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7874486
时间:2023-12-26 02:21:26
上传者:文轩调研报告应该注重逻辑性和结构性的安排,以使读者能够轻松理解和把握报告内容。想要写好一份调研报告,可以从一些成功的案例中汲取经验,下面是一些相关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按照国际标准,一地区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即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志。我国于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至20年底全国老年人口达1.9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4.9%。我市1991年有老年人口36.25万,占总人口比例的10.09%,标志着我市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年底,我市户籍老年人口达87.264万,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6.06%,较1991年增长了1.41倍,年平均增长率为7.32%。目前我市有空巢老人23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6.36%;失能老人19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1.77%。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我市老龄化程度排第9位,在云南16个州(市)中排第1位,是人口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城市,具有高龄化、空巢化的特点,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
我市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的老年人活动中心4所,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19所,总计拥有床位数1.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8张,已建成投入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个,市级层面成立了市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协会、市养老产业协会,全市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均成立了老年人协会。
根据省、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关要求,我市于20年启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当年省下达我市建设任务为60个,20年为80个,到目前为止已有72个建成并投入使用。
建设方式及规模。
我市因建盖较早的城市老旧小区难以找到800平米的场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改扩建、租赁场地整合资源等方式进行建设,有的中心功能较为齐全,有的采取多点建设弥补或达到功能相对齐全。
服务内容。
目前根据我市不同社区老年人的需求,在个别“中心”四项基本服务已得到拓展,如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增加了情感关怀、养老机构外展、小家庭结对等服务。
服务对象及方式。
服务对象为本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具体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本辖区户籍的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年人;低偿服务对象为具有本辖区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年人、特殊群体的老年人;有偿服务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
我市积极探索不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方式,按管理主体和经费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类。一是由政府全额负担运营经费的,如区长寿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年,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合用,结合“405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招聘工作人员,成立至今已为12.9万人次提供服务,每年投入65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二是由集体经济承担运营经费的,如区中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年3月,新建小区预留用地建盖,每天为150余位老人提供用餐服务、为80余人提供康体娱乐活动。三是社会力量兴办、民营经济补贴。区916社区养老示范基地,成立于20年4月,由爱心企业家免费提供场地,成立至今已为3.6万人次提供服务,爱心企业每年提供运营经费120万元。四是大型工矿社区,由单位与社区共建的,如市新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年,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合用,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相结合,成立至今已为3万人次提供服务,至今投入运营经费7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五是市妇联探索的“三工”协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即市由妇女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义务工作者三者结合,由市妇联组织牵头,引入南鑫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社会工作者服务,招募志愿者参与,共同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和帮助。
3.取得的工作成效。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至今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年的“星光计划”,即20之后的2-3年,通过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的福利金,约40-50亿元用于资助城市社区的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和农村乡镇敬老院的建设;第二阶段是20年的“163”计划,即给予每个社区5万元启动资金,建立“1个”老年服务中心,针对社区内的特困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和患病老人,开展温情、援助、医疗、教育、康乐和维权“6项”服务,实行领导、标准和标识“3个”统一;第三阶段是当前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即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服务网络,城市街道和社区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8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2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目前已逐步探索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资源为依托,社会力量参与的新路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西南地区处于中上水平。通过实地走访与了解,截止20年3月,我市72个建成投入运营的“中心”,获得省、市、区三级财政拨付建设补助资金累计达4900万元(具体补助标准见表五),其中申请省级财政补助2300多万元、市级财政配套投入1600多万元、县(市)区级财政配套投入1000万元左右,为近万人次老年人提供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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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是党和政府的宝贵财富,他们满怀理想踏上了建立新中国的伟大征程,他们把年富力强奉献给了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社会主义建设,他们用宝贵的经验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几十年的光辉历程弹指一挥间,他们从青春年少转眼变成了耄耋老人,目前已是进入“后双高期”的特殊群体。就当下他们的身心状况而言,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多,服务要求也会越来越高。近年来,苏州市委老干部局利用社会资源为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提供了多种新模式。笔者是苏州创元投资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一名管理员,为更精准地做好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通过走访和电话沟通,结合平时工作积累,发现自己服务的离休干部在居家养老需求上还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粗浅的想法和建议与大家共勉。
一、离休两个支部的基本情况。
中心离休第*、第*党支部是以原化工建材、机械工业的离休干部组成,截止今年*月份,两个支部共有离休干部*人,其中党员干部*人,年龄最大的*岁,最小的*岁,平均年龄*岁,*人选择居家养老,占总人数*%,其中空巢老人又占*%。随着时间的推移,离休干部的年龄普遍已达高龄化,他们的身体状况大不如前,就医次数也逐年增加,需要人全天候照顾的情况越来越多,但多数老干部传统观念比较强,认为养儿防老,主张亲情照顾,对长年居住的环境、融洽的邻里关系的留恋,社会上集中养老中出现个别负面事件的影响无形中对社会化集中养老有排斥的想法。另外,近年来老干部局开展的“适老化”改造、每月提供离休干部居家一次服务,老干部对组织有信任感,对享受的待遇有满足感,因此绝大部分老干部仍然选择居家养老。
二、离休干部相对突出的需求。
另一方面老干部的家属子女从外出风险考虑也不愿意他们出门。但居家的老干部仍然在政治上需要学习、生活上需要照顾、医疗上需要帮助,满足多方面的关心照顾显得尤为突出。从现实的工作中发现,离休干部居家养老相对突出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心理抚慰需求。随着老干部普遍进入“后双高期”,大多数离休干部外出范围变小,社会交往减少,生理上出现记忆力差、耳背等现象,心理上孤独感、寂寞感倍增,迫切希望有人看望聊天,得到心理安慰。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大部分离休干部喜欢聊天,愿意把心里想的倾诉出来,比如子女家庭情况、自己被照顾的情况、身体情况等等,每次都会说上半个多小时,老干部一点也不觉得累,反而能看出他们内心的快乐。离休*支部就有一位离休干部,子女不在身边,一个人独居,每次“居家乐”阿姨上门,她要求家务干完要陪聊,这不是笑话,可以想象,老干部心中的寂寞。
例如住在虎丘附近的一位离休干部,他在家中不慎摔倒,头破血流。后来在看望他时,他回忆自己摔倒后只感觉头昏昏的,没有注意到头已经磕破,后来钟点工阿姨上门,才通知子女拨打了*救护车,医生说流了好多血要是晚一点就麻烦了。因此,老干部的居家安全必须重视,除了提高自身安全行为外,如何更精准地使用电子保姆,采取应急措施来保障老干部的安全也是必不可少的。
三是医疗医护需求。随着年龄的增高,患老年常见疾病已经是普遍现象。近年来,省市开展离休干部看病就医“三有一落实”工作要求,对我市离休干部提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普遍得到了老干部的认可。但还需在细致上下功夫。就拿住在桐泾路上的老干部为例,他向单位服务人员反映,最近几个月一直没有家庭医生上门服务,经过了解,得知每次家庭医生上门前会电话联系,他有老年性耳背,家中来电他都听不到,导致服务遗漏。定期和不定期医疗咨询服务是保障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有力措施。
四是家政服务需求。离休干部空巢独居、年老体弱是普遍存在的现象。现在居家生活不光光是有一般的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家政服务,个性化的需求已显得比较突出,购物、购书,代购药物,聊天、读书读报等多方面需求。同时还会遇到一系列突发的问题,比如:家电产品的突然故障需要维修、排污堵漏需要及时抢修等,对于这些情况老干部已经力不从心,都需要有由外来的服务才能得到妥善的处置。因此,对个性化的家政服务需求越来越强烈,涉及的面越来越广,服务项目要求也越来越多。
他们依然保持学习的习惯,希望能和时代同步;
他们虽然不能保证每次都能准时参加集体活动,但发挥自己正能量的愿望一点也没有减弱;
他们愿意与外界沟通交流,继续得到尊重;
他们愿意通过乐于奉献,来体现自我价值。就拿这次疫情而言他们一方面得到组织的关怀;
另一方面又主动踊跃捐款,即得到慰藉又弘扬了闪光精神。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做好老干部工作是党组织赋予每个老干部工作者的使命。这就需要我们加大对老干部的关心,特别是老干部进入“后双高期”后要定期上门看望,主动了解老干部的需求,把这项工作常态化,再充实老干部个性化服务项目,使工作更贴近老干部生活,更贴近老干部实际,更贴近老干部的想法。
首先要加强老干部工作人员“老年心理学”的学习和掌握与老年人沟通的技巧运用,对提高和解决老干部的需求有很多帮助。要强化主动服务,抽时间多和老干部保持电话联系,多关心他们心理健康和身体状况,同时还要保持与子女的经常联系,更准确的了解老干部家庭情况。笔者认为服务水平决定服务质量,可以邀请心理专家或老一辈工作人员来给老干部工作者定期上老年心理课程和介绍丰富的经验,帮助老干部工作者强化服务,对解决老干部心理问题和家属沟通有很大帮助。其次,需要亲情化服务,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好老干部工作,急老干部所急,想老干部所想,要始终坚持“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的宗旨,像亲人一样的关爱服务老干部,让离休干部的晚年生活过的幸福温暖。
二是创新服务模式,满足不同需求。
离休干部进入“后双高期”后,在生活和身体上逐渐出现各种问题,个性化服务需求也随之不断的变化。这需要我们在与老干部接触谈话时多了解多关心,要把老干部反映的困难放在心上,尽心尽力帮助解决,使老干部晚年生活在服务上有保障。
近年来,离休干部普遍处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状况,但绝大部分老干部不愿服老,参加组织活动的愿望不减,仍然有强烈的学习欲望。过去,支部为单位每两个月集中来服务中心学习一次,现在结合实际情况必须做出适当的改变,可以把集体学习改为居家学习,工作人员送学上门为主,对会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老干部,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平台转发相关学习材料和通知,及时推送和更新学习内容,助力老干部居家学习。对身体健康的老干部可以结合各种重大节日和活动引导老干部参与,对具备书法、绘画、摄影、唱歌等兴趣爱好的老干部提供条件纳入兴趣志愿服务团队活动,为他们的兴趣爱好提供特殊保障服务,发挥他们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正能量。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生活质量。
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所属单位的经常性关心,也需要主管单位与各方的协调配合,加强与老干部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和老干部家庭的联系,在落实原有服务的基础上拓展延伸服务。
再次在家政服务方面积极与“居家乐”服务机构保持联系,特别是从过去一月一次服务到现在的一月四次服务后的情况变化,做好老干部的满意度调查。另外,做好与离休干部子女沟通,加强沟通力度,增强沟通频率,提升沟通水平,鼓励他们不管工作多忙都要常回家看看老人,不能因为社会提供的服务不断完善,而忽略亲情陪伴,需要时常陪他们聊聊天,替他们做做家务事,尽到小辈照顾长辈的义务,倡导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尽最大努力多方位地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全面提升老干部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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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自20xx年启动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居家养老服务持续深入发展。截至20xx年底,全省有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xxx多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xxxx多个。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笔者近期进行了调研。
调研发现,不少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有居室保洁、生活料理、精神陪护、养生保健等方面的家政服务需求。然而,目前xx省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发展相对滞后,还没有专门的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机构,不能有效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因此,加快发展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应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是发展规模小,呈现零散化、碎片化特征。现有的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内容单一,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xx省各地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虽涉及的服务项目较多,其中也包括家政服务,但真正能够向老年人提供的项目很少且较单一。调研中笔者感到,因服务人员思想认识、专业水平不高与服务对象经济支持能力较弱等因素,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在实施中容易发生与预先设计脱节的问题,呈现出零散化、碎片化特征,没有达到预期服务效果。
二是行业缺乏规范,服务质量监管制度不健全。一套健全而行之有效的管理和服务规范,是做好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工作的根本保证。政府必须对服务对象、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守则和服务人员的职责、道德规范等,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正完善,使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运作。然而,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服务规范欠缺的问题比较突出。比如,对服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岗位技能、行为规范等缺乏明确规定,一些从业人员未经过正规的岗前培训与实操训练即上岗从事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加之服务人员流动性大和从业规范的非强制性,目前的居家养老家政服务难以达到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目标。此外,由于监管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制度,部分地方存在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形式重于内容”的倾向。
三是服务人员市场供需不平衡,从业人员专业性不强。现有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和服务质量,都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笔者在调研中发现,xx省居家养老家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专业化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缺乏,相应的人才培训机制也未完全建立。专业化人才的缺乏制约了服务项目的拓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是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缺少信息平台,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在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的提供者和需求者之间搭建信息沟通渠道并促使服务供需实现平衡,无疑是做好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工作的关键。但目前xx省缺少这样的信息平台。家政服务机构或家政服务人员如何获得寻求家政服务的老年人的信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如何将寻求家政服务的老年人的信息传递给家政服务机构或家政服务人员,成为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发展的现实难题。
五是与居家老年人实际需求相比,家政服务的供给仍显不足。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受资金、场地等限制,硬件设施等条件有限,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家政服务相对较少、服务内容比较单一,未能很好地满足老年人比较迫切的服务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为加快发展xx省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着力构建符合xx发展实际的居家养老家政服务体系,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构建推进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工作的合力。有关职能部门要增强做好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工作的责任感,主抓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的牵头单位要积极协调、主动引导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展居家养老家政服务。要克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的养老机构化倾向,着力将其建成政府与家庭之间的桥梁与纽带,整合服务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他们所需的家政服务。同时,注重吸收和培育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实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多元主体良性互动的格局。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入机制。建议把现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政策进行清理与整合,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责任。同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服务人员劳务补助、服务企业一次性开办和运营补助以及税费减免优惠等有效做法,扶持具备条件且真正从事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的各类服务机构或服务人员。同时,完善居家养老家政服务企业或产业的投融资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
三是加强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的软硬件建设。建设一定数量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做好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工作的支撑。要按照《xx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21年)》明确的发展目标,抓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可以提供家政服务的其他服务站点的选点建设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后再逐步实现站点的信息化、规范化。在此基础上,注重将辖区内的服务资源与老年人家政服务需求联系起来,逐步拓展家政服务项目,丰富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管,通过制定和完善符合地区实际的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相关政策及管理制度,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家政服务规范与质量标准、考核体系等,对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实行全程的制度化、规范化监管。。
四是培育居家养老家政服务专业人才。建议制定居家养老家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明确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机构中不同类型从业人员岗位内容、服务要求,确定管理人员与一线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从而供社会从业者与相关机构参照与落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养。同时,协调教育、人社等部门,推动各类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并增加为老家政服务的专业设置,培育居家养老家政服务专业人才。
五是加大对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的政策扶持力度。由于老年人较难改变自己数十年养成的节俭习惯,加上老年人经济状况普遍不佳,居家养老家政服务业又属微利行业,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的发展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对此,建议各级政府制定更多优惠与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政府在出台优惠与扶持政策时应注重平衡性,既要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又要能切实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各类企业积极主动参与。通过政府的扶助,让承办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的机构或个人能够切实满足老年人的配餐送餐、居室保洁、医疗陪护等基本需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展成为区域性或跨区域的居家养老家政服务连锁企业。同时,对愿意长期从事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的企业,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在考核验收后予以挂牌认定,对其加强扶持和监管。此外,各地还需在系统、准确把握本地老年人家政服务需求、需求变化趋势和消费习惯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不断探索推出符合地区特点的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扶持政策,更好地实现服务的供需平衡。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曲靖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前期调查的通知》要求,县老龄办结合工作实际,**年9月15日,老龄办积极主动与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及县规划局联系,共同配合做好前期调查工作。现将**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前期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老龄部门的统计,截止**年底,**县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7.1万人,占总人口的11.5%,其中80周岁至90周岁的老年人有9408人,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2人,与省、市同步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预计到“”末老年人口将增至7.97万人,每年的增长速度达到3%以上。“五保”人员1868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2.6%。全县154个村(居)委会100%的成立了老年人协会。我县和全国一样,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呈现出了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家庭小型化以及老年人口基数大、农村老年人多、贫困面大,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特点,伴随而来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呈现,趋于社会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广大老年群体及社会的服务需求,已成为了全社会的共识和县委政府必须面对的社会问题。
近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纳入了政府工作议程,纳入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同时,为建设完善与老年人相关的文化、体育、健身、娱乐等活动场所,新建小区已规划要求配套建设老年娱乐活动场所;已经建好的小区,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按规定为老年人文化学习、体育健身、医疗保健、法律咨询等提供服务。**县国土局在符合土地用地总体规划下,根据土地功能分区,负责给予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二、**县养老机构现状。
(一)政府主导促进政策实施。一是县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将老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纳入各年度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内容,县政府连续两年将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内并进行督促检查。二是不断完善老龄政策。20xx至**年,我县出台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逐渐系统配套了与省、市、县衔接紧密的政策性措施。三是通过对“”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确定我县“"规划主要预期目标,实现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二)狠抓老年综合性服务机构建设。通过近年来不懈努力,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进程显著加快,目前,我全县有各类养老机构10家,总床位400张,占全县老年人口的0.6%,即全县各类养老机构每千名拥有养老床位数6张。其中,全县已建成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模5600平方米,总投资525万元,已培训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共35人,将为老年人提供床位140张,为老年人服务的主要服务内容为日间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使老年人不出社区、不出家门,就能享受社区的照顾和服务。已列入**年计划建设的项目4个;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已在板桥、钟山建2所高标准的敬老院,建设规模59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91.6万元,床位数260张,实际入住老人数257人,管理人员3人,护理人员10人。阿岗敬老院已立项审批正在建设中。
(三)健全完善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和我县对老年人的优待规定。**年,认真落实省级规定的高龄老年人补助津贴,80-99周岁的老年人的保健补助月人均45元,每人每年54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长寿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500元,每人每年6000元。今年上半年,享受保健(长寿)补助达9450人,比上年增加45人,百岁老人长寿补助,实行按月发放。我县从20xx年开始发放,并严格按照省、市规定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标准每年增长15%,已从20xx年每人每年200元增加到每人每年540元,到**年上半年已累计发放49715人次,发放金额1593.616万元,发放形式采用农村信用社“定活两便储蓄存单”发放。同时,组织人员对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县委政府的惠老政策落到实处。20xx年我县落实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县城内公交车优待政策。同时,切实维护老年人在家庭赡养和抚养、社会保障、参与社会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由于我县养老服务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社会对养老服务业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有差距,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并不十分关注,还没有感觉人口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对发展养老服务与经济、社会和谐的关联度也无清晰的认识,致使养老服务业工作推进速度慢,工作欠力度,基本处于启动状态。加之居民传统(20xx大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家庭式养老观念依旧,机构养老的积极性不高。
(二)投资渠道单一。从我县目前养老机构开展的工作情况看,虽然依托省、市、县政府投入资金建起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组建了相应的服务工作组,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的服务只有文体娱乐活动,入住老人为空白。尽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计了日间照料室、餐厅、厨房等功能,但绝大多数社区不具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条件,原因是社会力量参与少,社区集体经济欠缺,一些配套设施让社区承担资金投入困难较大,因此,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不完善、不齐全、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各项需求,难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敬老院处于有空床但不能接收老人的状态,目前“五保”老人还有1611人未进入敬老院,一方面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敬老院无专业人员进行护理,另一方面是老人思想观念未能转变以及资金原因,促使大部分“五保”老人达不到入住条件。
(三)专业人员缺乏。目前我县养老服务机构无编制,人员不足,一人身兼数职,基本是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服务人员及老协会会员,多数未经过专业培训,缺少养老护理知识。
(四)政策扶持不完善。目前,我省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等,但还未出台配套扶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五)床位缺口大。目前,全县各类养老机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6张,与国家、省有关要求“每千名老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的目标任务差距较大。
(六)特色养老服务缺乏。目前,全县没有一所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公办综合性养老机构。
我县养老服务机构是更新养老服务理念,创新养老服务方式,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就我县而言,人口老龄化加速,高龄化加剧,老年人家庭空巢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加之老年人口80%的在农村,收入水平低,这就决定着老年人养老形式主要是家庭养老,让老年人生活在社区,居住在家里,既有子女的照顾,又可以参加社区老年文体活动,因此,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业,满足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是有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命、生活质量,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现就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如下建议:
(一)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开展养老服务工作要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要由政府主导,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组建养老服务工作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领导小组职责,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形成工作全力,组织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切实把养老服务场所建成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养老场所,做到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提供便利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养老服务业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政府、社会、社区、家庭的共同努力和参与。因此,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等媒体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努力营造尊老、爱老、为老服务的浓厚氛围,形成一个多方参与、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使全社会更加了解居家养老、敬老院的服务,老年人乐于接受,同时引导老年人转变消费观念和养老观念,接受新的养老方式,确保养老服务工作有力推进。
(三)制定政策扶持。各级政府应结全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补助制度,省、市应提高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投入的承担比例,减少县级财政的压力,健全完善政策扶持机制,明确购买服务对象,实行购买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应设有公益岗位,以保证工作岗位及人员到位。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
(四)加大经费投入。养老服务是一项长期的政府民生工程,要把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补贴、管理人员工作经费以及购买对象补贴资金等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充分发挥福彩资金作用,支持养老服务工作。
(五)拓宽服务内容。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要从单纯的文体娱乐活动,维权服务拓展到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更多个性化服务项目。根据特殊老年群体需求设定项目及服务标准,满足老年人需求。同时养老服务机构要建立老年人医疗健康档案,定期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充分发挥社区老协会作用,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类学习教育和文体活动,让老年人增长知识,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同时还要开展与老年人进行情感沟通,陪聊谈心,心理疏导等活动。依托法律援助中心,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六)建立管理体系。政府应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在县、乡、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受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和管理,基主要职责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发布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和社会服务供给信息,对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老人进行资格评估;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接受服务对象的服务信息反馈;检查监督服务质量。承担政府委托的其它养老服务事项。
(七)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养老护理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等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鼓励社区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提供志愿服务,建立互助小组。创造条件,吸引专业和社会工作者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服务水平。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应把养老服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县、乡应配置相应的行政编制,强化管理和服务职能,推动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我国已进入老年化社会,随着老龄人口的加剧和大量“四二一”(一对小夫妻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小孩)家庭模式的出现,传统养老方式已不适应现代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加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全面推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使退休人员由过去的“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已是大所趋,未来城市社区将承担着老年人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的重任。如何找到一条更加适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是摆在社区面前的现实而迫切的任务,带着这个问题,我们阳光雨家政服务中心对长治市东街社区的居家养老有关调查做以。
总结。
和阐述。
二、东街社区老年人口现状。
东街社区现有常住居民5487人,社区老年人口有1470多人,60岁-69岁的老人有779人,70岁-79岁老人有452人,80岁-89岁老人有206人,90岁-99岁老人有32人,100岁老人1人,老人人数占社区总人数的26.79%,空巢老人有52人,约占老年总人口的3.54%。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的极大改善以及人们择业观念改变和人口流动等因素的影响,今后,高龄老人和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家庭和社会的养老负担将越来越重。
三、
目前社区老年人居住、养老和居家服务情况。
(一)居住方式。一是老人(或与配偶)和儿女住在一起。二是老人(或与配偶)单独居住,儿女在同一城市。三是老人(或与配偶)单独居住,子女都在外地工作,打工。四是老人(或与配偶)单独居住,无子女。五是老人(或与配偶)与成年或未成年的孙子孙女住在一起。六是住在养老机构的三无老人。
(二)生活来源。老年人生活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退休金,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积累,子女供养,政府供养,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在以上几种情况中,靠子女接济和吃养老保险金生活的老人数量最宠大。
四、目前老年人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加,生理机能的衰退及晚年的孤独感已影响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他们不得不依靠他人的帮助才能生活。根据调查了解和分析,目前老年人居家养老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理机能的衰退影响着老年人日常生活。随着老年人生理机能的衰退,开始出现头脑不清晰、记忆力减退、视力模糊、听力有障碍、手抖、腿脚不方便、咀嚼困难以及其他健康问题。这种机能衰退问题,已经深深影响到了他们的日常生活行动,且有相当比例的老人存在两种以上的症状,这损害了他们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将导致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下降。尤其是在高龄老人中这种现象更加普遍。
(二)各种老年人日常生活辅助设备缺乏。各种老年机能问题的发生在不同程度上妨碍了老年人的活动能力,许多老年人不得不借助各种辅助设备,维持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活动。老年人群中普遍存在对提高视力、助行类、听力辅助、居室无障碍设施等各种辅助设备需求。在调查中了解听力有问题和行走不便的高龄老人人数是最高的,所以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提供提高视力和助行类设施将成为首要考虑的对象。但由于目前市场上有关老年人生活辅助设备不丰富,老年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三)多数老年人经济能力有限,无法进行有偿服务。在调查中了解,多数生活在社区的老年人都没有固定的收入,生活来源主要靠子女接济,而子女本身并不富裕,给老年人的生活费相当的少,只够生存最基本的需要。所以用在健康、医疗等上的开支很少,对社区提供的有偿服务根本不敢接受。
(四).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主要困难。在对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调查中,就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来讲,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是进食、烧菜做饭、打扫卫生、买菜购物、洗衣洗被、洗澡、起床、穿衣服、上厕所、外出活动共十项内容。在十项具体日常活动内容中,烧菜做饭、打扫卫生、外出活动、买菜购物和洗衣洗被成为主要的困难。
我们在调查中得知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医疗健康和精神文化服务上面的要求是最多的。在以上三项需求中医疗健康排在第一位,老人对精神文化服务的需求相对较低。
(一)老年人对社区日常照料服务需求。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日常生活照料主要还是子女。但由于老年父母对子女照料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子女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所带来的照料成本很大。这让子女和老人都很为难,相反,对由社区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务需求更加强烈,如果有其他合适的照料人选,情况就会得到大改善。在调查中老年人希望社区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务有:小时工上门服务、社区日间照料室日托、上门做饭、日常登门巡视、代理购物、协助洗澡、修理指甲及修脚、理发、家庭修理、修电器、送货上门、邮寄等。
(二)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为老年人就医的首要选择。上门服务或者居家护理是老年人接受卫生健康服务的另外一种方式。在走访中得知绝大部分的老年人愿意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门服务或者居家护理。老年人中慢性病较为普遍,大多数老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健康问题。将老年人的健康需求分为陪同看病、家庭病床、专业护理、找办取药、急救、康复、健康讲座和指导等内容。在老年人报告的最主要的健康服务需求中,对健康讲座和陪同看病服务的需求最高,其次为专业健康护理和急救服务。绝大多数老年人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对社区健康服务的需求,而且超过一半的老人有多种需求。所以发展社区健康服务有广阔的前景。
(三)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的需求。精神文化服务是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求的重要内容。有超过半数的老年人存在各种内容的社区精神文化服务需求包括:文体娱乐、表演展示、绘画、法律咨询、心理咨询、读书读报等。由此可以推断,绝大多数老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社区精神文化服务需求。
六、加强管理力度,组建为老服务队伍。
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关键要抓好为老服务队伍建设。我们主要抓好三支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者队伍。二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三是抓好志愿者队伍建设。
七、今后工作打算。
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整合社区资源,加强为老服务队伍建设,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的。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已快半年,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意识不强,自愿来社区参加活动的老年人少,要求上门服务的老年人更少。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
2、充分整合社区资源。由于服务场地有限,辖区老年人口多,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受限。我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人力、物力、财力,整合社区资源与驻辖区单位等签订为老服务协议,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3、加强为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培养,建设专业化的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协作,对现有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其次是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努力造就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提高为老服务水平。并开展“服务明星”的评选活动,激发为老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增强服务意识,使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也可得到进一步提升。
八、结语。
居家养老是一项贴民心、暖人心的夕阳工程,是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对居家养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站在新的起点,我们要一如既往地把居家养老为老服务工作作为街道的民生工作来抓,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探索创新居家养老的新模式,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需要。
根据自治区政协主席会议的决定,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在林国强、苏道俨两位副主席的具体指导下,从2011年5月份开始,就加快我区养老产业发展问题在区内14个地市和部分区直单位进行调研,并赴湖北、河北两省进行考察学习。
我国的养老问题,包括事业养老和产业养老两大块。事业养老是政府通过兴办福利院等事业单位对“三无”人员、“五保”老人和优抚对象实行无偿供养,属于福利性、公益性的养老。产业养老则是把养老服务发展为经济产业,按照商品交换、有偿服务的办法解决社会大众的养老服务问题,属于商业性质的养老。本次开展的调研,主要是围绕着如何把商业养老发展成为经济大产业的问题来展开,不涉及福利性、公益性的事业养老问题。
经过半年多时间的调研,初步梳理出一些关于加快我区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自上世纪末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我国老龄人口迅速增加。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到201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内地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1.78亿,占我国总人口13.26%,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据国家权威部门预测,未来30年,是我国老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2015年将达2.21亿,约占总人口的15%;2020年将达2.45亿,占总人口比例的16.61%;2030年将达3.55亿,占总人口的23.3%;2040年将达4.09亿,占总人口的26.52%。
老龄人口的迅猛增加,一方面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在4∶2∶1模式逐渐成为我国主流家庭模式的情况下,子女的养老人均负担成倍数增长,财力、体力和精力上的负担都不堪重负。同时,又极大地限制了年轻劳动力的流动,相对减少了我国的人口红利。另一方面是:老年人消费需求迅速膨胀,涌现出一个巨大的老年消费市场。如以一个老年人年均消费(包括生活费用、医疗保健费用、文化娱乐费用等)10000元计算,我国老年人消费需求目前约为18000亿元。2015年约为22000亿元,2020年约为24500亿元,2030年约为36000亿元,2040年约为40000亿元。这还是静态计算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动态的老年需求还要大得多,并将拉动旅游业、交通运输业、住宿餐饮业、商贸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等相关产业的加快发展。
面对新的形势,加快发展养老产业,把原来主要由家庭承担的养老问题转为全社会共同承担,通过市场经济的办法解决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即在政府宏观政策的调控下,大力发展商业性的养老机构,形成由这些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服务,然后由老人(或其亲属)向养老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养老服务业,并以此为核心,不断拓展和延伸,最终发展成为一个包括老年人生活服务业、老年人医疗康复保健服务业、老年人文化教育体育娱乐业、老年用品制造与营销业、养老商业保险业、老年人法律服务业、涉老人力资源开发业等行业在内的新型产业。这是应对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需要,是减轻年青一代的养老负担,最大限度地释放优质劳动力潜能、弱化人口红利减少的负面影响的需要;也是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扩大内需、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更是维系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的需要。
我区发展养老产业的紧迫性尤甚于全国,主要原因是:
一是老龄化程度和速度高于全国。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到201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为4602.66万人,其中60岁及其以上人口为603.6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3.11%,而65岁以上人口为425.32万人,占常住人口数的9.24%,高于全国水平的0.37%。据有关单位对全区总人口的预测,我区60岁及以上人口到2020年将达912.8万,占总人口数的18.4%,2030年,将达1274.2万,占总人口的25%,2040年将达1465.6万,占总人口数的28.6%,分别高于全国水平的1.76%、2%和2.08%。
二是我区农村人口比重高,空巢化家庭多、农村老年人照料难度大。2010年我区农村人口的比例高达59.9%,比全国的50.3%高出9.6个百分点,而且我区每年跨县以上转移就业的青壮年农民工约400—500万人,其中约有230—250万人常年在外省务工,致使农村家庭空巢化特别严重,居家老人的照料难度特别大。
三是我区未富先老的问题要比全国严重。我区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又是老龄化程度和速度均高于全国水平的地区,加速经济发展和妥善解决养老问题两大任务都极其繁重。只有加快养老产业的发展,激活“银发经济”的巨大商机,才能把两大任务有机地融合起来,既解决养老问题,又加速经济的发展。否则,势必造成两者互相制约的局面,给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堪想象的后果。
(一)研制和下发了一系列涉老产业的文件,为全区养老产业的发展注入了动力。
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老龄工作及养老产业的发展十分重视。早在2002年,就制定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桂政发〔2002〕43号)。2003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老龄工作的意见》(桂发〔2003〕2号)。2007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老龄办、发改委、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共同报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区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07〕57号)。自治区民政厅、人社厅和财政厅、物价局先后下发了《关于扶持我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通知》(桂民发〔2007〕162号)、《关于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问题的通知》(桂老社发〔2009〕12号)、《关于我区福利机构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328号)。各市党委、政府也根据本市实际出台了一批涉老服务业的文件。这些文件,阐明了我区老龄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组织领导体制以及老年消费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办法等问题,为加快我区老龄事业特别是养老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着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老年人养老奠定了较好的经济基础和制度保障。
10年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劳动保障、卫生等职能部门十分注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千方百计提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大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率。到2010年底,城镇职工(包括各类企业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0%,参保人数由2005年末的288.6万人增加到2010年底的449.3万人,增长55.68%,“新农保”试点工作2011年将由原来的27个县扩大到65个县(市、区),覆盖面约达农村人口的70%。参加城镇医保人数由2006年的302.01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935.49万人,参保率达96.54%;参加新农合的农村群众已从2003年(开始之年)的124.8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3953.47万人,参合率达96.22%。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待遇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如参保的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2005年的627元提高到2010年的1187元,增加了560元,增长了89.3%;2011年有望提高到1300元;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0%和6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约18—20万元)。新农合最高补偿金2011年7月底已达5万元。所有这一切,都为老年人的养老奠定了较好的经济基础和制度保障,也为养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基础条件。
(三)养老产业设施建设初见成效。
到2010年底,全区共累计建成收养性养老机构1474家,拥有床位5.27万张;建有社区养老服务站点397个;全区医疗机构建有康复医学科床位1250张;建有老年大学87所,可容纳37040人同时到校学习;共建有老干部活动中心(站、室)1006个,可同时容纳85797人参加活动。还建成老年门球场、老年气排球场等一批老年人体育设施。
(四)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局面呈现逐步增强的趋势。
一是国办福利养老机构的改革逐步推开。一方面是县城以上的各种国办福利养老机构,除了保证国家法定无偿供养的人员入住外,逐步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入住。另一方面,在不改变养老性质的前提下将政府投资兴建的养老机构(已有18家)租赁给社会力量进行管理和运营。二是社会力量对养老产业的投资力度逐步增强。到2010年底,全区共有民办养老机构119家,拥有床位13956张,从业人员2570人。特别是去年以来,一批较有经济实力的民营企业开始投资我区的养老服务业。如河池市民营企业家石海杰在都安县城投资兴办的老年人服务中心,总投资8000万元,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内部设有老年公寓、医疗中心、康复功能室、多功能娱乐室,可同时接纳1500多名老人入住,将提供600多个就业岗位,该项目现已正式营业。而(中国)五行创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30亿人民币,在扶绥县城郊兴建一个面向国内外老年人的“中国乐养城”,项目包括老年养生公寓、老年专科医院、老年大学、老年文化活动中心、老年特色商业等。建成后,可满足国内外13000老人入住养老,另外配套2000个子女探视床位的宾馆,2500多名工作人员居住的宿舍。这个特大型的养老项目已于2011年10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
(五)经过努力争取,2011年国家已把我区列入全国社会化养老服务试点省区,中央一次性拨款5000万元。
(六)涌现了一批养老产业的先进典型,积累了一些发展养老产业的宝贵经验。如广西(南宁市)重阳老年公寓,入住老人突破500人,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桂林夕阳红养老中心,拥有养老床位200多张,先后荣获“全国养老十大标杆示范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柳州市老人康乐园,拥有养老床位400张,被中国老龄委评为“养老服务十佳单位”,康乐园负责人黎波波也荣获“全国养老服务机构十大杰出人物”称号。他们成功的共同经验是:当地党政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和支持,是民办养老机构得以发展的保证;医(疗)、养(老)结合是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业最有效的途径;优美的环境、灵活的运行机制、高素质的服务队伍、完善的服务功能、优良的服务质量则是养老机构得以发展成功的必备条件。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新世纪头10年,我国养老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区能取得这样成绩是极不容易的,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已经做了很大的努力。特别是各级民政、人社、卫生、老龄等部门,在极为有限的条件下做了大量艰苦细致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功不可没。
(一)产业规模还比较小。
一是产业体系不够完整,提供的产品品种不多、数量不大。在养老产业众多的行业中,目前我区稍具规模的只有养老机构服务业、老年教育服务业和养老商业保险业,其余行业都是零零碎碎地从属于为全体社会公众服务的各个行业之中,所占比重和产出能力都极低,又缺乏为老服务的特色,无法充分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特别是老年人康复保健业、老年人生活用品制造与营销业、涉老服务人力资源开发业等三大行业,市场潜力极大,但行业发展缓慢,机构和人员不足,致使老年康复保健、文体娱乐、老年用品的供应、法律服务、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产出极少,不但老年人众多的消费需求难以满足,也极大地限制了养老产业的规模和效益。
二是养老机构的服务与形势要求差距较大。第一是养老机构总量少、单个规模小。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例。江苏省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5500家,湖北省有1780家,而我区只有397家。再以收养机构为例,湖北省共有收养性机构2313个,养老床位18.6万张,平均每个养老机构有养老床位41.5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3.32张;河北省养老机构有924家,养老床位18.95万张,平均每个养老机构有养老床位205.1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0.29张。我区虽然有1474家收养性的养老机构,但实有床位只有5.27万张,平均每家养老机构只有35.75张,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养老床位仅为8.72张,与民政部关于“十二五期末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的要求尚有很大的距离。第二是服务对象人数还比较少。全区约有250万老年人居住在城镇社区,但据统计,享受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供服务的老人约10万人,仅占4%;按照入住机构养老的老人通常占老年人口的3—5%算,我区入住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数约18万—30万人,但我区目前养老机构的床位只有5.27万张,即使入住率100%,也只有5.27万人,仅占应入住老人总数的18%—29%。
三是从业人员少,整体素质偏低。据民政部门初步统计,2010年底我区各种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为7802人。加上2011年养老机构新增加的从业人员和分散于家庭和医院照顾、陪护老人的护工,全区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应在10000人以下,而且大部分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四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不够显著,由于产业体系不够健全、提供的服务产品少、服务对象覆盖率低、服务质量一般化、从业人员又不多,养老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不够显著。
(二)社会化和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
以机构养老服务业为例。从投资来源看,目前我区1474个收养性养老机构中,有1355个是政府投资,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则100%为政府投资兴建;从入住机构养老的人员身份看,政府负责无偿供养的人员约占50%,社会公众的入住比例还比较低;从从业人员的性质看,国办福利院等国家事业单位的职工和由民政部门出钱聘请的服务人员约占60%,企业用自有资金招聘人员的比例还不高;从营运收费看,无偿、半无偿服务的养老机构和服务项目约占60%,由物价部门进行价格调控的低偿服务的养老机构和服务项目约占20%,完全由市场自行调节的有偿服务的养老机构和服务项目约占20%。
(三)农村养老产业还没有发展起来。
我区农村老年人口约360万,占全区老年人口60%左右,加上空巢化家庭特别多,农村养老产业亟需发展。但目前我区农村中,尚无一家社会化、有偿性的养老机构;各乡镇敬老院供养的仍然全部是国家法定无偿供养的对象,还未能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对其它农村老人开放。
(四)民办养老机构困难较多。
一是用地难。一方面受用地指标限制,土地落实困难。如已在扶绥开工建设的“中国乐养城”虽然是我国养老产业目前投资最大、项目起点最高的项目,国家老龄办和扶绥县委、政府都大力支持,但由于用地指标有限,历时两年,至今用地问题仍未能完全落实。其他民办养老机构同样遇到类似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因用地价格过高而无法接受。目前我国用地类别中没有养老用地这一类别,养老用地只能按商住用地供应,通过挂牌竞买。如此一来,养老机构根本无法与房地产商竞争,只好望地兴叹。
二是用工难。目前我区尚未建立统一的就业培训基地。民办养老机构用工只能从社会上零散招聘,然后再自行培训。不仅增加了工作难度和成本开支,更重要的是培训质量不高,而且不少服务人员刚培训熟悉工作不久,又因工作辛苦,待遇低等问题而辞职不干,从而使养老机构陷入招聘—培训—辞职—再招聘—再培训—再辞职的恶性循环之中。
三是开展工作难。绝大部分养老机构内部医疗室不能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享受医保待遇的老人不能在入住的养老机构内部医疗室“刷卡”消费,不但增加了入住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人就医的难度,也提高了养老机构入住的门槛,导致了“客源”的流失;由于缺乏全区统一制定实施的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规范标准,无法规范养老机构与被服务对象双方的责、权、利,养老机构常常因为入住老人自己造成的意外事故而受到老人亲属的围攻、辱骂、索赔等。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加快发展养老产业”尚未形成全社会的共识。
相当一部分党政领导,对发展养老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有的甚至认为养老产业与经济发展无关,反而会耗费政府大量财力,因而主动推进不力;一些与养老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领导,对发展养老产业过程中,本部门应承担的工作职责还不甚明了,缺乏主动介入、主动参与的意识;作为养老产业投资主体的社会力量对养老产业的巨大商机和优惠政策缺乏足够的了解,投资的积极性不高;不少干部群众仍然把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视为儿女不孝,不愿意把亲人送进养老机构养老;部分社会成员特别是青年人,认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低人一等,即使失业在家也不愿到养老机构工作。
(二)养老产业体制、机制与市场经济和老龄化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
以养老服务业为例。未富先老和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是我国老龄工作的两大特点和难点。这两大特点和难点决定了我国养老服务业必须以社会化、市场化为主。我国数千年来形成的家庭养老为主的传统养老业态,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和老龄化社会对养老业的要求。必须加大力度,推进这种传统养老业态向社会化、市场化为主的新的养老业态转换,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千方百计提高它们在养老业中的比重。然而,在新世纪的头十年,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我区在这一方面推进的力度还较弱,养老的主体仍然是以家庭为主、政府为辅,而社会力量、市场作用等则微乎其微,致使养老服务业体制僵化、机制不活、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很不适应,从而限制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速度、规模和效益。
(三)政策法规建设与养老产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优惠的政策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养老产业得以发展的巨大助推器。但目前我区养老产业方面政策法规建设与养老产业发展的要求明显不相适应。一是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由于缺乏刚性约束,投资者要真正在我区兑现很不容易。二是我区出台的优惠政策覆盖面还稍欠宽广。只有对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而涉老人力资源开发、老年用品的研发生产和营销、老年人医疗康复保健等其他涉老行业,未出台扶持政策。三是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中,有些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如土地使用的政策),对投资者吸引力不大;有些优惠幅度较小,如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补贴标准低(分50—100张床位、101—149张床位、150张床位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2000元、2500元和3000元)、兑现时间长(3年),对投资者的'激励作用不大。
(一)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形成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共识。
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和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发展养老产业的重大意义、巨大商机和优惠政策,使全社会对发展养老产业逐步形成共识。特别是要使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让政府的各职能部门,特别是要让民政、财政、发改、土地、城建、规划等与养老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领导明了本单位在养老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职责,增强主动参与的意识;要让各种社会力量、民间资本了解养老产业的巨大商机和优惠政策,增强对养老产业投资的信心和决心;使广大群众认识把老人交由养老服务机构照料,是新时期儿女尽孝的一种新形式,对老人和儿女都有好处,消除各种疑虑;大力宣传和表彰养老产业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形成“敬老光荣、助老得福”的社会风尚,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主动参与发展养老产业的思想氛围。
(二)编制好养老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建议自治区政府尽快组织力量,编制好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我区发展养老产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从而更好地指导全区养老产业的发展。建议编制规划时注意把握好三点。一是既要遵循养老产业的一般规律,又要充分体现我区的区情特点,使我区的养老产业走出一条符合区情的发展路子。二是要注意体现协调发展的原则。养老产业的发展,要与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相协调,注意把握好发展的规模和高、中、低各种消费档次的空间布局,避免供大于求和供不应求同时并存,造成社会资源的低效利用。同时,还要注意发展养老产业必须具备的土地资源,人力资源和资金源之间的相互协调,防止因某种资源的供给不足而导致产业链的脱节。特别是无论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还是小区建设规划,都要明确老年公寓、老年医院、老年大学、老年文化活动中心、老年特色商业等涉老用地,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三是要把养老产业的发展规划纳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利于统筹考虑解决养老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促进养老产业体制、机制的创新。
一是要着力推进“家庭养老”为主的传统养老业态向“社会化养老”为主的新型养老业态的转换。努力扩大对国内外的开放,实施优惠政策,大力鼓励和引导区内外、国内外的社会力量进入我区养老领域,兴办各种商业性的涉老服务机构,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各种各样的有偿服务。通过众多的商业性的涉老服务机构及其丰富的服务产品、良好的服务质量和并不昂贵的服务价格,并辅之以政府的大力宣传、引导和推动,使社会大众逐步认识并接受社会化、有偿性的养老,使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逐渐成为我区的主流养老模式,从而实现由“家庭养老”为主的传统养老业态向社会化、有偿性为主的新型养老业态转换。
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养老投资体制改革。建议今后我区各级政府不再兴办或尽量少办专门供养“三无”人员、“五保”老人和优抚对象的国有独资的养老机构,改由政府向商业性养老机构购买服务,由商业性养老机构代政府供养这些老人。把原来用于建设国有独资养老机构的资金用于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使出台的扶持政策更有“含金量”,更具有吸引力,以激励和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产业,进一步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局面的形成。
三是进一步深化现有国有养老机构的改革。要按照“国有民营”、“托管”、“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对国有养老机构进行改造,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体制和运行机制。暂时未具备改造条件的,也要进一步搞好国办养老机构内部的改革,赋予国办养老机构经营用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行政领导负责制,全员聘用合同制,岗位责任制和绩效评价制度,以及按劳分配和股份分红等多种分配方式,使国办养老机构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内部运行机制,激发生机和活力。要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国有养老机构实行“三大转变”,即从单纯的为“三无”人员、“五保”老人和优抚对象服务向为“三无”人员、“五保”老人、优抚对象和全社会公众服务转变;从单纯供养模式向供养、医疗、康复、教育、娱乐等全方位服务的模式转变;从单纯的服务向服务、经营一体化方向转变。通过改革,使国有养老机构的所有制性质、运行机制、服务对象、服务模式和运营业务都发生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根本性变化,成为养老产业中重要的一部分。
四是强化城乡养老统筹工作。在加快发展城镇养老产业的同时,高度重视农村产业养老问题。建议改变目前在农村千篇一律地由政府兴建“五保村”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做法,借鉴河北等先进省市的经验,鼓励农村中的经济能人和外出务工人员充分利用农村已建成的7000多个“五保村”和其他闲置房舍,在本乡、本村投资兴办“家庭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通过低偿服务方式回报乡亲邻里,并代政府供养“五保”老人(政府为这些五保老人购买服务),政府则在物质上给予扶持、在精神上给予荣誉,鼓励他们辐射周边、连锁经营,就近安置和服务更多的农村老人,使广大农村老人既能享受到政府的关爱,又能在乡情亲情较为浓郁的环境中安度晚年。
通过上述举措,使我区养老业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社会化的格局。
(四)努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强养老投资能力和个人养老资金能力。
拓宽投资能力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大争取力度,争取得到中央政府的更多支持。
二是根据我区经济发展状况,逐步增强我区财政对养老产业的投入。
三是千方百计扩大福利彩票发售量,筹集更多的福彩公积金。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合理布局福彩发售网点,加强宣传鼓动,强化发售网点的内部管理,大幅增加福彩发售量,从而分成到更多的公积金用于支持养老产业发展。
四是制订优惠政策,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和利用国内外资金发展我区养老产业。
五是通过优惠政策和荣誉鼓励,引导各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个人向养老机构捐赠或提供无偿服务。
拓宽个人养老资金来源方面:
一是继续加强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大社会保险的宣传发动,特别是“新农保”、“新农合”的宣传发动,做到应保尽保,扩大两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并加强基层征缴网络队伍建设,强化征缴工作,确保足额缴交、足额支付。
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增强企业职工的资金储备。
三是大力鼓励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参加个人储蓄、商业养老保险。建议在全区推广柳州市实施城镇职工住院附加保险和学生儿童补充险的经验,增加个人养老资金能力。
四是逐步探索“以房养老(逆按揭)”、“以地(地租)养老”等新的筹资途径。
(五)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和服务规范,为养老产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实施优惠的税费政策。要切实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10部委联合下发的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建议自治区对社会养老机构免征或减半征收教育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建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线电视初装费、自来水和管道燃气按民用价格标准收费。
二是出台关于涉老机构用地问题的优惠政策。建议自治区政府出台政策,鼓励原有的国有疗养院所、培训机构、国有企业充分利用闲置的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学校等兴办养老产业,以减少对用地指标的挤占。建议在商业用地指标中切出一块作为养老用地,明确规定这些土地只能用于涉老项目的建设用地,而且必须是专业的涉老机构(如养老机构、老年康复保健机构、老年护理人员培训机构、老年用品研发生产营销机构等)方能参与竞标购买,以避免涉老机构与房地产商一起竞买用地,使地价飙升而最终无法落实养老用地。
三是出台涉老人力资源开发的扶持政策。包括:鼓励高等院校开设涉老专业,为养老产业培养和输送更多高级人才的政策(如:对开设涉老专业的院校给予新增专业补助经费等);鼓励各级职业技术学校或医疗机构大力开展养老护理人员业务培训的政策(如:把这些学校或医疗机构纳入人社部门的职业技术培训基地,使其能够使用人社部门掌握的职业技能培训经费等);提高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经济待遇和政治地位,使其安心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如:在养老机构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大力表彰和奖励优秀的养老护理人员等)。
四是出台方便老人就医的政策。针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人就医难的问题,制订养老机构医疗室建设标准。养老机构收养的老人,在达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养老机构内部医疗室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可在养老机构内部医疗室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结算。并积极理顺各种关系,逐步推行全区“一卡通”。
五是建立和完善养老产业机构管理制度,促进养老产业机构的规范运营。建议自治区及早组织人力,制定我区《养老产业机构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养老机构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等法规性文件,促进养老产业机构的规范运营,也为对养老产业机构的监管提供法制依据。
(六)抓好示范。
建议自治区分别在我区相对发达城市,沿海城市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桂西各市等不同类型的城市,各选择1-2个示范点,同时鼓励各地市也抓1-2个示范点,在养老产业设施建设、服务项目开发、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对象的扩充等方面,加大扶持和指导力度,促其上规模、上水平,使全区养老产业学有榜样、干有目标,从而更好更快地发展。
(七)重点抓好下列行业的发展。
一是科学发展各种养老模式的综合服务业
大力发展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业。首先要逐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由政府行为为主向市场行为为主的转换,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具体运作。其次要加大投入,大力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建设。特别是加强养老服务的设施建设(如老人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日托老人照料场所、卫生室等等)、信息平台建设(如老人家中的呼叫服务系统、紧急救援系统等,千方百计扩大居家老人入网数量和加盟商数量)和服务队伍建设(如养老服务站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医务人员等)。三要努力增加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项目,如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的照顾、环境卫生清洁、代为购物等)、医疗保健(为老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护理、康复、心理咨询等等),文化体育娱乐(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体育健身和文化娱乐活动、近距离旅游等),通过服务功能的完善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吸引越来越多的居家老人,达到扩大服务覆盖面的目的。
适度发展机构养老综合服务业。要实施优惠的政策,大力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环境优美、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上乘的以中端服务为主的养老机构,为入住老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以增强对老人及其亲属的吸引力,使这些老人放心入住。
充分发挥我区生态美的优势,做大做强异地养老服务业。建议自治区政府选择全区生态环境、自然风光、气候条件都特别好的地方作为异地养老基地,高起点地编制好发展规划、大力完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并实施优惠政策,引导区内外各种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上规模、上水平的、功能完备的养老服务机构,发展集居住、文化娱乐、度假疗养、休闲养生、商业服务和意外保险于一体的面向国内外的提供高端服务的大型异地养老机构,把生态保健、医疗保健和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吸引国内外老人前来养老。
二是大力发展老年医疗康复保健业
一要大力鼓励各级医疗机构挖掘内部潜力,扩大康复保健业务,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康复保健需求。二要大力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充分发挥自己拥有医疗技术的优势,走“医养结合”的路子,通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等形式与各种社会力量、民间资本联合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把医疗业务从医院向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延伸,使各种社会资源优化组合,既满足广大老人方便就医的愿望,又拓展了自身业务、增加收入。三要大力扶持社区养老服务站、养老机构的内部医疗室建设,强化对医疗设施、医疗技术的投入,使其获得基本医疗执业许可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使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老人能在这些内部医疗机构中“刷卡”消费。
三是大力发展老年文化娱乐业
一要继续大力鼓励发展老年大学和老年广播、电视、网络及函授教育,为老年人提供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所需要的各种知识;鼓励出版部门组织出版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二要鼓励发展老年文化活动中心,由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或养老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老人开展与老年人相适宜的各种文体活动,如书法、桥牌、棋类、歌咏、文艺表演或钓鱼、养花、盆景栽培、太极拳(剑)、气排球、门球、近距离旅游等,满足老年人社交、娱乐、健身的需求。三要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和养老机构开设适合老年人的小工艺车间、小农场,让有兴趣的老年人在这些小工艺车间和小农场开展他们各自喜欢的制作或生产,自娱自乐,得到充分的满足和愉悦。
四是大力发展养老人力资源开发业
一要鼓励我区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增设老年管理学、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学、老年心理学、老年营养学、老年用品开发学等专业,为养老服务输送更多的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高级人才。二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的培训,为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养老机构输送更多的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养老护理员。三要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宣传、发动、组织各界人士定期、不定期地到社区养老服务站、养老机构为老人提供无偿服务,逐步形成养老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
五是大力发展老年用品供应业
一要鼓励房产商大力开发老年住宅用品,向老人们提供各种各样的住宅用品,如无障碍设施住宅用品、具有看护性质的住宅用品,能和家人共同生活(二代居)的住宅用品等;二要鼓励工商企业大力开发更新换代老年人日常生活用品,如可报警的床、椅,具有特色功能的便凳、拐杖以及适合老年人的食品、保健品、药品、服装、被褥等;三要鼓励创作、出版、生产等部门大力创作、出版和生产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电子玩具,可与老人对话的机器人,电子宠物等。四要合理布局老年用品经销网点,开设老人专用品商店。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建议将加快发展养老产业作为一个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计划,提到党政领导的议事日程;列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计划和考核范围;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范围。
二是建议加大政府对养老产业的投入,并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政府对养老产业的投入,重点用于产业的公共基础设施(如道路、通讯等)建设、大型或特大型养老项目基本设施建设补助、高龄老人和低收人老人的养老补贴、以及兑现各种优惠政策所需要的费用开支,等等。
三是建议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如宣传部门要加强养老产业的宣传教育,营造发展氛围;发改部门要牵头编制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对重大发展项目优先立项;财税部门要加强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国家和自治区对养老产业的优惠政策得到落实;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产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抓好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土地部门要优先安排养老产业用地;城建部门在审批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项目时,要确保养老产业所规划的建设项目得以落实。
四是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推进力度。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养老产业的工作汇报,召开养老产业发展情况通报会,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寻找差距,制订措施,不断推进养老产业发展。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一是各县(市)区之间呈现不均衡发展。二是各社区之间发展不平衡。
(二)缺乏市级层面的政策支撑,各职能部门之间难以形成合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涉及规划、土地、住建、专业人员培训、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服务管理等多方面工作,需要多个职能部门的协同推进。
(三)工作开展过程中“三难”问题突出。一是“中心”用房选址难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二是各级配套资金落实有困难。三是运营难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四)服务项目有待扩充,充分发“中心”养老服务功能挥。由于“中心”的建设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与“中心”建设的基本功能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另外,一些“中心”由于缺乏宣传,虽然具有较为齐备的设施和配置,但呈现出服务量不饱和的状况,“中心”难以真正发挥养老服务的功能。
(五)社区功能不健全,社区内资源整合利用率不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支撑在社区、根基在社区、服务对象在社区,需要社区内每一个组织、每一个家庭的参与协作,需要整合社区内各种资源,纳入整个社区的发展建设统一规划之中。但调研中了解到,许多现有社区资源还处于“分离”状态。一是社区内的基层组织未能实现有效联动。二是“中心”与小区物管没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三是社区内公共单位、组织拥有的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引入不够。
(六)“中心”责任主体要不够明确,助老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中心”责任主体不够明确。二是助老服务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养老护理员紧缺。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我县老年人基本情况。
县幅员面积2200平方公里,辖30个乡(镇),436个村委会,86个居委会,全县总人口数139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约28.7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0.6%。其中:80~89周岁老年人3.2746万人;90~99周岁老年人0.4719万人,100周岁以上老年人108人。按照老龄社会标准,我县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
二、购买服务对象、标准及内容。
(一)服务对象。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的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伤残、独居老人;60周岁以上的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
(二)服务人数及标准。2018年居家养老服务人数为49624人,服务标准每人每年300元。2019年居家养老服务人数以实际申请且符合条件的人数为准。
(三)服务内容。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导则》的通知文件要求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服务。
三、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标准的实施。
2019年12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正式批准gb38600-2019《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予以公布。这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也是落实党***、国务院养老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顺应人们对养老服务的新期待,该标准编制的主要指导思想就是要总结实践经验,目的是老百姓能够看得懂、养老机构经过努力能够达得到、养老院的服务人员能够操作、监管部门的监管有依据,明确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红线”将有利于防范、排查和整治养老服务中心的安全隐患,建立养老机构服务安全提升的长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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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在的问题。
(一)本地承接服务社会组织少。我县能够承接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社会工作组织很少,且服务能力偏弱,服务供应商多为外地机构。由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工资待遇低,且受社会偏见影响,使得具有专业能力的人不愿意从事此方面的工作,往往都是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不高的人群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大多都是中年妇女,只能做一些普通的家政服务和简单护理。
(二)服务形式单一,未注重精神服务。目前,居家养老提供的服务单一,多半是家政服务,清洁卫生等,忽视老年人精神需求。老年人不仅需要物质上的满足,也需要精神上的慰藉,需要一个能够解闷,舒缓心情的渠道。如果老年人精神上出现问题,很可能影响到其身心健康。
(三)确定服务对象不精准,受惠群体较小。由于老年人对居家养老项目知晓度不高,本人主动申请不多,基本上由村干部摸底上报,部分不远接受服务的人员也列入服务名单,也有少数符合条件的对象因本人未申请没有纳入名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范围主要限于生活困难的老人,很多经济情况一般的老人并不能享受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长此以往,会造成这部分老人对政府失去信心,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为认真做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5号)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早研究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市民政局研究决定,于20xx年11月6日启动了对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状况调研。本此调研采取普遍调研、抽样调研和典型调研相结合的方法,采用入户问卷,调查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全市共抽查了10个县区,24个城镇社区,51个行政村,成功访问了19048位老人。
(一)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经过逐村逐户普查统计,全市60岁以上老人41.6166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3.73%,其中农村老人24.54万人,城镇老人17.06万人,分别占老年人总数的59%和41%。通过对比分析,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呈现“一快二化三多”的状况,一快就是增长快。年增长速度为3.2%,预计到20xx年,将达47万人,约占总人口15%以上。二化是指高龄化和空巢化,我市70岁以上高龄老人19.25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46%;由于我市主要以劳务输出为增收项目,农村“留守老人”达12万人,城市“空巢老人”5万人,分别占到全市老年人口的29%和12%;三多就是贫困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多。全市“三无”老人2525人、“五保”老人50633人、贫困老人41664人,三类人员共占老年人总数的21%;失能老人12488人,半失能老人21626人,分别占老年人总数3%和5%。
(二)养老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坚持民生为本,积极构建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城乡养老保险实现了全覆盖,全市已有50299位企业离退休职工和城镇其他就业职工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47292位老人按月领取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建立;7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有序发放,全市享受高龄补贴老人192514人;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更加规范,惠及全市8.5万老年人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全面实施,18104位老人享受到了每年120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扶持资金;“五保”和“三无”老人供养政策不断完善,农村敬老院建设全省领先,全市已建成敬老院200个、社会福利院5个,共有床位25860张,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了61.5%;养老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全市已建xx县级老年公寓4个,民办老年公寓3个,社会化养老床位达到了1640张;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日间照料、农村幸福院建设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养老惠老、爱老助老等志愿者服务活动进入常态;各职能部门都能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加大养老保障投入,老龄事业步入了良性发展态势。
(三)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基本规范。
目前,全市200所敬老院、5所社会福利院和7个社会化老年公寓,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为事业单位的144所,注册为民办非企业组织的6个,落实管理服务人员编制250人,聘用服务人员2198人,50%达到持证上岗;管理及服务工作人员工资逐年提高,达到了2300元/月;集中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每人达到1200元/年。同时,各级敬老院积极开展以院养院、以副补院工作,基本保障了入住院民的生活水平。
从调查问卷分析看,作为贫困地区,我市老年人整体经济收入低,自我保障力差,全市有基本工资保障的老年人75646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8.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25347人,企业离退休职工27090人,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3209人,81.8%的老年人主要依靠自己劳动创收或子女供养。
(一)服务需求多样。
由于老年人的收入差距、居住地域、家庭情况不同,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多种多样。从问卷的19048位老年人回答的情况看,15619人选择居家由子女养老,占被访问老人的82%;1905人选择社区养老,占被访问老人的10%,1524人选择机构养老,占被访问老年人的8%。因受传统观念影响,只要是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老人都习惯住在家里由子女赡养,希望村(社区)能经常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身体一般,子女又不在身边的老年人,最需求的是村(社区)能提供上门送餐、日间托老、家政服务、服务热线、文化娱乐和上门看病就医服务;真正需要机构养老的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家庭困难老人。从调查的1.9万老年人的反馈情况看,老年人普遍对社区开展助餐、家政、医疗护理、日间托老、呼叫热线等便民服务有需求;对社区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场所、社区老年文化活动有渴盼。
(二)能承担养老费用不高。
从调查情况看,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能承受机构养老费用20xx元以上占被访问老年人10%,主要是本人有离退休工资或子女条件较好的老人;21%的老年人能承受的机构养老费用在1500元左右;69%的老年人只能承受1000左右的机构养老费用,特别是农村没有固定收入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生活困难老人,承受费用均在1000元以下;对居家上门服务能接受的服务费用是10元/次。
1、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我市41.6万老年人口,仅有7所不足20xx张床位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以安康城区为例,5.1万老年人,仅有一所容纳30人的低标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而大量居家养老的老人需要社区为其提供上门送餐、医疗护理、家政料理,呼叫热线等服务,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才开始探索,投入方式、服务内容、运行模式、管理办法还不成熟,能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十分有限。
2、养老服务机构功能单一,覆盖面窄。我市虽然建设了一大批容量大、高规格的敬老院,但敬老院对入住老人要求必须是生活自理的“五保”老人,且配套设施简单,服务单一,以吃住为基本保障,而留守老人、贫困老人、失能和半失能等社会老人本身无条件入住,而另一方面敬老院配套功能也无条件满足。当前最缺乏医护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特殊养老服务需求。失能、半失能老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生活状况十分恶劣。一个家庭要有一名失能老人,就必须有一个劳动力专门在家照护,不但不能从事经济创收,还要支出基本的医疗费用,给家庭也带来了沉重负担,这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十分突出。我市养老服务机构主要以政府投入建设为主,决定了我市只能建设保底兜底作用的低档次养老机构,部分收入高的离退休干部、条件优越的空巢老人想入住功能完备的高、中档养老机构还相对较少。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通过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吸引来安休闲养老、“候鸟式”养老、生态养老的老人越来越多,集休闲、养生、娱乐为一体的高档次养老服务机构还没有建立。
3、养老服务机构自我保障力差。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供养标准低,医疗设施配备不到位,每个机构配备1-2名管理人员,聘请2—5名护理人员,管理和服务水平都在社会低状态下运营,勉强维持。目前正在运营的3家民办养老机构,因政府没有给予任何政策优惠,全靠自己融资,主体房屋建成后,后期房屋装修、防火、防滑、无障碍设施等配套设备受资金或政策影响,无法一次性到位,需要入住机构养老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因民办养老机构医疗设施不配套,不能入住,而真正能掏出钱又愿意在老年公寓颐养天年的老人,又嫌民办养老机构条件差,不愿意入住,这样就造成了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低的尴尬境地。养老机构本来就是一个投入大、风险大、利润低、周转时间长的微利行业,这就造成了民办养老机构负债大,运行艰难状况。
4、养老服务业发展缺乏刚性的政策支持。我市虽然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安政办发【20xx】42号),但政策扶持粗线条,支持力度不强。如:民建老年公寓、康复中心、临终关怀医院、医疗保健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老年服务设施,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土地供应、资金扶持、财政补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没有明确规定,只是提出号召和意向,由于政策的弹性,到了具体项目就无法落实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由于缺乏刚性奖励扶持政策,所以目前社会力量投入社会养老服务业积极性不高,全市仅有民办老年公寓3所,且规模不大,配套不完善,不能满足老年人迫在眉睫的养老服务需求。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保障老年人权益,有利于拉动内需、扩大就业、形成我市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根据我市区位优势、生态环境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提出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是:以打造独具陕南特色的生态养老基地为引领,构建公办养老机构为支撑、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民办养老机构为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xx年,使全市各类养老床位达到39250张,其中农村敬老院总床位达到33000张,集中供养率达到65%,净增床位7500张;市、县社会福利院总床位达到1100张,“三无”老人的集中供养率达到43.6%,净增床位660张;公办养老床位达到2150张,净增床位1450张;民办养老服务床位达到3000张,净增床位2500张。100%的城镇社区建设起日间照料中心,50%的村建立起幸福院互助院。
1.关心帮助老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2.关爱老人,构建和谐。
3.关爱今天的老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
4.巩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成果,推动xx老龄工作再上新台阶。
5.给老年人温暖和亲情。
6.干部要做敬老的表率,党员要当敬老的楷模,青年要当敬老的先锋。
7.父恩母爱千秋难忘,尊老敬老万代流芳。
8.发展老龄事业,构建和谐社会。
9.对老人尽孝心,给儿女做榜样。
10.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
11.代际和谐,邻里和睦,老少共融。
12.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13.大力发展老年体育事业,构建幸福和谐家园。
14.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15.传承尊老传统,弘扬中华美德。
16.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一项重大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7.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8.百善孝为先。
19.把老年人的事情办好。
潜下心来,河南省万家园集团用了16年的时间,悄悄地在这个地方打造养老产业集群。如见,以莲花湖养老城为“芯”、以莲花温泉颐养小镇、黄金川健康谷、猿人山养老庄园、丹霞禅谷安氧院为“瓣”的“一芯四瓣”养老产业集群已显现。这里,国际化、信息化的老年医疗养护基地已初现规模。这里,是全国首个养老产业集群、河南重点特色产业集聚区以及南阳新型养老基地。
这个产业集群,是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精神在基层的真实体现。万家园丰富的养老社区建设实践,为新时期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提供了生动的图景;其典型经验揭示了中国养老服务业在转型发展期的新趋势。
整合社会需求。
“三个发展欲望”催生“一芯四瓣”
“未富先老”,是我国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中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由于人口规模和因应的人口政策,目前我国正在逐步进入一个老龄化社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突破1.77亿人,占人口总量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接近1.2亿人,占8.87%。研究机构的统计表明,中国自1999年初开始向老龄化社会转型,到2012年发展成60岁以上老人2.2亿。预计2015年60岁以上老人将超过3亿,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逐渐进入老龄化国家。
“未雨绸缪”。早在16年前,万家园经营团队发现,养老产业充满发展机会。董事长邢清鑫有自己的一套经营理念,就是在“三个发展欲望”的结合点上,寻求企业发展的新支点。哪三个发展欲望?政策欲望、地方欲望和企业欲望。
政策发展欲望,是万家园坚定发展养老产业集群的“定心丸”。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心系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养老事业是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强调:“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于医疗、家政服务、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领域互动发展。使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增长明显快于服务业增长,形成一批养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未雨绸缪”。早在16年前,万家园经营团队发现,养老产业充满发展机会。董事长邢清鑫有自己的一套经营理念,就是在“三个发展欲望”的结合点上,寻求企业发展的新支点。哪三个发展欲望?政策欲望、地方欲望和企业欲望。
政策发展欲望,是万家园坚定发展养老产业集群的“定心丸”。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心系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养老事业是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强调:“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于医疗、家政服务、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领域互动发展。使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增长明显快于服务业增长,形成一批养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企业发展欲望。“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20多年来,万家园集团一点一滴地积蓄着发展的能量,从单一的地产开发,发展成现在集地产、商业、旅游、文化、工矿等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集团。现在,万家园这个时候可以“纵身一跃”了。“南阳有丰富的生态资源、深厚的文化积淀,如果万家园嫁接养老产业集群的翅膀,就不仅能够使企业发展再上一个台阶,而且通过满足社会对养老的多样化需求,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在充分研究“三个发展欲望”的集结点上,万家园开始全心全力,开始深耕“养老产业集群”。
1、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2、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3、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5、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
6、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广大农民养老后顾之忧。
7、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事业。
8、推进新农保是民生之本,参加新农保是幸福之源。
9、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10、和谐社会政策好,农民百姓来参保。
11、新农保是“没有围墙的敬老院”。
12、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年轻不参保,晚年谁养老。
13、早参保实惠,晚参保吃亏,不参保后悔。
14、新型农保,惠民工程,财政补贴,农民养老。
15、及时加入新农保,六十之后笑到老。
16、老有所养百姓乐,新型农保好政策。
17、莫道人间桑榆晚,农保撑起保障伞。
18、养老保险是大事,及时参保最明智。
19、上班种地两头忙,养老保险不能忘。
20、平时积累上农保,终身受益忧愁少。
21、年轻时候早缴费,白发年龄不后悔。
22、实施新农保,惠农政策好。
23、新型农保政策好,政府扶助帮养老。
24、养老保险进农家,年老生活有钱花。
25、政府补贴进万家,养老盛开幸福花。
26、农保双补政策好,农民参保热情高。
27、参加新型农保,保障晚年生活。
28、今日参保缴费,明朝养老无忧。
29、参加新型农保,享受政府礼包。
30、政府担责任,农民得实惠。
31、参加新农保,夕阳无限好。
32、参加新农保,存钱又防老。
33、参加新农保,搭上幸福车。
34、农民养老,首选农保,缴费不多,受益到老。
35、新型农保,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
36、新型农保,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37、人生之路,农保相助。
38、新农保,真是好,老来无忧儿女笑。
39、新农保,真正好,快快乐乐活到老。
40、新农保,政策好,请您安心来养老。
41、个人缴,政府补,全部计入咱账户。
42、发扬“走千家万户、想千方百计、说千言万语、吃千辛万苦”的“新农保”精神。
甲方:(服务机构)。
乙方:(服务对象)。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居家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生活需求,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向丙方提供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服务内容和标准。
参照《长春市民政局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基本标准》中的相关内容。
服务地点:乙方户籍所在地。
协议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乙方不再需要或政府不再提供补助或甲方不再从事服务。”
二、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一)结算方式。
2、居家老人是自费服务的人员,根据服务情况交纳服务费。
(二)结款日期
1、结算方式为第二条第(一)款第1项的,结款日期为每月5日前由政府将上月发生服务费划转到甲方账户。
2、结算方式为第二条第(一)款第2项的,根据服务情况按次结算。
(三)服务价格。
不同服务项目由甲方根据市场指导价或平均价进行核定。
(四)结算系统。
1、结算方式为第二条第(一)款第1项的暂用现“长白系统”为结算系统,如甲方开发出相对更完善的结算系统,可改用甲方相关系统进行结算。
2、结算方式为第二条第(一)款第2项的,按照甲方结算系统结算。
三、服务流程甲方根据服务需求制定服务计划甲方进行服务乙方按规定结款。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保证工作人员身份清楚、手续完备、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记录。
2、甲方负责对员工期进行职业道德和职业培训,取得护理职业资格方可上岗。
3、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提供护理人员,建立护理人员档案。
4、甲方应与乙方保持经常联系。每月通过电话或者派员走访、征求乙方意见、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合理问题,改进服务,必要时调换相关服务人员。
5、甲方保证对乙方的服务不因自身原因而中断。
6、甲方有权确定乙方是否为民政服务对象;并有权依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自费服务人员)收取服务费。
7、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出一切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本协议接受养老服务和缴纳服务费。
2、乙方有权要求更换相应的服务人员。
3、乙方及时提供服务所需各种证件。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服务,由甲、乙双方协调处理。
4、乙方对甲方服务人员要做到平等待人、不歧视、不虐。
5、甲方为乙方提供养老服务期间,正常所需生活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来承担;乙方如需就医,其产生的医疗、生活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非因甲方的过失所造成的事故(如乙方自行外出活动时所发生人身伤害等)其赔偿费用应由责任人来承担。
6、乙方不得强迫护理人员从事协议以外的工作,不得私自将护理人员转让给他人服务。不得将护理人员带往其他省市。
7、乙方有权拒绝护理人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护理人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电脑。
8、乙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服务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与甲方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护理人员的.人身权益。
9、甲方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突发急病或其他事故伤害时,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协议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负担护理人员医疗、医药费用。
10、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身体状况,如高血压、心脏病、脑梗塞、过敏史等有危险性或容易突发性疾病,并告知相应的注意事项。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协议的终止、解除和续签:
1、如其中一方需终止此协议,需提前15日告知对方。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如乙方属自费人员,没有按照约定缴纳服务费,甲方有权停止服务。
七、法律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诽谤或者虐待对方,任何一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违约责任:甲方应在服务期限内,根据乙方需求为乙方提供服务,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异议,甲方应及时做出调整和改进。
九、其它约定: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服务人员。
丙方: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各方自愿签订并自觉遵守本合同。
请在下面各项中选择所需要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填在括号内()。
1、生活照料;。
2、康复保健;。
4、精神慰藉;。
5、文化娱乐;。
6、紧急救援;。
7、看护病人。
二、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甲方提供护理员。建有护理员队伍并保持经常联系,护理员来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续完备。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护理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共1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200元整。在护理员服务期满,甲方将护理员安全送回丙方,并确认护理员服务期间内的服务费已结清及无其它劳务纠纷后,丙方如数把押金送还给甲方。
3、对甲方自愿赠给护理员的衣物和钱款,属双方自愿行为,丙方不负责追回。
4、对新到的护理员和期满回后到中心的护理员,中心视情况对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并重新安排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护理员足额的服务费_______元整(具体数额在签订本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而定)。护理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护理员的工资报酬。
2、交纳护理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后,一年内免费享有正常更换三次护理员的机会。
3、向护理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护理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护理员的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护理员突发急病或遭受其它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护理员医疗、医药费用。
5、不得强迫护理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护理员带往县城等以外的地方,不得私自将护理员转让给他人服务。
6、有权要求和安排护理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护理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7、有权拒绝护理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护理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8、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护理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护理员的人身权益。
9、发现护理员患有不能胜任养老服务的疾病,应及时将其送回丙方,并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丙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养老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动报酬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报酬。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丙方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5、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服务对象。
7、不得与其他护理员人员恶意患通,损害甲、丙方的合法权益。
8、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回丙方报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如擅自离去,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它。
1、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交纳护理员使用费、手续费和押金。护理员使用费和手续费一律不退。合同终止,凭押金收据条退回押金。
2、合同期满、合同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丙方处办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聘用原护理员的,请在7天内到丙方签订新一轮合同。如甲方与乙方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丙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合同期未满,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5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500元。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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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宽老人心,养老人身,急老人想,报老人恩。
2.敬重老人,孝顺父母,是个人素养、文明高尚、社会公德的重要体现。
3.敬天下老人,扬中华美德。
4.敬老从心开始,助老从我做起。
5.敬老传统,代代相传。
6.践行科学发展观,共建和谐社会。
7.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和谐社会。
8.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大力发展老龄事业。
9.坚持科学发展观,老龄事业天地宽。
10.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
11.家有老人是福。
12.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人人都敬老,社会更美好。
13.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14.国家昌荣,生活质量提高,共享太平盛世,是老人的最大荣幸。
15.关心老人,关爱老人,关怀老人。
16.关心老年人生活,发挥老年人作用。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自年月日开始,每周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自点至点。服务内容为:。
2、合同签订时,明确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编号,或甲方向乙方交纳月服务费元。
3、甲方待服务员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在服务员工作手册及《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上签字,并於每月20日如实填写《服务员考勤·反馈表》,同优惠卡一并由服务员交回乙方,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服务员履行合同规定,要求服务员完成服务项目。对服务员的工作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给乙方。若不满意乙方服务员的工作,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适时调整服务人员。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务员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服务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服务时间或内容。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服务员提供安全保障,保证乙方服务员人身安全。若发生意外伤残事故,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责,属乙方服务员责任则由乙方服务员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必须守时守信、忠诚本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迟到、必须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对甲方使用《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每次服务结束时乙方服务人员按要求签字,并于每月20日将签字、考勤、优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总部。
3、乙方服务员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费,不得接受甲方馈赠的物品。
4、乙方服务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意外伤残,责任由乙方服务员负责。
5、乙方有权对服务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负责协调处理服务中产生的纠纷。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济南大家园家政服务中心。
家庭住址: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8691691082115626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视老人如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四)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并调整服务内容。
(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
二、乙方承诺:
(一)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甲方要以礼相待。自觉按时向甲方支付须自行承担的费用。
(二)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甲方进行工作评定。
(三)服务过程中如对甲方不满,应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如实说明原因,由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三、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方式。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3.尊重老年人就是尊重自己。
4.尊老为德,敬老为善,助老为乐,爱老为美。
5.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敬父母是精神文明的时代风尚。
6.尊老敬老爱老,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7.尊老,敬老,养老,爱老,助老。
8.重视老龄问题,提高社会意识。
9.重视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10.只有孝敬自己的父母,才能得到子女的孝敬。
11.扎实做好老龄工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12.用我们的爱心托起老年人幸福的晚年。
13.应对白发浪潮,弘扬敬老新风。
14.营造健康老龄化的社会环境。
15.迎接老龄社会挑战,创建多元养老体制。
16.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品德高尚,孝贤为先;家庭和谐,关爱为基。
3.努力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环境。
4.努力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
5.你对老人好,老人对你亲。
6.密切代际关系,促进家庭和谐。
7.没有老一辈,就没有新一代;世代传承,血脉相联。
8.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保障老人合法权益。
9.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10.老人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发展。
11.老人当自强,生活更美好。
12.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
13.老年人的经验和知识是社会的宝贵财富。
14.老龄智力宝库星火闪耀,老年科技人才余热生辉。
15.老龄事业快速发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16.老龄工作要以老年人为本,面向社区,面向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