持久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提醒;对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三选取典型案例宣讲、参观监狱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四强化监督检查,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健全能力提升体系和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强素质,提升能力担当;健全业务例会制度、履职培训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交流学习制度、以案代训等制度。树形象,提升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油田公司纪委“两个一半”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收集建议,梳理案件调查,规范执纪行为。严律己,提升廉洁担当。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深入推进调查研究的工作部署,本人以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为主题,和县委组织部有关科室同志组成调研组,深入机关事业单位、镇街、村社区、“两新”组织等进行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博罗县紧扣2020年“规范化建设”、2019年“组织力提升”主题,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以思想为先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搭建学习平台集中学。成立18个镇街党校,在378个村(社区)设立分校,分批次组织党员每月集中开展1次党课学习。开展特色活动体验学。组织全县党员参加“红色记忆、穿越惠州”活动,到县党建馆、东江纵队纪念馆等革命教育基地打卡学习5万多人次。发放学习资料个人学。给全县党员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党员读本》等学习资料6万多册。

二是以组织为核心,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优化党组织设置。升格设立35个村(社区)党委、115个村(社区)党总支,新建775个村(居)民小组党支部、58个“两新”组织党支部,结合机构改革撤销24个并新设25个机关事业单位党组,优化调整9个机关事业单位和11个国有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设立县委教工委统筹全县教育行业党建工作。强化党组织领导。出台《关于深化“强村固组”工程充分发挥村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实施意见》《农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小微权力清单》,探索实施《农村重大事项“4+2”全程纪实工作法》,以制度形式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转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持续整顿“六对接六查找”确定的15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主题教育期间集中排查整顿14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三是以干部为关键,全面加强基层组工干部队伍建设。配强党务领导干部。为3个乡镇(街道)、14个县直机关党委配强专职抓党建的副书记,提拔4名优秀乡镇年轻干部担任乡镇组织委员。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待遇。面向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13名事业编制人员,从2020年起设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绩效奖励金。补选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储备干部。利用省市核定村干部财政补贴职数补选335名村(社区)党组织委员、330名村(社区)“两委”储备干部,实现100%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不少于村(居)委会委员。

四是以经费为保障,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县管党费支持力度。拨付136万元建设党群服务中心、修缮党小组活动场所和党员活动室等。加大县级财政支持力度。每村每年安排6万元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给2600多名80岁以上老党员每月发放200元关怀补贴。提高工作补贴标准。将村(居)民小组长工作补贴提高至每月500元,进一步提高“两新”组织专兼职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补贴标准。

五是以城市基层党建为重点,积极探索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县建设。探索实施“红色领航”工程,推动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开局。构建“红色纽带”。建立县、街道、社区三级联动体系和“党工+社工+义工”联动体系,实行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制度和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打造“红色引擎”。把党支部建在居民小区,在商贸城、产业园建立区域性园区党组织,在园洲纺织服装行业协会成立行业党组织。建设“红色阵地”。建成1个县级、2个街道级、3个园区、4个社区级和2个新兴领域的党群服务中心,形成党群服务中心矩阵。开展“红色服务”。搭建“党建榕平台”“党建项目认领平台”,统筹辖区各领域党组织服务资源和群众需求,实现“群众点菜,党来买单”。

从调研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不严不实,形式内容单一,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和次数开展,台账管理不够规范完善。二是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建设比较薄弱。一些村(居)民小组党支部运作不够顺畅有序,规范化建设水平较低,支委会建设、发展党员工作、办公场所建设等有待加强。三是社区基础保障跟不上城市化步伐。社区基础保障较为薄弱,服务超负荷,办公用房不达标,与管理需求不能完全匹配。

对发现的主要问题,瞄准“病灶”,因情施策,下苦功夫、实功夫、细功夫予以解决。

一是在党员教育管理上再抓实。推动全县党员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开展“六个一”主题活动。组织各级党委举办一次主题征文、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编印一本主题教育应知应会“口袋书”,党员领导干部讲一堂专题党课,基层党组织举办一场读书交流会,开展一次主题组织生活会,重温一次入党誓词。推行党员分类管理、星级评定管理模式。制定全县实施指导意见,提高在职党员、离退休老党员、流动党员、困难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开发“智慧党务”管理平台。开发符合博罗县实际,包含“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统计分析等功能的“智慧党务”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抓实党建基础工作。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既要指导单位党组织开展好党内组织生活,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好“三会一课”等。

二是在村(社区)党组织的组织力上再提升。坚持对照“组织力提升”要求查漏补缺。公开招聘一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按照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部署,公开招聘3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招聘一批乡镇(街道)党建指导员、党建联络员、村“两委”班子和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集中整顿一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由县领导联村、乡镇领导包村、县直单位派出干部担任“第一书记”驻村,配强工作队伍集中整顿14个软弱涣散问题的村级党组织。发展壮大一批试点村集体经济。每年挑选一定数量经济基础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的村作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村,由各级财政配套补助100万元投资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每年奖励一批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定《博罗县村(社区)党组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30个评为优秀和150个评为良好的村(社区)党组织分别放发5万元和2万元绩效奖励金。

三是在社区基础保障上再发力。按照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县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保障。优化社区设置。对全县10个常住人口超过3000户的社区行政管辖区划进行优化调整,增设社区居民委员会。提高绩效奖励标准。按照村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标准发放社区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金。建设职业化党建工作队伍。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公开招聘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各级各类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着力解决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困境。通过调剂、置换、购买、租赁等多渠道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问题。

四是在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建设上再规范。坚持从实际出发,高起点谋划。提高党员村(居)民小组长比例。每年拿出一部分指标从现任非党员的优秀村(居)民小组长中发展党员。提高支委委员兼任村(居)民小组长比例。选拔一批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在村级换届选举中推动当选支委委员并兼任村(居)民小组长。提升支委委员党务工作水平。用好乡镇(街道)党校和村(社区)分校,对村(居)民小组支委委员开展党务工作知识专题培训。加强村(居)小组党支部基础保障。指导乡镇(街道)为村(居)民小组党支部配备办公室、组织生活室等,保障阵地。专项整治违规发展党员问题。组织各党(工)委采取自我排查、交叉检查的形式排查整治“带病入党”、弄虚作假、“人情党员”等违规发展党员问题。

[摘要]党建工作责任制,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党建工作常抓不懈、取得实效的有力保证,也是从制度机制层面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认识不清,重视不够;职责不明,措施不力;投入不足,保障不够;考核不实,问责不严。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做到:注重思想建党,强化责任意识,筑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思想基础,着力解决“不愿抓”的问题;明确职责任务,健全责任体系,以敢于担当负责的精神落实主体责任,着力解决“谁来抓”的问题;立足基层实际,突出重点难点,在正视现状中找准关键突破点,着力解决“抓什么”的问题;规范制度建设,强化保障措施,创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载体,着力解决“怎么抓”的问题;明确考核内容,完善考核办法,构建科学考核评价体系,着力解决“抓不实”的问题。

[关键词]。

党建工作;责任制;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d20。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根本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讲话强调,“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各级党委必须把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近年来,各地按照中央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尤其是各级组织部门从制度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从实践过程和实际成效看,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工作中仍存在诸多与中央要求和现实需求相脱节甚至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本文主要基于抓基层党建工作视角,以西安市为范例,通过问卷、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实地调研,简要总结当前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主要做法,重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初步提出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对策建议。

根据中央部署要求,中共西安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积极构建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在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主要做法集中体现在“四个坚持”:

(一)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市、区县、镇(街)各级都建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或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各职能部门力量,分解细化落实责任,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下级党组织书记专题汇报,交流经验,解决问题。2015年,全市从机关单位抽调820名干部下派到后进村级党组织担任“第一书记”,帮助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明确驻村时间至少一年以上,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坚持“双向述、年度评”。早在2008年,着手试行村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双述双评”制度,明确村级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和本村党组织分别进行述职,不召开由上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基层群众代表参加评议测评大会,对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十八大后,推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市委率先带头,常委会每半年听取各区县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2013年,广泛实行区县、镇(街)两级党(工)委书记“双向述职”制度,即每年按要求向上一级党委常委会述职同时,还要向本级党代会代表作专项述职,接受代表质询和评议,并把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评价,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及班子成员普遍都联系1-2个党建工作薄弱、工作难度较大的村(社区)或企事业单位,重点联系指导党建工作,通过抓后进、育示范,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效果。与此同时,市委注重加强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建设,每年举办轮训班次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素质。坚持把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保障基层党建工作运行经费。

(四)坚持“重考核、促落实”。坚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逐年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考核一并进行,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评先评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不断完善领导约谈制度,对落实党建工作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党建工作责任制,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党建工作常抓不懈、取得实效的有力保证,也是从制度机制层面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严格对照中央赋予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内容,各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同程度存在重视不够、职责不明、工作不力、制度不全、效果不佳等问题。从我们调研情况看,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4点:

(一)认识不清,重视不够。从组织领导角度来看,抓基层党建工作“谁去落实”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虽然各级都推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但一些党委主体责任尤其是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具体职责不明、落实不力、追究不严,有的地方党委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等,导致很多部门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形同虚设、名存实亡。比如,我们调研发现,有不少单位主要领导认为党建工作与经济发展相比,抓发展是硬的,抓党建是虚的,抓发展立竿见影、政绩突显,抓党建则看不见、摸不着,不容易出显绩,考核也不是“一票否决”项目,抓与不抓一个样,只要经济工作做好了,党建工作也就好了,有一好遮百丑的倾向,从内心里没有真正重视党建工作。还有一些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及负责人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无所适从甚至不知所云,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把处理日常事务作为“主业”,而把党建工作看作“副业”。比如,在我们走访的5个部门党委(党组)中,有3个部门党委书记没有履行好指导本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在360人参加的调查问卷中,对“党委(党组)、支部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认为“普遍存在和部分存在”的有192人、占53.3%;对“党委(党组)、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为“不重视”的有149人、占41.4%。

(二)职责不明,措施不力。从安排部署层面来看,抓基层党建工作“怎样落实”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近年来,围绕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西安市各区县、镇(街道办)党(工)委都建立了系列党建工作制度,但实际运行过程中,现有的相关规定并没有针对每一层级党组织的不同职责进行明确分类,造成基层党组织对各自落实党建责任制的具体职责不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分管副书记以及党务人员对各自的职责任务也不清楚。比如,我们在一个街道办调研发现,党工委书记把党建工作安排给副书记、组织干事或组织委员“分管”后,自己既很少关心指导也不及时督促检查,甚至不闻不问、不查不看、不管不顾,并没有履行落实责任制的“主管”义务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当然,也有不少地方定了一些好制度,研究了一些好的政策措施,但都是停留在一般号召上,满足于会议开了、文件发了、要求提了,简单地以“硬件建设”代替开展活动、单纯以“制度上墙”体现工作成效,到头来什么也落实不了,所有好的政策办法都滞留纸上、悬在空中,就是落不到实处。调研还发现,有的地方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思路和点子不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新形势下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能力不强、作风漂浮,不深入实际,没有认真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严肃对待和认真处理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上级督促严了抓一阵子,不督促就不管了,抓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基层党建工作许多重点难点问题在原地打转转。

(三)投入不足,保障不够。各地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投入上普遍没有明确标准和硬性要求,存在“可投可不投、可多投可少投”现象,加之基层党建工作没有配套项目推动,导致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缺乏必要的经费物资保障。我们在一个镇党委座谈感到,一些基层党组织因缺少人力、物力、财力等客观因素,以及负责人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具体经办人跟踪不紧、工作不力,往往不少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载体创建活动有始无终,有安排无结果,只部署不落实,经常是“鞭打慢牛——催一点动一点”被动、应付式地开展工作。比如,在人力投入上,有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党委副书记职数减少到一人,同时兼任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的精力投入不足,配备的党务干部也都兼任2至3项其他业务工作,精力不能集中,而且基层党务干部工作任务重,经济待遇差,政治盼头少,导致这些人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性、创造性不高,落实力度不大,仅满足于一般化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还比如,在财力投入上,很多地方党委没有单独党建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涉及诸如党支部活动开销、党员学习支出、党建工作试点创建等项目建设,没有专门保障经费,往往只是从其他渠道挤拼,导致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越来越难以协调落实。座谈调研时,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直言不讳地说:“干事要花钱,没钱难成事。党建工作既没有项目支撑,又缺乏工作运转经费,上面每年给的经费根本不够用,在落实党建责任制时只能‘有多少力办多少事’,这种体制机制肯定很难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

(四)考核不实,问责不严。在党建工作责任制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设置上,难以提出具体量化指标和衡量标准,定性多、量化少,务虚多、务实少,针对性不强,任务量化指标较为笼统,导致在实际考核评价中难以定位,考核概念化模糊化,甚至可能出现工作做得好考核结果不理想,工作落实较差的考核结果靠前,本末倒置。比如,我们在一个区走访调研时看到,区委在考核办法实际操作上,其中涉及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仅停留在查资料、看图板等层面,办法相对简单,主观随意性大,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好”与“一般”差不多,“一般”和“差”没两样的现象,这种考核方式弱化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约束力。同时我们发现,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尤其是在责任追究方面,没有形成诸如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严格“一票否决”式处罚处分,考核结果运用不充分,奖惩措施落实不严格,往往是党建考核一结束,结果就束之高阁,奖惩依据还是以经济指标为主,没有在综合考评中凸显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走过场”。对此,我们来到这个区所属的一个街道办实地查看发现,2015年因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过失,受到责任查究和党政处分的领导干部不少,但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近年来还没有任何人受过任何处分。这就充分说明,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真正发挥考核这根“指挥棒”作用并不明显,层层跟踪问效问责相对较差。

结合实地调研掌握的情况,认真分析当前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我们认为,既有诸如制度本身不健全、不完善以及制度执行力不强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基层党组织及负责人在实际工作中积极落实、主动作为不够等方面的主观因素。概括起来有三个方面:

第一,自觉意识不牢、能力素质不强是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直接原因。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没有自觉重视党建工作的意识。有的驾驭全局能力不强,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负有直接责任,但在现实中部分党组织负责人不能把党建工作纳入全盘考虑、统筹安排,工作顾此失彼。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党务干部素质参差不齐,不少乡镇党委书记、党务人员是“半路出家”干部,对党务工作不熟悉,大部分时间疲于工作和应酬,不注重自我学习充电,甚至受市场经济和不良风气影响,价值取向偏离组织要求,不乐意接受、不愿意参与党建工作,让他们自觉担起抓基层党建责任落实更是无从谈起。

第二,考核目标无法量化、责任担当难以追究是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主要原因。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对党建责任追究的规定明确了基本原则。但在区县、镇(街道办)两级,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的内容难以提出具体量化指标和衡量标准,也没有制定操作性强的责任追究办法。有的虽然制订了相关的责任追究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对哪些情况下要追究责任、追究的执行主体是谁;在责任主体的认定上,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自所负的责任怎样界定,界定的依据是什么;责任追究分哪几种类型、各类型对应何种情节和性质、所依据的党内政策法规是什么等等都没有明确规定,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细化量化目标责任约束,造成工作评不了位次、拉不开档次,真正落实责任制就成为一句空话。

乡镇纪检是我们党和政府在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当前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廉洁履职上还不尽如人意。甘谷驿镇纪委根据所掌握的一些情况,与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面对的情况极为繁杂,但在镇党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我镇纪检监察干部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实际需要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需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1、办公条件差。乡镇纪检监察的没有独立的信访室,基本上都是干部的休息室及办公室,而且还是两人公用一个办公室,难免影响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

2、没有专职人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基本上兼职较多。就我镇而言,镇纪委副书记负责纪检工作的同时,还要管理政府办公室的工作,工作繁忙,难免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进度。

3、岗位不稳变动大。乡镇工作很难保证人员稳定性,工作人员刚熟悉纪检工作,就因为调动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导致新配备人员对业务不熟悉,耽误了正常工作开展。就我镇纪检工作人员,今年专职委员就换了3个。

4、软面薄情现象严重。乡镇纪委干部当地亲朋好友熟人多,办案上怕伤感情不敢主动找当事人谈话,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怕遭报复畏畏缩缩,遇事往往都是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推脱居多。

1、改善办公条件。镇党委应该为镇纪委配备单独的信访室,购置新电脑、相机、录音笔等办公用品,切实改善纪委办公条件,大力支持镇纪委监督执纪、执法办案。

2、优化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一名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担任纪委专职委员,协助纪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工作,彻底改变过去纪检监察干部占位不谋事现象,同时要加大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

3、配优专职队伍。综合考评干部素质,选调政治素质高,熟悉财经、金融、法律等方面业务的专门人才,配备到乡镇纪委并确保专人专用,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并且要把专职干部留得住,制定相关政策,限制干部随意抽调或调动,从而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和效率。

4、加强思想教育。继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教育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坚持党性,提高自身预防腐败能力和依法执纪、依法办案能力,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存私心,不谋私利,切实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树立良好的纪检队伍形象。

市委昨天召开全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佛山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等三份重要的战略部署文件;文件围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做法,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会议由市委班子领导主持召开,并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同步传达到全市所有村(社区)党组织,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和推动。

在会议上,市委组织部对制定出台的《佛山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等三份重要文件作出详细说明。文件围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做法,还明确理清了社区党委与村居各类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的关系,对于落实各级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提出了清晰的路径和制度。

佛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朝晖。

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突出用三年时间,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随后,市委书记鲁毅作动员部署,他强调,党建统领,干字当头,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已经作为当前的“头号工程”。他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这次会议精神,切实抓紧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从全市工作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抓紧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佛山市委书记鲁毅。

基层党建是一项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需要下大力气,也需要拿出勇气,更需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定力和担当,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3份文件的落实落地,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南海区相关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在南海分会场收听收看了电视电话会议。

基层党建处于党建工作的最前沿,直接面对纷繁的新矛盾、新问题。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的不断发展,基层党建工作出现了诸多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严重影响着党建工作的效率与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对照《2019年度落实广东省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任务》相关要求,对落实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及对策进行总结。

一、存在的问题1.党建学习积极性不足。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足,部分党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等思想,同时部分党员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使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学习成效有待提高。二是学习实效性不强,基层党组织未能保证每次都能及时高效学习相关政策指导文件,积极主动高效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

2.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一是工作内容单一,基层党组织习惯于按部就班开展工作,对上级的工作安排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回音,但工作内容单一,将上级部署有机融入实际工作方面存在欠缺,不能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工作的先锋作用。二是党建工作缺乏特色,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时缺乏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手段,教育内容、活动形式较单一,在如何围绕党建开展相关工作的方法、思路不多,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

3.服务群众能力较弱。基层党组织对新形势下自身职能转换不够明确,对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的认识不足,片面认为基层党建工作就是表彰奖励、发展党员、组织学习、开展活动等,未充分认识到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重大意义。

4.“深圳智慧党建”系统使用力度亟待加强。当前存在部分党员还未完全适应使用新系统,会议漏签、通知漏收等现象时常发生,未能充分有效发挥“深圳智慧党建”的服务功能。

二、对策建议1.提高党建学习积极性。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实效性,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原汁原味传达政策精神,确保政令畅通,争当讲政治的表率、执行政策的典范。

同时为广大党员提供全面、最新的党建书籍和材料,鼓励广大党员通过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养。

3.加强党员群众服务能力。通过主题党日,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组织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

4.加大“深圳智慧党建”使用力度。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用好“深圳智慧党建”系统,同时指导每一位党员用好“深圳智慧党建”系统,促进日常党务工作与“深圳智慧党建”系统的深度融合,充分提高党建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是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跃过历史,面向未来,如何加强离退休干部社区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优化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思想教育,是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部门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发挥社区党建载体作用,确保老有所学、思想常新。社区离退休党支部是党联系离退休党员的重要载体。一是提升支部班子能力。紧贴离退休党员需求,指导社区离退休支部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发挥余热”的要求选强、配齐班子,为开展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同时,继续开展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经验交流会,提升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二是提高党员队伍素质。针对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普遍进入“双高期”、居住分散等情况,社区离退休党支部建立“一帮一”、“一带一”联系制度,社区年轻的退休党员结对联系老党员,开展家访、电话联系、上门送学等服务。同时,为各社区离退休支部订阅《党支部工作指导》、《xx日报》等学习资料,离退休干部人手一份《银潮》杂志,确保他们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各级党组织保持一致。三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在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活动等;开展“情系桑榆促发展,建言献策绘蓝图”系列活动,引导离退休干部记录十八大以来最新最美的城市发展和助力十九大的平凡瞬间。

(二)发挥社区党建平台作用,确保老有所为、发挥余热。针对社区离退休干部的特点,鼓励他们在社区建设上帮智出力。一是积极建言献策。利用建党节、重阳节、春节等节日,征求离退休干部党员对社区管理的建议及意见;成立“喜迎十九大,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离退休干部社区宣讲团,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二是注重发挥特长。社区聘请部分离退休干部担任勤政廉政监察员和民主评议行风代表,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调解员”的作用,开展老干部“平安红袖套行动”。三是力行言传身教。组织社区离退休干部创办校外辅导站、设立育苗联系点、担任网吧义务监督员,联合相关单位举办“xx”老少同台演讲比赛,促使青少年学史励志、崇德向善。

(三)发挥社区党建凝聚作用,确保老有所依、以人为本。坚持把为离退休干部服好务、解难题、保健康作为工作重点,把党的温暖送到老同志心坎上。一是借助居家养老服务站,抓好就近服务。公开服务热线电话,建立服务档案,开通服务“绿色通道”,向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放“求助绿丝带”,既温暖了邻里民心,也带去了养老关爱。二是办好社区老干部图书室,抓好就近学习。成立社区离退休干部图书室、市民学校等,方便离退休干部在“家门口的学校”自我充电。选派优秀党员义工定期讲授音乐、保健、花卉知识,实现就近学习。三是依托社区基本设施,抓好就近活动。将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向镇、街道、社区延伸,成立老干部艺术团社区文艺演出小分队,开展书画作品展览、太极拳汇演等活动,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四)加强社区党建制度建设,确保提质增效、双赢共进。从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着手,增强社区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一是加强指导,健全服务制度。全年组织召开社区服务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会、座谈会2次,每季度进行一次支部共建活动,帮助社区健全走访慰问、卫生保健、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制度。二是统一考核,纳入党建规划。将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和目标管理考核,指导社区通过引入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社区党总支、网格党支部、楼宇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管理模式。三是创新机制,实现无缝对接。要求离退休干部原单位和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加强配合,从而实现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组织全覆盖、服务全覆盖、学习全覆盖。

(一)教育管理存在虚化现象。部分离退休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主动性下降,还有一部分老干部退休后返回原籍生活或随子女生活,原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未及时将他们的组织关系接转到居住地,使得部分离退休干部党员成为“挂名党员”、“隐形党员”,成为党员队伍管理的新“盲点”。

(二)组织生活形式比较单调。少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照本宣科,空洞的理论多,联系实际的少,脱离现实生活。从学习形式来看,也以灌输式为主,老同志参与互动较少,影响了组织生活对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吸引力。

(三)年龄偏大思想认识淡化。一部分离退休干部年龄普遍偏高,健康状况逐年下降,大部分不能参加或不愿参加组织活动,影响了党组织活动的开展。有些单位在抓离退休干部党建方面投入的精力少,缺乏有效的工作管理机制。

老干部工作者结合实际,创新思路,进一步探索离退休干部社区党建工作的新途径,促使他们更好地发挥正能量。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离退休干部社区党建工作的责任感。要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要提供物质保障。为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活动预算一定经费,提供相对固定的学习活动场所和必要的学习资料。要改进学习方式。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和体会交流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参观考察相结合的“三个结合”方式开展教育活动。

(二)健全组织机制,有效确保离退休干部社区党建工作的常态化。健全组织机制必须以人为本,注重方式方法,紧贴离退休干部思想和生活实际。要加强支部建设。创新离退休党支部设置方式、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完善支部书记培训制度。做到组织覆盖、班子健全、制度完善、活动经常。要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健康状况离退休干部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要巩固完善通报情况,听取意见、走访慰问、就近参观考察等制度。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传递正能量。

(三)拓宽党建阵地,努力构建离退休干部社区党建工作的网络化。拓宽党建载体,整合活动资源,不断增强离退休干部社区党建工作的实效。要充分运用网络、社区文化活动等新的活动资源,从“网络”和“社区”这两方面着手,建立多媒体课堂、开设远程教育、建立老年人网站、设立qq联系群等形式,引导老同志在网上交流;进一步推动社区“四就近”工作,让老同志就近学习和活动,更好地满足他们获取知识、交流交往的需求,实现老干部组织生活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便利化”。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做好离退休干部社区党建工作、保证老干部队伍政治稳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赋予老干部工作的重要使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征程中,xx将继续以前瞻的思维、清晰的思路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xx离退休干部社区党建工作“扩面、提质、增效”,推动老干部工作实现转型发展、科学发展。

局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工作汇报精选_

在高等学校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为了监督党的纪律在高校的贯彻执行情况,以维护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高校纪委要充分发挥好其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作用,就要落实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解决好监督什么的问题,特别是重点监督谁和监督什么事的问题。

学校纪委要重点监督的人是校院系和机关部处及附属单位等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重点监督的事是所在学校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学校纪委要及时向学校党委传达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督促并协助党委组织研究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要督促检查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情况;要督促和协助学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督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当前,学校纪委应加强对校院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校院系及机关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校院系和机关各部门及附属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学校廉政风险较大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学校纪委应特别关注学校党委对中央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了相关制度、措施,做出了相关规定、提出了相关要求,是否还存在漏洞或存在薄弱环节等情况,要对中央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与学校现有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加以比较和研究,看中央和上级的要求哪些落实了,哪些还没有落实,哪些还需要补充完善等等,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报党委研究。

其次,是解决好怎么监督的问题。这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监督机制,二是改进监督方式。

完善监督机制就是要完善领导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完善领导机制就是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学校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来行使监督权。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就是学校纪委除了及时向党委传达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督促和协助党委结合学校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以外,还要与党委建立必要的会商制度、沟通制度、通报制度等。纪委主要负责人与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定期会商。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完善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制度,共同防范廉政风险。纪检监察部门应经常在一定范围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对单位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及处理情况及时通报。

改进监督方式,就是要把日常监督、巡视监督、专项检查等各种有效监督手段有机结合。要完善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对新提拔的干部要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对同级和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廉政提醒谈话。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与组织人事部门合作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准确地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避免酿成大祸。要积极探索党风廉政教育有效方式,区别不同人群,突出重点对象实施教育,特别应加强警示教育,强化以案说法,注重道德教化,增强党员干部法制观念、道德自觉和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要对领导干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进行了解和抽查,及时掌握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有关情况。要探索建立校内巡视制度,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及时主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要加强对选人用人、干部作风、职业道德、招生考试、科研经费、国有资产和校办企业、物资采购、基建项目、评比评价评估、培训办班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协调或参与开展专项检查,掌握实际情况,督促完善有关制度,堵塞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

最后,发挥好纪委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作用,还需要解决好执纪问责问题。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完整链条。执纪问责就是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要按照“有信必办、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原则,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认真查处。要认真对待和处置每一个信访件,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处置方式和标准,严格规范处置反映案件当事人的问题线索。需要初步核实和谈话函询的,要按照直接调查了解、委托下级组织或纪检人员进行了解、发函由被反映人做情况说明、分管领导直接或委托有关领导与被反映人谈话、请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被反映人谈话等方式办理。要及时研究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问题,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要督促检查、妥善处理。对需要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要抓紧办理,需要移交司法机关的要抓紧移交。要按照“一案双查”的原则和要求,在查处腐败案件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相关失职领导的领导责任。为此,要督促责任主体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机制,细化责任要求,加强责任传导,以便在案件处理中正确区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确保责任明确,有责必究、追责必严。

(作者系北京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来源:《光明日报》2015年6月9日)。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xxx〔2019〕号中共xxxxxx党组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现调整完善本责任清单如下:

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

1.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2.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4.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员成长。

6.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7.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8.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

9.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0.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11.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13.执行“双报告”制度,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

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

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承担8项责任。

1.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4.督促分管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直至上级党组织报告。

7.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落实纪委监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好问的人,只做了五分种的愚人;耻于发问的人,终身为愚人。下面是课件网小编为您推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中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保障,对于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格局,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障全面深化改革顺利进行,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抓好落实,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2.基本要求。落实“两个责任”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完善规章制度为支撑,以创新载体为突破,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机制、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惩教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保障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在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贯彻落实监督责任。

二、党委主体责任。

3.党委(党组)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4.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1)统筹谋划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坚决整治、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深化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要求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民风促社风。

(6)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7)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配好配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8)推进源头治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在上级巡视前亲自动员部署,在巡视工作中积极支持配合。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10)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在党内通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落实好责任追究。每年年底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5.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1)履行领导责任。积极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定期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同级纪委(纪检组)和下一级党委(党组)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4)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约谈检查考核末位或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负责人。

(5)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

(6)带头做好表率。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公布个人权力行使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公开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6.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1)落实分管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强化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定期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7.纪委(纪检组)责任。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向党委(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克服软弱涣散、纪律松弛,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严肃查办案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实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4)强化作风监督。加大对反对和纠正“四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相关要求。”

(5)深化教育预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6)严格追究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工作保障制度。

8.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制度。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专题报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落实领导干部监管责任、支持和保障案件查办工作、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0件事为抓手,实行项目化管理,通过建立台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9.监督责任保障制度。落实“两个为主”要求,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落实中央纪委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向市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并实行统一管理,实现对市级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提供工作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0.“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11.“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实行党委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结合报告情况,适时听取有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实行纪委监督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纪委(纪检组)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12.纪委参加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监督是否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班子成员廉政点评;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各级党委(党组)应在一周内将会议基本情况、会议记录、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等报上级纪委。

13.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和评议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述责述廉,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履职等情况,由全委会委员现场质询和测评,每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每年述责述廉不少于1次;班子其他成员每年向纪委(纪检组)开展书面述责述廉。同时,各级党政正职述责述廉报告还要接受上级纪委委员审阅和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议和政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完善测评办法,扩大群众参与度,提高测评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14.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程序。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地方和单位,由上级纪委负责同志约谈主要负责人,听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15.“两个责任”专项检查制度。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执行情况,通过小分队、多批次、高频率、快节奏等方式,重点检查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以及党风政风、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6.一案双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实行一案双究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同时,一并调查和追究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由下至上逐级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相关领导责任。

17.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和通报曝光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案件季度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双月通报曝光制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在每季度末,将责任追究季报表和典型案例报上级纪委。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在双月月底集中通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向社会传递和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督促检查,结合实际层层抓好落实。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每年年底督促和考核“两个责任”贯彻执行情况,对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汇报上级纪委有关部署要求,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贯彻执行“两个责任”。

 

 

落实纪委监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如果学习只在于模仿,那么我们就不会有科学,也不会有技术。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纪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县委宣传部:

今年以来,xx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强化阵地管理,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着力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意识形态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聚焦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功能定位,坚持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谋划推动工作,始终保持责任上肩、靠前指挥的工作态势,牢牢把握反腐倡廉“话语权”,扎实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机关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书记(副主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办公室具体抓、机关其他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县纪委常委会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专题研究,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同纪检监察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凝聚思想共识。坚持把意识形态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采取常委会会前集中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xx学习教育专题会议、干部职工例会、党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系列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至目前,共组织常委会集中学习x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x次,干部职工周例会学习x次、党支部集中学习x次,开展研讨交流x次,撰写心得体会文章x篇。三是加强阵地管理,把牢正确方向。紧跟形势任务要求,充分利用“清风xx”微信公众号、“xxxxxx网”等宣传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以及查处的典型案件、作风问题通报等,及时传递党风廉政建设好声音、正能量。同时,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下发提醒函、转发清廉文化小知识等方式,加大意识形态、廉洁自律等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崇廉尚洁。严格纪检监察信息审核把关,推行三级审核,确保信息宣传及时有效。今年以来,“清风xx”微信公众号、xxxxxx网发布各类工作信息xx余条;向xxxxxx网、“清廉xx”微信公众号、xx信息发布等新媒体报送信息xx多条。

(二)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意识形态责任落实落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专责作用,通过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着力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一是把意识形态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研究制定《xx县纪委监委2021年监督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把意识形态纳入政治监督范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本镇、本部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函询诫勉等方式,早打招呼、早提醒,为做好全县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把意识形态纳入专项监督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县镇纪检监察工作专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统筹时间、统筹力量,对xx学习教育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镇、县直各部门认真开展xx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xx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切实把学习收获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生动实践,做到“学xx、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把意识形态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强化政治巡察功能,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工作内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照“七个有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管党治党不力以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精准发力,着力查纠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今年,组织开展xx届县委第x轮巡察,对x个县直部门单位、x个镇、x个村、x个社区进行“政治体检”,共发现各类问题xx个。

(三)从严执纪问责,以严明纪律保障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挺纪在前,做到严查严处严问责,着力把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一是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相结合。严格落实《2021年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xx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具体措施》的通知》,与县委宣传部联合印发《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执纪问责暂行规定》,把意识形态纳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纪审查范围,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等公开场所发表同党中央精神违背的言论、妄议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持续释放从严查处的强烈信号。二是与严把选人用人廉洁意见回复关相结合。把意识形态作为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的重要内容,由县纪委监委进行“四室联审”,精准把握每名拟提拔对象、评先评优对象政治状况和廉洁情况,对信访反映单位组织和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正在调查的党员干部如实向有关部门出具廉政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表彰”。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上半年来县纪委监委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省市县委要求相比,我县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和宣传工作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业务素质不高、机制制度不健全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新时代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足,认为那是宣传部门的事,认识上存在狭隘和局限。二是学习教育缺乏常态化机制还不够健全,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有欠缺,干部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存在满足心理、应付心理,学习效果还不够明显。三是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还不够到位,对内对外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思想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战斗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的方式方法需要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责任担当,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总体工作当中,再加力度、再上措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整改。一是在坚定不移在加强政治建设上下功夫。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过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肃查处“两面派”“两面人”。及时组织开展对重大涉纪涉腐网络舆情事件的分析研判,健全网上突发舆情应对处置机制,确保重大突发舆情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二是在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上下功夫。积极创新理论学习方式,扎实开展理论学习,推进意识形态领域学习常态化,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贯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做到学有所成、学有所用。三是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通过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早打招呼早提醒,为有效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提供纪律保障。四是在着力提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水平。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xx纪检监察网、“清风xx”微信公众号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和培训力度,以“xx学习教育”为契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对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统一领导,及时报送推送宣传稿件内容,加强正面宣传,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领。

 

 

监督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东和乡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尤其是基层纪委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

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少,如:东和乡纪委虽配备了3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同时业务水平不高,这就极其容易造成监督措施不到位。

纪委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这也是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职责界限划分不明,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乡镇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乡镇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因此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乡镇纪委能否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任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三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手段。纪委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检查中综合运用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标准、指标体系,一年分一次或两次单独或综合考核,考核以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为依据,建立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通报并与奖惩挂钩。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对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

对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四强化监督检查,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认真落实油田公司纪委“两个一半”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收集建议,梳理案件调查,规范执纪行为。严律己,提升廉洁担当。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xxx〔2019〕号中共xxxxxx党组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现调整完善本责任清单如下:

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

1.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2.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4.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员成长。

6.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7.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8.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

9.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0.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11.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13.执行“双报告”制度,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

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

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承担8项责任。

1.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4.督促分管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直至上级党组织报告。

7.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和完善党的建设,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省、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健全责任落实体系,完善压力传导机制,推行“党建+”模式,促进党建与学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改革优势、治理优势。

3.结合省、市开展的年度综合检查考核,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的考核,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

4.全年至少召开2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年底,各党总支(部门)负责同志书面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校党委根据上级要求,书面报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5.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各项制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推动全校上下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学校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情况紧急必须临时处置的,要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

6.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重大战略部署,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关于立德树人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我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7.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对纪委的领导和监督。

(四)深化党的政治建设。

8.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9.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深入开展校园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五)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10.充分发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办学实际,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论述,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提升服务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好南京丰富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弘扬雨花英烈精神、渡江精神,着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1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构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和考评体系,建立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加强课堂教学、教材编写、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网站、刊物、微博、微信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定期组织分析研判,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引导和管控处置工作。

(六)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2.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学校新一轮机构改革和干部聘任工作坚持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坚持“凡提四必”,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13.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4.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在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决议决定等方面的作用,做好换届工作,推进党支部“标准+示范”建设,加强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推进校地党建共建,挂牌成立基层党建学院,为社区和企业的党建工作提供服务,为学校的基层党建工作增添活力。

(七)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15.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重大时间节点,采用多种形式提醒告诫。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尤其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

16.大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师生,认真对待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畅通意见渠道,广泛听取、及时处理和回复师生意见。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回复,妥善解决师生合理诉求。围绕学校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察实情、听真话,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八)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7.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全校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18.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诫勉、批评教育等方式,着力化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切实防止一些党员干部身上的“小过”酿成“大错”。

(九)加强制度建设。

19.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变化,及时做好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废、改、立、释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制度执行,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维护学校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0.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履责记实、述责述廉、主体责任“双报告”等重要工作制度。

(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1.领导和支持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听取办案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校纪委依规依纪开展纪检监察信访和纪律审查工作,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信必办、有责必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

(十一)加强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

22.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统一思想,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献计出力,贡献智慧力量。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党委会定期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一)强化责任担当。

1.党委主要领导承担全校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是全校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基层党总支书记、各部门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2.党委主要领导及时主持召开党委会、中层干部会、专题学习会等,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组织分管部门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和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党委主要领导及时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年底,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全年至少开展1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題,解决具体问题。

(二)严格教育管理。

4.党委主要领导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全校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和廉政状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警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警示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分管部门及班子成员、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5.全年至少召开1次全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全年至少讲1次党课,引导全校党员干部永葆政治本色、坚守初心使命。

(三)加强督促检查。

6.党委主要领导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总支(部门)负责同志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履责担当、改进作风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7.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指施。

8.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把党的建设年度成效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党总支(部门)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整改。

(四)密切联系群众。

9.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全校各党总支(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校领导接待日、校区值班制度,倡导“四不两直”调研方式,深入基层,了解师生诉求,关心师生疾苦,协调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带头执行规定。

10.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具体办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

12.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带头依法用权、乗公用权,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3.年底,结合年度市综合检查考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进行述职述廉。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1.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向党委(党组)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党委(党组)谋划全域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

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情况。

3.协助党委(党组)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把责任压紧压实压牢。

4.协助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5.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发挥各成员单位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6.大力推进“刻印工程”,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党纪党规等教育,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和要求刻印于心。

7.坚持以案明纪、立规严纪,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

8.大力推进廉政文化教育,结合实际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廉政微宣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促进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9.健全并落实党风廉政网络與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宣传引导机制,有效发挥网络平台的监督和宣传作用。

10.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紧盯纪检监察工作薄弱环节,查找症结根源,研究对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1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査,确保政令畅通。

12.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有关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问题,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问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跑风漏气等问题。

13.严明廉洁纪律,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14.严明群众纪律,坚决查处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推诿扯皮,以及在涉及群众重大事项上盲目决策、无视群众意愿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加重群众负担、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

15.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カ问题,工作中弄虚作假、虚以应付以及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人员招录等问题。

16.严明生活纪律,坚决查处党员干部生活情趣低下、腐化堕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为。

17.大カ开展“连心工程”,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采取有效措施,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新动向,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18.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的责任迫究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19.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落实政策优亲厚友、项目审批吃拿卡要、扶资金截留挪用、贫困户进入退出中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20.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资金、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21.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査机制示范点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坚持先行先试,抓好正面引领,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城形成基层党风政风“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2.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23.大力推进“固本工程”,扎实推行全面从严治党明责、记实、示范、保障“四项机制”,建立在线督查平合,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4.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十二个不准”为抓手,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

25.积极探索强化对同级党委(党组)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26.开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接受市委委员和市纪委委员现场询问和评议。

27.持续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坚持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28.严格把握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审査,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9.探索数字化管理新模式,建设党员干部廉洁档案综合运用电子化平合,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守纪、作风和廉洁情况,落实对“关健少数”的监督。

30.全面推进巡察工作,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3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一案双究”既迫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一律严肃问责。

32.大力推进“护林工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把握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33.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强化问题线索管理,规范执纪审查流程,严格执纪审査时限,提高执纪审查效率。

34.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中共许昌市纪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许纪发[2017]1号),进一步规范完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实施程序和转化标准,靠运用第一种形态”遏制增量,靠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减少存量,靠运用“第四种形态”强化震慑。

35.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履行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不断提高执纪审查质量。

36.大力开展“先锋工程”,落实纪律检査体制改革举措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37.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査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副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

38.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39.深入推进派驻纪检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充分发挥派驻纪检机构作用。

40.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考核办法,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41.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42.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严防“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反腐倡廉“铁军”。

加强组织领导。

(1)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理念,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2)全面、准确、及时贯彻市委、市纪委、集团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分析研判形势,统筹谋划公司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年度任务。

(3)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公司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按照公司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要求,制定完成自身责任清单、并延伸到基层,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实行档案管理,抓好工作落实。

(4)制定公司2020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并完成签订工作;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5)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年度至少专题研究2次党建工作,并纳入企业整体工作。4月份召开公司2020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安排2020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6)坚持领导班子基层党建联系点和下沉一级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公司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个所属和下沉一级联系点单位,全年深入所属单位联系点和下沉一级联系点单位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加强对基层单位党建工作指导。

强化监督检查。

(7)完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单位、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8)明确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机构,明确专人抓好主体责任工作任务的统筹计划、组织安排和日常调度,综合协调推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9)落实履责报告制度,公司党委定期听取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所属各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严格落实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制度。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

(10)强化检查考核,4月份修订完成《2020年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并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双百分、同比重考核。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责记实制度,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组织领导、机制制度建设、推进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具体工作情况,做到全程留痕、记录在案,做到详实、规范、严谨、细致。

规范选人用人。

(1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正确用人导向,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切实选好用好干部,树立良好的选人用人风气。

(1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干部任用前充分听取本级纪委对拟任用人选的意见,完善和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1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任人唯亲、体内循环,严肃查处因人设岗、弄虚作假、拉票贿选、违规考录招聘人员等违纪行为。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加大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深化作风建设。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做好重大活动稳定工作。

(1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每半年听取一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情况汇报。

(17)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抓好行风建设,加大作风问题惩戒力度,坚决整治违规使用公车、超标准接待、差旅活动超规格等问题。

维护职工利益。

(18)健全职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解决职工合理诉求。

(19)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发生。

(20)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深化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肃查处侵害职工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21)支持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领导和支持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22)统筹组织人事、审计等力量,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做好领导干部任期内、离任后审计监督,做到有信必查、有腐必惩。

(23)支持和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及时研究、主动解决重大问题;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及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24)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深入推进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对重点岗位人员和重点部门,强化风险排查。加强工程设备招投标、废旧物资处置、安全生产管理、职工招聘等方面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准则》《条例》,贯彻执行《公司党委会议事决策规程》《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严格实行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6)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加强教育管理。

(27)按照中央、省、市委、集团公司党委的部署要求,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常态化开展“三述”,抓实“党支部学习”,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织开展2020年度“庆七一”主题系列活动。

(28)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重要载体,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加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

发挥表率作用。

(29)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30)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规定。

(3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32)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职工、舆论等方面的监督。

(二)党委书记、董事长***责任清单。

直接责任。

(1)对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总责,在组织领导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带头履行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关键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形势,明确领导班子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责任分工、责任内容,制定班子及成员责任清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督促指导所属单位制定“两个责任”清单。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所属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建、党风廉政责任书,并督促所属各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

(4)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定力,加强对全局性、方向性工作的分析研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把握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要求和上级相关制度规定,坚持任人唯贤,切实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带病提拔”、“带病重用”。

(6)加强对公司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7)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倡导勤俭节约的经营管理理念。每半年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执行情况。

(8)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9)深化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10)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注重干部培训、培养和使用。

(1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2)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对所属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实现全覆盖。

(13)主动接受、积极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监督,认真做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适时指导开展对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

(14)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领导责任。

(15)督促指导综合办公室健全信访稳定、厉行节约等相关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6)组织指导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等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三公经费”管理、业务招待、资金管理使用、预算管理、审计环节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7)督促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健全党建工作及组织人事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严格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规定。

(18)组织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考察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9)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因人设岗、弄虚作假、拉票贿选、违规考录招聘人员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责任清单。

直接责任。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布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同时布置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部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待遇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反对铺张浪费。

(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8)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领导责任。

(9)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夯实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基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指导对公司各项制度建设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标准化要求,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

(10)加强对招标采购管理的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防止应招未招、拆分项目规避招标、设置不公平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搞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11)督促指导企业管理部门健全资产管理、处置和绩效考核等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2)组织指导企业管理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资产管理、处置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3)加强对绩效考核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14)加强对资产管理、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责任清单。

直接责任。

(1)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部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4)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所属各单位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5)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待遇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反对铺张浪费。

(6)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7)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8)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9)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领导责任。

(10)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建工作。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的堡垒作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11)督促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健全党建、党务相关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和完善党的建设,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省、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健全责任落实体系,完善压力传导机制,推行“党建+”模式,促进党建与学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改革优势、治理优势。

3.结合省、市开展的年度综合检查考核,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的考核,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

4.全年至少召开2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年底,各党总支(部门)负责同志书面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校党委根据上级要求,书面报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5.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各项制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推动全校上下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学校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情况紧急必须临时处置的,要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

6.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重大战略部署,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关于立德树人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我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7.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对纪委的领导和监督。

(四)深化党的政治建设。

8.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9.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深入开展校园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五)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10.充分发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办学实际,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论述,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提升服务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好南京丰富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弘扬雨花英烈精神、渡江精神,着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1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构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和考评体系,建立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加强课堂教学、教材编写、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网站、刊物、微博、微信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定期组织分析研判,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引导和管控处置工作。

(六)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2.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学校新一轮机构改革和干部聘任工作坚持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坚持“凡提四必”,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13.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4.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在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决议决定等方面的作用,做好换届工作,推进党支部“标准+示范”建设,加强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推进校地党建共建,挂牌成立基层党建学院,为社区和企业的党建工作提供服务,为学校的基层党建工作增添活力。

(七)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15.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重大时间节点,采用多种形式提醒告诫。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尤其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

16.大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师生,认真对待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畅通意见渠道,广泛听取、及时处理和回复师生意见。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回复,妥善解决师生合理诉求。围绕学校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察实情、听真话,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八)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7.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全校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18.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诫勉、批评教育等方式,着力化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切实防止一些党员干部身上的“小过”酿成“大错”。

(九)加强制度建设。

19.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变化,及时做好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废、改、立、释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制度执行,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维护学校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0.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履责记实、述责述廉、主体责任“双报告”等重要工作制度。

(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1.领导和支持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听取办案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校纪委依规依纪开展纪检监察信访和纪律审查工作,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信必办、有责必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

(十一)加强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

22.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统一思想,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献计出力,贡献智慧力量。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党委会定期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一)强化责任担当。

1.党委主要领导承担全校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是全校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基层党总支书记、各部门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2.党委主要领导及时主持召开党委会、中层干部会、专题学习会等,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组织分管部门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和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党委主要领导及时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年底,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全年至少开展1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題,解决具体问题。

(二)严格教育管理。

4.党委主要领导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全校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和廉政状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警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警示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分管部门及班子成员、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5.全年至少召开1次全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全年至少讲1次党课,引导全校党员干部永葆政治本色、坚守初心使命。

(三)加强督促检查。

6.党委主要领导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总支(部门)负责同志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履责担当、改进作风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7.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指施。

8.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把党的建设年度成效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党总支(部门)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整改。

(四)密切联系群众。

9.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全校各党总支(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校领导接待日、校区值班制度,倡导“四不两直”调研方式,深入基层,了解师生诉求,关心师生疾苦,协调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带头执行规定。

10.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具体办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

12.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带头依法用权、乗公用权,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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