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机器设备拆除安全协议(实用5篇)

最新机器设备拆除安全协议(实用5篇)

ID:3670569

时间:2023-09-26 11:20:43

上传者:碧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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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拆除安全协议篇一

双方各自履行合同责任时应高度重视人身安全、物资安全,在约定责任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完全各自负责。

第五条、结算方法与货款支付月

结算:合同签定后,乙方按合同数量供应材料,按实际供货数量与甲方结算。 付款方式:

第六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付款,应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欠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二违约金赔付给乙方。

乙方在正常执行合同约定时,甲方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品。若违约则甲方赔付乙方违约金及损失。

若甲方在正常执行合同约定时,乙方未能及时供货,则甲方有权另择供应商。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孝感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代理)签字(章)及单位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需方: 供方: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机器设备拆除安全协议篇二

乙方(学生家长): ,系学生 父亲(母亲)

确保学生安全是学校、家长的共同义务。为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和最大程度降低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是学生的监护人,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甲乙双方均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的义务。

2、学校承担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和制止。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

3、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4、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要及时向老师请假;学生无故旷课,老师应及时告知家长。因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家长自行负责。

5、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家长不得让学生乘坐拼装车、报废车、非法营运的黑校车上下学。家长应督促学生及时到校或回家,教育学生下学后不在途中玩耍,尤其不到河塘、沟渠、水库等可能造成学生身体危险的地方游泳、洗澡或玩耍;教育学生不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不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学生不能自行到校的,乙方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上课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学生下学时,乙方应准时到校接走学生。不能按时接送的,必须电话告知班主任老师代为临时监管,并尽快接走学生。

7、学校因考试、放假、运动会、比赛、各种活动等原因提前放学的,班主任应当提前向学生宣布,告知学生家长。家长应当充分关注和注意学生的上下学时间,对考试、运动会等活动提前下学或放假的,家长应尽到监护职责,教育学生及时回家,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和逗留。

8、学生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家长应当尽到监护职责,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事件,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9、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卫生和安全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的卫生饮食习惯。学校和家长均不得让学生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家长保证不让学生入住包吃包住的小饭桌。否则,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学校上体育课和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和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学生不听指挥,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造成自己伤害的,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家长不愿调解解决,或经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上访、围堵校门、打条幅等非法行为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否则,由行为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2、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否则,学生突发疾病或参加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导致事故发生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3、学校在组织学生进行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必要救助措施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4、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机器设备拆除安全协议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5#楼1701室外墙涂料修补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为乙方提供《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奖惩制度。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和奖励。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发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如有损坏必须更换,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

乙方:

责任人:

签订日期:

机器设备拆除安全协议篇四

甲方: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设备拆装(租赁设备吊运作业)安全,双方在签订设备拆装(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1、作业项目:

2、施工地址:

3、承包方式:包拆装,包运输,包吊运作业

1、年月日 至 年月日止。

2、自设备、人员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且设备、人员退场止。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2、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规定设立项目体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和各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等。

3、乙方在施工作业前,应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批准同意后,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负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甲、乙双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另外,根据施工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对相关作业管理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施工过程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如甲方未按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安排生产,乙方有权不听从指挥。

8、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操作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乙方应会同甲方、监理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提供的以及向外单位租赁的设备或工具。乙方使用的验收合格后的各种设备或工具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如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违章操作、使用不当等各种因素造成伤亡事故,均有乙方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拆除更动,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均由于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上岗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其中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暴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已知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备案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双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按责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1、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不符,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3、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时生效,于工程竣工验收工完场清后失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4、其他未尽事宜。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负 责 人: (签名)负 责 人:(签名) 日期: 日期:

公司主管部门: (盖章)

负责人: (签名)

签 字 日 期:

机器设备拆除安全协议篇五

乙方:专柜

为保持商场良好的经营秩序和经营形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本协议,双方遵守以下条款:

一、乙方应填报装饰(修)计划书(甲方统一制作),包括专柜效果图或相关资料,装饰用料样本、电气接线图、用电负荷量和施工用电需求情况,报甲方经营部初审,初审通过后,由设备科、保卫科填写好施工要求,经营部负责报分管经理批准,双方签署本协议,甲方落实指导监督人员,与乙方施工人员同时进入施工现场。

二、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施工作业,并佩戴工作牌,经营部门督促清理垃圾,施工中应保持现场清洁,不得占用走道及其他专柜空间,不得损坏其他专柜及商场的地面、墙面、吊顶等设施,不得影响商场的正常经营。

三、使用油漆、稀料或其它易燃品作业时应加强防火措施,根据施工装饰情况,保卫科应配备专门的灭火器材,以防意外。如因装修需要,必须动用电焊作业时,应到保卫科办理《动用明火作业》手续。

四、电气施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电气施工资质,经过甲方设备科认可。

2、电器材料(包括导线、灯具、开关、绝缘材料、压线帽等),必须使用甲方指定专柜销售的合格产品,特殊材料,须经甲方设备科检验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3、导线部分必须安装护套(全导软管),接线头必须使用压线帽。

4、电源侧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5、导线部位、灯具安装部位必须涂防火涂料2遍。

6、电气隐蔽施工部分(灯箱、货架、柜台)必须由设备科验收签字,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7、施工用电必须由设备科指定,严禁私自接线。

8、乙方购进定制专柜,必须遵守本条有关用料和工艺要求。经设备科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

违反以上条款,每次罚款100元,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暂停乙方施工,并责令部分或全部返工。

五、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300元。因乙方违章造成严重后果,乙方负完全责任。

六、施工作业必须自觉接受甲方保安与技术人员的监督、管理,甲方人员必须监督到位、文明服务。乙方投诉必须经过经营部,按正常渠道逐级反映。

七、施工完成后,经营部报请分管经理批准,由设备部牵头,组织进行综合验收,填写验收报告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装饰(修)计划书及验收报告存档。

八、施工必须在协议规定时间内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100 元。

九、甲方经营部负责专柜报修,乙方负责维修,维修用料及要求,按本协议有关条款执行,自报修之日起一周之后,乙方仍未修理的,视为乙方自行同意甲方代为维修,维修结束后,专柜实物组长或部门负责人在维修工料清单上签字认可,经营部负责人每月在费用汇总表上签字,公司财务部定期从乙方货款中或其他费用扣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因维修带来的安全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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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代表: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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