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喜欢课英语(优秀15篇)

2023年我喜欢课英语(优秀15篇)

ID:8239595

时间:2024-01-03 00:49:08

上传者:BW笔侠

英语是一门国际语言,具有世界性的影响力和重要性。它不仅是交流沟通的工具,也是文化交流、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基础。有了英语,我们可以更广泛地了解世界的各个角落。英语学习涉及听、说、读、写等方面的综合能力,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提高。在现代社会,英语已经成为了一项必备的技能,对我们的未来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以下是一些经典英语口语对话,供大家在日常交流中参考和学习。

我喜欢动物英语作文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因为小狗很可爱很淘气也很聪明,对人也很忠诚。

小狗很喜欢啃骨头,因为小狗觉得骨头很好吃,对小狗来说骨头就是美食。我很喜欢看小狗摇尾巴,小狗摇尾巴看起来就像一个快乐的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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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春天的英语作文

今年春天,我满八岁,大雁从暖和的南方飞回来了。我知道,那说明我期待已久的春天来了......

一切像个活泼的小男孩,昨天还疲惫万分,今天就变得像往常一样精力十足。

太阳的光芒照耀着生机勃勃的大地。冬眠的小动物苏醒了,大地又恢复了以往的热闹。

花朵绽开了它那美丽的笑脸。小草从泥土里钻出来揉着刚苏醒的眼睛,摇摆的嫩芽像拍着小手欢迎着春姑娘的到来。小鸟在枝头叽叽喳喳唱个不停。泉水叮叮咚咚的演奏着。蝴蝶在翩翩起舞。

我和小伙伴走进公园,像走进画里一样,美不胜收的景色展现在我眼前,我不得不赞叹一句:“春天真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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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英语小作文

我喜欢读书是因为读书解决了我的许多困难。数学,奥数可以解决我们生活中的许许多多困难。语文可以使我们精通语言,认识许多字,还可以使语言更加通顺。英语可以使我们出国留学,还可去各种国家交谈,因为爸爸对我说过一句话是:你学会了英国,每个国家的人都会说英语。信息课可以使我们打字更加的快方便。自然可以使我们认识各种昆虫。音乐可以使我们精通音乐。体育可以使我们跑的更快。

本文作者:戴鸣谦(微信公众号:程老师教作文)。

我喜欢旅行高二英语作文

我的爱好其实有很多,比如:踢足球,打篮球,拼装……但是我最近突然喜欢上了旅行!

以前的暑假,爸爸因为工作忙,从未带我们出去旅行过,都是在老家度过,这个暑假,老爸愿意抛开一切工作,跟妈妈带着我和妹妹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这件事情决定以后,妈妈早早地就做了旅游攻略,我和妹妹都很期待!

出发前一天,我们兄妹俩超级兴奋,妈妈说让我们早点睡,不然明天早上起不来,怕误了飞机,可她不知道我们有多期待这次旅行,肯定起得来!

第二天,我们早早地就到了机场,见到飞机的时候,我和妹妹高兴地跳了起来,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真的飞机,原来它这么大,这么壮观!上了飞机以后,我更加兴奋了,不一会儿,飞机就准备起飞了,在滑道上快速行驶的时候,我是有点紧张的,但是当飞机飞上天空的一瞬间,望着窗外越来越近的白云,我突然有种自己变成了孙悟空得感觉,腾云驾雾,飘飘欲仙!

两个小时以后,我们就到达了云南的昆明,刚出机场,我望着天空,感觉白云触手可得,空气都无比新鲜!

爸爸找了一个当地的导游,计划了一下我们这几天的行程!

第一站,我们去了昆明的九乡,在那里,我见识到了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里面的景色让我不停地发出感叹,简直太神奇了!

第二站,我们去了大理的三塔公园,大理古镇,洱海,蝴蝶泉;

第三站丽江,在拉市海,我第一次骑了真正的马,我像一个勇敢的小骑士,虽然马屎很臭,一路颠簸,但是我们都很开心!丽江的古城也很美,爸爸妈妈穿上了当地的服装,好看极了!

最后我们去看了一生必看的演出――《丽江千古情》和《丽江恋歌》,我可以用震撼来形容!

对了,你们知道云南有多少个少数民族吗?我来告诉你们吧,云南一共有52个少数民族,其中超过5000人的民族有26个;我还知道了好多不同民族的称呼,比如白族,男的称作“阿鹏哥”,女的称作“金花”;彝族,男的称作“阿黑哥”,女的称作“阿诗玛”等等。

这次旅行很累,时间也很短,但是我更多的是开心,因为我见识到了很多美景,学到了很多知识,最重要的是有爸爸妈妈的陪伴,我很喜欢这种感觉,也很期待下一次的旅行!

我喜欢的老师英语作文

我们的英语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她有一双水灵的眼睛,一头短而黄的`头发,上面她总喜欢戴头箍。

不管学校布置什么作业,她都第一时间让我们完成。如果下午有人不交的话,除了中午不回家的人外,其他的人,如果下午有人不交的话,老师就要请他吃又香又辣的鸡毛炒肉丝了。

大家快猜猜她是谁吧?谜底要揭晓了,她就是杨玉萍老师。

我喜欢旅行高二英语作文

我喜欢旅行。有句话说:“行万里路不如读万卷书。”旅行可以开阔我的知识面,了解文化。旅行是我最开心的事。

我去过很多地方;喜欢在海边抓鱼螃蟹,喜欢去海边玩水,喜欢泡冷泉,喜欢吃一般的茶叶蛋,喜欢去儿童游戏节。里面有各种游乐设施,很有意思!每次旅行都有亲爱的家人陪伴,让我很开心!

旅行让我受益匪浅,但我也看到了美丽的海洋被摧毁。我妈告诉我:“因为环境污染,鱼的数量越来越少,珊瑚大量死亡。”我们应该爱护大自然,不要乱扔垃圾,不要让美丽的风景消失,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一个美丽的环境,享受一次愉快的旅行。

今天,我们要踏上去美国的旅程,我的心在期待着,因为我很快就可以去遥远的美国了!很快就能看到不一样的世界!

去美国很远。坐飞机需要13个小时。13个小时对我来说是多么漫长的时间啊!时间只是过眼云烟,但在飞机上看电影也不太无聊。当我听到飞机宣布25分钟后着陆时,我立即向窗外看去。哇!芝加哥的一切都和国内不一样,除了下面都是低矮的平房,不是想象中的高楼大厦,只有一些商场、写字楼或者一些重要的地方是高楼大厦。住宅区,居民都是平房。这些建筑风格独特,看起来很美。还有汽车,和国内的不一样。有长款卡车和耳机,没有大卡车。我觉得这两点和中国的区别最大。飞机最终降落在有100多年历史的芝加哥奥黑尔国际机场。

下飞机后头疼的是通关。我父母不会说英语,但我只会说一点点。海关工作人员是美国人,所以我父母必须让我和她谈谈。当我听到她和她说话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的英语刚好够和她说话,于是我试着去理解他说的话。虽然我不太明白我听到了什么,但我能理解她前后说的话。终于过关了,心里有成就感。爸爸妈妈总是夸我很棒。

出了机场大门,遇到了亲爱的哥哥,他载着我们走了100多年,很快就到了酒店。爸爸妈妈因为时差困了,但是我可能太新奇但是不困,所以哥哥开车带我出去玩。一路上,一个看不见的湖非常壮观。哥哥告诉我,这叫密歇根湖,是美国五大湖之一。密歇根湖真的很壮观。平静的湖面就像一面巨大的镜子。不时有渔民摇着船从远处赶来。看到渔民满脸笑容,我想我一定收获很大。远处湖上停着帆船,一阵凉风吹在我脸上,很舒服。

太阳在远处落下,快乐的一天即将结束。虽然很难,但是到了国外肯定会有不一样的感觉。最重要的是认识你亲爱的哥哥,像一家人一样聚在一起。有什么比重逢更幸福?今晚做个好梦,开始愉快的美国之旅。

我喜欢英语作文

我是一个爱学习英语的孩子。

有一次,我到儿童公园去补英语,我想:可能不难。可打开书一看,啊!这么难的单词和课文呀!开始,我还会读课文,会拼写单词,可到了后边,实在难,学过的课文不会渎,单词也不会拼写,我准备放弃,可爸爸说:“不能放弃,一定要好好学习”。听了爸爸的话,我继续拼写单词,最终尝到了成功的喜悦。

从次,我奋发努力的学英语,而且把单词也都记住了。

在考试那天,我胸有成竹地答着题,考试结束了,我交了卷子,在外面转了一会儿,回到教室,老师已经改完了卷子,当老师发下我的卷子时,我激动的差点跳了起来,因为我得了100分。老师发完了卷子,对大家说:“这次考试只有他一个人考了100。”大家都把羡慕的目光投给我,我心里很高兴。

后来,我又学会了许多单词,并且学了很多句子。

我想:我的英语水平会越来【】越高,我的英语成绩会越来越高。因为我已经喜欢英语了。

我喜欢上了英语课

喜欢上了很多人认为好好的话不去好好的说非要拐弯抹角、并且酸不拉叽的东西。当然这很多人中也包括我。

喜欢上了诗是因为两个人,而且是两个男人。一个叫皖安,一个李锋。影响我的这两个人有相同又有不同。

相同点同是因为一首诗。

不同点却是皖安的一首《黑夜》让我认为很多人都没有读懂的诗,我都懂了。那是一种真真切切的懂。我甚至很夸张的认为我比写作者本人更懂这首诗。不是吗?往往或许有些时候,真的会有一个别的什么人比你自已更懂你!

而李锋。一首诗叫《疯女人》,这首诗我没看懂。这首诗不是李锋的作品。是李锋让没有看懂这首诗的我看懂了。

先说皖安。

认识皖安是因为他的那首诗。

《黑夜》。

一个人走在漫长的街上。

星星看到的不是星星。

月亮没有光亮。

点不闪灯光。

推不开湖面。

烧烤的小男孩。

还没烤熟韭菜就将鸡翅放到架子上。

不停的翻转,不停的刷油。

煤炭将他熏成了三十岁老男人的模样。

农村里的人疲惫的睡的很香。

矿区里的卡车将水泥路压得没有方向。

多想把月光装进眼里,独享。

因为前天晚上的中秋没有月亮。

还害怕明年的十五依然没有月亮。

皖安的这首黑夜采用回放的手法,在中秋后第三天的白天、夜晚或是凌晨的某个时间,写着中秋那夜黑。

这首诗看似在写那个卖烧烤的小男孩、在写那条肮脏的通往矿区的路、在写中秋那个漆黑的夜。而我却懂了作者写诗时的心境。孤寂、徘徊、失落、迷惘,以及对现实生活强烈的不满和失望。仿佛自己就是那个烧烤小男孩,一把暗黑的刀正在刻着自已快速衰老的纹路。这种生活什么时候是个头?明年的这个时候会有所改变吗?明年的中秋会不会有一个圆圆的月亮。

后来我认识了皖安。

聊天中知道,这个农大毕业的后生3年前通过公务员招考得到了一个最基层的偏僻小镇政府里的岗位。公务员在很多人眼里都是种很体面、很光鲜的职业,但安徽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却依然很差。3年是一个尴尬的时间线,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对于一个从省会大都市到偏远农村的这个落差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在有次聊天时当他得知我有曾在省里组织人事部门工作经历后,他弱弱的问我,你有办法帮我调回家去吗?我好想家!我知道他这个问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而且还在期待着我给他一个哪怕很模糊的回答,就像期昐明年中秋的那个夜晚只要能看到月亮既使不是很圆很亮一样。

那是一种希望。

我答,没有!

现实本来就是如此的残酷。

再说李锋。

也是偶然,也是因为一首诗,一首不是他写的诗,一首我读了几遍都没有读懂的诗。那首诗叫:

《疯女人》。

诗/大友。

初中女同学。

毕业后就再没联系。

我不知道——。

她等了我十年。

出嫁那天喊的是我的名字。

又十年过去了。

她以为我才是她三个女儿的爹。

酒桌上一个老乡说起她的时候。

不知道。

我就是她常常念叨的他拨通了她的电话。

我接过来。

说了句。

你还好吗。

我是大友。

再后来我读到李锋的《疯女人》诗评,再后来我和李锋成了朋友,再后来我通过微信红包发给他50元预订他的诗评,再后来我说出书后签上你的名字后寄我,再后来李锋说,我的字实在是太丑。

最后夸下自个的这3首诗。

第1首直白。

第2首晦涩。

第3首厚重而又有温度。

人果然是善变的动物,突然间就喜欢上了诗。

以我理解诗的魅力在于,用最少的语言去表达一种信息量强大的情绪。而这种情绪又让每一个读者因心境、性格、角度以及理解程度的不同而变化万千。如那台上的魔术表演,你永远无法得知下一秒他会变出一个啥玩意儿出来。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

关于诗。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是否感动了你自已。

我喜欢英语作文

你若问我最喜欢的老师是谁,准会得到这样的答案:裴老师,他是教我们班英语的。要问我为什么喜欢她。我会回答:风趣幽默这也是我们全班同学对她的评价,她确确实实很幽默。

高高的个子,长长的头发,一双漂亮的眼睛,一看就是一位美女老师,绝不会想到她有风趣幽默的性格。

裴老师在上课时总会联系到一些幽默的话语来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有一次,我们在背一首刚学的古诗《马诗》,因为刚学,所以我们都不怎么太会背,这时,老师和我们说了一个关于《马诗》的广告,逗得我们哈哈大笑,原本不怎么会被的我们不知怎么,一下就背起来啦,想被他施拉魔法一样。

裴老师不但幽默,还很关心我们。记得一次我们的一位同学穿的很少,我们都去问他:“今天,天那么冷,你怎么穿的那么少?”我们说着说着老师来了,他把自己的`棉袄给了这个同学穿。

这就是我们风趣幽默,善良体贴的好老师。我最喜欢的老师。

英语作文我喜欢我的工作

我喜欢我,首先是因为我有一个好听又好记的名字——白洋,含义是: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我还喜欢读书。一到星期天,我都要拉上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书就好像是我的好朋友,有一天不读书,就好像生活中缺少了什么似的。读书能让我们学到许多道理。

我是班里的体育健将。跳绳是我的强项,一分钟最少跳二百多下;还有呼啦圈,呼啦圈虽然不是我的强项,但一次也能转六百多个;,还有跑步、跳远等,这些方面我都很厉害。

我也有缺点,比如:胆小、爱发脾气……我一定要改掉这些缺点,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娃娃!

英语作文我喜欢我的工作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就是自己。我有粗壮的身体,一拳就能把别人打得八丈高,但我可不是那种暴力的人。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自己吗?因为我有时候跑步会得第一名,我跑起来就像一头豹子,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捕捉猎物。而且,我读书也很厉害,我每天都读书,每到看书的时候我都很开心。到现在为止,我已经看过无数本书了。而且有一次我被老师表扬,还被老师发到班级群里,我感觉非常自豪!

我玩最强大脑——是一个走迷宫的大球。球掉了,我会再试一次,就比刚才走得远一些。遇到困难,我鼓励自己再试一次!

我喜欢旅行高二英语作文

在快乐的暑假中,我去了许多地方旅行,可我最喜欢的一次旅行是去鼓浪屿。

那天阳光和煦,我们一家来到一座美丽的小岛,那就是鼓浪屿。我们来到第一个景点日光岩。哇,好高啊!弟弟惊讶得圆溜溜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小小的嘴巴张得像小球一样。我也很好奇,如果站在那上面会看到什么呢?于是,我问爸爸:“爸爸,我们上去看一看,可以吗?”“可以。”爸爸答道。

就这样,我们一层一层地爬了上去,爬到了一半,我就筋疲力尽了。我对爸爸说:“唉,太累了,算了,我们回去吧!”爸爸严肃地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的,我们不能放弃呀!”听了爸爸的话,我又打起精神,努力地开始向上爬。哇,我终于爬到了顶端。我望着眼前茫茫的大海,再远望一点儿,就看到了台湾呢。在这上面还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特别舒服!

我们继续往前走,来到了一个大剧场。这儿有海狮在表演,它们有的钻圈,有的跳跃,还有的举重……游客们不时会被逗得开怀大笑。这时,一只海狮开始表演了。看,它游到水中,又向上一跃,翻了一个360度的跟头。游客们非常惊讶,他们有的热烈鼓掌,有的大声欢呼,还有的张大了嘴巴,口中还不停地说着“哇”……接着,海狮又站了起来,拍了拍手,扭了扭身,它应该在开心地舞蹈吧!

看完了海狮精彩的表演,我们去探索海洋深处的奥秘。我们看到了抹茶鲸的尸骨,“哇,这么高,这么长,这是我见过最大,最完整的抹茶鲸尸骨了。”我惊讶地叫道。后来,我又去看了各种各样的鱼,它们五颜六色非常漂亮。

在鼓浪屿,我还去参观了许多博物馆,有钢琴博物馆,郑成功博物馆,还有花园博物馆,里面的东西多种多样,它们让我增加了知识,也给我增添了见识。

这次旅行我很快乐,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次旅行。

我喜欢上了英语课

不知道那一天起,就莫名喜欢上了你,近乎不顾一切地追求你,你却浑然不知,甚至没有给我留下名字。

——但是,我并没有就此罢休,可能是未曾发现自己的愚昧,因为,我习惯活在单纯又真诚的梦里。只有在梦里,你才显得如此完美。

你,就是我的文章。

虽然,我无法理解你的心思,但是我却对你情有独钟,仅仅是你记载了我的故事?

小时候,隔壁的胖叔叔教我用黑炭头在地上画个太阳,太阳下有条大路,大路上有辆拖拉机。胖叔叔告诉我,农村里就差一辆拖拉机来运输粮食和化肥了。每次看到胖叔叔挺着肚子,半蹲在地上,用松树皮一般的手在地上慢慢勾画红红的太阳,冒着浓烟的拖拉机在公路上驶过,一笔一画挺用力的,看到那些粗细不均的线条,然后拼凑起来的图画,似乎忘了胖叔叔憋的红了脸的表情,还有时而皱时而松的眉头和冒着大粒汗珠的鼻子。当我叫叔叔给画命名的时候,他会为难的搔着头,在地上歪歪扭扭写上“一个o”,当我问他这个圈是什么,他便露出两排褐色的牙齿,憨笑着说是一个梦字,怕我看不懂,所以画个圈。其实我就知道叔叔不懂写这个字。我歪着头,眨了眨眼睛,似乎慢慢懂了,地上的作品就是梦。

上小学的时候,村里的老师就常常用白色粉笔在黑板上写上《我想有个家》,然后转身一手举起竹藤教鞭打着节拍,一手张开五指比划着,用沙哑的声音教我们唱这首歌,尽管演唱的跟歌曲内容是格格不入,跟歌手演出存在天渊之别。但是,老师自我陶醉般将歌曲一遍又一遍教我们时,我们清晰地记得他花白的头发,还老花镜里面深陷的眼睛,瘦瘦的脖子上的青筋暴露,微驼的背脊。我们会很快就学会了这首歌,而且经久弥新。当我们回家看到简陋的房子,冬天来风,夏季漏雨的家。渐渐开始理解了,歌里的家,就是我的追求。

中学的生活,就是醉生梦死里的追星生活。每次都是语文课上想着数学课本上的内容,或者是英语课里做物理课的实验,班主任是个身材矮小的中年人,圆圆的脸蛋,两只眼睛炯炯有神。他饱读诗书,满腹经文,才高八斗,出口成章,我们常因此而骄傲。主任会在晚自习课上跟我们谈理想,用故事形式引导我们进入理想之门,他说,大学就是我们的下一个站点,至于如何选择自己的人生和站点,就看个人的努力,“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就是他的。

座右铭。

我们总算受到了启示,从中学到一点点:读书,就是唯一的出路。

到后来,告别学校,以为走出了光明,来到了天堂。出了社会后,在城里找工作就如无头苍蝇一般,常常因为没有经验而碰了一鼻子灰。好不容易在某个工厂落脚,那一天起听不惯领导带刺的话,就起了所谓的野心,眼高手低地急着跳槽而摔倒遍体鳞伤,从堂堂的经理降为普通员工。

——社会才是最大的学堂,在里面学习,永远学不完学不够。想想自己带着面具,佯装欢笑,几年光阴似箭,就爬到了高层,可谓是懂了人生。领导教导我们,经营管理企业就如种花,要懂得气候、懂得季节、懂得土壤、懂得护理、懂得修剪、懂得欣赏。曾经的我总是自以为是懂得了管理,做起了个体户,谁知社会太现实,客人太挑剔,偏偏不选我的门店,不久便关门大吉。这次,我看清了失败的面目,饱尝了失败的滋味。我把这些写入。

日记。

却没有渗透里面的玄机。

事业的失败,载了,从头再来。爱情的失意,摔了、伤了、痛了。再回头已是数年。

只有看到眼前的文章,才给自己莫大的欣慰。文字,不会骗人,记载了我的过去。文章,最真实,是我最忠实的朋友,永远没有背叛。

喜欢上了我的文章,因为里面有我的梦。

我喜欢旅行高二英语作文

我是一个爱学习英语的孩子。

有一次,我到儿童公园去补英语,我想:可能不难。可打开书一看,啊!这么难的单词和课文呀!开始,我还会读课文,会拼写单词,可到了后边,实在难,学过的.课文不会渎,单词也不会拼写,我准备放弃,可爸爸说:“不能放弃,一定要好好学习”。听了爸爸的话,我继续拼写单词,最终尝到了成功的喜悦。

从次,我奋发努力的学英语,而且把单词也都记住了。

在考试那天,我胸有成竹地答着题,考试结束了,我交了卷子,在外面转了一会儿,回到教室,老师已经改完了卷子,当老师发下我的卷子时,我激动的差点跳了起来,因为我得了100分。老师发完了卷子,对大家说:“这次考试只有他一个人考了100。”大家都把羡慕的目光投给我,我心里很高兴。

后来,我又学会了许多单词,并且学了很多句子。

我想:我的英语水平会越来越高,我的英语成绩会越来越高。因为我已经喜欢英语了。

我喜欢旅行高二英语作文

旅行,是人生漫漫长路上不可缺少的一次历练。大自然也给予我一次难忘的旅行,那是大自然赠送我的一份特殊的珍贵礼物。

“春意暖,桃花上枝头。”

大自然带着我到春天去旅行。在那里,我看见了复苏的万物,忙碌的昆虫……到处都是生机勃勃的画面,我似乎品尝到了清甜的花蜜,闻到了桃花散发出的悠悠清香。温柔地阳光洒在了绿色的大地上,为整个春天增添了好几分活力与色彩。那一刻,我看到了一个朝气蓬勃、活力四射的青春少年从我面前走过。大自然对我说:“那,便是春天。”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大自然牵起我的手,带着我到了夏天的世界。宋代杨万里写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便是描写了夏天开的莲花。炽热的太阳光照射下来,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舞动,在清澈的水底下跳来跳去。蝉噪声从四面八方传过来,不绝于耳。这时,一个顽皮的男孩向我蹦了过来,我一眼就认出了他---夏天。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秋天,真是浪漫又豪放的一个季节。大自然带着我东转西转,来到了美丽的枫叶林。红叶上的秋霜还未来得及化掉,就被阵阵萧瑟的秋风吹散了满天。树叶发出了清脆的“沙沙”声,落叶唱起了轻快的歌谣。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旅行结束了,临走时,只听一个声音低声喃喃道:“这次旅行,你喜欢么?”我想,我喜欢这样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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