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大全(16篇)

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大全(16篇)

ID:6614072

时间:2023-11-17 06:43:40

上传者:LZ文人

面对突发状况,有一份完善的应急预案是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利益的重要保障。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发挥本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正确、快速地处理本校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本预案适用于大坪中学校内发生的,依据有关规定需要镇、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人员伤亡事故;

(2)危及学校安全的刑事案件;

(3)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的紧急事件;

(4)校内发生重大火灾的;

(5)校内一次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人数在10人以上的;

(6)学生发生群体上访、闹事的;

(7)其它突发事件。

在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抢救工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和组织相关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赵明博

副组长:

成员:值周教师、各班班主任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启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3、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到安全区域。

4、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5、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6、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7、信息报告。

(二)各处室及相关人员职责

1、带班领导: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和送达,协调联络校长和各处室开展工作;负责事故的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等工作。

2、值周教师:负责突发事件的报告和查处等工作。

3、门卫人员:负责落实《门卫和门禁制度》和突发事件的报告。

4、教导处:负责组织师生实施防、抢、撤和恢复教学秩序等工作。

总务处:负责救援物资、器材、资金的调配。

政教处:负责事故的查处。

团委:负责事故处置前后的宣传报道。

5、班主任、各处室负责人、各项工作负责人,负责安全事故信息的登记、报告、处理、建档,按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开展事故前期的应急救援指导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死伤学生的善后事宜;负责执行预案期间有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值班;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实行事故信息报告直接责任人负责制。事故发生后,直接责任人立即向校长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后,凡应上报的在2小时内向县局安全股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型,同时向公安、交警、安监、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请示紧急救援。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原因、等级;事故先期救援情况;建议适应采取什么措施。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拿出先期处理意见,领导师生做好事故处置及救援工作。

(一)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的是直接责任人,事故相关的人是具体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场,迅速启动本校事故应急预案先期处置,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控制事故的扩大。

(二)组织现场抢救

1、应急预案启动后,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投入工作。各相关工作按领导小组的.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2、事故发生后要与当地有关部门紧密合作,使救援各部门能顺利地进入现场;抢救人员和物资能及时到位;现场秩序能得到有效控制;师生能很快移到安全地带;受伤人员能及时得到救治,安抚工作能很快进行,促使现场抢救取得成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1、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领导小组对损失的财产进行造册登记、测量评估,形成材料,该上报的逐级上报。造成人员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协上级做好安抚工作。

2、凡事故影响正常教学的,各处室应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尽快恢复教学。

3、依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瞒报、漏报、误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工作责任造成国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事故处理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

2、全校师生要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安排,全校教师要以大局为重,不得相互推诿、贻误抢救时机。

3、各处室各相关安全工作的人员都要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事故处置能力。

本预案由大坪初级中学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障村民和外来住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本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制定本预案。

1、成立以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的抗灾应急工作领导组,成员有:村两委成员,各村民小组长、小学校长、联防队长、村卫生员、农技员、广播员。

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村的抗洪救灾工作。

2、以若干个村民小组的民兵排为单位,成立若干个抗灾应急分队,两委责任人和组长为分队责任人,负责各组的抗灾救灾工作。

3、以联防队为主体,建立村紧急应急分队,队长(村主任兼)和副队长(治保主任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村重点和突击救灾应争抢险任务。

4、以联防队成员组成村消防队,队长由联防队长兼任。

5、成立应急救防队,队长(村书记):村卫生所医生,各村民小组长(1名),预备役复退军人(若干名),民兵若干名(每组2名)。

6、村抗灾应急突发事件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村委会值班室。负责领导抗灾应急工作。

治保主任:民兵营长兼任。值班员由联防队兼任办公室主任、报警员(联防队员)。

1、确定小学校舍为救灾集中安置点由校长负责。

2、若干个应急分队配备:锄头、铁铲若干把,高筒雨靴若干双,三轮车或小车若干部及确定临时应急可征用的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数部。

3、小型消防车一部及配套器材。

4、确定临时征用对象(村民或企业),保证在紧急需要下能征用到:皮卡、小货车或轿车等交通运载工具若干部,及时投入抢救急救工作,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5、担架六副及村卫生所准备必要的急救器材和药物等。

6、确保广播设施及上下联络的电话、手机的畅通,所专领导组成员及相关人员为责任人。

1、预警工作

接到上级预警时,应加强值班,做到上下畅通。水利管理员昼夜观察全村水位及台风变化,及时通报。广播员不间断发出预警或报警。

确保网络的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应急装备、工具车救灾配备,保证以应急需。

向事故易发地段的村民和各责任区的危房等重点部位发出警报,要求做好撤离准备。

2、抗洪救灾工作步骤

——全体领导组成员,各就各位,各负其职,确保:有备、有序、有效。领导、组织、动员村民全力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组织应急分队,将危房对象撤离到小学安置。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各应急分队负责各责任区重点部位(危房及地势低洼区域)的疏散、撤离和监控。

——紧急按预案要求征召应急车、船、工具等抢救抢险装备。统一调度,以应急需。

——组织应急分队全村范围内不间断巡逻、监控灾情,抢救突发事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警钟常鸣:

(1)平时通过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防火,报警要点,器材使用的消防知识,提高村民消防意识。

(2)村消防车常维护,队员常培训,保证遇警能出,出警能用,用即见效。

(3)各应设置消防器材的企业和个人,要确保消防器有效、便取,遇警互相支援。

(4)村民应保证村内外所有道路畅通,不乱堆乱搭,堵塞道路。

2、报警:

(2) 村委会值班室人员拨打119报警(以求万无一失)

——向村抗灾应急领导组报警(重点:书记、村主任)

——向龙湖镇政府通报:通过广播向全村报警,要求村民赶赴现场帮助灭火。

3、灭火:

(1)村消防队应在接警的五分钟内赶赴现场。

(2)在家的村抗灾应急领导组成员,应在2-3分钟内赶赴现场指挥灭火:

a、组织撤离相关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抢救转移人员和财产。

b、指挥村消防队和村民,在“119”未到之前,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有效灭火。

c、按照预案,组织各企业的灭火器支援现场。

d、组织救护队抢救和转移伤员。

(3)“119”到来后,积极配合,全面灭火。

1、有警地震:

(1)及时组织村民有序疏散到村外安全地段(地势偏高、不临水等),时间允许下动员村民多带上日常用品和食品。

(2)组织各应急分队逐户过细,确保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3)组织联防队设卡,动员阻止村民回流。

2、无警地震:

(1)灾情突发,领导组成员立即在所在地域(责任区)配合各小组长或民兵动员村民紧急撤离疏散。

(2)情况危急,村中村民就近撤离较安全地点,初拟定:

a、小学大操场、宗祠周边旷野;

b、大宫大埕、篮球场等。

(3)能撤离至村以外的,要求撤离村外,确保更安全。

3、震后自救:

(1)第一时间向镇、市通报灾情,请求支援。

(2)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搜救:

a、以各应急分队为单位,逐户点名、搜索,确认失踪人员尽可能搜救。

b、紧急应急分队(联防队)对重点地段搜救。

c、组织救护队抢救转移伤病员。

d、坚持设卡,阻止无关人员回流,确保余生人员的安全。

4、余震防范:

(1)组织临时生活安置领导组,多方设法组织必要的日用品和食品,供应群众,共度难关。

(2)多做工作,稳定村民情绪,安心在撤离地生活,待灾情稳定后,组织自救。

(3) 设卡把关,设法阻止无关人员返家,寻人取物,防止意外。

(4)搜寻遇难人员,配合上级,妥善处置,同时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工作,稳定救灾局势。

1、平时多收信息,防微杜渐,发现苗头及时疏导,息事宁人。

2、事发时,在家领导组成员,重点是村两委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1)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派出所。

(2)做好承运司机工作,争取控制好运载工具。

(3)深入群众了解因。因势利导,耐心和气,做好劝导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尤其做好重点村民的工作,避免事态扩大。

(4)召集代表谈,了解真相和真实要求,合理的给予承诺办理或协助;对不合理的要求给予解释,做好代表工作,再做群众工作。

(5)后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反映,解决处理好善后工作彻底化解矛盾。

3、如事态无法控制,及时向镇政府、派出所等请求支援,争取主动,以防事态扩大化。

1、第一时间向派出所或110报案,请求支援,并通报镇政府。

2、在家领导组成员迅即赶赴现场,指挥联防队和应急分队:

(1)立即隔离双方人员,设法控制局势,阻止事态发展。

(2)组织救护队抢救转移伤员。

(3)召集双方代表做工作,先撤人后调解。

(4)劝说双方人员,退出现场,不让重新集结,再生事态。

(5)如事态可能无法控制,随即请求派出所等支援,制止事态发展。

(6)事态平息后,召集双方代表调查、调解,化解矛盾。

(7)造成后果的,事后配合派出所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处理。

1、第一时间向派出所和110报警,请求支援,即时通报镇政府。

2、在派出所人员到来之前:

(1)组织联防队控制现场。

(2)有必要时疏散周边群众。

(3)设法控制犯罪(违法)嫌疑人,阻止其外逃,防止事态或危害扩大。发现疑犯逃窜,组织群众围堵。

(4)救护队尽可能快救治和转移伤员。

(5)配合派出所抓捕嫌犯,搜集证据,寻找人证等。弘扬正气,打击犯罪。

1、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妥善安置因水毁、风毀火毁、震毁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家庭。

2、上报灾情,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

3、对部分受灾严重的、生活、生产有困难的村民和外来人口进行适当的帮助,协助他们度过难关。

4、修复水毁、风毁、火毁、震毁设施,确保恢复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

5、对受伤严重,家境困难群众,给予重点照顾和救助(具体方案另定)。

6、组织灾后生产(具体根据受灾情况另行部署)

1、本预案未列的突发事件,可参照以上几种情形灵活处理。

2、本预案所涉及的各支队伍,有时预案虽未提及,但在事发时也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待命。

3、领导组成员,谁先到现场谁就是现场指挥员,应负指挥责任。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到现场负责领导和指挥。首先做好人、财、物的抢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第三,按规定做好逐级上报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市教育局。3小时内上报省教育厅。

1、稳定处置组:

组长。

成员。

2、紧急求助组。

组长。

成员。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4、协调、接待组。

组长。

成员。

(一)发生火灾预案。

1、报警: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视火情大小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领导小组或火警"119"台报警,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延误时间。

(2)讲清着火单位的名称地址,靠近什么路口和明显标志。

(3)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5)报警时,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2、接警。

(1)领导小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3、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大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1、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即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时拨打“110”报警。

4、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关闭校门。

5、如有人身伤害发生,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预案。

1、预防措施。

(1)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环境清扫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监控。

(3)明确功能分区,严禁混用、混存。

(4)严格采购食品索证、入库验收、领用验收、制作把关的'管理制度,严禁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调料。

(1)在最短时间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迅速将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医院救治,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传染病患者应严格按照疾病控制机构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离、救治、消毒处理等工作。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中毒现场及事发现场的卫生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中毒患者的个案调查。

(4)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封存或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完善卫生消毒设施,使其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四)发生地震或建筑物倒塌或特大火灾等安全事故预案。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安全工作领导组、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医务。对受伤人员临时抢救,进行止血,包扎伤口,送就近医院抢救。

2、安全工作领导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1)全校以哨音、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高音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操场为集结点,如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五)学校楼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预案。

1、每天值日领导要严格按照值日制度,当课、当班教职员工要树立安全意识,监控学生上下楼情况。

2、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规范停放,上锁。禁止在校园内踢球、爬墙、爬楼门、坐栏杆。违者通报批评或行政纪律处分。

3、凡是有学生在学校就有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学生在校有多晚,教师就要有多晚。

4、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文体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课、当班教职工负责进行监督、疏导。

5、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6、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楼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1、发现作案人员在偷盗或破坏财产时,在场人员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领导、值班保安,并电话报110,同时发出大声制止作案人员。

2、、在制止作案人员时,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单独正面与作案人员冲撞,可在牢记作案人员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础上以喝止为上。

3、清点失窃或损坏的财产,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抓捕作案人员。

4、加固有关设施,弥补有关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员靠近学生,以避免作案人员拿学生当人质。

(七)交通安全事故预案。

1、通知处置领导迅速到场。

2、将受伤人员送就近医院抢救。

3、报告交警、配合交警调查现场。

4、上报教育局,通知家长。

(八)学生间冲突或与外校社会人员发生冲突安全预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员、寝室长及其他在场人员上报保卫科、班主任、值日教师或其他在场教师,同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在场人员迅速阻止事态扩大,有关老师陪同受伤学生就医。同时由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报派出所或通知家长,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分。

3、通知家长到校并做安抚工作。

4、调查原因。

(九)学生夜间疾病救治预案。

1、寝室辅导老师夜间值班:向全体学生公布值班地点、值班电话。要求各值日领导要求医务人员、教师值班期间全天候开机。

2、由寝室长或其他寝室成员马上通知寝室教师,寝室教师在询问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础上决定联系班主任、家长或值日领导组,提供常规用药或直接就近送医院救治。

3、如果必须直送医院,可由一位寝管教师与部分寝室成员一起护送,随身准备一定现金,另一位寝管教师须继续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况发生。

4、送达当地医院后寝室教师须全程陪同生病学生就医,直到把学生安全送到学校。

5、通知生病学生家长。

(十)停电期间的安全预案。

1、电管部门事先通知的停电:

(1)事先准备好矿灯、电筒、蜡烛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领导组成员提前到岗到位,各班自备蜡烛等照明用具。

(3)如遇较长时间停电,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会活动,但务必严格遵守四不准纪律:不准走出教室。不准随意串门。不准高声怪叫。不准拿着照明用具四处走动。

(4)来电以后,由各班主任安排学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别是蜡烛如数熄灭以消除隐患。如果在就寝时尚未来电,可允许学生将矿灯、电筒带到寝室,但严禁学生将蜡烛等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的物品带到寝室。教室、寝室楼道打开应急灯。

2、事先未接通知的临时停电:

(1)在场人员马上把情况报告给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分头布置有关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马上电话通知各重要职能部门,如通知总务处安排好膳食、备用电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处安排好教师到每楼层维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岗到位,加强管理。通知教务处安排好教学信号。同时查明停电原因,责成有关人员立即维修或与电力部门联系协调,取得他们支持,取动发电设备,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用电。

(3)如是晚自修期间停电,根据情况或组织班会活动或继续安排自修。

(4)不可将因临时停电而未烧熟的饭菜提供给学生,总务处、食堂应立刻组织力量采购卫生熟食,保证师生正常的膳食供应。

(十一)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安全事故预案。

1、教学时间内,如遇个别物件如桌、椅、床、灯、玻璃等导致的个别学生的轻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员、寝室长或其他在场人员立即护送到校医室,同时通知班主任。由校医室根据情况留观或送当地医院。就医途中务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师陪同。

2、班主任根据情况通知校紧急事故领导小组或家长,同时做好有关帮扶、补课等善后工作。

3、如遇较大面积的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刻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时说明安全事故的原因、范围、程度、涉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立刻赶赴现场,同时根据情况向当地公安部门、医疗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汇报。由有关部门或直接对现场人员作出救援指示。

5、在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立刻疏散人员,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6、抢救时务必注意邻近地区的校舍校产牢固情况,如遇人员掩埋,不得用锹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学校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稳妥地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1、应立即切断触电者身体与电流的接触,如用干的木棒、竹竿、橡胶圈等拨开电线,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个部位,将他从电流上拖开。记住:不管你用什么东西都应该是干的和不导电的,而且要站在干的地方,然后采取其他的措施。

2、若伤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应让伤者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3、伤者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叫救护车,并尝试唤醒伤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气管插管,加压氧气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4、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1、生物实验中如发生割伤,一般使用止血药包扎后都能解决。严重割伤时,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表、手链等佩带物,然后抬起手臂,使其高于心脏,然后直接压迫伤口。如在腿上,除压迫伤口外,还要压迫大腿上部的动脉。通知医生或就近送往医院,千万慎用止血带,因为止血带会切断受伤部位所有血液供应,从而可能导致永久性损伤。

2、化学实验中如发生烫伤,应立即把烫伤部位浸入洁净的冷水中。烫伤后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温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于—6℃。用冷水浸泡时间一般应持续半个小时以上。这样经及时散热可减轻疼痛或烫伤程度。烫伤不严重(指烫伤表皮发红并未起泡的1度烫伤),一般可先做处理。用冷开水(或淡盐水)冲洗清洁创面。对发生在四肢和躯干上的创面,可涂上紫草油或烫伤药膏,外用纱布包敷即可。烫伤病人最好是去医院处理为佳。

3、化学实验中如发生轻度烧伤,可在伤区先倒上一些冰水,后敷上湿润的纱布。深度烧伤处是非常危险的,应先在烧伤处盖上干净的敷料,然后迅速送往医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冲,用布抹,这样会使烧伤区严重感染,后果严重。

4、物理实验中如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启动触电和火灾安全预案。

1、车辆:

2、值班联系电话: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按照“预防为主、居安思危,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通过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处置和部署学校内部特别重大和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

1、认真抓好师生的安全教育。

2、积极做好学校稳定工作。

3、高度重视学校危房问题。

4、加强学校网络监控和危化品管理。

5、努力做好学校招生、考试安全等工作。

若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要及时赶往现场,靠前指挥,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1、成立总指挥机构,对事故进行全面指挥。发生突发公共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和组织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2、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迅速开展救治工作。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并注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通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上级报告,并将上级指示及时传达到学校基层。

4、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若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实行14小时值班制,及时、准确收集事故情况,并迅速向上级领导汇报,做到不夸大、不瞒报。全校教职员工要服从安排,勇往直前,不准退缩。对不履行职责、不听从指挥的人员,学校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条例予严肃处理。

村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案例

为认真落实应急工作的各项任务,年初以来,根据盛市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使我县应急救援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卫生应急工作涉及社会经济管理多个环节和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年初,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工作任务,并确定了卫生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卫生应急工作领导组,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开展学生健康检查、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学校食堂卫生专项整治、生活饮用水监测与管理、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和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与教育、公安、水利、食品药品、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合作,建立部门协调合作机制,提前采取联防联控措施,有效预防了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视摄影装置、摄影平板床、高频移动式x线机、柯尼卡cr系统等先进器械,为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站)装备x光机、b超、心电图机、半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血分析仪等器械161台件,投资98万元购置救护车辆12台。同时各单位还自筹资金423万元,购置500max光机(3台)、多参数监护仪、电刀、计算机信息系统等设备37台(件)。设备的更新为应急工作准备了充分的物质基础,为开展工作创了条件。

三、加大力度,全面培养应急人才。

人员技术素质的提升是应急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采取函授、进修、短训、视频教育等形式,舍得投入,加强培训,努力提高人员素质。今年县乡共投资103万余元,送出去进修85人,短训79人,参加大中专函授学习63人,举办新型合作医疗培训3期180人次,乡村医生急诊急救培训2期143人,组织78名乡村医生参加中专学历视频教育,举办艾滋并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知识培训6期420人次。并针对卫生院在职人员基本技能较低的实际,组织内科、放射、检验等33名人员,在县医院分两期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同时派出10个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到省卫生厅进行培训,提高了综合管理能力。通过各种方式的人才培养,我县卫生应急技术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技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总之,今年以来,我县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各级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整体实力得到明显加强。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诸如医务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基层求援能力薄弱、部门间未建立信息平台等。

20___。

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我县应急工作水平。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国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由同志总负责,成员。

按照工作任务要求,成立3个应急小组。

(一)、突发事件应急小组

司法所牵头,派出所及民兵预备应急小分队30多人,组成应急抢险分队,主要负责解决突发性事件。要求各单位积极配合,从即日起进入待命状态,确保联络畅通,听从应急调度,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二)、社会治安稳定应急小组

派出所牵头,司法所、民政所、信访办和各单位配合,主要负责做好节日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加大社会治安事件处置力度,积极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措施,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做好种类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稳定群众情绪。

(三)、安全生产应急小组

安监站牵头,派出所、劳动站、农机站和各单位积极配合,主要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积极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卫生院牵头,工商所、乡兽医站和各单位积极配合,主要负责做好节日期间疾病预防和环境卫生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卫生检查整治力度,坚决防止传染病流行,严防食物中毒,特别是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一)、各成员单位及应急小组必须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配强领导,留足留够值班和应急人员,9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表和带班领导的手机和固定电话上报党政办公室。

(二)、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专门的机构,落实领导、人员、任务,明确职责,保证每一个工作环节不出漏洞。

(三)、要加强值班工作,落实带班领导和人员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不间断,所有成员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节日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远离,不得关闭通讯工具,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将随时抽查各单位值班情况。

(四)各单位要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周密的工作预案,落实防范应急处置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五)要加强请示汇报,妥善处置紧急情况。节日期间,发现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镇政府和各应急小组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果断处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凡信息报送不及时,工作不力,以至影响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对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危害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对能力,达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建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和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写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湖南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级关于重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各项指示及工作部署,立足于抗大灾防大疫。确保灾后无大疫。

(二)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

王明明李丽萍刘华王涛郭颖翟界文医疗组组长:王明明,成员:李丽萍刘华郭颖王涛。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标本采集分析。疫区防治处理,防治。总结等各项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06]215号)文件精神,规范基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本院在上级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我院全员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逃生技能,提高各类组织和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应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我院各科室各种力量,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强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条块间的有机结合。

一、领导小组。

成立南娄底乡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焦木军担任,副组长由防保科科长宋永仓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本院及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监督检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二、社区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分队,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处置、救治,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组织和动员群众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一、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

承担本院的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对本院及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技术培训;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应急药品、物资准备工作。

南娄底乡卫生院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负责本单位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协助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医疗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1、监测: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2、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辖区居民和单位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1、应急反应原则: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卫生院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反应措施。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本辖区各有关单位、村委会,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3)辖区内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4)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辖区内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3、应急反应的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二、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信息系统。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二、医疗救治队伍。

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承担或协助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运转工作。

三、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负责并组织各村卫生室、、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宣传车、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对辖区内各村村民广泛开展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卫生事件。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通过本预案的基本建设与实行,有效率防治、及时掌控和消解我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规范各类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率、确保有力的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最大限度增加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身心健康侵害和财产损失,确保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平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付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融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含:关键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轻微异常反应,以及其它关键性疑难及未明原因的身心健康危害事件。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学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学校校长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靠科学,强化合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组织、动员师生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二章非政府体系。

1、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为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管理对本学校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非政府、统一指挥、协同与全面落实学校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组员:蔡琼、方秋菊、濮元余、王旭青、、朱新、年级副组长、班主任负责管理协同、沟通交流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全面落实上级指示。

组员具体分工:

肖兰、潘晓:负责管理搞好人员的协同工作、负责管理日常监测、负责管理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体师生的防治意识和防水能力;为学校防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提供更多舆论积极支持。

濮元余:负责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物资供应;负责消毒工作。

朱新:负责管理呈报师生每日健康状况。

方秋菊、蔡琼、王旭青:是全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业务主管,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提供日常培训指导。

年级副组长、班主任:负责管理本年级、本班的日常监控工作。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晨、午检监测制度,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监测,对缺课学生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课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课者由卫生老师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注重信息的搜集,搞好防治工作。

1、成立一名专(并任)职报告人(保健老师),创建自下而上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保证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转,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将出现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推行24小时值守制,并启用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发动、医院病毒感染发动及其他突发性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区教育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创建突发事件投诉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不履行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高度重视,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校园稳定。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必须实行边调查、边处置、边救治、边报告、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率措施掌控事态发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内发生。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必须根据发生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适当调整教学方式。发生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以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防止分散听课;发生一例上述的临床确诊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呈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对该班级和有关班级推行复课;例如发生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确诊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对齐情况不断扩大复课范围。若需全校复课,须报市教育局核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认同和满足用户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精确地发布疫情及预防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展开恰当的鼓励,消解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绷情绪,保护校园平衡。

及时掌控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出现校内食物中毒或蹊跷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当搞好以下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等部门;

2、立即将发作师生送至医院,并帮助医疗机构抢救病人;

4、积极主动协调卫生部门展开调查,并按其建议如实提供更多有关材料和样品;

6、协调卫生部门分析引发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明确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相似事件再次发生。

1、快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命令派出专业人员进校,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实行各项措施,消解危害,阻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完结后,在政府的领导下,非政府职能部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情况展开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含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概况、病人抢救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有的问题和获得的经验及改良建议。

学校对出席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展开表扬;对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报告、调查、掌控和处理过程中,存有玩忽职守、渎职、渎职等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牵涉有关索赔、补偿、奖励、社会救助等其他善后事宜,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应当秉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学校应当强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非政府建设,非政府积极开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强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统一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掌控体系,确保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校设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内容负责管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防治与掌控工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建议调集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拒绝接受卫生部门非政府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科学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学校每年非政府积极开展一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应急意识和空战能力。熟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与掌控科学知识,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学校必须利用广播、板报、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广泛开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师生以科学的犯罪行为和方式看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精心安排必要的经费财政预算,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提供更多合理而充裕的资金确保和物资储备。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表示突发事件,就是指忽然出现的,导致或者可能将导致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毁坏等关键性安全事件。

(一)学校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科室、教研组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1、统一指挥有关教师立即抵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付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须要对师生员工展开撤离,并根据事件性质,呈报上级部门快速依法实行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搞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二要履行职责各自职责。对部门非政府或负责管理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理应预案,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出现事故,主动列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年段)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顺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处置突发事件做出的同意和命令。突发事件牵涉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阅、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实行的措施,应不予协调。

(一)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巡查监测。任何人员都存有巡查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存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辨认出事件或可能将出现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当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当快速推论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抢救排险机构求助,并向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获得命令和未获得命令前,对事故可能将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必须展开维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出现后,在展开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置的同时,学校应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死伤病人嘉实超短债就近医院,对无法推论伤情的伤病员,应当及时报警求助求救。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出现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须要,可以实行临时复课、放学、撤离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实行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辨认出校园火灾均应当及时报警,快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出现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暂停,并对人员展开安全迁移或撤离。如果存有伤员,及时救治。涉火人员必须递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足如下: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周边出现火灾,依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驱散,可能将损害重点部位,应立即轻易挥“119”报警。同时实行打火措施,迁移物品,关上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绝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xx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必须展开及时调查,实事求是,协调各部门提供更多适当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置根据调查结果以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置。

(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努力做到晚辨认出、晚报告、早隔离、晚化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为传染病病人,实行就地隔绝、就地观测、就地等候医疗部门化疗。强化防治控制措施,避免导致疫情蔓延。出现关键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未明原因疾病、关键性食物中毒等,应当及时实行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涌入场所必须减少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减少户外活动的时间,特别注意劳逸结合,进一步增强抗病能力。特别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做好居室卫生,诚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出现疫情,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步入,教育学生自我维护,管制学生回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出外工作人员、学生推行备案制度,经医院展开必要的身体检查就可以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1、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当协调环保部门应急撤离全校师生,并搞好学生的思想平衡工作,撤离过程保护不好师生的秩序。

2、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五)人为毁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当维护生者,展开人员安全撤离,对伤员展开抢救。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xx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出现打架斗殴并致人残疾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来伤者进医,维护现场,调查原因。

为加强学校治安管理,提高对校园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根据《吉林大学防范和处理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结合我校实际,保卫处制定本应急预案。

成立吉林大学保卫处防范和处理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在学校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学校突发治安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组短:宫皓宇。

副组长:刘英涛。

成员:于东峰田群周中平刘军刘玉崴张士涛魏嘉。

凡可能将导致人员关键性死伤、财产重大损失和可能将导致严重后果、严重影响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等均属突发性治安事件。主要包含:

(五)造成师生重伤或死亡的交通安全事故;

(六)自杀未遂、未明原因丧生等可能将导致不良影响的不幸丧生事件;

(七)突发自然灾害等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

本预案划分为四个等级,根据不同情况,由不同权限的负责人启动各级预案并组织实施。突发治安事件分四级指挥权限分别为治安科长、分管副处长、处长、主管校领导。

四级预案:出现一般性治安突发事件时,由治安科长征得分管副处长同意下,调派全科人员非政府实行。必要时可以继续执行部位半封闭。

三级预案:发生较大治安突发事件时,由主管副处长征得处长同意下,统一调派全处各科室人员组织实施。必要时可执行区域封闭。各科室负责人在接到命令后,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调派和区域指挥工作。

二级预案:出现关键性突发性治安突发事件时,由副处长在请示主管校领导同意下,调动全校保卫人员非政府实行。必要时可以继续执行校园临时性半封闭。各副处长收到命令后,负责管理分管科室人员的调派和区域统一指挥工作。

一级预案:发生特别重大治安突发事件时,由主管校领导在学校党委同意下,启动《吉林大学防范和处理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调动全校各部门组织实施。

(一)反映迅速。

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在立即向上级领导、公安机关报告的同时,必须立即非政府力量在最为短时间内抵达现场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有关人员收到通告后,必须立即果断退出其它次要工作或休息时间,无条件的挑选最快的交通方式赶赴现场出席应急处置工作。

(二)沉着果断。

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时,必须维持保与淡定,必须按照应急处理程序,快速实行人员撤离、救援抢修等各项工作,努力做到忙而不乱。同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果断实行必要的现场控制措施,避免危害和影响的进一步不断扩大。

(三)确保安全:处理突发治安事件过程中,要坚决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人身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师生员工迅速脱离险境。在确保师生员工安全的前提下,保卫人员也要注意自身安全,尽量避免损失。

(四)严格控制:突遇存有不法侵害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应当特别注意对前科对象展开掌控,条件容许的情况下,必须立即对现行犯罪人员不予军服,防范嫌疑人稳步实行犯罪和乘机逃亡窜。必须特别注意搞好现场半封闭和现场维护工作,掌控事态的发展,不得毫无关系人员步入现场(新闻媒体须要党委宣传部同意),防范有人借机生事。

(五)在进入敏感期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全处人员要进入高度戒备状态,无论是否为工作期间,都必须保持通讯联络工具处于良好的接收状态,以便随时接受紧急工作任务。在不可抗拒造成的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导致通讯无法联络的情况下,所有保卫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学校,参加学校的抢险救援。在接到指令后,要立即到达指定地点投入工作。在节假日休息期间离开本市外出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以保证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时有足够的警力调配。

(一)各校区保卫办要根据此预案,结合本校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出本校区具体的预防和处理突发治安事件工作预案。

(二)保卫处各科室和各校区捍卫筹办,必须非政府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或要部门制订的有关预案,二要将各自的预案落到实处。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杜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根据学校安排的值班表,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目标,强化责任,预防为主,努力将工作做在前头,每天值班情况在行政会和教师会时进行简要通报,并填写在校务日志上,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出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并在510分钟内上报区教体局。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组织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件发生后学校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

(1)抢险救灾队伍。

组长:xx。

成员:xx年级组长、班主任。

(2)通讯信息组。

组长:xx。

成员:xx。

(3)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4)卫生防疫组。

组长:xx。

成员:班主任。

1、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报告。

2、迅速切断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在场有关人员应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疏散师生,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严禁学生参与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至医院诊治。

2、迅速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果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特别是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送伤病者到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2、视情况及时向xx派出所、区教体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4、通知伤病者的家属或学生家长。

5、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并与《贡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1.3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以及对我县历史资料和危害现状的科学分析,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4分类30种。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4.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乡甚至全县、全州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乡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3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乡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4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乡政府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乡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1.6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乡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5)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企事业单位、村、村民小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6)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7)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7应急预案体系

普拉底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个)。总体应急预案是全乡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乡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乡政府负责制定,经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3个)。专项应急预案是乡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乡政府批准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报乡政府备案。

(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

(6个)。应急保障预案是乡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包括自然灾害救助、治安维护、医疗救护、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气象应急保障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乡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乡政府备案。

(4)村、村民小组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9个)。各村、小组要在乡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并报乡政府备案。乡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及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对专项应急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灾害灾种和应急保障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应急保障事宜,结合实际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并报乡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并报乡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2.1领导机构

2.1.1设普拉底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作为非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丰文波、钱文义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副主任:副乡长、乡政府办公室主任、各牵头部门行政一把手。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成员:乡长助理,乡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乡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乡武装部、乡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各类较大以上级别的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员按照业务分工和在乡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指挥部(以下简称各专项指挥部)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乡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其他副主任处理有关工作。

2.1.2乡政府应急委员会职责:

(1)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共公共事件的组织和指挥;

(3)负责审定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负责抓好全乡性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5)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本乡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

(6)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7)部署和总结全乡年度应急工作。

2.2办事机构

2.2.1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下设乡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乡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兼任,并设一名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为方便工作,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的指挥平台。

2.2.2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乡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

(2)负责全乡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起草地方性应急法规和规章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据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乡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普拉底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乡直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乡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乡直各单位、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

(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预警发布和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以及各新闻媒体的协调、接待等相关事宜;负责全乡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指导和检查全乡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7)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全乡的应急信息系统和指挥平台,收集应急信息,并对重要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

(8)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乡政府领导和乡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

(9)负责与县政府应急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的联络。

(10)负责与县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乡镇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1)承办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专家组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为制定中长期公共安全规划、信息系统建设与强化危机管理提供决策性意见和建议;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灾害评估、灾情分析和应急科学研究等工作;必要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应急联动机制各专项指挥部的牵头部门和支持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按职责与分工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我乡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矿区、林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信息监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1预测与预警乡政府应急委员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信息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在现有气象监测、汛情监测、地震监测、交通安全监测和森林防火监测等手段的基础上,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负责本乡镇或本行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乡镇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向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由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并将乡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委会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各村、及村民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4)突发公共事件中出现港澳台侨和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情况时,由乡政府或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沟通和协商。

3.2.2先期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2)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在向县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应急响应

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应急委员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3.2.4指挥与协调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级):由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乡长或分管副乡长等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同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3级):乡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3)一般突发性公共事件

(4级):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或乡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政府领导和相关专项指挥部领导负责指挥。必要时,上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3.2.5社会动员

(1)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保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在启动各级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和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根据需要,动员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所有可以动员的一切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全乡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乡政府报请市政府批准。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乡社会动员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和公共媒体搞好动员教育,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协调乡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备案。

3.2.7应急结束

(1)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各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经乡政府或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作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省政府应急委员会或省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县政府应急委员会或其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参与事件处置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3.3恢复重建

3.3.1善后处置

(1)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会同事发地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会救助

(1)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2)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同时,司法部门要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公益性团体和组织应在各自工作的范围内,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3.3.3保险与理赔

保险公司要发挥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各类危害事件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种类,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理赔。

3.3.4调查与评估

(1)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5日内,向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提交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报告。由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由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3.3.5恢复重建

乡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政府给予援助的,由乡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3.4信息发布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2)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或者其授权机构负责统一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

(3)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必须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等重大问题的新闻报道,必须按有关政策和法律执行。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乡直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由乡政府负责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4.1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抢险、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2)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政府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要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4.2财力保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条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县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2)财政部门负责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的管理,重大资金的动用必须由县政府应急委员会审批。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

4.3物资保障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统一协调。

(2)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

4.4基本生活保障

乡民政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1)乡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覆盖全乡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

(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治安维护

(1)乡武装部、派出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并会同县武警大队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社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要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杜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根据学校安排的值班表,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目标,强化责任,预防为主,努力将工作做在前头,每天值班情况在行政会和教师会时进行简要通报,并填写在校务日志上,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出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并在5——10分钟内上报区教体局。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组织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件发生后学校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

(1)抢险救灾队伍

组长:xx

成员:xx年级组长、班主任

(2)通讯信息组

组长:xx

成员:xx

(3)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4)卫生防疫组

组长:xx

成员:xx班主任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报告。

二、迅速切断电源。

三、抢险救灾组等在场有关人员应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疏散师生,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四、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严禁学生参与灭火。

五、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至医院诊治。

二、迅速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三、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果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四、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五、做好家长、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

六、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3)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特别是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送伤病者到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二、视情况及时向xx派出所、区教体局报告(教育科xx,办公室xx)

三、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四、通知伤病者的家属或学生家长。

五、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规范地进行应急处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经济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南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影响公众健康的自然灾害、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种危害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等等。辖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发;

2、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者多例死亡;

4、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

6、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者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免疫接种、药物预防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者死亡事件;

7、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漏等事件;

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9、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危害公众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丢失放射源和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并实行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因素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统一指挥、属地负责

在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卫生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减少损失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相关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控制工作成效,沟通信息,推广经验,完善应急处理技术规范。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

(七)卫生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由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科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八)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织。分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医疗救护技术指导组、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和检测技术指导组。各组由相应的专家组成。

(九)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十)卫生局组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设在卫生防病站。

(十一)卫生局

1、负责草拟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政府批转执行;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

4、组织推动社会心理卫生、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5、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

6、建立检查制度。督导检查本预案各项措施在平时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十二)防病机构(含结防所)

1、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预警;

2、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做出事件的发展趋势报告和评估;

4、建立紧急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和相关器械等;

5、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后,提出改进建议;

7、具体落实对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8、承担社会心理卫生、卫生宣传教育和预防医学咨询服务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它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10、承担对应急处理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三)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参加突发事件的现场取证和违法事实的调查工作;

2、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或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6、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消毒;

7、监督传染性疾病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环境的消毒的落实情况;

8、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

9、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

10、依法进行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所涉及病例的报告;

2、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3、负责病房消毒、隔离工作;

4、对医疗机构内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泄物进行卫生处理;

5、负责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7、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8、进行疾病及有关防治科学知识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设符合应急工作要求的门诊、病房。

(十五)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机动队伍。由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各级医疗卫生等机构进行应急处理。

1、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

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

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十六)评估和技术指导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下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及医疗救护、预防控制和检测三个技术指导组;承担社会心理卫生教育和咨询工作。

2、医疗救护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医院的诊断、救治和医疗单位内医务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等工作。负责重点病例的诊断。

3、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小组:指导防止突发事件危害进一步蔓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统计报告、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

4、检测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并开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发生的样本采集、运送和病原学检测等工作。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

1、突发事件发生时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织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现场采样、疫点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发事件原因,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要求,及时报告。

(2)提出防治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协助各医疗单位进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负责疫点、疫区现场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对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料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疫情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为政府采取预防与控制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突出突发事件的预警功能。

(2)置备、储存、保管突发事件所需应急设备、药品器械,现场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等。

(3)对相关疾控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进行模拟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4)组织开展社会心理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向卫生防病机构报告;卫生防病机构应迅速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病中心;卫生局必须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政府和市卫生局;政府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市政府。

(十九)卫生防病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次报告内容包括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卫生防病机构在进一步调查基础上,尽快做出阶段和总结报告,阶段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总结报告包括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防范和处置建议。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一)卫生局(含卫生防病机构)在接到毗邻地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疫情通报后,要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应及时通知辖区疾控和医疗机构。

(二十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现严重威胁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露、发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时,主管部门、当事单位、个人要立即向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二十四)蓝色预警:

1、发生腺鼠疫,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20例;

3、发生霍乱,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

5、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二十五)黄色预警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边省市及地区疫情上升;

2、1周内霍乱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

4、在一个区(县)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1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二十六)橙色预警

1、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发生局部暴发;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其他区(县);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10、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二十七)红色预警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4、发生新发传染病或已消灭传染病;

6、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接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蓝色预警级别)报告后,卫生局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政府提出成立区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发生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政府,并进行应急处置。

(二十八)启动预案

1、当天津市突发事件达到黄色预警程度时,卫生局应急办公室根据黄色预警的要求,将有关情况立即上报政府和市卫生局。

2、当突发事件达到橙色预警、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预案时,卫生局提请成立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理需要,设置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若干工作组。

(二十九)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区卫生局在征得区政府同意或批准后,紧急调集、调配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3、实验室检测。卫生防病机构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送市级或区级实验室,必要时送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协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询和病因诊断工作。

4、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区政府报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应急处理需要,按规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应急接种,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等。

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可以依法发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x、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6、追踪调查。防病机构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7、开展医疗救治。区卫生局按照医疗救治方案启动指定的专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要进行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传染病作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必要时,请市卫生局或卫生部派出医疗专家组,参与和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8、督察与指导。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9、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社会心理卫生、医疗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10、进行事件评估。应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理调查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三十)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突发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市卫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建议。区卫生局报告区政府后,执行终止预案。

(三十一)技术保障

1、区卫生局负责建档,列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个人技术档案资料。同时列出相对应的第二梯队名单及其技术档案资料。

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

区卫生局按照预案的要求,在市卫生局指挥下,统一组织、定期安排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工作。演练形式有:对单一突发事件从指挥到救治处理的全过程演练;局部演练;指挥系统、救治系统,涉及预案各系统、各单位、多发事件的全过程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平时要针对不同学科举办培训班。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常规监测。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组织网络系统。包括: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组织网络、卫生监测组织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监测医院监测网络、突发事件报告网络等。

4、医疗救治网络。按因地制宜、平战结合、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该网络由指定的急救机构(包括市、区县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市、区(县)传染病专科医院、后备医院及职业病防治机构组成。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指定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应急工作。医疗救治网络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横向、纵向信息连接机制。

5、信息系统。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决策支持与指挥调度的技术平台。承担辖区突发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十二)物资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理、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常备储存系统。包括:诊断试剂库、血清库、疫苗库、药品库、特效毒剂库等。

2、建立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救治仪器装备储备系统。

3、建立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各种物资的储备、运行、功能状态标准,确保可迅速调配使用。

4、健全应急物资资产更新规定和操作规范,并强制执行。确保应急物资使用时的可靠性。

(三十三)经费保障

1、为了保证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运行,区卫生局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基金,并建立相应的补充机制。

2、每年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应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财务部门应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必要时,可向区政府申请专项拨款。

(三十四)人员保障

1、卫生局要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队,随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扩展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

4、不断完善社区防疫网络。

5、第一中心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单位作为突发事件发生时,市级指定的应急医疗救治单位。

(三十五)宣传教育

卫生局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宣传画、册等各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南开区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部门职责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监管医疗卫生部门对医疗废水、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监控医疗废水、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和最终走向,记录废水、固体废弃物产量、处理量、排放量并上报;督查医疗机构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焚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等工作。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加强晨扫和日、晚两次保洁工作,做好重点路段水洗压尘工作。督查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做好全区垃圾转运站的内外环境卫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日产日清;全天候开放转运站并增加运输车辆,及时接纳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区环卫公厕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严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处罚和处理违章饲养的家禽和家畜。根据需要,加强处理突发事件地域的清洁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强制管理拒不服从监控隔离规定的被隔离人员和外部闯入人员。依法严肃处理严重扰乱救治秩序的违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违章养犬行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好查处工作;协助社区做好防治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坚决打击借机制造恐慌、造谣惑众、哄抬物价、制售伪劣防护用品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必要时,选派警力全程驻守市传染病医院、防病站、医学观察所和突发事件发生地等重要场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四害,使蚊、蝇、蟑螂和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重点做好疫区及周边地区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蝇、蟑螂和老鼠传染病菌。

大力治理外来商贩违章摆卖等乱摆乱卖和违章占路摆卖;严格清理违法经营盒饭、快餐和露天制售餐饮的马路餐桌及马路烧烤;彻底清理全区干、支道路两侧的餐饮、食品制售企业的里空外卖和露天加工;大力查处和拆除违章建筑,特别是严格治理对外来人口的违章建筑。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农贸、封闭市场防控工作的检查。

加强市场巡查,强化对防治突发事件药品及相关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趁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查处借机进行违法经营的不法行为。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全面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及其外来民工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项防控制度的落实,专人负责各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的身体状况、外出登记、民工驻地及重点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发现施工人员出现传染病、中毒症状等,立即通报防疫部门,并立即进行对施工现场的消毒和有关人员的隔离。必要时,建立建管委、各建筑工地、卫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例会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果断处理有关防控问题。

强化预算管理,保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经费,并及时足额划拨。加强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备勤工作,及时处理交通突发事件。做好对重点医院和隔离区周边的道路疏导,确保交通畅通;严格安全检查。协助卫生等部门做好进津车辆所乘人员的体质监测和车辆的消毒工作;加强逐级报告制度。

全面负责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统单位做好教室、图书馆、食堂、实验室、宿舍、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环境整洁,空气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统单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预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应急队伍。督查系统单位设立隔离室;出现可疑症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毒和隔离。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按全市统一部署,调整教学安排,合理安排学生生活。

全力组织好突发事件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做好市场监控;督查所属各经营单位的消毒、通风、依规购销货等防控措施的落实;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大中型商场与超市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做好突发事件预防、治疗等工作必须的药品、器械、消毒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普及各种突发事件防治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公众科学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联合有关部门,负责驻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市社会保障中心做好参保人员医治突发事件涉及疾病的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工作。

做好老年公寓的预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员和民政救助对象的疫病救治和社会救助工作。

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基层武装部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织民兵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控突发事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防控突发事件民兵应急分队,建立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负责区域内各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建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工作联络协调组,开展互助和互检,做到监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区居民的预防宣传、保洁消毒和外来人员登记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受理业主投诉。

有效监控药店、医院、超市、市场经营的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依法从严处理拒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干预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稳定价格和群众情绪。

加强和规范网吧、歌舞场所、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督查娱乐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联合有关部门,负责文化娱乐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防控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行为;督查食品加工企业落实从业规定的情况。

做好执勤备战工作;督查火灾救援中心的各种防护措施的落实;做好参战人员和器材装备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时调集所需警力及器材,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时出现的其他紧急情况。

督促大中型企业落实防控突发事件总经理负责制,协助企业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正确处理好企业生产经营和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关系。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外资、合资企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市区有关突发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广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多角度、多侧面宣传突发事件防控的科学知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抗击的良好氛围。

负责保障医疗机构、卫生防病机构和医学观察留验场所等部门的用电、用水和有关生活用品的供应。

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帮助整改;及时协调街道办事处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共同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负责疫情监测并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动态;负责突发事件病例、确诊及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提出疫点、疫区实施管制的建议;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指导并实施消毒和隔离工作;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督导检查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辖区各部门都要做好相应的工作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内部防控工作到位。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无小事,安全最重要,事事必安全,安全工作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的基本保证。为确保学生宿舍各类突发事件(含一般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学生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生生命、财产的火灾、水灾、疾病以及人为的破坏等安全事件。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人员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学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校长室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1、加强宿舍的消防安全教育,请消防教官讲有关消防自救知识,提高学生的消防自救能力。

2、在学生宿舍内,为防止学生私自接用电器,引发不安全事故发生,生活老师随时检查电源插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进行检修。

3、和消防官兵建立手拉手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到校培训有关人员,提高宿管老师的防火灭火能力。

4、宿舍内和晚自习教室内禁止焚烧一切物品,与火有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宿舍和晚自习教室。

5、火情就是命令,要求全体师生提高防范意识,凡在第一时间内发现火情者,必须立即报告生活老师、值班领导,并根据情况,积极采取措施灭火。一旦火情严重或判断火情有蔓延趋势时,立即拨打“119”火警。打开所有的安全通道,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

1、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域内追跑打闹,打架斗殴,喝酒,娱乐,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发现问题或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汇报,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处理。

3、住宿生在校期间,不允许学生出校门,确需出校门的,必须持有班主任或相关年级、德育处的证明,方可出入。

4、不定期检查宿舍楼安全防范设备,加固宿舍楼护栏,修理门窗,检修水电,普及安全常识,防患于未然,尽量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5、对住宿生实行严格的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许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允许住校生私自出校门,有事需在外住宿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制度,并明确投宿地址与电话,便于老师及时联系。

6、学生在宿舍区内发生意外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基本的救治措施。同时,立即报告宿管处,通知学校领导或年级组长、班主任,情况严重者,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积极与家长进行联系。

7、住校学生在校期间(白天或晚上)若突发疾病出现意外,宿舍管理人员或相关知情人员,必须首先报知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并争取在第一时间内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8、住宿生不许把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如有物品丢失应迅速报告生活老师并提供线索,以便查找。

1、学校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生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在食品和食堂用料的采购、存储、加工和供应、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和监督。

2、定期组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进行食品卫生、营养知识、食品加工知识的培训,使他们了解《食品卫生法》等法规的基本精神及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行培训后上岗制度。凡未取得健康证和未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3、安排专人管理校内食堂,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定期召开食堂承包人会议(作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平均每学期联系卫生防疫部门检查1—2次;经常征求师生对食堂饮食卫生和食品质量的意见,督促食堂不断改善食品加工条件,提高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4、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范能力;增加投入,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减少师生外出就餐次数,防患于未然。

5、若遇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现象,首先由校医进行初步诊断,再由班主任联系家长,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同时,宿管处、政教处、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报主管局和派出所备案。

1、生活老师随时对学生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苍白、恶心呕吐、肚疼等),应仔细询问,查明原因,并建议学生到医院接受治疗。学生到医院应有生活老师陪同。

2、若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晕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生活老师应立即与值班领导、德育处联系,同时将患病学生送往就近医院。值班领导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分管副校长、校长,同时通知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食堂协查事件原因。若不能由学校护送者,应立即拨打120(至少三次)。发生费用由学校先行垫付。

3、在将患病学生送往医院的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校行政人员在到达出事现场后应立即参与解决问题。

1、严格来客登记管理制度,禁止非住宿生进入宿舍楼。

2、上课期间,学生宿舍楼上锁,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

3、做好值班安排,保证每天24小时有人员值班;为值班室人员配备手电、电话等设备,值班人员要昼夜在宿舍楼内巡视发现问题马上报告,安排保卫人员,昼夜在校内流动值班。

4、全体师生提高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查问。一旦在宿舍楼内外发现有可疑人员或有撬门、砸锁、有偷窃行为的人,立即向学校领导、值班人员通报,并将其带至值班室进行询问、备案、登记,情节严重者,扭送派出所。

5、未涉及到的突发事件,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及时处理,控制事态扩大,尽量减少损失。

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人群高度密集,是传染病容易传播的地方,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学校全体教职工应充分认识学校公共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督促和检查,认真落实责任制。

通过健康教育课、墙报、专题知识讲座、给家长一封信等途径对全校师生、家长进行传染病的教育宣传工作,帮助师生掌握公共卫生基本知识和技能。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晨检: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员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表格填写。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每天下午放学前填好因病缺勤表格,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

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及“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治疗、早处理”的原则,果断处置,积极抢救,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学校指定专人作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杨晓强),负责具体传染病报告工作,并由校长主管,确保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落实。并且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学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必须30分钟内赶到事件现场,并组织开展救治、处置工作。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应当在30分钟内将相关信息以电话方式向属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报告,40分钟内上传书面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报告内容及时限。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组长:(校长,第一责任人)。

职责:对事件做出初步判断,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落实应急工作的部署,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

副组长:

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应急的部署、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具体指导、监督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成员:

学校要通过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要完善制度;保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药品、经费、通讯、交通等基本设施设备;积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

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学区和教育局对学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在本社区范围内突发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处置。

三、实施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的监测监控,预测分析,及时准确地发出预警。同时,设立专项资金和监测资金,做好物资、人员、技术准备工作,确保有效开展工作。

(二)统一指挥,机构落实。

社区内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卫生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三)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突发事件处置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社区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在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调查、及时救治、及时控制”的要求,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四)科学防治,依法处置。

各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手段,科学、依法、有效地开展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

四、各部门职责。

居委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的监测监控,预测分析,及时准确地发出预警;设立专项资金和监测资金,做好物资、人员、技术准备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处置措施,并进行督查;组织人员,调派车辆,认真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社区警务室和安全办公室:在指挥部统一部署下,实施对坐车人员和物质的交通检疫、物品查验和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做好疫区的交通运输管理;打击利用突发事件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现场控制、疫区封锁和事件发生地交通控制及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实施对传染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事件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

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家禽家畜疫病的防治工作;加强与卫生院的沟通,开展人畜共患疾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加强农药管理,指导和加强广大农民的卫生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清理整顿剧毒鼠药市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五、应急处置措施。

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在社区应急办统一指挥下,落实有关控制措施,全面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一)严格执行重大紧急信息限时报送制度。

1.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街道和卫生服务中心;并续报有关情况及处置工作措施。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村委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情况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和个人。

(二)严格控制传染源、截断传播途径。加强对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与应急接种和预防服药工作;做好疫源地消毒和个人防护,预防交叉感染。

(三)明确中毒原因,封存可疑物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现场采样、调查,分析中毒原因;查明突发食物中毒发生的经过、发病人员和死亡情况,对已扩散的中毒源进行追踪,依法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

(四)组织医疗救治、减少事件损失。加强对医疗救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卫生院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的隔离和治疗,做好病人的抢救和转运工作。

(五)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确保措施落实。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加大对疫情报告、传染源管理、密切接触者隔离、疫源地和医院消毒,以及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饮食卫生的监督执法力度。

(六)做好卫生宣传、消除社会恐慌。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七)规范情况报告、保证信息畅通。全面收集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及时向各级政府和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处置进展情况,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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