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小说读后感(模板14篇)

英文小说读后感(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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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0 08:55:10

上传者:雅蕊

通过读后感的写作,我对这个人物的特质和内心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经典之作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对这些作品的理解和解读提供一些参考。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明白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可是让我高兴的是,最终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小说读后感

那时众人看到她与猴子逃出天庭,在花果山与众魔王一起生活,与猴子海边生情愫等等一切的时候,却不曾想到那熠熠生辉明媚如初的桃夭生命已在计时。她要找爹爹,她自己更已知宿命,这一切她自己早已明了。但她却没料到,她一别之后已是悟空此生心魔。

她幽立海边的倩影,她月下烂漫的微笑,都不再鲜活,只是五百年前的回忆。

更多人称道的是那心魔世界里,那南方佛寺之中,那一对苦命鸳鸯莲月般皎洁的爱,它固然可贵。可我却始终难忘的是那一弯月下的海岸,那淡去的粉红身影,那是相见不如不见的惆怅,相爱不能相守的寂寥,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的释然与倔强。

一别数百年。我相信意未尽,缘未灭,终有故人重逢时。但又能如何?彼时猴子已化为天道,纵使重相见,桃夭仍记当年情事青葱,但猴子回忆终是冷淡,两相望,已是忘。

小说读后感

日记。

体小说、书信体小说、自传体小说。按照语言形式可分为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

散文。

戏剧,并称“四大文学体裁”。

小说刻画人物的方法: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外貌描写、神态描写。

《第七条猎狗》虽然是一篇短篇小说,但内容却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召盘。它非常喜欢打猎,却没有一条得心就手的好猎狗,而养的六条猎狗都因为意外的事故送人了,他为此常常引以为憾。第七条猎狗叫赤利,是一位军人送他的。威猛的赤利撵山迅如风,捕猎猛似虎。可是,就是这样一条好狗,却在泼水节那天遭到主人召盘的毒打。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在一次捕猎中,他们发现了一只五六百斤的大野猪,召盘仗着自己手中有枪、脚下有狗,对着野猪的耳根就是一枪,被激怒的野猪向召盘冲了过去。召盘赶快呼唤赤利,却不见赤利的踪影。说来也巧,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野猪被树枝卡住了,召盘趁机将野猪打死。

就这样,赤利被赶出了家门,过起了吃了上顿愁下顿、吃了这餐没那餐的悲惨生活。半年后,召盘碰到了一群狼,而群狼之首正是赤利。赤利见饥肠辘辘的狼群想吃掉召盘,便不顾一切地与它们撕咬起来。最后,狼全死了,赤利也牺牲了。看到这里你也许会问,这么忠诚的赤利上次为什么不帮主人打野猪,其实,那天打猎时召盘踩破一窝蛇蛋,蛇生气地吐出了红信子,向召盘的颈部直扑过去。等赤利把蛇干掉时,召盘也把野猪消灭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崇洋媚外的亡国奴,他们为了一时苟且偷生,不惜出卖自己的祖国,连一条狗都不如。

寒假里我读了《莫泊桑小说精选》其中的《瞎子》对我感触很大。

瞎子是一个乡下人,父母去世之后,其他人残忍的对待他,天天都被戏弄,最后,被逼去要饭,死在了一个冬天,乌鸦把他的尸体琢得只剩一半了。

瞎子那么可怜,他看不到太阳的光芒,看不到月亮的皎洁,看不到星星的可爱。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的坐在门洞下和自己的狗看门,无奈的望着眼前的一片黑暗。瞎子无可奈何——他看不见;瞎子是无辜的,先天的失明并不是他自己的错。可可恶的乡邻们却偏偏就着瞎子的失明想出十分残酷的恶作剧。瞎子没有办法反抗——他看不见。

我们虽然可能没有做过这样龌龊的事,但是我们常常在电视上,报纸上看到过这样的消息,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有一个人因为天生长得太丑了,找不到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还是擦马桶的,让人气愤。

在我们身边,像“瞎子”一样在大街上乞讨的人比比皆是。他们虽然没有像莫泊桑笔下的瞎子的经历那么坎坷,但他们同样也十分可怜的。我想,我们因该去多多关心、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向他们捐助钱财不能让“瞎子”成为现实。

让我们一起来帮助残疾人吧,不要让瞎子的经历成为现实。

英文小说读后感范文外国小说读后感

读完全书后,我从伊利莎白的爱情婚姻中明白,她的婚姻既是理性的选择又有深厚的感情基础。伊丽莎白自身上体现着婚姻的真正价值和时代追求。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

实际上反映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面对情感,她保持了做人的尊严体现了思想和理性的力量;面对现实,敢于面对阻挠她的一切力量勇敢地捍卫了自己高尚纯洁的爱情。尤其值得敬佩的是她坚持男女双方的真挚感情是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反对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这在当时妇女处于无权地位把婚姻当作己唯一出路的社会是极具进步意义的。

面对婚姻的选择时,是追求因金钱而结合的婚姻,还是享受因爱情而结合的婚姻,同样是值得思考的。因此在读完《傲慢与偏见》后我对于如何面对与选择爱情与婚姻有了一些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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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小王子》的英文读后感

很好看的一本书。不过,我还需要再读几遍来消化。

以下摘自《女人迷》:

”小王子的出走,是因为玫瑰不够美丽吗?当然不是。在小王子眼中,玫瑰美得教他「心旌神摇」,并认定她是全宇宙最迷人的、独一无二的花儿。

小王子如此决绝地非走不可,我认为一个较为合理的解释,是他经历了一场初恋的危机,这场危机使得他无法面对玫瑰,也无法面对自己,遂不得不离开。

问题是,为什麼会有这场危机?为什麼离开是应对危机的唯一出路?小王子要离开,是因为他和玫瑰虽然都爱对方,但却相处得很不好,以致彼此误解,互相折磨。对玫瑰来说,她很在乎小王子,很渴望得到小王子的爱护,但却不懂得如何表达,於是愈爱,便愈怕失去;愈怕失去,便愈容易在小王子面前自卑。

为了掩饰自己的自卑,她唯有通过吹嘘来肯定自己,例如夸口说自己身上的四根刺足以抵挡老虎,又或诳称自己来自另一个比b612好得多的星球。小王子毫无恋爱经验,无从明白玫瑰的心事,结果「玫瑰随口说的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小王子都信以为真,因此变得很不快乐」。为什麼会那麼不快乐?那自然是因为他也很在乎。

愈在乎,心便愈敏感;愈敏感,便愈忍受不了对方半分的不好。

玫瑰其实知道小王子的痛苦。是故当小王子向她道别时,她沉默良久,才从口中轻轻说出:「我以前真傻,请你原谅我。你要快快乐乐的。」玫瑰其实十分不舍、异常难过,但她没有挽留;因为她知道小王子不快乐,她希望小王子快乐,但她没有能力令小王子快乐,於是只好放手。为什麼会这样?因为这是他们的初恋。因为其初,所以情动於衷,所以全情投入,但却也因为其初,所以手足无措,所以茫然无助。小王子很爱玫瑰,玫瑰很爱小王子,但他们却不懂得如何维系这段感情。一段稳定的关系,不仅需要激情,还需要聆听,需要理解,更需要体谅和分担。

初恋的脆弱,正是因为双方都渴望得到最好的爱,但却不懂得怎样好好去爱。爱,需要学习;受伤、跌倒、挫败,庶几是这个过程必经的一课。

小王子后来有一段教人动容的忏悔: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所写的著名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特威斯特。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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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威克姆在小镇上到处散播谣言,达西先生没有走出来澄清事实;一直被他欺骗的女主角伊丽莎白是怎样知道他真实的一面的?是达西先生那封充满怨气的解释信;当威克姆欠了一屁股的赌债,又和伊丽莎白的妹妹莉底亚私奔时,是达西先生为他还的债,逼迫他与莉底亚结婚。但他对莉底亚的家人却只字不提。现在你明白了吗?为什么威克姆可以蒙蔽别人如此嚣张?对,因为达西先生的大度。因为他的大度,引来的许许多多的误会,以至于他差点就要失去一份真挚的爱情。

在社会中,像威克姆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有些是被生活所迫,有些则是为了一些个人的利益。不论怎样,大家总是戴着面具。社会是需要,可是过于的宽容只会让那些人更加嚣张、无理。面对别人的过错,我们需要宽容、理解。可面对别人无理的行为,既不要"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仗”,也不可"默默无闻”,我们需要的是适当的反抗和解释,正所谓不平则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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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

在我还没读《西顿动物小说全集》之前我很不喜欢熊、狐狸、狼,觉得它们都是很凶猛的野兽,但是当我读完这本小说之后我知道狐狸听觉灵敏,但生性多疑,行动谨慎,熊以肉食为主,从寒带到热带都有分布,狼是以肉食为主的动物,头狼中出众者则成为狼王,每当它们发现自己的孩子有危险的时候,不管是母亲还是父亲都会挺身而出,救回自己的孩子,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我开始慢慢喜欢这些动物了。

每个妈妈爸爸都爱自己的孩子,但是应该向狼学习,自立孩子,在适合的'时候放手,让它们学会更多的知识,掌握更多大自然当中的智慧,这才是对孩子真正无私的爱。

小说读后感

青铜一家是大麦地最穷的人家,收养了葵花后,生活更加艰难。因为穷,青铜放弃了多年的学习梦想,让葵花一人上学,他失去了上聋哑学校的机会。

为了给妹妹挣学费,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里,他坚持背着芦花鞋去大街上卖。最后他把自己脚上的那一双芦花鞋也卖了,在风雪中赤着脚回家。美丽而又温暖的芦花鞋,凝结着的是青铜对妹妹葵花深厚的呵护之情,他要尽好一个当哥哥的责任。

青铜虽然是哑巴,但他是一个勇敢、善良的男孩。他的心灵是健康的,充满活力的。他的快乐,他的痛苦,都会通过形体语言来表达。他的`心里是一片金光灿灿的葵花田。

苦难是人生的磨刀石,一个人的人生能否发散出光彩,就要看他能否经得起苦难的磨砺。

小说读后感

想必大家都知道··罗琳的那套《哈利·波特》吧!咦,什么?你竟然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你如果真的不知道魔法界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那你可就out了!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罗琳的著作,共分为七册。在第一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后,她以几乎每年一册的速度继续创作出《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以及《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一直到20xx年7月,哈利·波特的终结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问世。

《哈利·波特》使我也变成了一个小“哈迷”。哈利·波特,一个幸运的男孩,可他又是不幸的。他的父母在他一岁时为了保护他而被杀死,但他却在杀人魔王伏地魔的手下幸免于难。他的父母被杀后,他被抱到了姨妈家,在姨妈姨父家饱受欺凌,而且他们还有一个混世魔王般的儿子,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但他却在十一岁生日那天,被邀请去一个名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去读书,从这时开始,他的魔法时代来了,书中讲了他一年又一年不顾一切的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对抗伏地魔,一起去冒险,一起学习魔法,一起成长,最终成功打败伏地魔,他成了一位勇敢的',有责任心的巫师。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书不但好看,而且还运用了很多的写作手法,有很多地方都为以后的内容埋下了伏笔。在第一册中,就讲到了哈利的好朋友罗恩有一只小耗子斑斑,看似和当时的内容没什么相关,实际是埋下的伏笔,到了第三册最后,斑斑才原型毕露。又如在第六册中,邓布利多就告诉哈利,要寻找传说中的六件魂器,并同时摧毁它们,到了第七册,哈利和好友罗恩、赫敏共同完成邓布利多的这个任务并用老魔杖杀死了伏地魔,相当的精彩。

一口气看完七册书,我忍不住想问··罗琳:“为什么您就只出了七册书呢?”《哈利·波特》实在太好看了,不再看一本不解渴呀!

小说读后感

其中,我最佩服上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为什么我最佩服他?因为他很机智,就以《草船借箭》的故事为例。

在那个故事中,周瑜故意刁难诸葛亮,命令他在10天内完成10万支箭。面对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孔明自信地回答说,不需要10天或3天就能完成,并立了军令。鲁肃很担心。孔明一点也不担心。他让鲁肃接他20艘船。每艘船有30人,1000人,并排列在船的两侧。

两天过去了,第三天四更的时候,诸葛亮突然派人去请周瑜,说他一定要一起去拿箭,周瑜会怀疑地和诸葛亮一起出发。

五更时分,船队靠近曹军水寨。孔明命令船只一字排开。士兵们挑鼓呐喊。曹军水军都督听到战鼓声和呐喊声,以为会有伏击,于是让万余名弓箭手在河边一字排开,向河中放箭。稻草人上的箭插满了。诸葛亮立即命令士兵将船转头迅速离开。到了营寨,周瑜有点不信。派人把草上的箭数,确实有十万多个。从此,周瑜再也不为难诸葛亮。

小说读后感

当我怀着敬佩之心去朗读《詹天佑》时,我感受到了他的自强不息,也体会到了他的重重困难,更看出了他的爱国之心。詹天佑,这杰出的工程师,是多么伟大啊!

其中,第四自然段让我感触最深。文章这样写道:“塞外常常狂风怒号,黄沙漫天,一不小心还有坠入深谷的危险。”还有一句:“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是啊!如果不努力,中国必然会被帝国主义看低。可是,如果换做我们,又有多少人就像詹天佑这样不怕困难,时刻想着祖国的利益呢?就是这儿,我看出了他的自强不息与爱国之心。

还有,第五至第六自然段也写的.很好,表现出了詹天佑的聪明才智。两端凿进法·中部凿井法·人字爬坡,这是我们怎么也不会想出来的,而詹天佑,面对困难毫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来打倒困难。从这儿,我又看出了詹爷爷的大胆创新,学会了他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

想想自己,遇到棘手的事总是往后推脱,又怎像詹爷爷这样毅然地接受任务呢!顿时,我觉得自己有些许惭愧。而从此,我将学习詹爷爷,报效祖国!

小说读后感

这本书真好!那一天,六(4)班的同学突然流行起写小说,最积极的要数宁佳心、黄小月和卢竟这三个“小丸子”,死党了,他们还专门开了一人三个人的`小说博客,把自己的小说分别定为“梦幻公主风”“校园搞笑风”和“爽朗中性风”,吸引了很多读者。这期间,老师发起“围剿”,网上恶意攻击,妈妈善意的批评,都不断打击着他们的信心。虽然小说总是写不到结尾,但他们感受到写小说的过程真的很快乐,那就是用心表达,赢得共鸣。

我喜欢读小说,没事的时候,总是拿着一本书,但我从没想过我也会写小说。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的心可真有些痒了,为什么我不能写呢?写小说多好,不用限定格式,也不用规定题目,天马行空,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而且,还可以寄托自己的梦想,发泄自己的情绪,可以大胆地构思,还可以发自内心地自由地表达,多好的想法。

那么,还等什么,现在就动笔吧。悄悄地告诉你,我这篇小说的题目就叫――呵呵,你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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