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6篇)

最新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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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25 08:41:03

上传者: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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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校园网,配备计算机,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各部门、各办公室之间计算机网络互联,并与江阴教育城域网连接实现教育信息资源共享,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辅助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了保证校园网的安全运行以及计算机的正常使用,为了规范教师正确的教育教学行为以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计算机只限于本校教师使用,使用时只能进行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活动,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1、上网浏览、收集教育信息,查阅、复制教育教学资源。

2、编制教育教学论文、教案、试卷等。

3、制作用于教育教学的课件或网页。

4、进行“信息技术”学科的学习。

5、利用电子邮件发布教育教学稿件。

教师需利用学校计算机从事上述范围之外的活动,需报学校教育技术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教师不得利用学校任何一台计算机进行以下活动:

1、上班期间上网聊天或进行游戏活动。

2、上网浏览不健康的网页。

3、查阅有损于社会秩序、公共道德的淫秽黄色的信息和内容。

4、进行干扰、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5、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以不真实的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6、向他人发放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发放商业广告和垃圾邮件。

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妨害社会治安等犯罪活动。

8、教学时播放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音像资料。

三、对违背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从事非正当活动(并不局限于上述8条)的行为,如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第一次发现,个别批评并作口头警告。

2、第二次发现,全校教师大会通报批评。

3、第三次发现,扣除当月奖金。

4、经多次教育后不改并造成严重后果,清除出教师队伍。

四、各班办公室主任是校园网、办公室计算机的管理监督员,需承担如下职责:

1、配合学校网络管理中心作有关监控方面的工作。

2、协助学校网络管理中心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

3、及时将教师使用计算机时发生的重大问题报教育技术办公室。

5、做好本办公室内计算机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五、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办公室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县级政府办公室是政府与各部门及广大群众沟通的桥梁,每天往来人员较多,秘书人员的接待任务很重。做好接待工作,对于集中反映一个地方政府的整体形象,展示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推动工作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根据自身实际,谈谈接待上访人员的工作技巧。

一、语言要得体。

搞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既要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又要有热情的工作态度,特别是需要接待人员有一个好口才。俗话说:“语言是打开心灵的钥匙”,“一句话可令人发笑,一句话也可使人暴跳”。运用不同的语言,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一要表意准确,逻辑性强,富有感染力。二要认清对象,不能丧失原则一味迁就上访者。三要讲究分寸。判断要有根据,定论要下准确,说话要留有余地,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既要合情又要合理,起到疏导、劝解、宣传、教育的作用。

二、人员要区分。

不同的上访者具有不同的气质。面对不同的上访者应采取不同的接待语言策略。首先要察颜观色,具体分析,区别归类,对号入座;然后要揣摩其心理,对症下药,采取不同的接谈方法。一是面对“带着疑惑”的上访者,要耐心解释。要用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去教育、启发、说服和开导上访者,帮助他们明辨是非、消除疑虑、澄清是非,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引导他们正确运用和行使民主权利。对于知识水平不高、理解能力较差的上访者,要把政策形象化,多用身边事例,多用群众语言,多用对比思维;使政策通俗易懂、道理简单明了。特别要学会“见什么上访者说什么话”,争取在较短时间内缩短与上访者的心理距离,获得对方的认同,使之佩服你、信任你、接纳你。接待工作者既是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又是群众面对具体问题的引导者,要有针对性地耐心解决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二是对“带着期盼”的上访者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有些事情,上访者可能已经找过有关方面,可一直没有落实。因此,其上访的目的就是希望自己的问题得到尽快解决。只要上访者提出的问题没有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就要立即协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切忌意气用事,不顾事实和政策规定乱表态、乱许愿,迁就来访群众的无理要求和错误行为,乱开“空头支票”、乱开“绿灯”。(文秘工作)这样做虽然能图得眼前之平安,却为今后埋下了长期的不稳定的隐患。三是面对情绪激动的上访者,要耐心倾听。一般来说,这类上访者情绪兴奋度高,行为发生快。这类上访者一般头脑灵活、情绪易变,接待者的解释不合他们的心情和口味时就会不高兴,甚至痛哭流涕,但稍加安慰即可破涕为笑。要坚持用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循循善诱,耐心劝说,真诚开导,引导他们一分为二地看问题,使他们克服片面性和盲目性,心情舒畅,意念回转,雨过天晴;同时要认真听取他们的申诉,并心平气和地好言相劝,做出符合情理的解答,使其气消恨平,切忌火上浇油,公开责备,使其情绪失控。

三、谈话要有情。

情,是接谈工作的润滑油和催化剂。在接待工作中,要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想群众之所想,使群众感到亲切、愉快和温暖,取得群众的好感、依赖和信任。一是礼貌待人。要切实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上访者带着呼声、愿望和要求从基层而来,他们来时或气或怨、或怒或恨,或哭或闹,或胆怯或犹豫,或不平或满腹牢骚。不论对带有哪种情绪的上访者,接访者都要文明、平等对待,设身处地为他们想一想,将心比心,真心实意地使用礼貌用语――“你好”、“请座”、“请喝水”,主动创造热情、和谐、亲切的接谈氛围,消除上访者的.恐惧、拘谨、不安情绪,冲淡怨气和怒气,为上访者敞开心扉创造条件。对于重访者,因为彼此较熟悉,为缓和气氛,一开始可聊聊家常:“最近身体怎么样?”有的还可以说一两句玩笑话,但一定要注意分寸,不能由此产生不良效果。二是因人制宜。上访者在陈述问题的过程中,说到激动之处,往往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骂骂咧咧、烦躁不安、痛哭失声、寻死觅活。接访者在搞好接谈的同时,还要把握“火候”,不误时机地说出定心话,如“事情既已发生,必将得到解决。请相信我们会认真调查,作出圆满的答复和处理”。关键时刻的一粒“定心丸”,能使上访者心灵得到慰藉,情绪得到稳定,即使要求没有兑现,也会心满意足。在接访活动接近尾声时,接访者切忌因成功在即而掉以轻心,如释重负,还必须一鼓作气,趁热打铁,巧妙地提出一点希望,这样就会在上访者的心灵深处打下深刻的烙印。

四、事实要有据。

事实不清是影响接谈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实践证明,客观反映情况的上访者居多,但也有添枝加叶、无中生有捏造、歪曲事实,以达利己目的的。为此,接待人员就要注意把握分寸、明辨是非。在听取上访者陈述之前,要严肃讲明客观反映情况和提供确切证据对于解决问题的重要性,以及歪曲事实、造谣中伤所要担负的法律责任,以提高陈述事实情节的客观程度。要善于提问,在提问中发现问题。有的上访者事先经过周密准备,把问题讲得清晰流畅,但猴子的尾巴是藏不住的,即使是高明的编造者也难免露出破绽,接待者应针对破绽提问,穷“问”不舍,使其由“理直气壮”变为“理屈词穷”,最后不得不说出真实的情况。同时,接待人员要根据现实的、历史的有关知识和政策法律条文,对上访者反映的情况是否合乎各个时期的有关规定、史实等加以检验,达到去伪存真的目的。必要时,还可以召集当事人当面对质,以核实情况,消除误解、隔阂,化解矛盾。

(作者单位: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室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制度。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允许吸烟。

5、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xx月的工作总结。

6、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会议制度。

1、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2、干部参会时,务必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3、每次例会后,各部须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4、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

2、工作中必须热情、礼貌、认真的原则。

3、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的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

综合协调。

2、搞好信息服务工作,为公司领导制订生产经营计划和长远规划提供相关信息;

3、负责组织、承办公司有关会议,并形成和发布会议纪要;

5、负责汇总、制定公司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进行检查督促;

7、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公文处理。

1、负责公司内外文件的收发、签阅、办理和归档;

2、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文件的起草、制文和发文;

3、负责公司内外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档案管理。

1、负责公司行政档案的管理,做好立卷、归档、分类、保管和保密工作;

2、负责公司执照、印章的管理,严格使用程序和手续。

后勤服务。

1、负责公司通讯设施的管理和通讯费用的结算;

2、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购买、登记和发放;

3、负责公司报刊、资料的征订和信函的发送;

4、负责公司办公车辆的管理,做好车辆调度,维修和安全工作;

5、负责公司总部安全、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领导和总部员工的后勤保障工作;

办公室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细则。

第二条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第三条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3.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各部门专用的设备由其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章责任。

为使办公室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

第二章物资分类。

1.公司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3.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

5.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

第三章办公用品物资采购。

1.公司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办公室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

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交部门经理同意,办公室批准;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主管同意,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

2.物资采购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办公室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为使办公室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

第二章物资分类。

1.公司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3.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

5.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

第三章办公用品物资采购。

1.公司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办公室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

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交部门经理同意,办公室批准;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主管同意,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

2.物资采购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第四章物资领用管理。

1.公司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

2.低值易耗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3.管制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4.贵重物品:根据专立文件的领用程度来领用。

5.实物资产:由办公室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第五章公司物资借用。

1.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2.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责任督促归还。

3.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第六章附则。

1.新进人员到职时有管理部门通知,向办公室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办公室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办公室认可的,其它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3.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修改时亦同,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三、传真使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传真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使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使用传真机的各种情况。

2.使用范围包括本地、国内、国际传真。

(三)、传真的接收管理。

1.传真件的接收纳入公司收发管理办法范围内,由收发员统一接收。

2.传真件接收后,填写收件登记簿,并及时分发收件部门和人员。涉及公司事务的原件在行政部留存,业务部门留复印件。

3.公司传真机应随时处地开机接由状态。

(四)、传真的发送管理。

1.各部门和人员发送传真,由收发员统一发送;重要文件可由当事人亲自发送。

2.传真发送,须经领导批准,填写发文登记簿表,并及时发送出去;因故不能发送,应及时通知有关当事人迅速另行处理。

3.传真原件留存行政部。

(五)、附则。

传真电话不能被占为普通电话使用,以免延误传真收发。

四、公司值班管理条例。

一、总则: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间断和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员工值日: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或部门值日制度;。

2.部门主管值班: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部门主管值班制度。

三、管理要点和内容。

(一).员工值日。

1.目的:维护公司日常工作秩序,及时联络、处理事务;。

2.一般以工作时间为责任时间;。

3.值班要点:

1).巡察办公场所保洁情况;。

2).电话记录、处理、转送;。

3).领导交办任务。

(二).部门主管值班。

1.目的:以公司业务工作为主;。

2.一般以下班时间或节假日为值班时间;。

3.值班要点:

1).接待下班后来客;。

2).处理未完成工作;。

3).处置下班后的突发、紧急事件;。

4).值班人员接打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5).值班接待来宾要记录来访时间、单位、来访人、主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6).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四.值班规定。

1.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2.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聚众打牌、看电视、嗑睡;。

3.在规定的时间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6.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和公安部门报警。

五.接听值班电话应注意:

2.使用语言文明,切忌粗声粗气;。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可请对方复述一遍;。

5.对打听事情、咨询类担心条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6.除紧争情况随时报告外,一般将若干电话内容集中到一起,有条理地予以报告;。

8.根据需要,可安排公司单身职工多兼值班工作,并给予适当的加班补贴。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热情周到、有礼有节做好公务接待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用,降低成本,减少支出,杜绝浪费,特制订本制度。

一、用餐规定:

(一)、村两委成员来镇办事需要安排就餐的,由联系领导安排在镇食堂就餐,标准为:15元/人,陪同人员为联系领导和联村干部。

(二)、县级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兄弟乡镇一般干部来镇公务活动需要就餐的,由对口办公室分管领导提出要求,统一由党政办安排在食堂就餐,标准:20元/人,陪同人员仅限对口办公室相关人员。

(三)、县级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兄弟乡镇班子成员来镇公务活动需要就餐的,由分管领导或对口联系领导及时报告镇主要领导,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在指定饭店安排就餐,标准为30-50元/人,陪同人员为对口领导,必要时镇主要领导参加。

(四)同一时间,多个部门相关领导及人员同时来镇公务需要安排就餐的',除按规定报告审批外,人员能并桌的尽量并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五)双休日、节假日值班领导、值班人员一律在食堂就餐。如遇亲戚朋友来访,确需在饭店安排就餐的,必须及时报告镇主要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安排。

(六)、县领导、县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及省、市有关人员来镇指导工作的,具体接待事宜包括就餐由镇主要领导亲自确定、亲自安排。

(七)、所有接待及用餐,严格控制标准,从严控制陪同人员,除特殊需要,禁止香烟、高档酒水上桌。

二、餐费管理:党政办建立订餐登记,每季度与食堂饭店进行审核查对,不符合就餐规定或者不按规定签单的一律不予结算;如发现饭店价格偏高或不配合本制度执行的,除减少安排就餐外,年底部分餐费暂缓结算。

三、其他规定:未经镇主要领导授权,其他人员不准违反规定擅自签单,不准在本镇范围外用公款招待,不准以镇政府名义到下属企业拿要产品,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四、本规定自xxx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原有的公务接待有关制度同时废止。

办公室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办公室管理,明确公司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员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三、切合公司实际,根据不同的制度内容编写相应的规范化要求,力求使办公室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公司的办公事务有效开展。

四、办公室人员应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简化办理流程,做到每周有计划、每月有总结的工作目标。

第二章职责范围。

一、办公室管理人员直接受行政人事主管领导,在直属主管的领导下主持开展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办公室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写、一般性文书的整理汇编、资料信息收集编撰等文字工作。

三、负责公司文书管理、图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清洁卫生管理等工作,保证各项事务有序开展。

四、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为各部门工作开展提供相应的服务。

五、负责公司对内、对外公共关系的维护和改善,做好来客接待和公司的各项文化宣传等工作。

六、收集各部门反馈信息和外部资讯,上传下达各种指令,及时做出整理,当好领导参谋。

七、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如:名片印制、收发传真等。

第三章工作规范。

一、办公室工作规范包括仪容仪表规范、礼仪规范、言语规范、行为规范,相关规定按照员工守则细则执行。

二、办公室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中的要求规范开展工作。

办公室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为使我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规定本制度。

二、权责范围。

集团公司行政人事部为本制度管理的权责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审核及执行解释;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集团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落实与实施跟进。

三、文件种类。

本制度所指公文,包括决定、决议、指示、公告、通告、通报、报告、请求、批复、函、会议纪要及其他各种文件、资料等。

四、文件发行程序。

1、各部门依据内、外部信息确定文件编制任务。

2、新编制管理型文件编制完成后,由原编制单位人员进行校对工作,需发行的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处理,技术型文件报技术质量部进行处理,严禁自行将公文直接送呈公司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严禁在报送的'公文上自行加贴标记或签署意见。

3、行政人事部受理公文应当检查公文是否符合报送要求。审核重点是: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合法;涉及其他部门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附件是否齐全。

4、经审核,对符合行文规则的公文,行政人事部及时进行登记编号。

存档,并加盖德高公司“文件发行专用章”,不符合行文规则的公文做退件处理。对于符合规定需发行的文件,需在一个星期内必须发行。

5、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1)涉及国家和公司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2)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3)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编排发文字号。

(4)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5)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标注时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6)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落款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7)对外公文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不同子公司报送,并应有总裁签字,及加盖印章。

(8)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9)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抄送机关名称置于印发日期上方。

(10)印章:印章是公文制发单位对公文生效负责的凭证。公文除会议纪要、印有特定版头的普发性公文外一律加盖印章。印章上沿不压正文,下沿印压成文日期,做到“骑年盖月”。

(11)主题词:由反映公文主要内容的规范名词或名词词组组成,

按上级机关要求和《公文主题词表》标注,位于抄送单位上方。“主题词”三个字用三号黑体字。

(12)公文用字除上述规定外,应选用三号宋体字,从左至右排。公文中汉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应符合国家标准,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公文用纸幅面规格采用国际标准a4型,左侧装订。

6、公文承办必须做到:

(1)坚持规范与时效并重,呈批公文一般按照公司领导的排列顺序由后往前依次呈送。要件、急件先送主要领导。

(2)提高办文效率,及时将领导批示内容登记并录入公文管理系统,跟踪准确。

(3)坚持急件急办、密件密办,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纪律。

(4)树立服务意识,及时回复有关查询。但非行文单位不得查看公文办理情况。

7、已办结的公文,行政人事部应将公文原稿和领导批示整理编号存档。

注:对于技术性文件由技术质量部依照以上流程作业。

五、文件的修订与管制。

(一)管理型文件的修订。

1.文件和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相关单位发现不适之处或其他因素需进行修改时,请统一由原编制单位提出申请,并将“文件更改申请单”(附件1)报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核,由集团总经理批准。

修订稿件送审批部门审批,方可发行。

1.凡涉及研发的技术性文件,如:工程图纸、产品规格等,则由研发部自行编制和修订,发放。

(三)文件的管制。

1.凡公司管理型文件(如程序、制度、规定等)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归档。

2.凡公司技术性文件由技术质量部统一整理,归档。

3.当行政人事部收到客户、供应商、外单位所供文件类、技术数据或国际标准,公文、密码电报、传真、机要文件时,应对收集的外来文件编制目录清单,进行登记(附件3),并在其文件上加盖“外来文件”印章,以示区别。需要传阅的文件资料,可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相关部门,如需以文本形式传阅,则由行政人事部作登记(附件4),并由各传阅部门签字确认。

4.以电子媒体形态存在的外来文件,行政人事部或技术质量部应将其列印一份以备用。

5.公文发出、接受、内部运转、查阅、借出必须登记,并在交接时履行签收手续,需要借阅时,需向管制部门说明借阅理由,并在借阅登记表(附件5)上记录,不得私自将已借阅的公文传阅,借阅完毕需立即归还。

6.各部门人员应将文件看成本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并列入移交项目。

7.秘密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不得自行翻印、复印或,不得携带秘密公文外出。

8.公文立卷应根据公文特征、相互关系和保存价值分类保管,保证公文齐全完整,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9.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单位立卷,其他单位保存复印件。

(四)文件的换版及废止。

1.当文件和资料修改次数超过10次以上,则由相关部门提出将整套文件更换版本。

2.如果文件换版时文件编号或名称发生变化,应重新履行文件发行流程.

3.过期或作废的公文应在失效之日起一周内交管制部门归档,各部门不得私自销毁。

4.没有归档和没有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销毁公文时,应当进行登记,由二人鉴销,保证不丢失、不遗漏,严禁将内部公文作为废弃物随意丢弃或外卖。

4.技术性文件由技术质量部依照以上流程操作。

六、文件和资料编码原则。

1.部门代码。

2.文件及资料的版本号编码原则。

0----修订初始01----第一次修订02----第二次修订,以此类推。

七、文件定期审查。

1.为确保各有关部门使用文件和资料均为有效版本,由行政人事部或技术质量部定期对所管制文件进行查核。

2.对于所查不符合文件,由责任部门于一星期内回复改善措施,管制部门进行追踪处理。

八、附则。

1、未尽事宜,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执行。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2、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用餐必须遵循“有利工作、热情周到、务实节俭”的原则和“归口列支、统一管理、总额控制”的要求,严禁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和利用公款进行非公务接待等行为。

(一)用餐形式

一般不得安排宴请,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一次工作餐。用餐一般采用自助餐形式,确实不具备采用自助餐条件的,可安排桌餐。

(二)用餐标准

早餐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午餐和晚餐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

(三)菜品安排

自助餐原则上不超过六冷菜、六热菜、四点心(主食)、两个汤的标准,以家常菜为主。

(四)陪餐安排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五)用餐地点

公务用餐原则上在校内餐厅就近安排,如确因接待需要,可安排在校外,但需提前报经校长办公室和分管校领导同意。

(六)其他要求

1. 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省内公务接待用餐一律不准饮酒;

2. 工作日午餐严禁饮酒;

3. 用餐时不上香烟;

4. 根据规定确需饮酒的,不上高档酒,酒水金额一般不得超过菜金的40%。

三、用餐申请及审批

全校公务接待用餐严格实行申请和审批制度,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

(一)用餐申请

各单位经办人员根据工作实际和接待需要,如实填写《校公务接待用餐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后报送校长办公室。接待对象及人数、用餐类型、申请金额、陪餐人数等内容填写不完整或不准确的《申请单》不予受理。

(二)用餐审批

各单位用餐申请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审核并呈分管校领导签批后可安排用餐。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进行公务接待,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审核并报请分管校领导口头同意后方可安排,但事后需及时呈分管校领导补办审批手续。

(一)《申请单》存放在校长办公室,由各单位经办人员根据需要到校长办公室综合科填写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餐费由承办餐厅与办公室统一办理结算。餐费一般须当月结算,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不予报销:

1. 未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先行安排用餐的;

2. 发票未经分管校领导或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

3. 发票金额超出《申请单》填写金额的;

4. 持非餐饮发票的;

5. 超过3个月结算期限的;

6. 其他违反接待规定和用餐管理办法的情况。

各院部、部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业务接待的,应严格按照本规定中关于用餐标准、用餐要求等内容执行,餐费发票须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定期会同校长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对学校公务接待和各院部、部门业务接待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者要严肃追究和处理。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我校之前关于公务接待用餐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要本着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的原则,尽可能地压缩支出。

2.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吃请,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3.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杜绝先接待后申请现象。

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

2、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

3、联办单位及兄弟学校领导来校联系工作。

4、为了做好学校的某项工作,需要得到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的支持和帮助的。以上四种情况,确需接待时,可以接待。

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等涉及全校性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接待。

2、接待标准:要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从严控制。

3、其它:

(1)严格执行对口陪餐及对等级陪餐,严禁一宾多陪。

(2)每次接待完毕后应及时到办公室登记使用情况,以便及时汇总。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倡导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根据《xx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襄办发[x4]9号),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对象。

按照“三个不接待”的原则,即“同城不接待、非公务活动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接待”,严格规范接待行为,具体接待对象主要为四类:

(一)上级领导机关到我市检查指导工作人员;。

(二)外地市教育部门来我市考察学习人员;。

(三)县(市)区来我局联系工作的党政领导;。

(四)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来我局汇报工作的科室及以上负责人。

二、用餐地点、招待标准及陪餐人数。

根据招待对象和实际情况,分招待餐、工作餐、会议用餐三种类型进行安排。

(一)用餐地点:根据来客的远近、级次,确定不同的接待地点进行定点接待。接待点要相对固定,同时考虑优质优价原则。

(二)招待标准: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招待餐、工作餐、会议用餐统一标准严格执行。

(三)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工作餐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鲍鱼、燕窝、鱼翅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所有接待餐一般安排本地中低档酒水,不得提供香烟。中午接待一律不安排酒水。

公务接待实行经费预算审批制度,按照“科室申请,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招待餐和工作餐报批程序:

(三)承办科室持审批单到指定就餐地点按标准进行安排。

会议用餐报批程序:

1.会议承办科室写出会议经费预算报告(大型会议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2.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3.办公室签署意见;。

4.局分管机关及分管财务的领导依次签署审批意见;。

5.办公室负责安排会议就餐地点,承办科室具体负责落实。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科室应在一周内如实填写接待清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交办公室审核后再按财务程序核报。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一)公务招待管理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上级领导部门、外地教育部门、县(市)党政领导以及综合性会议的招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对口科室参与;其它招待活动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各科室对口具体承办。

(二)严格执行审批地点和标准。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审批地点和标准安排用餐。在审批地点外安排用餐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超出审批金额的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各科室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预算审批制度,严禁无单自行招待或先招待后补单的行为,凡未按程序审批的招待,一律视为私人行为,费用由个人负担。

(四)严格进行考评。各科室招待费开支必须比上一年度只减不增,纳入局对各科室工作目标考评。

招待费支出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审核结算,财务科按程序负责审批报帐。办公室要按照市统一要求,定期公布招待费开支情况,接受监督。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xx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中的迎送、会见、陪同、住宿、宴请等各项活动,要体现礼仪、对等、对口的原则,并注意来客的民族风俗和习惯,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

(一)上级水利系统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二)兄弟省、市水利系统到我站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三)系统外有关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省水利厅委托我站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市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接待;(六)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一)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机关各科室接到信息后,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来站目的及活动内容,及时通知办公室。

(二)对来宾进行公务活动客人的接待,原则上是对口接待、对口陪同、分级接待,陪同人员轻车简从。

(一)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按实际列支。

(二)来站进行政务活动的兄弟省、市水利系统领导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就餐视情按每人每餐50~100元标准。

(三)来站进行公务活动的县局工作人员以及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人员就餐按每人每餐30元标准。

(四)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委托我局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接待标准原则上按每人每餐100元标准。

(五)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房间。

(一)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不搞超标准接待。

(二)接待陪同人员根据办公室签发的派餐单(或代金券)到指定的宾馆、饭店安排食宿。

(三)接待过程中需要赠送礼品、纪念品的,一律提前报经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县教育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外地部门或单位接待的,应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接待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考察调研活动应当深入学校、深入老师、深入学生或学生家庭,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五条公务接待活动要轻车简从,不得跨边界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第六条公务活动需要就餐时,参与接待的业务科室凭公函(通知)办理审批手续,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接待地点安排在定点的宾馆、饭店或内部食堂。接待费用实行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

局办公室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七条一般情况下,接待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差旅、会议、培训等伙食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时,应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就餐标准每天每人不高于100元。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八条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务活动结束后,参与接待的主办科室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九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差旅费、会议费的管理规定。接待对象一般在指定的接待场所安排住宿,住宿费由接待对象支付。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不得超标准住宿。住宿房间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公务接待的出行用车安排集体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第十二条实行公务接待经费定期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待经费开支情况。公开内容包括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数和公务接待费决算数。

第十三条加强对接待工作的管理,规范接待行为。严格接待程序,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严格执行禁酒令,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用公款铺张浪费,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对违反接待管理规定所产生的费用,局计财科不予报销。

办公室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读者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办公室这一资源,确保协会的办公室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原则、范围及要求。

第一条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由办公室部门统一负责安排,以便能够更加合理、规范、科学地使用办公室。

第二条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原则:以本协会使用为主,其他社团借用为辅。

第三条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范围:主要针对协会内部的会议,协会例会、部门会议等;还可以举办一些适宜在此举办的活动。

第四条本协会各部门使用办公室时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安排使用时间。

第五条其他社团借用本协会办公室时,应提前与本协会会长联系,并由本协会会长通知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安排。

第六条活动或会议结束后,要保证地面、桌椅干净整洁,摆放整齐。

第七条本协会办公室的财产由办公室部门负责管理,认真保管橱窗内文件,并定期整理。换届时应盘点交接给下任负责人。

第八条本协会日常物品(如胶水、剪刀、工作证、横幅等)在活动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并保管。

第九条宣传部每次使用毛笔,红纸,墨水等物品后,由办公室监督清点并由宣传部妥善放好。

第十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管好办公室内书籍、杂志及其它物品等。

第十一条书架内书籍由读书部负责管理,定期整理。

第十二条对于可出售杂志,由值班部门负责整理并妥善保管。

第十三条其他协会放入办公室的书籍,由值班部门负责看管并注意借用要求。

四、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农业大学读者协会。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规范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保持务实、节约的良好工作作风,结合接待工作实际,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北京

北京市财政局2013年12月9日透露,该局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开展“公款吃喝”、“超标配备公车”、“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损害涉农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查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超范围、超标准报销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奢侈浪费现象,解决“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等问题,形成有效抑制的长效机制。按照统一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黑龙江

黑龙江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明确了公务接待的有关要求,省级领导班子和省直单位在公务接待中一律不允许饮酒,实行最严厉的“禁酒”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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